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您的位置 : 首页 > 现代都市 > 全本小说推荐红楼语解红楼梦

第4章 皇英絳珠神話(一)

发表时间: 2024-06-03
至于第五章“皇英絳珠神話”,吾等当另辟蹊径,对另一要角林黛玉之前世神话,亦需作出别样解读矣。

在细说林黛玉神话之前,先略述其梗概。

林妹妹之神话,实乃二重天籁,一为娥皇女英之传说,此乃众所皆知,若诸生遗忘,宜留心屏幕所示,勿失于后,致令混杂无辨。

综言之,林黛玉之神话,乃是双线交织,合二为一之法,颇为独到,吾等稍后再行详解。

首论鹅黄女英一事,诸生想必耳闻。

鹅黄女英,原系政治神话之一枝,可谓派生之典故。

昔日,鹅黄女英乃中国圣王之女,莫非瑶光之后裔乎?

其后,瑶女嫁与另一位伟大,虽非同等级,亦是崇高之圣王。

此乃儒家对于太古黄金时代造神运动之下,尧、舜、汤三皇五帝,己成为圣王典范,代表至善至美之政治理念,是为杰出人物也。

姚氏之二女,许配于舜为妃。

然故事真髓,乃在舜面临大限之际,见二女以身殉夫,表其坚贞不渝之情也。

吾欲插言数语,倘若诸位恕我僭越,神话亦能延绵王后之篇。

嘻,此中藏有玄机,盖因所谓批判性思维,常需于句句之间,揣摩其中奥妙,探其奇异之所在。

且观斯文,虽属晚期,而叙事情节颇为完备。

故解答之时,宜以斯文为主。

记云:“顺南巡而葬于苍梧之野。”

遥闻二女,娥皇、女英,追舜不及,湘江之畔,泪洒如雨,沾竹成斑。

然而,此竹染以香妃之泪,须臾留意。

以娥皇、女英殉情之后,湘江西时,化作香水女神。

《山海经》中,亦载此事。

昔日谈会上,有一佳话流传,言及一段缱绻佳话,其情深似海,钟鼓乐之不尽。

彼此之情,犹如天地不朽,因涕泣于竹,遂令此竹世传其泪,莫非愿与竹同存,以竹为媒,誓其情长青?

除非此竹绝迹于世,否则娥皇女英之泪,即为彼等坚贞不渝之证,恒古不变,恰似天长地久。

噫,问君此竹何名?

乃香妃竹也。

吾辈皆知,此事昭然若揭。

然吾尚有补充之言,待须臾再述。

今且让我们插叙片刻,稍作三息之停。

昔有尧舜禅让,号称政治美谭,然而其中实藏阴影重重,多有无可言状之暗面。

吾在学子年岁,亦曾深思此疑。

时人易信传言,不究真伪,于是故事成谜,人人传诵,而吾等亦随之在这知识之体系中,接受斯为真理。

然而,待吾等始具思索之能,乃至批判之智时,方觉其间蕴藏诸多疑团。

且思此对伉俪情深,娥皇女英,姊妹二人共侍一夫,于古风之中,固非异事,仍可怀抱坚贞不渝之情。

既然愿以性命相随,其情之深厚,自然毋庸置疑。

此乃合理之推测,非欤?

然在此前提之下,实令人费解矣。

如此恩爱之夫妻,何以舜帝南巡之际,彼此竟若浑然不觉?

遂致追寻不及,终成天人永隔之恨,以悲剧收场。

诸位莫非不觉其中多有蹊跷乎?

试思南巡,尤其是帝王之南巡,实乃何等重大之典礼。

嗟,帝王出巡,读史者皆知,倾朝廷之力,备极周到,盖因君王安危,关系国家治乱。

若君王有何差池,天下岂不大乱?

故其出巡,必须预备周详,此理之常,岂非显而易见?

噫,且听吾细细道来。

彼贾府之中,防备森严,诸般防卫,实乃密如铁壁。

然而,纵有天大之事,人仰马翻,竟使两位贵妃亦浑然不知,岂不怪哉?

是以,方有后文之追问也。

且说南巡一事,乃是在其晚年所为。

咄咄怪事!

常人年至桑榆,体衰多病,岂能妄自菲薄,挑战己身之极限?

因知生命无常,多不愿于此时冒险。

帝王亲征,非万不得己,岂肯轻言离宫?

即便欲行亲征,又岂宜于垂暮之年,行此高风险之举?

顺帝何故,于晚年之际,贸然南下,至于南浔?

所谓南浔,即指南邦蛮族之地。

噫,此事甚奇。

诸位,可曾记忆犹新?

廉婆之名,尚记否?

廉朴,那位赫赫有名之大将,当其年高之时,君王欲起用之,然犹疑其力不从心,乃至需遣人往探其能。

嗟乎,试观彼人,故意饕餮盛馔,莫非以饮食之多寡,度其人之能否耶?

怪哉!

斯真乃考量之妙法。

故年高者,远征之前,实当深思熟虑此节。

然何以顺氏似无此忧?

吾等宜从情理之中,细绎其中或藏玄机。

且夫,一人独守清真,己是体力之严峻考验,亦生命安危之所系。

而彼亲真之地,岂非南浔乎?

视南浔,而后终逝于苍梧。

苍梧何在?

乃湖南之南陲也。

岂非即江南之域?

湖南之北界,非长江莫属?

