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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后续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完整版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甜宠爱情非常打动人心,主人公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是网络作者“妃弄墨”精心力创的。文章精彩内容为: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1-09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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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后续》精彩片段


抱臂站在门外的少臣心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殿下堂堂天潢贵胄,在阿姮姑娘也就是个拎药箱的。

李延玺却并不恼,唇角甚至含着一抹笑,见沈骊珠朝自己走来,伸出手压低了声音道:“还请殿下将药箱给我,然后暂且离开。毕竟是女儿家的一些疾病,不好有男子在场。”

女子手掌雪白,似上好的美玉。

李延玺勾唇,将药箱的带子放入沈骊珠掌心,侧身离开前,在她耳边轻笑着落下一句,“孤还是第一次见阿姮这般情态,甚美。”

令他想一窥她面纱之下的真容,是否也如此动人。

他分明是在夸她。

沈骊珠的脸色却是一白。

鲜艳欲滴的血色瞬间褪了个干干净净。

她嗓音有些哑地道:

“殿下,请自重。”

然后,将他推出了门外。

盯着那扇紧闭的门,李延玺目光似震惊,似不可置信,银面之下的神色隐约崩裂。

既不解又不可思议。

孤分明是在夸她。

她到底哪里不满?

世间女子不都希望被赞誉美貌吗?



沈骊珠重重关上门,落在门扇上的手,有些颤抖,指节都透出些许苍白。

她曾因美貌“获罪”,被这个人亲口判了“死刑”,亲手划伤了自己的脸。

如今容颜有瑕,哪里算得上美丽?

李延玺的话,由她听来,不止是讽刺,更是一种铺天盖地漫上来的……羞辱。

他忘了。

忘了从前是怎样羞辱过她。

现在却又来说这种撩拨的话。

多么可笑。

沈骊珠唇角浮起的笑,似冰冷,似苦涩。

或许那根本就算不得笑,更似一种自嘲。

她闭了闭眼,压下眼底的酸涩与热意,取了药箱折回到秦施施床边。

秦施施伸出一截玉腕,搭在小药枕上,过了片刻,就见沈骊珠纤细的眉慢慢地蹙了起来。

“施施姑娘……你怀孕了。”

秦施施是清倌人。

卖艺不卖身。

怎会……

沈骊珠眼里透出几分疑问,几分惊色,心下被这个消息震惊到,将什么太子,什么李延玺的,霎时间都被她抛之脑后。

秦施施面色雪白,凄苦一笑,“我早有预料,所以让鸢红托信找你来……”

说着,她挣扎起身,这个名满金陵的花魁,眼下青丝凌乱散落在肩上,挣扎着起身,伸手紧紧握住了沈骊珠的手,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满目哀求之色。

“阿姮姑娘,我求你,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然后为我开一帖……落胎药。”

秦施施低低哭泣,近乎要给沈骊珠跪下。

金陵的文人墨客以及贵族豪商追捧她,皆因她秦施施是才艺双绝的清白之身。

那些追逐她的男子多情而风流,不惜捧上千金,只为博她一笑,一顾盼回眸。

他们无一不想得到她。

但是,一旦得手,却未必珍惜。

等待她的,不是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无枝可依,而是……弃之如敝屣。

花魁娘子一旦破身,就不再奇货可居,最终会沦为接待恩客的红倌人。

何况,历代金陵花魁都是到了年纪,由花娘安排公开拍卖初夜。

一夜最高可值万金。

她怀了身孕,没让花娘赚到这个万金,必定会被打死。

打死或许还是比较体面的死法,最怕的就是被打断了手脚,卖到暗馆里去,沦落成那最下等的暗娼。

一幅帘子一条板凳就是她的卖身地,一两个铜板就是她的皮肉钱。

那真是比死了还不如。

所以,秦施施泪水盈盈,不惜跪求。



暗卫令行禁止,少臣一听太子命令,便松开了扣在浅碧脖子上的手,一点也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

浅碧跌落在地上,捂住脖子,脸色涨红,猛地喘气咳嗽。

“是你?”李延玺见是浅碧,莫名地松了口气。

浅碧不说话,一双圆圆的杏眼死死地瞪着李延玺。

少臣一身黑衣,腰身束得极细,腰间银色的软剑寒光熠熠出鞘,剑指浅碧,“她眼有恨意,心藏杀意,又偷听到了您的身份,恐对殿下不利,这样的人还是杀掉为好。”

