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长篇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萧霁温知渝,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荒野塞壬”,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
《长篇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松,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
“前面那就是衙门了。”张大娘指了指前面,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上户籍不会太容易,后来打听了一下,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人口名册损毁严重,原本是黑户的乞儿,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也没多为难,不过是个小乞儿,说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绩了,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是要交银子的,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胃疼,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在看到银子之后,简直是两眼放光啊,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两银子顶天了。
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薄薄一张纸,写着温霁的名字,落户在了溪源县。
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他并不识字,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
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温知渝长出一口气,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还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让人心疼“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凑合吃点吧。”
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个馄饨摊子“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馄饨摊子上干活的,是夫妻两个,女人包馄饨,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似乎是有些迟疑。
“怎么了?”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温霁,认识?
“哦,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认错了,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看着挺像。”
老板娘过来,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人家这小少爷,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你这个眼神啊。”
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个馄饨,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
“这长得像的人多了,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连连点头“可不是,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
温霁咬了一口馄饨,他以前也吃过馄饨,可那面是粗杂面,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馄饨面皮是白面,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
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他们只认识了两天,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他的阿姐,果然是个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欢迎。
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让他们下次再来。
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鼓起勇气伸出手,牵住了温知渝,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
“怎么了?”
“那个老板娘,以前不喜欢我。”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突然开口,温知渝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放轻了声音问他“什么?”
“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她不让,说我没银钱,说老板傻,我这样的小乞儿,饿死也就饿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语气平平,不生气,也不委屈,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那你讨厌老板娘,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生气了?”
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实也不难猜。
温霁犹豫了一下,是温知渝亲口说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
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却也并不熟络,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他想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心思重,是个坏孩子,所以再次丢弃他,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
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
温霁看着温知渝,眨眨眼,然后用力点点头,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她的家庭温和开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可眼前这个,按照系统的说法,原本就性子偏执,后来的流浪生活,更是让他狠戾无情。
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远。
“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在这世上相依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但可以和阿姐说。”
“真的吗?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温霁看着温知渝,问的十分认真。
温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温知渝,有父母,还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而在这个世界,她孤身一人。
温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
“当然,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
温霁从前只觉得,春天到了,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他不用挨冻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县的春天,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
温霁的人生,由温知渝亲手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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