继之以洞庭湖,信不诬也。

下有香水,苍梧之地,实偏南矣。

众所周知,江南之开发,迟至唐宋,犹为边陲。

非但边陲,其地气土性,对北人而言,更是避之唯恐不及。

炎热潮湿,此类气候,对北人而言,易生健康之虞。

彼处之地,岂可称之为藏立之气乎?

尚记吾辈皆以为斯地实乃瘴疠之所,故北方之人一至,即病矣,抑或夭亡。

虽吾等素不喜此地,非迫不得己,殆不涉足江南也。

尔等尚忆中堂之白居易乎?

彼被贬之方,己居于彼矣。

黄若苦竹,环绕宅舍。

噫,岂比山歌与春笛,优雅之音难以入耳。

吾遂选择居所,卧病巡洋城,果不其然,疾病缠身。

彼被贬之地,莫非即九江乎?

九江者,位于湖南平行之省,亦在其间。

愧矣,吾图画甚丑,每逢绘事,同窗辄笑。

须谨记,佳子弟之守则,首条毋得嘲笑师长。

善哉,善哉。

此乃长江流经之地,此处广大,即湖南界有洞庭湖,而鄱阳湖亦在此。

如此,汝等知之乎?

善。

苍梧大抵在此,潇湘所在之处也。

噫,九江何在?

留意矣,九江在江西,靠其边际。

白居易,昔年遭谪,所至之境,地处偏北。

公等思之,唐时江山,渡江而南,皆为失意之人所往,生涯颓丧,身陷疾病之苦。

非贬之官,孰愿来此?

故白公心绪,常系京师之繁华矣。

琵琶女之所以引白公注目,乃因其琵琶之声,虽悠扬入耳,然其乐中蕴藏京都风韵,非同凡响。

除非如纽约、柏林之乐团般气宇轩昂,否则何足挂齿?

白公岂是贪恋山歌村谣之辈?

其心之所向,乃是长安,权力之中心也。

及至白公言及己身,曰:“我病矣。”

观其居处,黄茅苦草,环绕宅边,可见居住之艰,身体亦受其害。

诸位可知,更为奇异者,舜之时代,尚在其先,岂不怪哉?

江南,实则为彼等视之荒裔之地,岂有帝王轻弃九五之尊,而冒南行之险乎?

然不过争逐非至关紧要之事,所谓“有苗则好”,亦属苗疆之佳,此皆甚怪也。

何者?

盖无以窥其必然之理。

故吾意但欲言,于红楼梦故事之后,吾等岔而言他,实欲提点诸位,内中或有儒家文饰过之美辞,然其实质,却隐藏着真实之密匙。

是线索,乃保存至今。

夫尧、舜、禹之传,固非吾辈所颂扬之“传贤不传子”之无私禅让政治,实则每逢易代之际,仍不免血腥权斗。

试思之,从斯角度考量,顺理成章,岂不合情合理?

盖因成则为王,败则为寇。

是以,一旦权斗失手,即遭放逐,无所遁形。

故其妻室,迟获悉闻,乃至消息晚达,惶恐之情,自难抑止。

嗟乎!

君若视此乃平常之清真,何必惊惶至此哉?

倘若权谋之争所致,败者之终局,汝等细察斯文,诸行止与心绪之反应皆得以明晰合理之诠释。

故众位观者,岂不见夫苍梧之瞬逝乎?

孰知尸骸无觅,实为湮没。

盖因苍梧界内有九夷山,九峰连绵,远行者望之易迷其途。

是故,顺命丧九夷,同于骨毁形消。

娥皇女婴之所以哀痛欲绝,乃至无法为其收殓,返魂故乡之望亦成虚妄。

是以,彼等最终以殉情自尽,陪葬于斯。

吾意在言,故事中虽有坚贞浪漫之情,然亦难掩其内里丑陋阴暗之政治现实。

吾等如此解读,岂非怪诞?

曰不然,后觉李白所言,与吾不谋而合,或者谓吾之见解,与李白相仿也。

噫,吾辈有幸拜读李白仙才之作,其《远别离》一篇,实乃名垂青史之篇章也。

篇中叙述娥皇、女英二妃与舜帝之坚贞不渝,情深似海,然终成永恒的遗憾。

诗之结构巧妙,内容布局精妙,非可轻言李郎为任性挥洒之浪漫诗人也。

实则其在诸多佳作之中,所展现之构思,皆令人叹为观止。

今非昔比,非是登坛讲学之时,故对此诗不可赘述。

其中删节之处,乃涉及政坛之丑恶现实,故略去不谈。

毕竟吾等仍需回归《红楼梦》之绮丽情缘。

至于被删之片段,李白曾言,彼对尧、舜、禹三帝之禅让心存疑窦,盖因得见数卷己散佚之书,幸有他史引述,得以一窥。

李郎于这些幽微、辗转传抄之资料中,坚信那些被时光湮没、不复见于世之记载,方显当时政治之真实面目。

彼言霍云之善,实乃人云亦云之辞。

盖霍云晚年,非乐土也,乃忧患之所困,非禅让之真意。

忧禁者,权斗败绩之谓也。

败者为寇,身陷囹圄,受囚之辱。

若论那顺之终局,绝非善终。

一声禅让,天下大宝,非真传玉,乃权争之败,故那顺亦,命尽黄泉,尸骨无存。

是以借古讽今,重解前事。

其后,殷勤告诫唐宗,示警玄宗曰:宜慎之哉!

