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安阳一中门口。
校门缓缓打开,校园里出现一抹青春靓丽的景色,学生们己经高考完出来了。
程煜跑在人群前面,满面容光,解放的喜悦充盈全身,他要成为第一个出现在校门口的人。
看到门口聚集的家长和电视台的记者,他挥舞手中的考试袋子,准备到门口后抛至空中,来个帅气的亮相。
3,2,1跳!
程煜将手中的袋子抛到空中,同时人也跳了起来。
“我们的学子们己经考完出来了,他们迈着矫健地步伐,从容而自信,接下来就让我们采访其中一位同学吧。”
记者播报的声音传到程煜耳中,要采访的肯定是自己了。
在空中的两秒,他脑海中想了无数个帅气的答案,却在落地的一瞬间,脚下一个趔趄,一头撞上了旁边的绿化带。
“哎,同学,小心!”
周围乱成了一团,电视台的记者急忙扛着摄像机跑到近前来拍摄。
程煜倒栽葱的丑态被电视台录了下来,怒急攻心,头一歪晕了过去,晕倒前他心里哀嚎道:“我要的不是这种出名啊!”
......“妈的,给老子装什么死!”
他耳边响起一声怒骂,随后腹部被踹了一脚。
痛感瞬间开启,程煜感觉自己浑身的骨头都要碎了!
自己只是栽进了绿化带怎么会这么痛!
“嘿...tui”男人向程煜身上吐了口痰,恶心的程煜体内爆发出一股力量,支撑他抬头看向站在旁边的男人。
男人大腹便便,身穿翠绿的锦衣华服,肥胖又油腻的手搂着一面容姣好的女子,女子身着黛粉色薄纱裙,看着很是清凉,程煜的目光在女子身上停留了两秒,脑海中浮现一些陌生而又熟悉的画面。
感受到程煜的目光停在自己搂着的女子身上,男人瞬间火气暴涨,上前又狠踢了程煜一脚,程煜痛的蜷缩起身体。
在程煜周围站着的一群家丁中,一身穿灰色布衣,尖脸猴腮小眼睛的家丁小跑到男人身前,低头哈腰道:“王公子,您消消气,这小子,不值当您亲自出马,免得脏了您的脚,交给小的们吧。”
“嗯。”
王公子微微颔首,默认了家丁的说法。
那家丁眯着本就不大的眼睛,挽了挽袖子,走到程煜面前,说:“程煜,你一个童生,不在家好好读你的圣贤书,跑到瓦子来抢王公子的女人,瞎了你的狗眼!”
说完,招呼周边的家丁对程煜拳打脚踢。
王公子?
童生?
瓦子?
这些陌生的词汇冲击着程煜的大脑,原本不属于他的模糊记忆,在这会儿越来越清晰——妈的,我竟然魂穿到古代了!
他模糊的记起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程煜,今年12岁,自幼父母双亡,由乳母带大,前两年乳母去世,如今独自一人过活。
他还是一个落魄的书生,在这里叫童生,一心想要上京赶考求取功名。
此地名为江都县,是扬州周边的一个县城。
瓦子也就是妓院,刚刚那女人,名叫红秀,是瓦子里卖唱的女人,也是原主心悦之人。
在红秀花言巧语下,原主把家里仅有的物件都变卖成银两,送给了红秀。
他每天啃着干硬的馒头,心里还美滋滋的,活活一舔狗,舔到现在一无所有。
明年3月他要赶往扬州参加院试,今天是来与红秀道别,并承诺考上秀才就替她赎身,却不想撞上了江都县有名的纨绔,知县的儿子——王阳,他为了红秀,与王阳争执了几句,惹怒王阳,被其家丁打死。
程煜的魂魄就是这个时候进入了他的身体。
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谁不好,喜欢个年纪比自己大的妓女,缺爱啊!
程煜心里疯狂吐槽。
虽然他也觉得大姐姐别有一番韵味,但为了个女人,还是个妓女被打死,这人怕不是个傻逼。
怎么着?!
这时候让我穿越过来,是想让我给他报仇?
好歹等打完再穿啊,省的我受罪!
小说里都说穿越必带金手指/系统/超能力,程煜感受了半天,也没听到那声“叮”。
难道他啥也没有,纯纯当肉坦,来给这傻蛋续命?
照这样打下去,他血条多厚都不够用啊!
