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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书目逆袭1982

吕律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逆袭1982》,是作者大大“吕律”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吕律陈秀玉。小说精彩内容概述:大山里什么都有,有本事取出来,就能赚大钱!吕律重生回1982年,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开启赶山人生!......

主角:吕律陈秀玉   更新:2024-04-23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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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销书目逆袭1982》精彩片段


“又来了!”

马金兰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扔下手中柴火,走到门口,看到陈秀玉屁颠屁颠地跟在周方敬后边往屋里走。

她现在越发觉得,吕律就是在打陈秀玉的主意。

隔三差五的,那么殷勤,没啥别的心思会这样?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男人去得早,马金兰本分做人,踏实做事儿,性子弱了些,以前有男人撑着家门还好,男人没了,这老实柔弱的性子,可就没少被人欺负了,也算是见惯了人情冷暖。

吃的亏多了,自然知道很多事情不得不防。

家里虽然穷点,但自家闺女,在这秀山屯里的年轻姑娘中,样貌那可是拔尖的,而且做事又利落实在,谁见了不夸。

老话常说:女大不中留。

马金兰很容易就从陈秀玉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中看出些她的小心思。

那个少女不怀春?

自己的闺女心里,怕是已经有了那盲流子的影子了。

屯子里十六七岁就嫁人的姑娘不少,有的早已经有娃当妈,陈秀玉十八岁,早就该嫁人了。

只是,这丫头很挑,经常有媒人登门,可总是被她各种挑毛病,全都拒之门外。

这张口律哥闭口律哥的,一听到吕律的消息,那股子兴奋劲,太能说明问题了。

马金兰觉得,自己或许该站出来,再有合适的人上门提亲,就把这事儿给定下来,不能再由着她了。

吕律看上去也算是有模有样,似乎挺会做人,但毕竟是个盲流子,身份是个大问题,真实的来路也值得推敲。

是,吕律是救了清子,是大恩人,可他万一要是个杀人放火逃窜出来的……

这样跑出来当盲流子的人少吗?不少!

她可是听人说了,吕律整天就拿着个弹弓在山上转悠,正经人不该是好好找份事情做着吗?这拿着个弹弓溜达,能有啥大出息,靠谱吗?

而且,自家男人就是个猎人,早早丧命在山里的猎人,她不想陈秀玉也跟了这样一个喜欢打猎的人。

猎人,很多时候就是在玩命,说不准啥时候就没了,这才是最关键的。

马金兰都不敢往下想。

周方敬到了屋子,左右看了几眼:“婶子,吕律打到的熊肉,让我帮忙给你送家里来,你看要放哪里?”

厨房的桌上,被两个装着刺嫩芽的盆子给占了,他没合适的地方放。

不待马金兰说话,陈秀玉已经先一步将两个盆子端下来放到一旁,又用抹布擦干净桌子,招呼道:“周大哥,就放桌上吧。”

周方敬放下熊腿,长长舒了口气:“可算把那爷们交代的事儿办妥了。”

“周大哥,你先到炕上坐,留家里吃饭,我给你倒水……”陈秀玉殷勤地招呼。

“大妹子,别忙活了,外边一堆子人等着分肉呢,肉分完了,我得忙着回家,就几步路的事儿!”周方敬说完,快步出了屋子,去给一干人分肉。

就在自家院外分肉,陈秀玉也想跟着去看看,刚准备出门,就被马金兰一把拉住:“你干哈去?”

“去看他们分肉啊!”陈秀玉回头看着马金兰,担忧地说道:“律哥打到的这熊可是一头熊霸,熊霸欸,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这才几天啊,他脚恐怕都没好全吧,会不会是受伤了,不然的话,他怎么不亲自来给大伙分肉,我得去问问周大哥!”

说完,她挣脱马金兰的拉拽,快步出了门,朝着院子栅栏跑去。

马金兰看着陈秀玉的身影,长长叹了口气,神色越发忧虑了。

陈秀玉院门口一干人正在热闹地分肉的时候,屯子后边林子里慌里慌张地冲出两个人,直到看到屯子的屋舍,两人才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

“郑三,你看看你养的啥狗了,一天天吹的像是能干老虎,结果到了关键时刻,连只野猪都定不住,定不住就不说了,头狗被挑,剩下的两个夹着尾巴就往回跑,只知道往咱们后边缩,啥玩意儿啊?”