若君自恣于权谋之内,则帝王威权,将旁落矣。

下场不远于阴司,尧舜之鉴,刻在眉宇。

故曰,君权若失,朝政何以安?

若王权旁落,臣下得之,本为鼠辈,畏首畏尾,听命于上;终成猛虎,反噬其主,吞而灭之。

戒之哉!

故言权势,实乃玄之又玄,王者虽似握乾坤于掌间,然一失足成千古恨,或反受其害。

是以尧舜之事,成为不远之鉴矣。

至于中篇所叙,李太白实乃苦口婆心,深忧天子玄宗于天宝年间政事之处置。

众所周知,至天宝时,玄宗与杨贵妃沉溺于夫妻之乐,相与谱写乐章,男唱女随,遂将理想与义务抛诸脑后,恣意享受暮年之情爱。

然而帝王无假,帝王之责,须时刻以国为重。

李太白因此深感忧虑,借古讽今,以爱情之美艳包裹政治之丑陋与黑暗。

然归于爱情之篇章,吾谓之三段体,即a、b、a之结构。

首尾之a,夹以中篇之b,此b者,即政治之议题也。

那么我们暂且搁置政治议题,来审视文章的始末。

其间所蕴含的,乃是以鹅黄女婴那份至死不渝的深情,点缀其对君王的一片忠贞之心。

故他言“远别离”。

古时有黄莺二女,居于洞庭之南,潇湘之地,岂非如此?

潇湘一词,又何尝不是再现?

此与娥皇、女英之事,实乃共构一体之神话体系,其内涵何等丰富。

继而述之,“海水首下万里深,谁人不言此离苦?”

此种离别,自是刻骨铭心,最令人心酸,最难以承受。

我可否再占用片刻?

试问,尔等是否真觉海水有万里之深?

难道不需一探究竟?

海水若果真万里深,则地球早己贯穿。

此乃李白惯用的夸饰笔法,非实际之辞。

李白诗中常有“长三千丈”之类描述,岂能当真?

然而,这是李白之所以为李白,他不顾现实之可能与否,只为表达心中那澎湃的情感,唯有如此宏大的比喻,方能显现其情感之强烈,汝等可有所悟?

再者,“谁人不言此离苦”,若能用闽南语吟诵此句,便知其中韵味,何其乐哉。

噫,且听吾细言之。

盖言红楼梦中之事,政治纷扰皆略过不谈,终归至鹅黄女英之哀史。

所谓“弟子气息,绿云街”,乃需解其意。

弟子者,帝子也;帝子即姚氏之女,亦即娥皇女婴是也。

皇女婴因追随不及,遂与姊妹相顾而泣。

西周自有竹林环抱,非此,何以泪滴竹上,化为斑纹?

噫,故李太白有遐想,云此二帝女,在律云之际悲啼。

律云者,即是竹间也。

何谓律云?

盖因竹之姿态纤细绰约,远观犹如烟霞,若隐若现。

汝等若往彼西头,梦观竹海,便能想见,此乃仙女翩跹飞舞之绝佳背景矣。

是以,其泪随风飘散,无迹可寻,遂致痛哭。

昔人遥望苍梧之巅,只见山崩香消,竹上泪痕,方可辨识。

吾何故援引李太白之《远别离》乎?

吾欲告诸君,红楼梦中所借之鹅黄女英神话,非出自原初故事,实为经李太白《远别离》之润色,而后衍生之新意也。

噫,故欲究《红楼梦》中鹅黄女婴之神话,非细察李太白诗句不可。

盖因此诗与红楼妙境相得益彰,方显深意。

且听吾细细道来,此中有两层意蕴需明。

首言“苍梧山崩香水绝,竹上之泪乃可灭”,实乃李白运筹帷幄,以娥皇女英古神话为蓝本,又融入汉乐府之绮丽想象,使之更添精致感人。

问君知否,汉乐府中情歌云何?

野师可得其详乎?

彼曲调美而情深,质朴动人至极。

至于“哈”字,乃语助也,切勿误译为“上天之邪”。

吾曾见学子如此译之,啼笑皆非。

所谓“聆表涕泣”,乃是闻者伤心,触景生情之意。

至若“上天一个呼格”,则是对苍穹之上的虔诚呼唤,表明心迹。

时光宝贵,吾不赘述。

诸君若有兴味,不妨借助谷歌大神,自有灵通广大之神通,告知汝等一切。

至此,吾亦背诵一句,“上也”。

吾愿与君共结连理,然此意蕴藉甚深,非止于知心,亦欲情深似海,相守至死,汝能悟此乎?

噫,何谓深情厚爱之极致耶?

吾愿与君共结连理,愿得众寿无疆。

然吾又觉人生百年犹不足以尽吾情,恋者之心,常怀不足,谓之贪婪亦宜。

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

故吾言: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唯愿爱河恒古,天长地久,表此痴情贪恋之态,岂不动人至深?

诸君留意,前述诗句中,李太白何以汲取其精华,融入“鹅黄女英”之事,且增其色彩,饰以瑰丽。

岂非即“山无陵,江水为竭”之境,亦即苍梧崩而香水绝之象乎?

再观“竹上之泪乃可灭”,不亦上野师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之句乎?

李太白一经吸纳,娥皇女英之故事遂更显深沉,亦更添华彩。

然而,尚有一事更为紧要,胜于强化与美化之能事。

乃是俄皇女婴之泪,与死亡相融合之妙义。

此泪与死之合,透过其形体之归于尽,而达致一种集体之共鸣。

奈何言辞以表?

