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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全文阅读狩猎时代

指尖灵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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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吕律陈秀玉   更新:2024-06-01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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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吕律陈秀玉的现代都市小说《优质全文阅读狩猎时代》,由网络作家“指尖灵”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很多朋友很喜欢《狩猎时代》这部都市小说风格作品,它其实是“指尖灵”所创作的,内容真实不注水,情感真挚不虚伪,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狩猎时代》内容概括:大山里什么都有,有本事取出来,就能赚大钱!吕律重生回1982年,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开启赶山人生!......

《优质全文阅读狩猎时代》精彩片段


不管怎么样,人和狗都没事,就是最值得庆幸的。

眼看临近中午,吕律起身,将棕熊内脏取出挂一旁的树枝上,轻轻说了句:“感谢山神爷。”

今天在这里,若是没有这么个有利的地儿,几乎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在山里狩猎,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还有玄而又玄的运气。

说实话,猎人,是个很吃运气的职业,生死,往往拼的就是刹那。

有些时候,有的东西,真的不得不信。

他取了熊鼻子和波棱盖,领着元宝和三条狗崽踏上回程。

至于熊肉,暂时就丢山里。

动物们都很敏锐,往往对于猛兽的气味非常敏感,面对熊霸这种强大存在,短时间内,一般的动物不敢轻易靠近。

回到地窨子,吕律先烧了水,将熊胆放在水中蘸烫好,找了颗钉子钉在墙壁原木上,挂在上边阴干着。

至于熊鼻子和波棱盖,被他找了块石片担着,放在土灶用黄泥和石头糊成的过火管道上干焙。

简单做了点饭菜填饱肚子,他现在只想好好睡上一觉。

洗了脸脚,翻身上床,拉开被子捂着,吕律很快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长。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有了这番补充恢复,吕律总算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

打开地窨子小门朝外面看了看,发现昨天晚上变天了,此时正下着毛毛细雨,一下子阴冷了很多。

这样的雨,往往会持续几天。

但熊肉还在山沟里呢,必须得弄回来。

虽然阴冷,但总的来说,温度还是提升了不少。

现在不像冬季,打到的猎物直接埋雪里,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不用担心变坏。

像现在这样阴冷的天气,也能摆上几天,但天一放晴,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开始腐臭。

在这段时间里,几百斤肉,他不可能消耗得了,弄一部分用来焅油,一部分喂狗,自己再留下个熊掌和一些熊腿肉吃上几顿得了,至于其它的,叫人送到秀山屯,给陈秀玉、王德民和段大娘家送一点,其它的也分一些给屯里的人做做人情。

留下元宝看家,吕律穿了大衣,带上狗头帽,取了弹弓和一些泥丸装兜里,将侵刀往挎兜里一放,挂在肩上,朝着秀山屯走去。

不赶时间,这毛毛雨短时间也不会淋湿衣物,倒是一路过去,遇到小动物,可以打打。

他就这么朝着秀山屯的方向,在山林里溜达。

走了好一阵,也只遇到一只灰狗子,被他打了下来,另外惊飞出一只野鸡,扑棱着翅膀飞远,没给他机会。

在他绕到秀山屯后山的一条小道上后,他准备顺路进屯,刚下去没多远,听见一阵狗叫,没多大功夫,小道上有两人,牵着三条狗迎面上来。

一个扛着斧头牵着狗走在前面,另一个块头很大,很壮实,扛着节双管猎枪跟在后面。

这种类型的双管猎枪,采用中折式装填的原理,是一种有两根枪管的枪械,可分为水平排列或上下排列,每次能装填两发子弹。

那人扛着的枪,枪管就是上下排列的。

双管猎枪的容错率高,毕竟一次可以射击两发子弹。

当然了,也能分别射击两次。

平时打猎,用的是霰弹,遇到大型猎物时也能使用大口径的独头弹加小霰弹的特殊子弹。火力相当强劲,足够一枪轰掉半个棕熊头。

只是,后坐力比一般枪械要大得多,力气小的人很难正常使用。

吕律不认识两人,印象中在秀山屯就没见过。

他侧身让到一旁,两人牵着狗来到近前,没有立即走过,而是停了下来。

“爷们,打猎呢?”牵着狗的男子笑呵呵地扫视着吕律,最终,目光落到吕律手中拿着的弹弓:“弹弓……你这弹弓做得挺别致啊,叉子不错,能打准,能打死吗?”

