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身体一直挺健康的,就捐个骨髓而已,应该没关系吧。
这样想着,我拨通了李念的电话: 喂,见一面吧。
一个月不见,我本来以为李念会很憔悴。
可是跟我想象中的却并不同。
她打扮精致,踩着高跟鞋向我走来。
虽然腿还有些一瘸一拐,可并不影响她浑身散发的自信。
真没想到,她居然在短短的时间内,从家庭主妇变成职场精英了。
也对,在认识我之前,她本来就在一家企业混的风生水起。
是我说孩子没人照顾,才让她辞职在家带儿子的。
不过女人天生就应该相夫教子吧,何必非要做什么女强人呢?
说吧,什么事?
李念看向我的眼神里没有半点情绪,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我突然感觉很不爽,再怎么说也是十年夫妻。
她这样半点旧情都不念,搞得好像我对不起她一样。
我的眼神不经意间扫过她的大腿,上面的伤疤狰狞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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