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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失忆后,我和渣男老公离婚了

猫七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叫做《失忆后,我和渣男老公离婚了》,是作者“猫七”写的小说,主角是谢至程愈。本书精彩片段:我失忆了,记得所有人,唯独忘了自己老公。可失忆后,我才发现自己老公是渣男。没有了年少时的滤镜,我终于看清他对我厌恶的嘴脸。在我果断选择离婚后,渣男老公却追妻火葬场了……...

主角:谢至程愈   更新:2024-05-01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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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谢至程愈的现代都市小说《完整版失忆后,我和渣男老公离婚了》,由网络作家“猫七”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叫做《失忆后,我和渣男老公离婚了》,是作者“猫七”写的小说,主角是谢至程愈。本书精彩片段:我失忆了,记得所有人,唯独忘了自己老公。可失忆后,我才发现自己老公是渣男。没有了年少时的滤镜,我终于看清他对我厌恶的嘴脸。在我果断选择离婚后,渣男老公却追妻火葬场了……...

《完整版失忆后,我和渣男老公离婚了》精彩片段


与周莉话音同时袭来的,是我脑海里的一些破碎掉的画面。

谢至裹着厚重的棉袄,站在楼下门口,仰着头看我笑。

他冻得发白的嘴唇张张合合,却没有声音。

他好像在说,

陈沅沅,等毕业我们就结婚吧!

周莉突然握住我的肩膀,她用力地摇晃我,促使我回神。

“陈沅,不要回头,现在的谢至不值得你回头。”

我心乱如麻,但郑重点了点头。

【6】

晚上我下班的时候,一出门正瞧见谢至在门口等我。

他靠着车而立,一身昂贵的西装,双臂交叠放在胸前,望着远处的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暮色落了他满身阴郁,唯有微风是他的救赎。

周莉捏了捏我的胳膊,小声跟我说道:“千万别回头。”

我冲她笑了笑,周莉叹了口气,跟着她男朋友走了。

谢至好像听到了我们这边的动静,他回过神来看我,语气平缓。

“上车。”

我拉开后车门坐在后面,谢至只是看了一眼我,什么也没说。

我和谢至一路无话,但这种沉默让我感觉到熟悉。

眼看着周围景观越来越陌生,我终于忍不住问出声:“谢至,你要带我去哪?”

谢至看也没看我,冷着脸回我:“不是你说的,每周一带你来吃一次法餐吗?”

是我和他以前的约定吗?

我闷声回他:“我不想吃了,直接回你家,我一会搬出去。”

谢至干脆把车停在了路边,回头用充满厌烦的目光盯着我:“陈沅,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我已经记住了你所有的要求了,还不够吗?”

他这一句话激起了我的怒意,我把包摘下来,扔在了谢至那张看起来可憎的脸上。

“我没有跟你闹,我已经跟你离婚了!”

谢至脸阴沉如墨,他将车窗打开,随手将包扔到了外面。

我更气了:“谢至,你给我捡回来!”

谢至倒笑了:“你当我谢至是你养的狗吗?你是什么颐指气使的大小姐吗?”

啪!

我一巴掌直接扇到了谢至的脸上!

车内顿时陷入了沉静。

谢至大睁着眼睛,一侧脸慢慢红肿起来。

他可能也没想到我会打他,但这一巴掌使我们两个都冷静了下来。

“谢至,婚姻是我们两个人的。它不是枷锁,更不是你口中所谓的……我的要求,它是你我共守的家。”

我缺了一口的心在钝痛,明明是我打了谢至,我却比他还要痛。

谢至半侧过身回头看着我,默不做声。

陌生的记忆扑面而来,像海啸将我吞噬,使我喘不过气。

我忽然想起来,高中的时候谢至坐我前桌,他也常常这样回头看着我,那时候他扬着眉,笑容充满少年傲气。

他说:“陈沅沅,下午来看球赛的时候,你能不能只喊我的名字?”