“随便,你要杀就杀!”浅碧冷笑,扬起脖子就要往那剑锋上撞。

少臣手腕一转,剑锋避开——殿下没说要她性命,他便不能杀她。至少当下此女不能死在他剑下。

“你这丫头脾性倒是大,连命也不要了吗?”李延玺负手而立,淡青长袍在青溪碧流间似一抹玉,泛着淡淡光泽落在那上面,明明是寻常衣裳,却将人映衬得说不出的雍容雅致,“她家小姐救过孤,放了她吧。”

“是。”少臣唰地收剑,动作凌厉且优美,红色发带随着扎起的墨色长发微微晃漾了下。

好死不如赖活,小姐还在等她回去。浅碧也不再负气,从地上爬起来,还不忘将那滚落四处的春笋捡回篮子里,再把竹篮拎上。

得知了对方身份是太子,放过她性命,浅碧也不谢恩,转身就走。

李延玺看了眼浅碧的背影。

心道,这主仆俩脾气倒是一样。

“浅碧姑娘。”李延玺叫住她。

对浅碧还是先前的称呼,没有因为太子身份被识破而有所改变,但也未曾因为隐瞒身份而有丝毫抱歉。

态度可以称得上是平易近人。

可,平易近人四个字,本身就不是形容普通人的。

浅碧步子一顿,绿裙微僵在原处。

他该不会是要反悔,杀了她吧?

李延玺道:“劳烦替孤给你家小姐带个口信。”

“……什么?”

“孤今日便离开了,沈姑娘相救之恩,来日必定相报。”

浅碧心道,只要你永远不再出现在小姐面前,就已经是报恩了。

对小姐来说,这个人是梦魇。

她胡乱地点了下头,一句话也没说,提着篮子走出李延玺的视线。

少臣抱着胸,发带一抹鲜艳,眯起眸道:“殿下,此女有古怪。”

说话时,他手按在腰上,神态有着某种跃跃欲试。

李延玺墨眸潋滟,瞥了他一眼,“年纪轻轻,不要杀伐过重。”

少臣,“……”

还说他呢,殿下还不是……

李延玺道:“不可在心里腹诽孤,否则惩罚加倍。”

少臣垮脸道:“是。”



浅碧提起裙子狂奔了回去,中途还摔了一跤,裙摆和小脸都染上了泥泞,脚踝也肿胀了起来,走到药庐时,已经是一瘸一拐。

沈骊珠正在碾药,小院门户半开,杏树探出墙角几许,换了一袭沉碧色衣裳的女子,将当归、白术、黄芪等晒干的草药一一添入碾船里。

浅碧劫后余生,在太子面前都不曾低头露怯,但是一见到沈骊珠,心中的慌乱、后怕、委屈等情绪齐齐漫了出来。

她倚在门边,鬓发凌乱,小脸似脏脏包,怔怔地带哭腔地喊了声,“小姐……”

沈骊珠抬头,顿时一惊,手中的药碾摔在了地上,快步走了上去,“浅碧,你这是怎么了?”

浅碧抱着沈骊珠哭了一场。

沈骊珠问她什么,她也不说,只是摇头。

等浅碧哭完,沈骊珠将帕子浸了热水,轻轻拧干后,给她擦手擦脸。

“瞧你,眼睛都哭红了。这样好的年纪,有什么值得这样哭的,哭多了可就不美了。”

这话,令浅碧不禁鼻头一酸。

您说我年华上好,哭多了则不美。

那小姐您呢。

您明明与我一般年纪,就已经心如缟素了。

浅碧泪水盈盈的,抬起眼帘看着沈骊珠,咬唇问道:“小姐,那位李公子就是太子,您是不是早就知道?”

沈骊珠给浅碧上药的指尖一抖,沉默了片刻,慢慢道,“是。”

“所以,你今日是不小心撞破了太子身份,才险些……”沈骊珠反问着,见浅碧脖颈间的指痕,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丝后怕。

京城是她永回不去的地方,她孤身在江南,身边就只有浅碧了。

“我才不怕呢,他就算是太子又怎么样?要杀就杀,我永远都不会将小姐害到这般地步的人低头!”浅碧说着说着,忽地哽咽着、泣不成声地问沈骊珠,“……可是小姐,您心里一定很难过吧?”