吕律制作的这把弹弓,这些日子,一直随身携带,使用的次数多了,表层已经包浆,火琉璃好看的色泽和纹路显现出来,确实挺好看。

这要是放在后世,在弓友群里,那绝对是能显摆的好东西。

不过,吕律听着这话,感受到的是满满的鄙夷。

在这不禁枪的年头,自己这弹弓确实上不了台面,在大部分人眼中,那就是小孩的玩具。

他的目光,更多的是停留在那把双管猎枪上。

这枪弄得非常漂亮,装饰有很精美的花纹,崭新,不是普通民用枪,应该是从国外流入,在后世,绝对是藏品级的存在。

在这年头,这枪的价格很高,拥有者往往是很爱出风头的人,这人不是普通人家。

吕律二十多岁的身体,却是有着几十年生活经验的人,心思沉稳,对于这样的话语,很无所谓。

各过各的日子,各有各的招,有枪不代表就能,弹弓也能有大用。

他淡淡一笑:“我到秀山屯找人,顺道随便转转。”

“有没有什么收获?”牵狗那人笑盈盈地问道。

“就一把破弹弓,能干啥,这有啥好问的?难道还能打熊打野猪,别浪费时间,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今天非得干个大货,让那群瘪犊子见识见识,赶紧走。

平时老是吹你的狗有多厉害,今天要是连个像样点的猎物都找不到,我揍死你小子!”扛枪的男子脾气很冲,都不正眼看吕律一眼,催促着同伴上路。

牵狗的男子看同伴瞪着自己,讨好地笑笑:“马上走,马上走。翔哥,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他也不再理会吕律,牵着狗匆匆上前。

看着两人顺着山道往高处林子里走,吕律看了看两人,直摇头。

那三条狗,吕律瞟了一眼,以他的标准来看,也就是领头的青狗还有点样子,至于其余两条,也就是块头大点而已。

还有,扛枪那人,枪崭新,都不知道熟不熟悉性能。

一个为了显摆,一个为了迎合,就这样的搭档,怎么看,吕律都觉得有些不靠谱,吕律甚至怀疑,他们究竟打没打过狗围。

他懒得管这闲事儿,顺着小道,快速朝山下的秀山屯走去。

隐约中,他听到牵狗那人说道:“翔哥,我本来还想撺掇他一下,让他跟着咱们去打猎,引个路啥的,咱们对这片地儿不是很熟悉,有他会方便很多,找到猎物了,也正好让他见识见识翔哥你的威风……”

小说《狩猎时代》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又来了!”

马金兰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扔下手中柴火,走到门口,看到陈秀玉屁颠屁颠地跟在周方敬后边往屋里走。

她现在越发觉得,吕律就是在打陈秀玉的主意。

隔三差五的,那么殷勤,没啥别的心思会这样?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男人去得早,马金兰本分做人,踏实做事儿,性子弱了些,以前有男人撑着家门还好,男人没了,这老实柔弱的性子,可就没少被人欺负了,也算是见惯了人情冷暖。

吃的亏多了,自然知道很多事情不得不防。

家里虽然穷点,但自家闺女,在这秀山屯里的年轻姑娘中,样貌那可是拔尖的,而且做事又利落实在,谁见了不夸。

老话常说:女大不中留。

马金兰很容易就从陈秀玉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中看出些她的小心思。

那个少女不怀春?

自己的闺女心里,怕是已经有了那盲流子的影子了。

屯子里十六七岁就嫁人的姑娘不少,有的早已经有娃当妈,陈秀玉十八岁,早就该嫁人了。

只是,这丫头很挑,经常有媒人登门,可总是被她各种挑毛病,全都拒之门外。

这张口律哥闭口律哥的,一听到吕律的消息,那股子兴奋劲,太能说明问题了。

马金兰觉得,自己或许该站出来,再有合适的人上门提亲,就把这事儿给定下来,不能再由着她了。

吕律看上去也算是有模有样,似乎挺会做人,但毕竟是个盲流子,身份是个大问题,真实的来路也值得推敲。

是,吕律是救了清子,是大恩人,可他万一要是个杀人放火逃窜出来的……

这样跑出来当盲流子的人少吗?不少!

她可是听人说了,吕律整天就拿着个弹弓在山上转悠,正经人不该是好好找份事情做着吗?这拿着个弹弓溜达,能有啥大出息,靠谱吗?