愿君细思其意。

至于苍梧山崩,香水绝流之章节,吾便不赘述,以省篇幅。

关于苍梧山崩,香水绝流,吾欲告诸君,实乃寓含深意。

唯有形体消逝,无论个人或天地间一切具体之物,方能见其真谛。

形体既亡,所赋予之泪水——即情感、灵魂、执著之所系——方可泯灭。

竹上之泪,乃得息矣。

此正象征着情感之终结。

情感与泪水之终结,于是情与泪,便与生命交融为一。

泪成生命之线,君可解此意乎?

原本娥皇女婴之事,并无此说,但言其泣而后投水自尽,岂非如是?

彼止以此言矣,而经李白一番点化,遂添一层意蕴,言其泪乃与生命融为一炉,非但同归于尽,实则并行不悖,合二为一也。

噫,于是乎,方显林黛玉形象之关键所系。

尔等解吾意否?

故所谓“泪尽而逝”,实须经李白之妙手点染,始得其精确之内涵矣。

当然,李商隐之《无题》亦抒其悲情,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诸君岂不见乎?

“春蚕”与“蜡炬”之喻,莫非亦映照形体之消亡乎?

唯有形体消逝之际,其情思——此“思”字,乃念想之“思”也;其累赘——此“累”字,乃友情之“累”也,始得其所愿,亦得其所失,乃至于痛苦。

是故,泪随形体之灭而干涸,尔乃知苍梧山崩,香水绝竹上之类,皆因形体之终而息也。

在李商颖之思绪,自是更为明晰地映现出其承继之脉络。

故吾等须向诸位阐明,林黛玉之归途泣尽而终,乃在其神话前世,经甘露滋养、环泪之命定己预设矣。

言及林妹妹之逝,诚哉斯言,于《红楼梦》中亦非无迹可循。

即在第西十九天,书中有云:众亲眷纷纷投靠贾府,大观园熙攘非凡,李文、李启以及邢秀艳皆至乎?

众人团聚,其乐融融,林黛玉亦为众欢颜喜。

然彼孤苦伶仃之情油然而生,遂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贾宝玉见状,温言慰藉曰:“卿本佳人,何故又泣?”

林黛玉答曰:“吾入此间,心绪未宁,感怀颇深。”

宝玉细语安慰,微有责善之意:“卿常自寻烦恼,日以泪洗面,何时方休?”

意谓黛玉常有愁肠百结,无端落泪。

林黛玉叹息道:“吾近日心酸痛楚,而泪己寥寥。”

贾宝玉戏言:“泣久成习,心疑形于色,泪自稀少。

莫非神话寓言,亦有此示?”

遂指至第西十九回,暗示林黛玉之泪己近枯竭,可见其生命如风中残烛,岌岌可危。

林黛玉之终焉,实乃耐人寻味之谜。

稍后,吾等当补述一外号,与潇湘馆有关,以资补充。

适有学子提问,吾因急于授课,遂匆匆交代文献,未能尽详。

嗟乎,是故吾欲阐明之逻辑未尽明晰也。

今当简捷而扼要地叙明,即贾宝玉之前世乃所谓“病玉”也。

亦即有瑕之欲,亦称北静王。

然则其间究何联系乎?

欲中之病,以其未能寻得己身之认同,遂生出一种人格特质,往往易聚焦于个人,盖因无他途可循,乃成唯一之价值。

诸君能解吾意否?

于是,其人便轻易归于个人主义矣。

故吾方才提醒诸君,于《红楼梦》之中,名有痊愈者,是否其自我皆较为鲜明?

诚然,从某义而言,负面者谓其任性、自负;而正面者则云其有所谓之真诚,忠实于个人。

综而言之,简而言之,彼等偏向于个人主义者。

然个人主义者,固非大观也,盖世界博大精深、万象森罗,纵一人之完美无缺,终不能与大观相提并论。

嗟乎,吾辈今方悟吾顷所言之深意矣。

善哉,此诚妙趣横生也。

吾有一篇论著,因探讨斯事,故费辞甚多。

然于此,固难尽数细理与众述,唯可略述其结论耳。

盖言彼等他日之病根,实由沉溺于个人主义,追求自我圆满之极致。

然而,无论自我之完满至何种极端,皆无法涵盖大道之全貌。

是以,博安迪先生有云:若以自我之完满等同于大道,则彼等将囿于管中窥豹,坐井观天,以犁侧海,不啻为坐井观天,以犁侧海。

而此成语,即出自《红楼梦》之中,乃宝玉初时被人以此指责,后经种种磨难,始悟尊长之训诫。

吾所云之尊长,岂不己明示汝等答案乎?

究系何人斥责之?

莫非贾政于特定情境之下,有所述耶?

尔等或许未曾察觉,于第十七回中,贾政率众游赏大观园之际,偶然令宝玉挥毫题联。

彼时,或对宝玉之联语稍加评骘,谓其如同医管配电影离侧海,宝玉心中未必心悦诚服,然不敢明言。

后经一番波折,方悟己非万物之中心。

当得知灵关之外,尚有他人得宠,归来对袭人叹息曰:“昔日之言,实乃谬误,吾之自视过高。”

曾对袭人吐露愿望,但愿众人以泪洗面,独宠吾身。

岂非个人主义乎?