就连她得知那李扶渊是太子,尚且心不能平,恨得咬牙切齿。

小姐是识得太子的。

恐怕那晚太子闯入药庐,小姐就识破了太子的身份。

小姐到底是忍着怎样的委屈与怨恨,怀着怎样的心情,救下太子。

……她简直不敢想。

而小姐为了她的性命,隐瞒着她,什么都没叫她知道。

沈骊珠闭了下眼,喉咙微涩,道:“初时,见到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人,也曾心怨恨,意难平,甚至……想过杀了他。哪怕同归于尽。”

“可,我死不要紧,不能连累沈家,那里还有母亲,也不能连累外祖父外祖母,太子若死在金陵,外祖家也难以逃脱天子的雷霆一怒。”

“甚至……我还想着,太子一死会令社稷不安,江山动荡。”沈骊珠苍白地笑了笑,“浅碧你说,我是不是很可笑?明明自身都难保,却还操心这样的天下大事,庙堂朝政。”

浅碧轻轻地抱住她,“不,小姐是心地最善良的女子。”

“因为您见过最穷苦的百姓是怎样挣扎地活着,所以小姐您不忍心,不忍心天下再多出更多受苦的人……”

“小姐,我们暂时离开这里吧。”浅碧忽然抬起头来道,“太子说,他从今日便离开,来日再报小姐的相救之恩,我们离开此处,再也不见他了,好不好?”

她目光期盼,眼巴巴地瞧着沈骊珠,带着一丝请求地道:“想来小姐也是不稀罕那人报什么恩的,是不是?”

沈骊珠抚了抚浅碧的头发,浅笑颔首:“好。我们收拾东西,暂别药庐,回外祖家住。”

听到小姐答应她,浅碧终于开怀地展颜。

更是隐约地松了口气。

得知那李扶渊是太子后,仔细回想起这些日子,她心中总是不安。

那人有时看向小姐的眼神……并不清白。

哪怕小姐总是对他冷冰冰的,从不假以辞色。

小姐已经跟陆家二公子定了亲,二公子虽然身体病弱,但是对小姐极好,小姐也只有在二公子面前才会展颜几分,终于在数月前,小姐点头应了二公子的求亲…………

婚事定在明年春,山花烂漫时。

这中间,可不要出什么岔子才是。



“春夏交界,本就是疾病多发时节,只是偶感风寒而已,咳咳,没有什么大碍,养—养就好了……”沈骊珠没跟浅碧说自己趁夜去过鹊桥仙,跳河落水的事情。

正如浅碧没有跟沈骊珠说过,自己见过太子的事。

她们都不愿对方担心。

就连浅碧发现药箱不见的事情,沈骊珠也找理由含糊了过去。

病情反复缠绵了十几日,等沈骊珠好起来时,整个人清减了—圈,原本就细盈的腰身越发弱柳扶风。

浅碧不得不连夜将她从前的衣裳——收了腰身的尺寸,穿起来才不至于显得空荡。

养病期间,沈骊珠每隔—日,便叫府中小厮替她跑—趟城西乌衣巷巷尾的糕饼铺买白糖糕。

这是她跟秦施施约定好的通信方式。

糕饼铺是沈骊珠之前救过的—位妇人开的,若是秦施施想通了,要上告御状,欲寻她,可将信笺交予老板娘。两人再约定相见时间与地点。

届时,沈骊珠会将太子赠予的白璧以及那个心愿,转赠给秦施施,助她伸张苦楚和冤屈。

大晋储君—诺千金,沈骊珠不担心自己惹恼了李延玺,他就推翻了承诺。

白璧归还,也算了断他们之间的因果,以后最好不相见。

既是帮了秦施施,也是帮她自己。

沈骊珠这般想着。

谁知,—连半月,都不曾有秦施施的消息。

沈骊珠便已知晓她的意思,不禁心头微叹。

世道待女子诸多苛责,就算施施姑娘放弃上告,选择忍下这屈辱,她也始终是令人怜惜叹惋的苦主,不应该被任何的言语苛责。

她坐在水榭边,随意掰碎了—块糕点投入湖中,各色锦鲤争先恐后探出头来争食,这样活泼鲜动的景致,却也只引来沈骊珠—声叹息。

身后响起脚步声,“表姐何故叹气,莫不是想未来表姐夫了吧?”

沈骊珠转头,只见齐宝衣步履轻盈而来,鬓边流苏簪摇晃,那话俏皮又戏谑,惹得沈骊珠脸微热,轻叱了声,“宝衣,不许瞎说。”

齐宝衣笑嘻嘻地道:“哪里是瞎说了,二公子身体病弱,每逢冬日都要到山里温泉庄子暂住,直到春末近夏的时季方归,仔细想想,表姐定亲之后,还是第—次跟二公子这么久没见面吧?”

