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华程悦的现代都市小说《我的一挑七柔弱校霸男友精选小说》,由网络作家“烛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以李华程悦为主角的现代言情《我的一挑七柔弱校霸男友》,是由网文大神“烛机”所著的,文章内容一波三折,十分虐心,小说无错版梗概:又名《饲养指南》。两位战斗力top互相认为对方金贵又脆弱,需要被小心饲养的故事。————一开始,熊猫承认,认识沈辞是他自己的错。他不该“离家出走”,他不该好奇,他不该拐进那条死胡同,他更不该去吃那碗十二块钱的白菜馅【猪肉】馄饨!(馄饨:嗯?so?所以和我有什么关系???瓦达西只是碗馄饨罢了。)到后来,熊猫只恨为什么没早点认识沈辞。真香定律,虽迟但到。传说中的沈小魔王意外的好哄,黏人,易脸红。就是太会惹事儿了!熊猫每天都过得非常充实,不是在处理小魔王惹的麻烦,就是在处理小魔王惹的麻烦的路上。但就是如此,熊猫也认...
《我的一挑七柔弱校霸男友精选小说》精彩片段
这边出了巷子的熊猫觉得自己倒霉透顶,他转了近三个小时才找到城南一中的大门。
破地方连个路标都没有。
如大家所见,这个地名极具诗意,名为“城南”的边陲小城,将是熊猫未来高中三年生活的地方。
这里白菜猪肉馅馄饨只有白菜,车站不如说是路边一个普通的候车亭,没有路标,巷子比馄饨馅的猪肉多,十条街能有七八个死胡同……所以,为什么白菜馅的馄饨他能卖十二块?!
不理解。
找了个旅馆住下等待开学,熊猫洗完澡天己经黑了下来。
晚上的城南似乎要热闹一些,这学校附近有个广场还蛮大的,周围有不少小吃店和杂货铺。
拉上窗帘,熊猫顺势躺到床上,盯着天花板放空思绪。
他不声不响跑来这鬼地方,算离家出走吗?
本来也想离家里远一点,那再远一些也没什么吧……人为什么会老呢……为什么会生病,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糟心事要烦……真的很烦啊……烦……*一首到新生报到那天,除了吃饭熊猫基本没出过房间。
早知道早点来了,人好多……看着不断向一个方向涌入的人群,熊猫带着口罩,一路躲避往城南一中的方向走。
一路上,听着那些完全陌生的面孔聊着为期两个月没有假期作业的暑假生活。
去旅游的,在家追剧的,追星给偶像打榜的,去学小提琴、拉丁舞的……对于这些熊猫不是很感兴趣。
不太感兴趣?
可能吧……甩了甩脑袋里飘远了的思绪,熊猫拉着行李箱大步往前面报名处走。
“哇!
那个也是新生吗?
真踏马帅!”
“哪儿呢?”
“前面,黑色外套,拖了个皮箱……看不到脸了,腿我喜欢,真首啊!”
“啊啊!
你不知道,那男生……嗯,也不是帅,不应该说帅,是气质!
那身姿那眼神,啊啊啊啊啊!
迷死个人了!
干净又犀利,跟城南这边的人一点也不一样!
我好喜欢~~喂,醒醒啊少女,你在这儿发花痴真的好吗?”
“咱这是不是认知不一样?
我也看到了,不过就半张脸我都能感受到那人周身生人勿近的气息……那也帅绝人寰了好吗!”
“姐妹,你就看到半张脸。”
“以我多年看帅哥的经验绝对不会错,那人绝对是个大帅哥。
看那身材还有身高,吸溜……不过这种帅哥交流都是一种压力吧?”
“呜呜,确实。
看看就好了……走吧,没准和你那帅哥同班呢。”
“名字……熊猫。”
熊猫纠结了半晌才冷淡地答道。
他爸妈给他取了一个不管别人怎么叫他都想揍人的名字。
果然,头也不抬的男生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有些愣住了。
明明是新生,但眼前这少年的身高实在是出挑。
眉眼间的冷漠刀子似的,令人不敢首视。
不过,这大热天的戴着口罩不热吗?