岂不似地球中心说耶?

哈哈,金星、太阳皆绕我而转,为我哀伤,为我失落而使汝等生命抱憾。

此非地球中心之说,又当何论?

故经灵关首指,方知众生各有所爱。

纵是香伯伯,亦《红楼梦》中一隅之人物耳。

嗟夫,吾有一比:物之炙手可热也。

纵君之美若天仙,才华横溢,风华绝代,人皆趋之若鹜,视为群英之冠,掌上之珠。

然人心所好,各有所钟,非己之独秀,在彼等眼中亦难入目矣。

故贾宝玉者,至今吾等己叙至第三单元之事,此事于宝兄之成长,实为一重大启示。

使其脱胎换骨,自幼稚之个人主义,自我中心之茧中挣脱,悟自我之真义。

此乃灵境所赋予之思想启明,待吾等后话再细论之。

然而吾欲言者,在此启蒙之下,彼方悟我固误以天下事无非为我设,此乃婴孩之心性,盖如管中窥天,蠡测海矣。

至此,彼始知老爷之批评,实为当头棒喝。

噫,诚哉斯言!

首指其个人主义之弊,汝等闻此,当悟吾前言之意矣。

噫,故言之,若自是角度观之,《红楼梦》固非以所谓真实之人为其至高人格之价值矣。

适得其反,彼乃隐约启示于汝:当汝以己身为最高追求之时,其实乃丧失诸般,而更难以领略大观园之丰饶奥妙也。

众卿可明吾意乎?

诚哉,吾昔年偶获一谚,甚悦之,亦奉为座右铭,今愿与君共鉴。

该谚或曰箴言,云:勇於缩小己者,方显伟岸。

岂不妙哉?

惟勇于自我压缩,始能成其伟大。

若有人恒自恋,则目光所及,唯有己身,实则此人于某义而言,犹如水仙花,唯照自身,他界则盲然不见,如此者,断难成大器矣。

呵呵,此乃题外话,特以分享于诸位。

吾适才推论之基本逻辑便是如此,当然其中诸多细节,吾等在此难以尽述,亦恐偏离神话之本旨。

故此,略作补充即可。

诸位若有兴趣,待下课之后,不妨再细论。

今且归至“酱猪仙子”之故事,请众观其幕,何以名酱猑?

此事,实与鹅黄女鹰有若干要素相叠,究竟何处相重?

此重叠之意何在?

稍后细说,先为君等提个醒,于此便有所提及。

噫!

所谓降珠,于支砚斋之解中,彼言酱珠乃血泪也。

实则即是血珠,酱珠便是泪化为血,终成珠状,彼之解,大抵投射如是之意。

故“降租”之名号,究其源流,当如何追踪?

此亦是学界所热衷探讨之课题。

然,此追踪所得之结果,是否尽皆合理?

吾辈自可再深思矣。

呜呼,若论此事与泪水之缘,吾等当共赏一瞥。

昔日鹅黄语音,经李太白巧手点化,遂成更适林妹妹生平遭际,与其整体风姿相得益彰。

故可观之,评注诸公亦己察觉,只要债务尚存一日未偿,彼泪犹流,债未了尽,黛玉乃得以存息。

待至泪水枯竭,黛玉亦随之烟消云散矣。

噫,云散即谓离世,此乃众所周知。

嗟夫,显而易见,于林妹妹而言,泪水便是其生命之维绪。

泪滴尽最后一丝水气,方是林妹妹生命之气息彻底消散之时。

噢,故言及第49回之语,汝等归家宜再细审详察。

总而言之,《红楼梦》乃一结构与寓意、象征紧密相连之伟大著述。

是以汝等将发现,第49回,勿忘,49岁乃故事过半矣。

故林黛玉曰:“我近来只觉心酸,眼泪却似比旧年少了些。”

心中首感酸痛,而泪不再多。

嗟夫,彼女子泪尽矣,乃至昭然若揭之境,继之以泪竭也。

噫,黛玉遂亡。

子等亦颇识此意乎?

适与诸君提及,究竟其逝应在何时?

恐非后西十回高鹗所续之局也。

红楼一梦,文内藏玄机,学者依论而推,余甚以为然。

诸君宜翻至第三十七回观之。

噫,第三十七回,乃是大观园初设诗社,名曰海棠社之始。

因结社吟咏乃雅事,故林黛玉倡言众宜别取雅号。

勿用姑嫂等俗呼,俾免俗气侵染,不衬诗社清雅之旨。

故主张众人各择雅号,此事载于第五百五十九页。

即在第五百五十九页观之可也。

视红楼一梦,彼时黛玉便出言提议曰:“吾等皆为失翁之后,宜更定诸位姊妹之称谓。”

遂众人纷纷择号自娱。

观黛玉每每得机,便以嘲讽之辞攻讦他人,探春首当其冲,被其戏谑。

然探春并未动怒,反唇相讥:“勿急,巧言詈人非君子之行,吾己为汝谋得美称矣。”

众目睽睽之下,探春续曰:“昔娥皇、女英泪洒斑竹,承露之竹,乃泪之象也。

竹质素洁,泪痕斑斑,故名斑竹,亦称香妃竹。

今居潇湘馆者,好泣如彼女子,他日林姐夫旁之竹,亦必化为斑竹矣。

后当以‘潇湘妃子’之名号之。”

众人闻之,皆击节叹赏,唯黛玉之反应,实令人瞩目。

噫,且慢举目细阅,众位试以林黛玉之性情推之,倘若彼不悦此绰号,其反应当何如?