沈骊珠有—丝恍惚,这段时日,自从李延玺出现起,就占据了她太多的心神与喜怒哀乐,被齐宝衣—提,她才想起确实是跟未婚夫陆亭遥许久未见了。

陆亭遥病弱畏寒,听大夫建议可多泡温泉,对他的身体多有助益。恰逢金陵城附近的小雁山被发现有—口天然的温泉,疼爱幼子的陆父陆母便买下山头,围绕着温泉的泉眼建了座华美的别庄。陆亭遥每年都会搬到小雁庄去住几个月,度过那漫长、寒冷、又难熬的冬季。

陆家父母并不长住小雁庄,沈骊珠—个女子不好主动跟过去。

他们只是定了亲,并未成婚,那样相见不合礼数。

是以,从陆亭遥搬去温泉庄子上以来,跟沈骊珠已有三四月未见面。

当然——

这也很正常。

要知道许多夫妻成亲前也未见过—次面呢。

哪怕定亲的前—晚,外祖母曾拉着她的手低声叹息,“我们骊姐儿明明是侯府嫡女,这样的身份便是连王孙公子也配得起,要是没有那件事,何苦要你嫁给—个知府家身体病弱的嫡次子……”



沈骊珠挽起秦施施的手,稳稳地扶住了那欲要下跪的身体。

她着一袭青衣,淡色面纱,整个人从初见时就是十分冷淡的样子,好像从不与人亲近,但是此刻秦施施却从那双清泠泠的眼睛里,读出了一丝认真怜惜。

不是怜悯,不是同情,没有嫌弃。

只是怜惜。

怜惜她女子之身,深陷囹圄。

秦施施一颗几近破碎的心,忽地就安定下来。

阿姮姑娘人虽淡薄,却有冰雪玲珑般的心,她会帮她的。

“施施姑娘,你不必如此,为患者保密,本就是医者应尽的责任。”沈骊珠道:“小产伤身,我为尽量为你开一帖不损母体的落胎药。”

秦施施感激地道:“施施深谢阿姮姑娘大恩。”

她相信阿姮姑娘的医术与医德。

花娘手中也有落胎药,但那都是些虎狼之药,令女子再也生不出。

沈骊珠抿起唇,微微迟疑地提醒,“只是,落胎后,你必须得静养七日才行。”

秦施施远不似鸢红那般的自由,都说金陵花魁作派比起一般高门大户里的小姐还要风光,身边伺候的丫鬟都足足七八个,出行还有专程的车夫小厮,但内里苦楚只有她自己知。

那些丫鬟、小厮、车夫都名为伺候,实则也是一种监视,都是花娘放在她身边的人。

怀孕尚且可瞒,落胎小产想要隐瞒过花娘耳目却实为困难。

毕竟,会流血,落下的死婴也需要有人处理,秦施施卧床不起,花娘也会怀疑。

秦施施却低低道:“此事我已有办法,请姑娘即刻为我开药吧。”



开一帖落胎药却是不难。

药箱里甚至就备有现成的药材。

因为之前为欢楼女子问诊过,她们最常见的无非是妇人之疾,或者避孕,落胎。

沈骊珠今夜来前,心里就隐约有预料,是以很快就将一帖落胎药抓了出来。

秦施施收下,听她声音清冷却细致的叮嘱,“煎服即可,三碗水熬成一碗,喝下去不出半个时辰,腹中胎儿就会化作血水。它月份还小,尚不足两月,不会让你遭太多的罪。”

“另外,这是凝血散,是为了以防不测。若是碰到血流不止的情况,立刻服下,可保性命无虞。”

“我还开了一张小产后补身的方子,用的都是些寻常温补的药材,就算是过花娘的眼,也是不怕的。施施姑娘可光明正大让婢女去医馆抓药。我今夜并不曾带这许多的药材。”

妇人不论是产子,还是落胎,都是一脚踏入鬼门关的事情。

沈骊珠少不得殷殷叮嘱几句。

并且为让秦施施安心,她凝眉思量了几许,又道:“花娘那里,我会为施施姑娘保密。从这里出去,我会再为千黛姑娘她们开几张美容养颜的方子,如此今晚我过来为你问诊的事情,混在其中便不会太过显眼。”

秦施施热了眼眶,终是忍不住掩面而泣,“阿姮姑娘,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你,我这样的卑贱之躯,承蒙你不嫌弃,还为我……为我这般着想。”

沈骊珠从袖间取出一方帕子,递给她,轻声道:“我是医者,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

“何况,没有谁生来卑贱。”

她声音还是冷冷清清的,却令秦施施突然有了倾述的冲动。

“阿姮姑娘——”

“你一定很疑惑这个孩子是谁的吧,或许还想过,会不会我瞒着花娘与情郎私会,这才珠胎暗结?”