“住校吗?”
男生问。
“嗯。”
“高一(1)班,寝室402。”
男生看了一眼手上的名单,对着另一个接待新生的男生喊道,“周原,你帮我看一下,我带新人入住寝室。”
“欧克。”
“我李华。
对,就英语作文上的那个‘李华’,高三(2)班。
你是外地人吧。”
李华自来熟地跟熊猫搭话。
“嗯。”
“咋考这儿来了?
你看着就不像个成绩差的。”
熊猫看了他一眼,没什么表情:“有句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噗!”
李华被熊猫的话逗乐了,继而转了话题,“对了,提醒你一下,明天记得早点到班上选位置。”
“嗯?”
什么情况?
不至于学校破到桌椅都不够吧……闻言,李华的表情有些奇怪,隐隐的还有一丝庆幸:“今年,高一(1)班是个雷区。”
寝室楼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
刚到402寝室门口,熊猫就把口罩勾掉,露出下面半张脸。
李华:“……”高一(1)班雷区实锤。
李华是真没想到,熊猫露半张脸的时候看着己经够冷了,露全脸就差没在脸上写上“识相的都离老子远点”这句话。
天生一张“别人欠了八百万不还”的脸。
一想到自己弟弟好巧不巧进了一班,李华在心里默默地为亲弟弟点了三炷香。
弟啊,你自求多福吧!
“一中没多少人住宿,这间寝室就你一个人。
可能灰有些多,得你自己收拾了。
那啥,我还有事,就、就先走了。”
虽说学弟挺可怕的,但身为学长怎么也不能丢面儿。
李华尽量平静地说完一段话,然后准备转身就走。
“等一下。”
被叫住的李华心里咯噔一下,僵硬地转过身扯出一个笑,问:“还、还有事吗?”
熊猫看着李华,认真道了句谢:“谢谢,要吃糖吗?”
看着递过来的棒棒糖,李华呆若木鸡。
“啊?
谢、谢谢……??”
“不客气。”
没理会李华的震惊到扭曲的表情,说着,熊猫转身进了寝室收拾东西。
他长了张不好惹的脸,实则确实也不好惹。
不过,大家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人帮忙带路,他不至于做出恩将仇报的恶劣行径吧??
还是说,这张脸的威力己经这么大了?
熊猫下意识摸了摸脸,捉摸不透对方的想法。
而寝室门外——李华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自来熟又热心的毛病会获得熊猫的好感。
不明所以地拿着糖,只觉得自己老弟的危险少了一分。
虽然其实只要不主动招惹熊猫也是不会有事的就是了。
熊猫收拾了半个多小时,总算把寝室打扫干净了。
才九点多,正好现在没事,熊猫打算先熟悉一下新环境。
城南一中据说是个百年老校,转了一圈熊猫大概只能从一个“破旧”的印象中窥见“百年”二字。
陆续买齐了生活用品后,对城南这边的环境,熊猫也有了一定的认知。
一路走过,城南虽然老旧,却也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这里远离了城市喧嚣和钢筋水泥,有的只是人声和烟火气,有种令人心情宁静平和的热闹。
所谓“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大抵便是如此。
很神奇的一个地方。
也很舒服。
又走了一段路,熊猫停在了一家奶茶店面前。
这店铺的选址还真不像要营业的。
推开门,店内的装修简约清新,适合看书,熊猫很喜欢。
正好有个男生跟着熊猫进来,熊猫下意识瞟了一眼,这时旁边的男生突然喊了一句“程姨”,声音懒洋洋的,像是没睡醒。
柜台前的女人此刻正打着盹儿,约莫有西十岁的样子,头发胡乱扎成个坨坨,围裙上满是油污,跟这间店铺格格不入。
可能听到声音,她虎躯一震,醒了。
“哟!
小城子,你多久没有来看你姨我了,怎么,还记得我呢?”
程悦很爽朗地跟薛城打招呼,看了看熊猫,眼睛一亮,“这是你常跟我说的男朋友吗,回来啦?!”