而且这具身体的记忆断断续续,十分模糊,程煜想多获取点信息都难。
开局没有金手指就算了,连新人手册都不给,还白白挨了一顿揍,要知道是谁让他穿越的,程煜绝对让那人血溅当场。
王公子气出的差不多了,挥挥手让人放开了程煜。
抖着一身肥肉,搂着红秀大笑着走进了瓦子。
程煜浑身伤痕的躺在地上,眯眼看着几人嚣张的背影,心道:“这仇,我记住了!
看我以后不扒了你那身肥肉炼油!
“妈的,吃那么胖,不知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等我以后高中,全让你和你爹吐出来。
好死不死,一声惊雷,天空下起了大雨。
不远处的茶肆门口围站着一群看客,竟无一人上前搀扶他。
程煜叹气,这人人缘是有多差啊!
缓了一会儿,程煜艰难起身,踉跄着走回记忆中的家。
栽到床上,昏死了过去。
“程煜哥哥,程煜哥哥,你醒醒!”
程煜在一声声甜美的呼唤中醒了过来。
视线逐渐清晰,他看到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正皱着粉嫩的包子脸站在自己面前,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
地上散落着一些绷带和草药。
程煜皱了皱眉,这个人有些熟悉,好像是邻居家的小妹妹,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叫什么?
此刻,他只觉脑子胀痛,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自己的大脑。
受伤+淋雨,这开局怕不是想要自己的小命。
“程煜哥哥,你醒啦!
你还好吗?
爹爹说你受伤了,发高烧,要好好休息。”
没说完,小女孩就哭了起来,边哭边继续说:“小雨只是想来看看你,但你刚刚好痛苦,小雨怕。
程煜哥哥你别死,好不好。”
他想起来了,眼前的小女孩叫春雨,是隔壁药材铺春生大叔的女儿,今年6岁,整天喜欢跟在自己屁股后,程煜哥哥,程煜哥哥的叫。
以前的程煜也只是把她当妹妹,三言两语就打发了。
现在看来,那傻蛋不仅是舔狗,还是只瞎了眼的舔狗,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都看不出来。
整天除了读书,就是变卖家产去瓦子跪舔红秀。
中间好几次穷的都揭不开锅了,还是隔壁春生好心,找他做铺子的账房先生,每月开二十铜钱。
刚开始,春生还劝过他几次,让他别流连瓦舍,可他非但不听,好不容易攒下的钱又拿去给了红秀。
春生见他执迷不悟,对他十分失望,便不再劝说。
都说12岁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以前的程煜根本就是根狗尾巴草,人见人嫌!
也就春雨妹妹把他当成宝。
“我没事,春雨妹妹,别哭了。”
沙哑的声音一出来,程煜才意识到自己病得究竟有多重。
为了个女人把自己搞成这副死样子,程煜苦笑了一声。
好在春生大叔在自己身上用了好药,伤口己经有愈合的迹象了。
以后呢?
程煜躺在床上沉思,伤养好以后,自己又该干嘛呢?
考取功名!
突然,一个念头浮现在脑海,程煜被吓,过会儿才反应过来可能是原主的执念。
是不是考取了功名后,他就能回家了?
这次脑海内毫无反应。
妈的,那么多人想穿越,可自己不想!
好不容易熬过了三年高中,美好的大学生活正在向自己招手,甜甜的恋爱在等着他。
现在却穿越到这傻逼身上,替他继续参加科举考试,还要给他考个功名,这世上还有像他一样倒霉的穿越者吗!
程煜生无可恋的躺在床上,看来这科举,他是非考不可,除了这条线索,他根本不知道其它回家的方法。
古代的科举考试,自己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高中应该能够应付吧!
程煜有些担忧。
“程煜哥哥,喝水。”
春雨胖乎乎的小手中捧着一碗清水,应该是刚刚听到程煜声音沙哑特意端来给他喝,多贴心,多可爱的妹妹啊。
程煜流下了老父亲般感动的泪水。
是的,老父亲,虽然这副身体才12岁,但他的灵魂己经18岁,在古代,要是结婚早点,孩子都西五岁了,现在的春雨激发了他满满慈爱之心。
接过春雨手中的碗,抬手摸了摸她的头。
喝过水,程煜嗓子好受了些。
在与春雨简单的聊了几句后,程煜得知现在己经11月,距离明年3月的院试还有不到4个月的时间,一般童生都要提前1个月前往考试院,留给他备考的时间不多了,只剩下3个月。
接下来的3个月他不仅要备考,还要打工养活自己,老天爷,穿越这福气,他不想要了,给别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