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知渝萧霁的现代都市小说《文章精选阅读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现已完结,主要人物是温知渝萧霁,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荒野塞壬”,非常的有看点,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
《文章精选阅读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温知渝给李婶涨了工钱,李婶这个月拿了足足六百文的工钱。
“今日发月钱,李婶也早些回去吧,看看家里孩子有没有想吃的,今日也能给买些。”温知渝说着,往李婶的小篮子里放进去一小包牛乳糖。
宋李氏在温家干的舒心不说,且说家里三个孩子如今眼见着气色好了起来,人都胖了,她便更加尽心了“不忙不忙,家里操心的人多着呢。”
“今日晚食我给阿霁做,李婶回去吧,这个时候去,肉铺的肉应该是最便宜的时候。”
宋李氏自然也知道,如今是下午的时候了,夏日的时候,肉铺的肉不能过夜,这个时候,肉能便宜上两三文,她今日又发了工钱,多买些也能让家里孩子多吃几块肉。
温知渝送走了宋李氏,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她也不能一直宅在家里,温知渝其实很清楚,她对这个朝代没有归属感,甚至是带着些许恐惧的。
温知渝看着街上形形色色的行人,被睫毛微微遮掩的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忧惧,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摇摇头,算了,现在她还要忙着养孩子,偶尔伤春悲秋一下就行了。
温霁回来的时候,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温知渝的身影,温知渝分明是站在人群中,脚下还有影子,定是真切存在的,可那一瞬间,温霁却觉得阳光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的阿姐好像下一刻就会随风消散。
“阿姐。”
温霁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温知渝刚回头看过去,手就被温霁牵住了,温霁的语气似乎有些焦急。
“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了?”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小孩难得这样着急,语气中都是无法遮掩的焦急,温霁张了张嘴,却到底没多说什么,刚才那个一定是错觉吧,温霁和缓了脸色,看着温知渝“没事,只是想念阿姐了。”
温知渝笑弯了眉眼“哎呀,我们家阿霁这么黏人啊。”温霁牵着温知渝的手,十分严肃“我只是担心阿姐。”
温知渝晃了晃两个人牵着的手“李婶今天发了工钱,就提前走了,今日就我们两个人在家,要吃什么?”
“阿姐做什么都好吃。”
温知渝和温霁进了巷子,还没进去院子,他们身后就喧闹起来,温知渝和温霁侧过身看去,是三辆马车,马车旁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温知渝微微皱眉,从前没在巷子里见过啊。
为首的男人高大,五官利落,看上去是好好打扮过了的,倒也有几分俊朗,温知渝只是扫了一眼,就拉着温霁进了家门“那是谁家的亲戚吗?”
温霁想了想“应该是宋家的。”温霁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看着温知渝的神色有些紧张,温霁曾听宋家的二嫂子和她说起,说宋家的宋三郎是个顶好的人,要不要给温霁当姐夫。
幸而,温知渝只是随口一问,问过之后就拉着温霁去厨房了“今天不许学习了,和阿姐一起去做饭。”温霁应了一声,跟着温知渝去了,那人不好,不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配不上他的阿姐,温霁有些孩子气的想着。
温知渝和温霁吃晚食的时候,巷子里的喧闹声就没有停下过,看来那真的是宋家的人回来了。
“阿姐,明日我就要去书坊,拿阿姐的第一次润笔费了,阿姐不担心吗?”温知渝坐在躺椅上晃悠着,闻言眼睛都没睁开“怎么了?我们家阿霁不相信我?”
温霁摇头“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阿姐,我知道的,阿姐是世上最厉害的阿姐。”
温知渝很少出门,对外面的事也不怎么上心,可温霁是知道的,他每日走过街道的时候,都能听到有人谈论雨齐的话本,这真假小姐的故事,到底谁是好人啊?