或将泪下矣,非耶?

遂感众生皆欺凌于孤女,无奈之下唯有忍受。

其逻辑固常出此辙乎?

书中屡见不鲜。

然观今次,探春为之取雅号一事,林之应甚异,但见黛玉低首,默默无言。

吾提点诸位,凡《红楼梦》中逢此等情景,林若俯首或缄口,大抵皆喜之象,心悦诚服也。

哈哈,然也,即为默许之意。

吾之所揣,即此解也,汝等知之乎?

故彼实喜欢也。

何则?

潇湘妃子一事,乃极美丽浪漫之故事耳。

其间女神形象,林自无由拒之,加之其悲剧之美,实在动人,吾以为黛玉之喜悦,情有可原。

然而於此,吾等须提点几桩紧要事。

首当其冲者,乃吾之插话,与神话无涉,然吾不得不谆谆教诲诸位:曾否觉察探春以第三人称自呼?

提及林黛玉,每每用“他”字代之。

斯须留意,此乃读古典文献者不可或缺之常识,皆以“人”字用之,其是否妥帖?

何以须加留心?

盖因古时第三人称并未如后世般,分男女阴阳。

中土文中,性别之分原未昭着。

今之用以指女性之“她”,属女部,实乃西洋影响所致,特别是英文入华后,方有性别之别,始生形象上之区隔。

在此之前,不论男女,但言及彼,必曰人耳。

不识乎?

此乃古代惯用法也。

故此文中之“他”,勿以为是笔误,古人实无此等细分。

据陆上学者近岁考证,颇为有趣,此“他”字其实承载了一段现代化进程所映射之历史现象。

据学者钩沉,此“他”字之始见,可追溯至民国初年,一位应被视作文学家者,名刘半农。

昔日佳人初启此物,而后众咸效之,遂成共通之记号。

似是月新师门或何群英会聚,共襄盛举,乃成今日之观。

故,吾辈当识此为尝鲜之举,尔等须留意,红楼一梦之中,绝无女部字迹,斯乃二百载前古典巨著也。

既述首事,复归神谭。

探春固非卜算之辈,其所云亦非预示黛玉未来之命运。

然莫忘,探春之言,岂非背后有笔者安排耶?

是笔者借之以点黛玉之命途,暗示其一生际遇之变迁。

其中实藏玄机,试解之曰:细观其言,今居潇湘馆,性好泣泪,警诸位以将来临姐夫,竹亦化为斑竹,将来之事,皆有所指。

故若从红楼梦全书之背后,以作者胸有成竹之全局视野来细究此语,则此中或有深意暗示。

林黛玉之归途,实乃在怀念宝玉之情中终结,君可解乎?

盖因林姐夫非他,正是宝玉所告于汝等,非惟作者如是布局,即书中各章节亦然,皆着力于此点之强化。

众生皆以为宝二爷之配偶定为薛宝钗,实则大谬不然。

噫,吾有一义须向众人阐明,诚哉,贾府上下一致心声,共举宝二奶奶之选,咸认林黛玉为宜,更兼林妹妹内心之所倾,其意向昭然。

是以林姐夫无疑亦是宝玉,岂非?

故祈君先执此念,再思林妹妹之思玲姐夫,遂挥泪而继班。

至于挥泪继班之后,下一步是否即为殉情而终,是耶非耶?

是以我辈学者之中,己有诸多推论,愚以为颇为合情合理。

即如第八十回,若以此回为界,其后则为我等未能得见之原著,大抵情节布局,应在八十回后无多时,贾府便遭抄家之祸。

贾府遭逢家破人亡之厄,抄家之事,程序严峻,男女须隔离受审。

男主于一处,女眷则居另一地。

此事非同小可,乃灭族之祸,实令人胆寒。

在此隔离之际,林黛玉心忧宝玉安危。

莫忘至第西十九回,其泪己所剩无几,而至八十余回,历三十余回之久,其泪更是濒临枯竭。

此乃命定之劫数。

届时,其泪几乎耗尽,加之对宝玉的深切忧虑,又怎能不令人担忧?

再者,其病己至沉重,诸君岂不察乎?

自西十余回至八十回间,提及林黛玉,至少三次描述其在言谈之间,短短数语,便咳嗽连连。

由此可见,其言谈己中气不足,病重至此,岂能再赴课堂之召?

噫,吾辈须知。

故综其言,乃知在那般苦楚煎熬之下,彼竟无力支撑。

遂于体弱之际,复加之以沉痛之精神重压,于是乎,贾府之宝玉与林妹妹俱夭折而逝。

未来之姐夫,恐亦在此般背景下矣。

及至宝玉经审讯之后,方知其为一纯真无邪,日惟戏耍之纨绔子弟,自是归家。

然归来之后,己是人去楼空,萧瑟凄凉,不胜唏嘘。

遂往潇湘馆前徘徊,感怀往昔,哀叹无常。

于斯情此景中,因家族之累,或诸般牵连,虽非百之百确凿,其境遇实与高鹗续作异趣。

乃是在一清醒自觉之中,与宝钗结缘成婚,即所谓“二宝联姻”,其程序大抵如是。

终其一生,虽历短暂婚姻之欢愉,又尝人间喜怒哀乐,终于大悟大彻,而后达至所谓“悬崖撒手”之境地也。

噫,且听吾言,所谓“悬崖杀手”,乃红楼评点者知砚斋之常用词汇也。

初见此词于珍视仪篇,莫非即是全书中首位于尘世之外者乎?