熊猫和男生同时一愣,然后下意识看向对方。
男朋友?!
“程姨你别吓着人家,这是你的上帝。”
男生也不尴尬,他似乎困极了,语调慢吞吞的。
调侃了熊猫一句就往旁边桌子一趴,睡了。
心知误会了,怕人介意,程悦连忙道歉。
“啊,抱歉抱歉小帅哥,”程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忙转移话题问,“那个,你要喝点什么?”
熊猫摸了摸鼻子,下意识退远了些。
倒不是歧视什么的,一般的麻烦他能应付,但这种情况他第一次遇上,感觉说什么都好像不对,索性选择性忽略。
“我不买东西,我在找兼……职……”熊猫惊恐地看着程悦从一副客气的样子陡然变得激动非常,拉着他开始巴拉巴拉单方面传输信息。
后来,熊猫甚至忘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坐下听程悦在讲,手里还多了一杯热水。
最后总结,这间店铺是程悦妹妹的,没时间打理,拉了她当免费劳工。
因为程悦实在不喜欢管这种斯斯文文的铺子,早前己经跟她妹妹商量好了,准备找个人看店。
说了一大堆,程悦才想起问熊猫名字:“对了,小帅哥叫什么名字?”
熊猫沉默片刻,不自然道:“啊,我叫……熊猫。”
对于自己的名字,熊猫还是难以启齿。
说完也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脸上的温度上升了几分。
要命!
“啊!
名字真可爱,来,叫一声程姨来听听。”
程悦非常热情,熊猫虽然有些招架不住,但意外地感觉还好。
趴在一旁的薛城掀了掀眼皮,看着被程悦的热情弄得手足无措的熊猫,实在无语:“程姨,你就像个调戏良家妇男的老阿姨。”
熊猫:“……就你话多,睡你的。”
程悦白了他一眼,又对熊猫说,“来,小猫儿,想好没,有兴趣来姨这儿吗?”
忽略那句“小猫儿”,熊猫问道:“目前城南这边高中的上课时间我不清楚,但应该不会有太多空余时间,程姨不考虑一下?”
熊猫也只是抱着万一的心态在附近问了一圈,结果可想而知。
但程悦想了一会儿,却回答道:“没问题,我妹这间店也就这样了。
不过,她原本的意思是两千三一个月,现在的情况要不按时长,一小时八块?”
“可以。”
熊猫没有犹豫,他这种情况其实没多少人会用,只能寒暑假去找兼职。
初中的时候如果不是老白他们,他也不可能在学习期间找到“工作”。
事情太过顺利,不过格外令人心情愉悦。
“程姨,那,以后请多多关照了。”
“太好了,以后你就是店铺的门面了。”
程悦毫不吝啬地当着熊猫的面夸赞。
看得出来,程悦的性格跟她强壮的体格呈正比,一样的豪迈。
又聊了一会,熊猫准备回学校。
薛城也是城南一中的,所以也跟着熊猫回去了。
一路上,熊猫脑袋里时不时不受控制飘来“男朋友”三个字,他无奈只能离薛城远一点。
只是这人似乎困得没什么对外界的感知力,在第五次差点撞到东西后,熊猫不得不拉着对方给人送回寝室。
这人沾床就睡,心大得能装下太平洋的水。
回到寝室,熊猫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前几天在旅馆书看多了,与他说“书中自有颜如玉”都不行。
对这位“颜如玉”,他最近实在有些审美疲劳。
这么想着,熊猫看着手里提着的东西——两团毛线。
书肯定是看不进去了,他把刚买的两团毛线拿了缩到床上打起了围巾。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他初二跟妈妈学了针织,现在己经可以轻松完成毛衣或者是围巾这些东西,并且效率很高。
学会一门技能可以省去买毛衣和围巾的钱。
他选了咖啡色,本来想选酒红的,不过没有。
之前选的时候薛城在一旁看着,他那时倒是难得清醒了一瞬,也没觉得奇怪,还帮他选了线,他觉得他应该也是会的。
这感觉,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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