这两人,正是吕律早上来秀山屯找人的时候,在屯子后边小道上遇到的上山打猎的两人。

扛枪的大块头名叫李庆翔,稍微喘过气来,对着之前牵狗的被他叫做郑三的同伴一阵猛喷。

“翔哥,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那三条狗以前明明不怕野猪的,碰到两百来斤的野猪,不费一枪一弹,它们自己都能搞定,不信你回去问问,年前雪天我弄回来的黄毛,就是被它们给咬死的,跟我同去的王虎就知道。

哪会你也看到了,那两条狗已经将那野猪耳朵钳住了,头狗也已经咬住野猪的炮卵子,三条狗将它定的死死的……不对啊翔哥,这事儿不能怪我啊,要是你枪能打得准,一枪就能解决了,那有后面那么多事儿?”

郑三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了最后,已经成看着李庆翔支吾了。

“我特么也是第一次用这种枪打猎,还不是怕打到你那三条死狗……可就即使这样,它们也不至于让一头两百斤不到的黄毛挣脱,头狗还被挑吧?别人打狗围,听到枪响,那跟发号施令似地,咬得更凶更厉害,你看看你的狗,只知道夹着尾巴跑,你特么还好意思怪我。”

李庆翔愤怒地瞪了郑三一眼,提着双管猎枪就走,只是刚走没两步,眼睛一瞟到在一旁草地上嗅着气味的两条狗,气不打一处来,竟是直接从衣兜里取了两枚独弹装枪里。

郑三一看情势不对,赶忙起身拦着:“翔哥,你这是要干嘛?”

“起开!”

李庆翔猛力一把将郑三推到一旁,抬枪对着两条狗接连开枪。

独弹威力大,两条狗的脑袋被崩得稀烂,连叫都没能叫出一声就倒在地上,只有腿脚还在微微抽搐。

“翔哥,这事儿就做得太过分了,再怎么说也是我养了两年的狗,你二话不说就打死……”

看到这一幕,郑三眼睛一下子红了,他死死地盯着李庆翔,腮帮子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牙齿咬得咯吱作响:“这是我从小养大的。”

“你养大的又咋地?老子今天差点被它们害死,这样的废狗,不打它们,打你啊?”


小说《逆袭1982》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那黄狗,就安静地趴在一侧,舔舐着身上的伤口。

没想到,不用自己去找,它就将自己的崽领着送上门来了。

好兆头啊!