他说:“陈沅沅,初雪那天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

他说:“陈沅沅,你蹙着眉做题的样子好可爱!”

他说:“陈沅沅,大胆的跑吧!不管你在哪里,我一定都会追上你的!”

18岁的他好像永远站在光下,站在微风来的地方,朝着陷在黑暗里的我笑。

他喜欢叫我陈沅沅,他说这样叫起来,会显得可爱一点。

我永远会为18岁的谢至心动,

“但28岁的陈沅,不会再爱上28岁的谢至。”

谢至一侧脸红肿起来,眼角也染上了红。

我拉开车门走了,不愿再多看他一眼。

车内,谢至伸出的手,颤抖着落下。

这是时间要他付出的代价。

我不会回头,谢至也不值得我回头。

小说《失忆后,我和渣男老公离婚了》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我失忆了,记得所有人,唯独忘了他。

我看着我那人帅脾气差还不喜欢我的冤种老公,摊了摊手。

“抽个空,把婚离了吧。”

【1】

谢至接我出院的时候,我差点报了警。是他拿出了我们的结婚证,才勉强打消了我的怀疑。

我看着结婚证件上,那对并不相依的新人,问了他一句:“你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你看起来并不爱我。”

谢至充满厌烦的脸僵住。

“我应该也不会嫁给一个不爱我的人,一定是哪里出了错误吧。”

谢至带我回了我们的家。

一开门,满是漆黑。

谢至在玄关处还磕了脚,他抱怨地对我说道:“为什么这里一定要做抬高?”

我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家的记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玄关处真的太暗了,谢至摸了半天墙也没有找到灯的开关。

于是谢至又问我:“灯在哪里?”

我反问他:“这不是你家吗?”

谢至不说话了,过了半天,他终于在花瓶后面摸到了开关。

暖黄色的灯光照亮玄关,好像也驱散掉了客厅栖在黑暗里的怪物。

我似乎想起来了一些事,我记得无论多晚,玄关永远亮着灯等着谢至回家,就像我永远为谢至敞开心门。

我回过神看见谢至手里拿着一张便签,应该是从开关那里撕下来的。

我看了一眼,上面是我的字迹,写着:小谢同学,恭喜你终于找到开关啦!

我忍不住笑了一下:“我以前这么幼稚的吗?”

谢至一直在观察我,闻言他将便签扔到一边,随口回复我。

“不仅十分幼稚,还善妒。”

我挑挑眉,问他:“你在外面有人吧。”

他语噎,然后发脾气一般质问我:“陈沅,你是装的失忆吧!不要再无理取闹了!我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玩!”

他们都怀疑我是装的失忆,毕竟我一没出车祸,二没遭受重大打击,只是简简单单睡了一觉,起来之后就不认识谢至了。

我直勾勾看着谢至,我不记得面前这个人,连对他所有的感情都忘却了。

我胸膛里的这颗心告诉我,我曾经很爱他。

我忽然笑开:“你心虚了。”

谢至不再理会我,抬步朝客厅走去。

客厅的灯就在左手边,谢至随手一拍就能点亮,他坐在暖白色沙发上,赌气一般不看我。

我好奇地朝开关看了两眼。

谢至人高,他随手一拍的位置,我需要扬长手臂才能摸到。

“我还真是对自己差的过分。”

谢至拧着眉:“你成心的吧?我说了我没有那么多时间陪你玩!”

我坐在他对面的小椅子上,环顾四周。

“没有时间,那就不要玩了。”我拿出谢至之前给我的结婚证,“抽个空,把婚离了吧。”

谢至连眼睛都没抬,答得非常快,生怕我反悔:“好啊,这可是你说的。”

我点点头,去医院呆了那么长时间,我有些累了,于是问谢至:“哪间是我的卧室?”