温霁耳边听着,总是骄傲的,那是他阿姐写出来的话本啊。
“嘴很甜,明日阿姐奖励你。”温知渝拿着一把团扇,慢悠悠的扇着,如今温知渝只顾着写,写了之后就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了温霁的书房,就连整理,都是温霁来做的。
温知渝美其名曰“阿霁平日只知道看那些书,脑子都看傻了,多看看话本,也好放松一些。”
温霁一惯是听温知渝话的,只要是温知渝说的,他一定会去照做的。
夜风四起的时候,温知渝就赶着温霁去睡觉,温霁还想要温书,却被温知渝教训,说要劳逸结合,小小年纪就这么刻苦,会长不高的。
事实证明,无论多聪明的小孩,都会害怕自己长不高。
第二天,温霁是拿着银票回来的,那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温知渝也难得错愕,古代的小说,这样值钱吗?
“郭伯父说,往后阿姐写下的话本,请阿姐务必要卖给他们书坊。”温霁一本正经。
“看来,这话本还是挺好卖的。”
“嗯,已经有不少人去书坊问后续故事了?郭伯父问阿姐,后面的故事什么时候交上去。”
“反正都在你那里,阿霁看着办吧。”温知渝盯着那一百两的银票,嗯,不错,看来她的生活质量,在未来十年都不会下降了。
事实上,郭淮不止说了这些,可温霁却瞒了下来,他知道,阿姐很好,很多人都想知道雨齐是谁,只两万字的话本,在书坊刻意的宣传下,甚至已经连府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字了
可他不想,阿姐只当他的阿姐就够了,不需要被那么多人认识温知渝这个人,更何况阿姐本身也不喜欢和太多人相处,温霁给自己找好了理由。
“阿霁,我们出去花钱吧。”
“可阿姐,家中并不缺什么。”
“发工资了不去买东西,那发工资的仪式感就没有了,必须去买。”
温知渝拖着温霁去了街上,阿姐喜欢花钱,他往后得做多大的官,才能让自己的俸禄养得起阿姐啊,他阿姐不喜欢穿金戴银,却喜欢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温霁还不知道,温知渝这个行为,应该盖章为冲动消费,败家。
回春堂的小药童看着眼前这两个人,有些诧异的看着温知渝“您说,这是您弟弟?”
“嗯,怎么?怕我不给诊金吗?”
小药童倒是能看出来,这位姑娘的穿着,一看就是个殷实人家的姑娘,可这抱着的,分明是个小乞儿啊。温知渝直接扔出一两银子去,“给我请一个你们这最好的郎中,我弟弟受伤很严重。”
药童看温知渝出手大方,脸上的笑容顿时谄媚起来,看着温知渝“姑娘稍等,小的这就去叫人。”
温知渝抱着人,跟着药童走进里面的诊室,里面走出来一个须发皆白的郎中,看着温知渝怀中紧闭双眼的幼童,刚在路上的时候就晕过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
“被野狗咬了一口。”温知渝给老郎中看了看小孩鲜血淋漓的手臂。
“怎么平白被野狗咬了?”老郎中看着那伤口,看着温知渝的眼神有些怀疑,
“我阿弟之前流落在外,我前些时日得了消息,千里迢迢赶来了此处,总算是寻到了人,也不知他在外面受了多少苦难。”温知渝说着,险些将自己都感动了,对面的老郎中也长叹一声“原来如此。”
前些时日,官府抓住了一群拐子,都是拐带孩子的,这溪源县来了不少找孩子的。
“不过,怎的是你一个姑娘来找呢?”
“阿弟被拐走之后,家中爹娘便郁郁而终了,世上只剩下我们姐弟二人了,爹娘临走前还记挂着阿弟,我便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我阿弟的。”
老郎中一边给人处理伤口,一边和温知渝说着话,温知渝说的真情实感,甚至还挤出来两滴眼泪来。
“你这阿弟有你这样的阿姐,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往后必有后福。”老郎中看着温知渝也是个年纪小的,和自己的孙女年纪差不多,难免心软了些。
老郎中把小孩身上的伤口处理了一番,然后写下了一个方子。
“你小弟在外受了不少苦难,如今身子亏空的厉害,得补上一段时日啊,否则将来怕是会短寿啊。”
短寿,那可不行,这小鬼可要给她好好活着。
“宋郎中,劳烦您了,您只管用着最好的药就行,我弟弟如今还这么小,往后的日子可还长着呢。”
温知渝找了药童,给了些银钱,让药童给买了一套成衣和一些吃食。
如今的医馆是不能过夜的,温知渝抱着怀中皮包骨的小孩,提着东西走回了她那个一进的院子。
其实,这一进的院子是真的不小,温知渝一个人住在正房,宅子里空荡荡的。
温知渝将人放在自己的大床上,看着紧闭双眼的小孩,洗干净之后是能当得男主的容貌,小小年纪便是雌雄莫辨的漂亮。
温知渝看着蹲坐在床边桌子上的系统“现在怎么办?”