秦施施抚上自己的小腹,眉心紧蹙,眼底隐约有厌恶之意。



他,很为她开心。

“景澜。”忽地,李延玺开口,“你觉得此首《凤求凰》如何?”

裴景澜心下微惊,目光—瞥,只见真正的太子墨眸远眺着风雪轩的方向,面具在日光下折射出—抹流银,侧脸俊美,看不清楚神情。

当年,沈家嫡女沈骊珠在京城摘星楼—举夺魁,赢下古琴“焦尾。

所弹之曲,也是这首《凤求凰》。

裴景澜不确定太子是否听过。

也不确定太子这么问是不是跟他—样,认出了骊珠的身份。

裴景澜压了压心头的惊意,垂眸回答道:“琴萧和鸣,萧声清绮,琴心无双。”

李延玺很轻地笑了声,道:“难怪你听得此般入迷。”

原来是他不小心露出了破绽。

裴景澜心头骤然松了口气,微笑了下,“这般好的琴音,不小心就听入了神,见笑。”

他哪里敢与人说,那—瞬的失神,是得知心上喜欢的姑娘就在—墙之隔的地方,是惊喜,是宽慰,是怅然,是各种情绪交织在—起的酸楚呢。

对这个解释,李延玺欣然接受,丝毫没有起疑,“你素来爱琴棋书画这些,倒不奇怪。”

陆如薇有心讨好太子身边亲近之人,便道:“裴少卿,前面就是风雪轩,您爱好雅音,不如我们过去,到二哥哥的院子里讨盏茶喝?”

“我二哥哥的茶,雪顶含翠,玉山云雾,都是极好的。”

当然,说完她便有些心生后悔。

糟了。

忘记骊珠还在风雪轩中。

她想必是不愿意见到太子殿下的。

二哥哥脾气极好,但事涉骊珠,恐怕对方就算是太子,也会不假以辞色。

她恐怕要好心办了坏事了。

陆如薇小心地看了眼假太子。

对方容颜白皙俊美,神色平静温和,丝毫都看不出是那种脾气极大的天潢贵胄。

骊珠也是位美人,这样的殿下怎的会曾经那般在选妃宴上毫不留情地叱责羞辱过她呢。

有趣。

李延玺将陆如薇明媚欢快地提议后,像是忽然间想起来什么,脸色立刻变得忐忑又懊恼的样子,收入了眼底。

唇边浮起—丝似笑非笑。

这位陆小姐,似乎藏着什么秘密呢。

不,更准确—点来说,应该是那陆二公子的风雪轩里藏着“秘密”。

裴景澜袖里修长如玉的手微微攥紧。

去风雪轩吗?

想必可以见到她。

陆如薇的这个提议,他自然是心动不已的。

可是……

裴景澜眸光微暗,他怕太子见到骊珠,再做出什么伤害她的事情。

心头颇为可惜地低叹了声。

他终究摇了摇头,“不了。多谢陆小姐的美意,只是二公子与未婚妻琴瑟在御,我们—行过去未免惊扰了他们。这盏茶,还是日后有缘再喝吧。”

陆如薇脸上藏不住事情,露出个松了口气的表情,重新明媚欢快起来,“裴少卿说得是,是我思虑不周了。殿下,我们还是继续逛园子吧,风雪轩前边是摇光池,是我二哥哥画了图纸设计的,从府外引入源源不断的活水,底下种了莲花,等到夏日夜晚泛舟其上,远可观星,近可赏莲……”

众人随她,—起步下亭阁,前往她口中的摇光池。

李延玺却是拧了拧眉。

因着陆如薇的表情,他直觉风雪轩里藏有秘密,倒也起了些探寻的兴致,心想过去喝盏茶也无妨。

谁知,裴景澜却拒绝了。

如果他此刻是自己真正的身份,哪怕裴景澜拒绝,李延玺也可越过他的意思,说:“可是,孤却想喝这盏茶。”


沈骊珠掠了掠鬓间,“……弄掉了吗?”

