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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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鹿子初蒙娜丽莎 更新:2024-02-20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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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说,【这就需要你前去一探究竟了。我们能做的只到这里。】
鹿子初看到每一个人都看着自己,他觉得好像是末日降临,他们在看着能够拯救人类命运的盖世英雄。
一事无成的人生,鹿子初早就厌倦至极。能够被人充满信心与期待,并且赋予如此崇高的使命,鹿子初还是相当满意的。
其实,主要是他们的反应治疗了他在鹿正义面前受到打击,并且已经千疮百孔的自尊心。
【好,我答应了。】
爱因斯坦无比慎重问,【你不再慎重考虑一下?】
【不必了。】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后悔?】
【这个世间还有什么能够比死亡更能让人后悔的事情?】
加百列喜极而泣,擦了擦眼角。
天帝大手一拍,无比有魄力开口,【好,启动第十号补丁计划。代号,女娲。攻略者:鹿子初。攻略对象:费明泽。保驾人:爱因斯坦、达·芬奇。】
一个国外的天神却说出一个华鼎神话中的名字,鹿子初总觉得不中不洋,不伦不类的,这也太混搭风了,【可以换一个吗?】
【不,天帝从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建议。】
众人欢呼雀跃,将鹿子初带到外面的天台上。
从这个时候开始,气氛一改,突然沉重起来。不知道哪里响起了BGM,是一首《哀乐》。
每个人皆是黑衣,又是一脸肃穆,鹿子初觉得像是在送葬,自己与死人也没差别,只是少了棺木和一篇辞藻华丽的墓志铭。
【我觉得,你们少了一件很重要的道具。】
爱因斯坦问,【什么?】
【棺木。然后在里面铺满红色的玫瑰花,这样才够凄美。】
【可惜运营总监不在。否则,倒是可以再给你写一篇流传千古的墓志铭。】
【运营总监是谁?】
【你一定知道。】
【毕竟能够与你们并肩作战的人,我想不知道都是不可能的。】
【Whats in a name?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
【莎士比亚——】
【人间的戏剧大师。】
【最喜欢他的哪一本?】
【《仲夏夜之梦》。】
爱因斯坦笑了,【我以为你会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
【因为,我不喜欢悲剧。】
【喜欢吃糖的人,一定是因为生活太苦。而不喜欢悲剧的人,也一定是因为他的人生中悲剧无所不在。】
【那么,你喜欢哪一本?】
【我不喜欢莎士比亚。】
鹿子初挑眉,无声的疑问。
【我喜欢欧·亨利。】
【是因为你们是同一个时代的人,理解起来没有代沟吗?】
【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鹿子初听了片刻,实在接受无能,【能把BGM改了吗?这又不是葬礼,实在太过违和。】
【好的,女娲计划正式启动。】
鹿子初迫不及待问,【怎么启动?要给我来一辆无比拉风的时间穿梭机吗?】
【三——二——一,Action!】
鹿子初觉得有人一脚踹来,他就从天堂的众神大厦上掉了下去。
【啊——我一定还会再回来的——啊!!】
达·芬奇看着他落下的身影,挥了挥手,【好的,下一次你再离开,我一定提醒后台给你放这首歌。】
加百列问,【为什么不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真是说了,计划就要泡汤。】
【可我总觉得我们在坑他。】
达·芬奇说,【至少我们该告诉他,这次行动的目的是什么。】
爱因斯坦也看着那个迅速下落的身影,一脸慈悲将刚才的话补充完整,【我只是喜欢欧·亨利式的结尾。】
***
与此同时,在人间一个房间内。一个伏在桌子上熟睡的身影立刻一个激灵,就醒了过来。
鹿子初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揉了揉他乱糟糟的头发。
外面的夏蝉叫的嘶声力竭,像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而在保持着最后的倔强。
他听得心烦意乱,拿起一本书朝窗外丢了过去,却未能如愿,于是就又想着丢第二本。
就是这个时候,他终于意识到不对。
慢慢的,手中的书放下了,竟然是高中的语文课本。
眼神掠过桌子上,又看到了乱七八糟的书,《五年高考三年模拟》、《黄冈题库》、《衡水中学名师汇》。
鹿子初看到这些书无比茫然。
做为一个苦逼的程序员,自己要看也是看那些《代码大全》、《一个程序员的自我修养》、《设计程序与艺术》等,这些书才符合身份。
可是,这些书?