而且,自家男人就是个猎人,早早丧命在山里的猎人,她不想陈秀玉也跟了这样一个喜欢打猎的人。

猎人,很多时候就是在玩命,说不准啥时候就没了,这才是最关键的。

马金兰都不敢往下想。

周方敬到了屋子,左右看了几眼:“婶子,吕律打到的熊肉,让我帮忙给你送家里来,你看要放哪里?”

厨房的桌上,被两个装着刺嫩芽的盆子给占了,他没合适的地方放。

不待马金兰说话,陈秀玉已经先一步将两个盆子端下来放到一旁,又用抹布擦干净桌子,招呼道:“周大哥,就放桌上吧。”

周方敬放下熊腿,长长舒了口气:“可算把那爷们交代的事儿办妥了。”

“周大哥,你先到炕上坐,留家里吃饭,我给你倒水……”陈秀玉殷勤地招呼。

“大妹子,别忙活了,外边一堆子人等着分肉呢,肉分完了,我得忙着回家,就几步路的事儿!”周方敬说完,快步出了屋子,去给一干人分肉。

就在自家院外分肉,陈秀玉也想跟着去看看,刚准备出门,就被马金兰一把拉住:“你干哈去?”

“去看他们分肉啊!”陈秀玉回头看着马金兰,担忧地说道:“律哥打到的这熊可是一头熊霸,熊霸欸,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这才几天啊,他脚恐怕都没好全吧,会不会是受伤了,不然的话,他怎么不亲自来给大伙分肉,我得去问问周大哥!”

说完,她挣脱马金兰的拉拽,快步出了门,朝着院子栅栏跑去。

马金兰看着陈秀玉的身影,长长叹了口气,神色越发忧虑了。

陈秀玉院门口一干人正在热闹地分肉的时候,屯子后边林子里慌里慌张地冲出两个人,直到看到屯子的屋舍,两人才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

“郑三,你看看你养的啥狗了,一天天吹的像是能干老虎,结果到了关键时刻,连只野猪都定不住,定不住就不说了,头狗被挑,剩下的两个夹着尾巴就往回跑,只知道往咱们后边缩,啥玩意儿啊?”

这两人,正是吕律早上来秀山屯找人的时候,在屯子后边小道上遇到的上山打猎的两人。

扛枪的大块头名叫李庆翔,稍微喘过气来,对着之前牵狗的被他叫做郑三的同伴一阵猛喷。

“翔哥,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那三条狗以前明明不怕野猪的,碰到两百来斤的野猪,不费一枪一弹,它们自己都能搞定,不信你回去问问,年前雪天我弄回来的黄毛,就是被它们给咬死的,跟我同去的王虎就知道。

哪会你也看到了,那两条狗已经将那野猪耳朵钳住了,头狗也已经咬住野猪的炮卵子,三条狗将它定的死死的……不对啊翔哥,这事儿不能怪我啊,要是你枪能打得准,一枪就能解决了,那有后面那么多事儿?”

郑三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了最后,已经成看着李庆翔支吾了。

“我特么也是第一次用这种枪打猎,还不是怕打到你那三条死狗……可就即使这样,它们也不至于让一头两百斤不到的黄毛挣脱,头狗还被挑吧?别人打狗围,听到枪响,那跟发号施令似地,咬得更凶更厉害,你看看你的狗,只知道夹着尾巴跑,你特么还好意思怪我。”

李庆翔愤怒地瞪了郑三一眼,提着双管猎枪就走,只是刚走没两步,眼睛一瞟到在一旁草地上嗅着气味的两条狗,气不打一处来,竟是直接从衣兜里取了两枚独弹装枪里。

郑三一看情势不对,赶忙起身拦着:“翔哥,你这是要干嘛?”

“起开!”

李庆翔猛力一把将郑三推到一旁,抬枪对着两条狗接连开枪。

独弹威力大,两条狗的脑袋被崩得稀烂,连叫都没能叫出一声就倒在地上,只有腿脚还在微微抽搐。

“翔哥,这事儿就做得太过分了,再怎么说也是我养了两年的狗,你二话不说就打死……”

看到这一幕,郑三眼睛一下子红了,他死死地盯着李庆翔,腮帮子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牙齿咬得咯吱作响:“这是我从小养大的。”

“你养大的又咋地?老子今天差点被它们害死,这样的废狗,不打它们,打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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