狗崽太小,具体好坏,还得再长大些才能看出来。

吕律估计,应该是黄狗叼来的。

既然来了,那就先养着吧。

狗崽子还在吃奶呢,暂时不用管,只要把黄狗给伺候好就行。

吕律在地窨子看了看,除了已经被火烟熏得有些黄黑的灰狗子和狍子肉,就只有熊肉了。

被熏过的肉,有着一股子浓重的火烟味,狗虽然也吃,但影响它对气味的判断。

而且,最好能让狗认准某几样经常捕猎的猎物肉味,熟悉后到了山上,更容易发现目标。

就像幼年食谱一样,印象总是最深刻的。

在这方面,很有讲究,也是一个拖狗的过程,喂得杂了可不好。

实在没肉,直接苞米面熬粥加盐伺候都行。

可不能什么灰狗子肉、兔肉、野鸡肉之类的有什么喂什么。那样的结果,往往是上山原本准备搜寻野猪、熊瞎子,结果领着猎人一阵奔忙,找到的是只兔子。

这母狗给他的感觉,打猎资质不赖,身上累累伤痕,就说明它没少跟野兽搏斗厮杀,应该积累了不少经验,说不定养好伤了就能使唤。

当下,吕律也不吝啬,直接将盆中冷水泡着的熊掌取出来,用斧头斩下一段,出了地窨子,送到母狗面前。

他倒不是主要为了这母狗,而是想通过母狗,影响三只狗崽。

见吕律出来,母狗连忙起身,晃了晃尾巴,胆子很大地靠近几步,围着吕律嗅了嗅,然后伸舌头,舔了舔吕律的左手手背。

吕律也伸手轻轻摸了摸黄狗脖子上粗糙的皮毛,然后将砍下的熊肉递给它。

母狗没有立马上来叼住,而是后退了两步,偏着头看吕律。

吕律还是了解一些大笨狗的,充满野性,但也通人性,直到他将熊肉放到草地上,母狗才上前叼起走到一旁。

也就在这时,其它三条狗崽也笨拙地跑了过来,各自冲着熊肉嗅了嗅,也张开稚嫩的嘴巴,开始撕咬,舔舐。

虽然吃不下什么来,但这是个好的开始。

另外,吕律看了下黄狗身上的伤,从痕迹上能看出,是被野猪的牙齿挑到过。

看上去伤口不小,还是挺严重的。

一条狗,就敢挑野猪,也算生猛。

他想了一下,起身关门,打算专门去一趟王德民家里,从他那里弄些药帮忙治疗一下。

时节还早,但秀山屯里的人们已经在附近田地开始打整土地,天气再暖和一些,就得开始春耕了。

田地包产到户,少的人家四五亩,多得人家得有二三十亩。

这是根据人口比例进行分配的。

田地算下来,一个人大概也就两亩左右的地儿。

就这点地,哪怕黑土地肥沃,种啥长啥,但受气温时节限制,加之这里是山区,地里种植的,主要也就是苞米、大豆之类,到了秋收,仅仅是人吃的话没多大问题,可若是养上牲口,就相当拮据了,何况还有一部分要交公。

靠近村边河流处也开垦出一些水田,用来种植水稻,每年收到的水稻,那是稀罕物,为数不多,交掉一部分,不到逢年过节,是舍不得拿出来吃的。

日子,大多数过得紧巴巴的。

吕律也到过秀山屯里两次了,有一部分人已经见过他,但大部分也只是听说屯子附近来了个盲流,具体啥样却未曾见过。

他这一路走过,立刻不少人停下手头的活计看来。

大多提防着。

不少盲流在这山里落地生根,一开始的时候,没少干偷鸡摸狗的破事儿,给人的印象并不好。

吕律倒也懒得去管这些异样的目光,随他们看,他也在看他们,算是混个眼熟。

还未进村,他先在地里看到了王德民,正在地里打理干枯的玉米茬和杂草。

他连着跳下几台地埂,径直朝着王德民走去,边走边叫:“大爷!”

王德民抬眼看见是吕律,笑呵呵地放下了手头工具:“爷们,你咋来了?”

“我那来了条黄毛癞皮狗,还领着三只刚开眼的狗崽子。”吕律笑道。

“黄毛癞皮狗,还领了狗崽子,这好事儿啊!”王德民笑道:“那条赖皮母狗,屯子里的人都知道,整天在山里晃荡,偶尔也会进屯里来。

那狗啊,曾经是屯里刘炮的头狗,可是条好狗啊。”

“刘炮?”吕律微微愣了下。

这个名号,他记得隐约听人提起过,但一时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老辈人打猎,大多用老洋炮,也称之为炮手,姓带上一个炮字,是人们对拥有高明枪法和打猎经验的猎手的尊称。

“这人你不知道,死了得有三年了,大雪天在山里杀地仓子的时候,被熊霸给拍死的,一群狗,也在那一次,死的只剩下了这条也同样被重伤的黄毛母狗,刘炮管它叫元宝,是他拖出来的最后一条头狗,算算,差不多四岁。

刘炮死后,埋山岗里,这条狗回到家中不吃不喝好多天,老想着往外跑,家里原本是想把它卖了的,正联系着人呢,结果就在人来领狗的时候,咬断绳子跑脱了。

找到的时候,这狗啊,就爬在刘炮的坟边。”

王德民长长叹了口气:“这是条好狗啊。”

吕律没想到,这狗还有这番经历,点点头:“是条忠义之犬啊……后来呢?”

“后来……刘炮的家人不忍心了,也就断了卖掉它的想法,就让它陪着刘炮,开始的时候,他们家还时不时地上山投喂点东西,后来,终究是刘炮没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渐渐地也就顾不上了,只是这狗还真活了下来,就在那坟边刨了个土洞住着,成了野狗。”

王德民说到这,抬头看着吕律:“平日里,那狗谁都不让靠边,屯里有几个喜欢吃狗肉的还去逮过,但这狗警觉啊,总是能早早地跑掉。

有一次被人去设网网过,结果反被狠狠地在腿肚上捞了一口……刘炮家人知道这些事后,没少跟人吵架,渐渐地,也就没人去动这条狗了。

我是万万没想到,那狗竟然会主动去你那里,你是个有福之人啊,这可是你们的缘分。”

吕律挠挠头,笑道:“可能是因为下了狗崽的原因……对了,大爷,我来找你就是想请你帮忙过去看看的,这狗应该是跟野猪干过仗,受了不轻的伤,还有身上多处疥癣,又领着狗崽,得好好治一下。”

末了,吕律又补了一句:“钱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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