鹿子初眼神游移,立刻就看到了桌子上的镜子里自己那张一闪而过的脸。
他下意识拿起了镜子,然后自己惨白的脸就出现在里面,他,如遭雷击。
这不是他鹿子初,一个三十岁之际刚死了亲爹,再被娇妻带了一顶绿帽子,又被同事抢了专利技术且被开除的落魄男人的脸。
这张脸一水儿青葱岁月的痕迹,额头还有一颗青春痘顽强不屈的身影,它在向主人宣告,他还抓住了青春的尾巴上,并且誓死不松。
这不是自己。
这真的不是自己。
可是……也不对。
这是十七八岁的自己。
鹿子初觉得,自己一定是见了鬼。
不,他不是见了鬼,而是,他变成了鬼。
他记得在他三十岁的那一年,公元2028年,他从高架桥上失足落下,去见了天帝,然后还见了一群乱七八糟的人,说了一件稀奇古怪的事。
他——
重生了?穿越了?
鹿子初觉得自己这台电脑正在死机当中。他需要重启一下试试看。
于是他躺在了床上,闭上了眼睛,开始放空自己。他在数羊,然后数到一千只的时候,他再次睁开了眼睛。
还是这样一个房间,还是这样一个自己。
而这个时候,鹿子初逐渐平复下来。
他四处打量这一个陌生的房间。
房间不大,且无比凌乱。
床铺乱糟糟的,上面还放满了各种零食。地上散落了不少纸团,还有脱下来的衣服。墙上贴满了各色海报。
还有一本挂历。
“二零一六年六月六号?”鹿子初蒙了,难道明天自己就该高考了?
就在这个时候,传来了一个女声,“子初,该吃饭了——”
然后,有人打开了房门。
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女子走了进来。
说是陌生,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她。说是熟悉,是因为他只见过照片。
竟然是他鹿子初的亲妈,萧玉书女士。
她身量苗条,五官姣好,平心而论倒是有港台女明星的气质。
一见到她,鹿子初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一定是鹿正义这块短板决定了自己的颜值下限。
他若是随了萧玉书,完全能够成为校草级人物,可以去——算了,费明泽那也太实力强悍了,无人能够撼动他龙城一哥的宝座。
鹿子初再自信心爆棚,也不敢去蚍蜉撼树、螳臂挡车。
“子初,都晚上了,怎么你还是一副睡不醒的模样?”
看到萧玉书,鹿子初还是无比激动的,这事放到谁身上,谁都不会无动于衷。
对他这个没妈的孩子来说,以前真的像根草一样。从出生就没有人浇水、施肥。能不能长势喜人,全靠上天厚爱。
鹿正义整天忙于生意,周旋于应酬,也顾不来他。
最初几年,只能让他寄人篱下。
可是那样看人脸色的生活,对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来说,着实心酸。
往往吃饭的时候,只能看着自己面前的白米饭,然后夹两筷子青菜。
实在难以下咽的时候,才会把肉菜的菜汤倒在米饭上,拌一拌吃掉。
以至于鹿子初到了上学的年纪,仍然跟颗豆芽菜一样,发育不良。
后来在他十三岁的时候,鹿正义的生意大了,买了别墅,请了佣人。有厨师专门照顾鹿子初的一日三餐与生活起居。
可是年少时期的痛像是年轮一样,一圈一圈刻在了岁月里,生长在身体里。这是任何事情,包括金钱都弥补不来的。
鹿子初看着萧玉书身后桌子上摆满着的热气腾腾的饭菜,忍不住泪流满面,“妈——”
“你这孩子发癔症呢。好好的哭什么,不就刚才我多嘴说了你两句么?再说,我说的不对吗?你看看人家费明泽,刚刚考上了世界名校,而且还是全额奖学金……”
鹿子初对萧玉书女士的好感只持续了可怜的三秒钟。
他甚至一度怀疑,面前这个萧玉书是不是鹿正义临时客串的,否则,怎么会是不一样的人设,却说着一样的台词呢?
“你是不是拿错剧本了?”鹿子初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口。
“什么剧本?”
“没、没什么。”鹿子初低头吃饭。
萧玉书把做好的红烧肉往鹿子初碗里夹,“你这孩子,该多吃一些。这马上就要高考了——”
“什么时候?”鹿子初傻了,“明天?”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即将上战场的士兵,而他的手中别说没有AK47了,甚至连一只像样点儿的左轮都没有。
真是上了战场,肯定是沦为炮灰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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