谢至狐疑地看着我,像在打量我到底有没有撒谎,是不是真的失忆了。

他领着我走到了卧室门口,然后倚着门框死死地盯着我。

我翻了好几个柜子终于找到了我的睡衣,同时也看到了谢至的。

两套是情侣款,只不过谢至那套非常新,一看就没有穿过。

但是我还是叠的整整齐齐,并排摆放在一起。

我越过那件,拿了条睡裙出来。

“我要换衣服了,你还要在这里看吗?”

谢至挑挑眉,然后叮嘱我:“别忘了明早去离婚。”


人群中有人跪地诵经,有人双手合十祷告,有人拿起笔,对着朝日满脸赤诚。

我终于知道画中的程愈差了一点什么了。

程愈是恩赐。

我提起笔开始作画,近来我画太多次程愈,他的眉眼我抬手画得迅速,照着红日,在他身边画上了绯金色的光。

我画的,是他和我的最后一面,他半抬着手作出拥抱的姿势,笑容温柔,眼里满是遗憾。

我在他右手上,还画了一枝正在盛开的鸢尾花。

小苏画完日出时,来看了一眼我的画。

“他就是程愈吗?果真不一样了。”

我有些惊讶,问:“哪里不一样?”

小苏蹙着眉端详半天我的画,最后纠结着说道:“嗯……以前只是感觉他很温柔,现在是有温度的温柔,有种像是晒太阳的感觉。”

我点点头。

小苏给我展示了他画的日出,与方才景致几乎分毫不差,甚至更有意境。

他凭借这一幅画,或许可以一跃成为名流大家。

小苏倒好像不在意,他大咧咧将画要交给我。

“我答应过你,是替你画的日出。”

我最后还是没有要那幅画,我还将《愈》留给了小苏。我经过允许,将他的画拍到了网上,小苏一夜之间爆红。

他一些以前的画也被发现,甚至有人说要给他办一个画展,那幅日出要放在最中央。

小苏来问我的意见,我答他:“如果可以的话,请把《愈》也放在你的画展里,我希望有更多人能够记得他。”

“记得曾经有一个很温柔的少年,他叫程愈,治愈的愈,他还有一只猫,叫幸运。”

小苏的画展办的很成功,我们回来的时候,周莉已经搬走了,她去首都闯她的一片天了。

我和她聊起她如今在异地恋的时候,周莉回答地非常洒脱。

她说:“陈沅,如果他真的爱我,就算隔着千里万里,就算只有电话里的声音,也抵挡不了他的思念。”

“如果他不爱我,陈沅,这不叫异地恋,这叫给自己找了个外地的野爹,纯找气来了。”

周莉一向嘴毒,我忍不住笑倒在床上。

我又和她说起小苏,小苏如今一画难求,标价最高的日出已经达到七千万,我的那幅《愈》,听说也有不少人开出高价。

小苏经我的授意通通替我回绝了,还在那幅画旁边专门竖了小牌子,写了程愈的名字,还有他常说的话。

幸运越来越胖了,他常常窝在软软的猫窝里睡觉,有太阳的时候才会出来晒晒太阳,我叫他吃饭的时候,他倒是跑得飞快,像扎了翅膀。

我依旧从事绘画,日子过得平淡,但也幸福。

时光温柔似水,一点点抚平伤痛。

【15】

再见到谢至的时候,是在小苏的庆功宴上。

彼时小苏已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画家了,他受邀出席他的庆功宴,他推脱不开,又惧怕人多的场合,只好过来求我陪他一起去。

时隔一年多,谢至变化极大,他变得稳重成熟了不少。

他穿着深色西装,精心打理过的头发衬上精致的五官,无论站在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

我只看了他一眼,然后就转过头继续观察会场内的其他人。

人群中我看见了墨轲,他穿着白色西装,没有梳理头发,倒显得他洒脱随意。

他朝我举杯,我亦然。

“我看到你的那幅画了。”墨轲勾起唇,“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也会很喜欢的。”

我和他碰杯,回道:“如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直白地夸赞我的画功,然后再和我一起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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