猫脸无辜的系统盯着她“什么怎么办?男主就交给你了,反正你想办法将他养大,然后送他去京城,认祖归宗就行了。”
“他现在才八岁啊,养大,是多少岁?”
“十八岁。”系统扒拉着自己面前的小说。
“十年,我自己都是个孩子,你让我当娘,还一点好处都没有。”
最后这才是重点吧,系统就知道,它盯着温知渝“那你想要什么?”
“给我银子,先给个一千两吧,你是不知道,养一个小孩要多少钱。”
“没有,你和我做的买卖,是你的生命,所以统不欠你的。”系统猫脸严肃,他们统换银子也是需要积分的。
温知渝拽着猫尾巴“那十年之后,你只好来给我和这个小鬼收尸了。”
系统张开嘴吐着猫舌头,看着傻愣愣的,现在因为男主的缘故,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高危世界,温知渝是他们最后想到的办法了。
“二百两银子,不能再多了。”
温知渝看着系统坚决不肯退步的样子,只能勉强答应了。
“既然这样,那我是不是还应该有个金手指什么的。”
系统一扭猫屁股“我十年之后再来找你,这不属于剧情发展时间,我们不能插手太过。”说完,面前就出现了一包银子,温知渝再去看猫的时候,那猫却是“喵呜”一声,歪着头看她,眼神很蠢。
“算你跑得快。”
温知渝看着那二百两银子,以及这漫长的十年,只觉得自己眼前一黑,她果然还是冲动了。
小乞儿睁开眼的时候,看着眼前精致的雕花大床,窗外落下的日光,还有身下柔软厚实的被褥。
“我是死了吗?”
“还没,若是你这么轻易就死了,我那一两银子可就白花了。”
温知渝端着一碗药走进来,熬药不难,可生火这件事,属实是为难她了。
“来,喝药。”
小孩看着她,似乎是在发呆。
“你是谁?”
“你的救命恩人,不是说了吗?往后我就是你阿姐了。”
“阿姐?我没有阿姐。”小孩臭着一张脸,警惕的看着温知渝。
“往后你就有了,你这个小鬼,我好歹是你的救命恩人啊。”温知渝看着臭着脸的小孩,将手中又苦又酸又涩的中药递给他,也绷着脸“把药喝了。”
那小孩迟疑了一下,看着自己身上包扎好的伤口,拿过药一饮而尽,喝完之后忍不住皱起脸,温知渝满意,这样才算是小孩嘛。
“张嘴。”
口中甜蜜的味道冲淡了那一股酸苦味,小孩含着糖球,瘦削的脸上鼓起一个小包。
“往后呢?你就是我的弟弟了,我会负责将你养大,你呢?长大之后就给我养老送终。”
小孩黑沉沉的眸子看着温知渝,感受着自己口中甜甜的味道,看着眼前明媚的少女“可你不老。”
“以后会老的。”温知渝摆摆手,略过了这个话题。
“反正你长大之后记得报答我就行了。”
小乞丐想了想,一脸认真的看着温知渝,缓缓喊出两个字来“阿姐。”
“这才乖!”温知渝伸手,摸了摸小孩的脑袋“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小乞丐摇头“他们都喊我小乞丐。”。
“既然这样,阿姐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
小乞丐眼神亮起来了,其实温知渝想过这小孩怕是不会那么轻易相信她,但现在看来,果然还是小孩啊,得个名字就这般高兴。
“我叫温知渝,你呢?就叫温霁吧,风光霁月的霁,阿姐希望你长大之后能成为一个风光霁月的好人。”
小乞丐含着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