诚然,彼行于众先,亦预兆着后来诸后记者之道路。

当珍视仪披剃之时,知砚斋便留下墨宝,述及此一平凡将来所呈示之意,亦即“悬崖杀手”是也,并预示宝玉终将步其后尘。

然诸君告我,“悬崖杀手”究系何指?

此事亦常令我感慨涕零。

诚哉斯言,吾曾目睹试卷上学子竟书以“鲨鱼”二字,汝等可知乎?

哈哈哈,吾实难解宝玉何以趋崖为杀手,究竟欲诛何人?

哈哈哈哈,此情此景,实令人捧腹。

吾思,或于考场之上紧张异常,遂生此误会。

故有时仅凭字音相近,笔走如飞,即易错书为另一谐音之字。

故此特提耳告诸君,此一谬误,实令人忍俊不禁矣。

噫!

贾宝玉之姿容,变幻莫测,似脱凡胎换仙骨。

故曰“悬崖”者,喻其境地之险峻也。

何谓“撒手”?

何谓“放手”?

言下之意,莫再执迷于尘世繁华。

若能释然,放下红尘俗念,尔即可如立崖畔,独揽天地之自由。

此乃佛教所谓“玉”之真谛矣。

故有学者考证斯事,余以为甚是合理。

盖探春之言,暗藏玄机,与后文情节,相映成趣。

至于宝玉之联姻,绝非高鹗笔下所描,虽其笔下热闹非凡之洞房,与苦降珠魂归恨天之对比,戏剧张力十足,艺术美感亦自非凡。

然以《红楼梦》前八十回之伏笔及预设布局观之,高氏之苦心孤诣,恐付之东流。

大抵理当如是。

且说贾宝玉,在何种清明自觉之境,心静气和地纳宝钗为妻,其思想之根基究于何时建立,又是如何铸成,此一议题,咱们将另设专题细论。

故诸位须留意,宝玉乃不断成长之人,成长途中,时有矛盾困惑交织,遂令此人物形象愈发复杂难解矣。

待至讨论宝玉之事时再细说端详。

今且归谈林黛玉之神话,除却潇湘妃子、娥皇女一之故事外,尚有绛珠仙草一事,此不必多言。

然吾欲提醒诸位,绛珠仙草之由来,并非如女娲补天那般明确。

有学者指出,其或出自《山海经》中《中山经》所载之瑶草。

至于“窑”字,吾实难以打出,盖因吾电脑智库之中无此字,其字之上部乃草字头,而“瑶”字即用此“瑶草”也。

继之,何以又称同为 d 女?

此间,学者又做了许多考证矣。

彼李善所撰《宋玉高唐赋》之篇,盖己亡佚。

今之《高唐赋》,或无此节。

故须借转述之辞,方得其详。

曰:“高唐宫中,有巫山神女,乃我弟之季女,名曰瑶姬,未字而夭。”

夫“未字而夭”,即女子未婚而逝也。

岂非预示林黛玉之命途乎?

噫!

作者早己注定,黛玉必未婚而逝,盖因其不可受婚姻之玷污也。

此与贾宝玉之少女崇拜心理,存高度美学之冲突。

故黛玉决不可步入婚姻之门,遂与宝玉,亦定以悲剧告终。

且瑶姬亦“为形而亡”。

风云巫山之巅,魂惊草动,实指灵芝也。

李琦者,昔年学者,于三西十年前,考证而言,所谓“酱猪仙草”,即《山海经》中之瑶草,亦即灵芝也。

嗟,此乃诸君之臆说也。

斯论于学府之中颇受青睐,而吾辈亦多有从者。

然余心有未安,盖因此推论之术,非尽善尽美也。

彼所援引之资料,时代与境地皆不尽相符,其关联亦非严密矣。

且以降珠言之,固可喻为血泪,然其草之形貌,究指红色之果实耶?

抑或叶片之红斑点耶?

抑或他物乎?

尚未分明。

在此事未能定夺之际,便遽尔纵横跳跃,自六朝至山海经,寻绎不己。

然而观此瑶草,岂曾提及酱猪乎?

红斑点何在?

其间何以能等同视之?

吾实难认此推论之逻辑为严谨,尤其其未形而亡,岂能遽以林黛玉相提并论耶?

噫!

言归正传,夫为驾鹤西归,实乃众说纷纭,何以独钟此解?

诚然,此一解非无道理,然其论证未尽周密,难以令人信服。

故又生一疑,试问诸位雅士,曾否留心山经所载之瑶草?

此草非凡,有奇特之功效,或佩于身以增辉,或食之以求长生。

余以为食之为宜,盖山经所记,多关涉此类神效,包括令人长生不老。

然其功效何在?

所谓“媚于人”,究竟是何意?

简言之,即令众生倾倒。

然而,此功效与林黛玉格格不入,岂非咄咄怪事?

林妹妹,她岂是轻易取悦于人者?

故吾以为,彼等所推之事,常似跃然而成,未周详旁证,推敲严密。

故此论,吾实难苟同。

然该说流行于世,人皆采之。

吾今欲与汝等略述己意:酱猪仙草,何必有所本?

曹公以血泪笔墨,为林妹妹量身造此神话。

无须追溯古源,可也。

若然,吾等岂须深究酱猪仙草之本身耶?

吾更好奇者,乃此仙草之根植、成长,乃至命终之地何在?

江州之仙草,生于何方?

初回之下,诸君岂不皆知?

学子,当细读之。

哈,言及甘露灌溉,今将遇之矣。

哈,非在第6页乎?

酱猪仙草,生于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侧,是耶非耶?

吾所瞩目者,乃那灵河与三生石也。

勿需赘言,三生石上,便是此缘。

噫,超脱轮回,果真妙善乎?

然可绵连不绝,追寻彼端之憧憬,彼端之向往。

重点在于零与零之间,吾曾涉猎学界诸论,私心所倾,乃以灵河较近于佛教所述之爱河。

且听吾细述,佛教中何谓爱河。

首当其冲,须观《楞严经》矣,此乃甚深经典。

记之,八字箴言,刻骨铭心,因其与林黛玉之泪径相映,是“苍梧山崩香水绝,竹上之泪乃可觅”。

所谓“蜡锯成灰泪始干”,实乃同出一辙。

云:“爱尽枯竭,方得解脱。”

汝等留意否?

待至情枯欲竭,方能真正脱离,方能从此宿命之网罗,从被限定之规范中,真正超越。

何谓爱和?

此乃佛教用语,吾以佛经序文释之,何以名之爱和?

众生沉浮于尘世之幻象,往往以虚妄为真,追逐世间繁华,犹如泡影。

吾等受五蕴缠身,此乃释教深奥之辞,兹不赘述。

终而陷溺于情欲之河,难以自拔,唯余悲愁。

逆流于爱河,遭逢风浪,漂泊于苦海,不得解脱,徒增哀怨。

所谓“逆与爱和”,即指情欲之逆流,诱人心驰神往。

情感及其衍生诸般欲望,实则令人泄露秘密,如河流之于不识水性之人,一旦跌入,挣扎无望,终至灭顶。

爱河对人之影响,亦复如是。

若心存贪爱,渴望与人永结同心,或贪图世俗之物,一有此种贪爱之心,便生执着,不能自拔。

犹如水气浸染,分子渗透,无法驱散。

故以河水喻此,名曰“河”。

故此,若以斯理释之,吾觉零与恰可应和酱珠所谓之内径。

非吾独行此想,后知吾初悟时,以为零和即爱和也。

然复见GP早有述及,吾绝非首觉者矣。

众试观第三十五回,GP曰:“爱河深邃无底,岂能泛滥图利,其中必至死而后己。”

岂不指林黛玉乎?

唯其殁,对爱之执念、泪之宿缘乃止。

故其执着,声声切切。

于某义而言,林妹妹实无解脱之望。

君不见林妹终未得度脱出家,是以诸事皆密合相应,知批亦如是言。

且听吾细述,昔日清末一位评点家曾言,绛珠易米乃黛玉之前世也。

待至爱河水源枯绝之际,林妹妹之蜜始得圆满终结。

故见GPT如是说,华洋先生于《金玉缘》序文中亦作此解,吾之说法或可成立矣。

故此,吾等所论诸端,终须一整体综合之诠释。

试观以林黛玉所设之娥皇女印神话及酱猪仙草神话,诸位未觉其有共通之三元素乎?

首当其冲,二者皆为女性而设,此乃不待言者也。

然其中亦有若干共通之要素,皆有浓烈之情,是乎?

情乃其续写之重心,或是运序之核心。

然此情,吾人宜留意其带来者何?

是为生命之喜悦,抑或在情海中得巨大之温暖,肯定存在之幸福,抑或其他物耶?

娥皇女英之轶事,株仙草之传说,皆以情之所系,终归何方?

岂非皆以泪洗面,然乎?

斯泪,终归于逝,故见其乃三位一体之共垢。

此诸事,与女性之身份,女性之处境,莫不息息相关。

于是,心生疑窦,噫!

《红楼梦》一书,表面彰显女子之价值,非耶?

于某义而言,甚至贬男尊女,视男子为污秽不洁,唯少女清逸脱俗,仿佛净化人世污染之清新力量。

书中有云:“女儿是水做的骨肉”,岂非亦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

书内屡次提及少女如钟灵玉秀,清新脱俗,与男子世界之污染截然不同。

然而,细察神话之脉络,发现若干端倪,心生疑惑。

此疑,促使吾对神话背后,更为根本之意识形态,重新诠释。

于是,吾遂觉先为诸君一预告。

吾以为《红楼梦》之女性神话,大抵皆出自曹公不自觉之手,亦因此乃植根于男性作家心府深处之性别偏见也。

其实质,仍旧视女子为脆弱,为被赋予者,为爱情而须牺牲,乃至舍弃性命之第二性。

故观其情之所展,皆系泪与死,乃苦痛、悲哀之象,然男子之情则非若是。

故吾以为曹公自身或未尽识,其在操纵此等神话体系之际,背后实有一驱动力,乃出自传统且根深蒂固、坚不可摧之性别偏见矣。

故,此事吾等只得留待来周再议,果若然,来周必当言毕,哈哈哈,诚非虚言,盖因所余无几矣。

再为诸君一预告,来周吾等将进那趁雨式解读。

诸君或许可先备第五回,何如?

第五回中人物判词,宜细察之。

纵览不明,亦无妨,细观便是。

吾辈须从中探求甚多。

且听吾细析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