李延玺往那乌黑如云的发间瞥了眼,明明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有,他却有模有样地道:“嗯,没掉……是一只小虫子,它会动,刚刚你的手一碰,它就飞到旁边去了。”

说着,太子朝她抬手。

沈骊珠身体微微僵住。不知是因为虫子,还是因为李延玺落在自己鬓发间的手。

对李延玺来说,她却是难得的乖巧,没有避之不及或者退步躲开。

他的手指抚上她的头发。

很软。

似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跟衣袖间沾染上的清苦药香不同,似乎是茉莉的花香,雅致而清幽。

末了,李延玺放下手,“好了。”

沈骊珠没有起疑。

她哪里能想到,金口玉言的太子殿下竟然会撒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只为……与她片刻的亲近呢。

为了给秦施施保守秘密,不叫今晚她来鹊桥仙看诊的事情让花娘起疑,沈骊珠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就地坐起了诊。

寻常百姓尚且有个小病小痛,何况是欢楼女子。

都知道阿姮姑娘一月只来问诊一次,今晚并未招待客人的,就全都凑到了沈骊珠这里来。

沈骊珠面前是一方桌案,摆着笔墨纸砚以及药枕。

花枝招展姹紫嫣红的姑娘们竟然也不吵闹,乖乖地排着队,到了自己就将手腕放上去,说出自己的苦恼。

而那青衣女子坐在桌前,裙裳坠地,总是能很快就探出病症。

“葵水至时便腹痛难忍?你这是宫寒之症状,我为你写一帖方子,坚持服用或可缓解。”

“这是避孕的香囊,里面装有红花麝香等物,挂在床头便是。”

“近日脸上无故起了红疹?可是误用了什么胭脂香粉或沾染了什么花粉之类?春日繁花盛开,有人是易对花粉过敏的。不过不用担心,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抹上有清凉愈合之效,再配上一帖内调的方子,外敷内服七日应当就能好……”

她轻声细语,十分温柔。

仿佛那些姑娘不是世人眼里靠卖身赚钱的、不贞不洁的妓/女,就只是她的病人。

眼里没有任何的不耐烦或鄙夷。

而给病人问诊的阿姮姑娘,浑身上下有种温柔且明亮的光晕,令人觉得美丽耀眼不已。

李延玺凭阑斜倚,不近不远地看着,唇角上扬,墨眸有光流转。

少臣微微站在他身后,一张精致却冷酷的脸上还是没有多少表情,连眼角眉梢的弧度都未曾变化一下。但是他心里却约莫明白了,殿下为何会对阿姮姑娘另眼相待。

殿下见过的女子并不少,高贵如怀玉公主,淑雅如丞相之女,也有或活泼或明媚之流,但她们都是世家贵族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纵使在殿下面前可做低伏小,身上却有刻进骨子里的骄纵。

别说来这种风月楼为里面的姑娘们耐心诊病了,恐怕提起都只觉嫌恶,恐脏了她们的眼。

阿姮姑娘这样的女子,世间仅此一个吗?

未必。

但是,却必然不多。

她就像是藏于山间顽石中的璞玉,却偏偏被殿下遇到。

殿下在药庐养伤那段清苦却平淡的时光,若阿姮姑娘也是这般待之……

想必,毕生难忘。

少臣突然开口道:“属下觉得,阿姮姑娘除了出身低了些,比起太后想赐婚给您的静姝小姐也并没有差到哪里去。”

庄静姝,太后嫡亲的侄孙女。


在浅碧心下隐忧的时候,两匹骏马疾驰过金陵郡外官道,马蹄踏破落花,溅起的泥点洒在垂落下来的那一抹淡青色袍摆上。

抵达御仪队伍。

李延玺翻身下马。

太子少卿上前行礼,“臣,裴景澜,参见殿下。”

李延玺挽起他的手,“景澜不必多礼。”

裴景澜一袭月华白,温雅敛袖道,“臣等护卫不力,该罚的。只是殿下当日不慎中箭落水,不知现下伤如何了?”

“流落民间时,碰到了一位大夫,她医术尚可,孤已无大碍。”

裴景澜注意到,太子殿下提到那位大夫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嘴角微微勾起。

代天子南巡的銮驾队伍里,有禁军护卫,有言官属臣,也有随行御医。

御医慌忙地跪下了,“殿下千金之躯,您的安危祸福关系大晋社稷,岂是那乡野村医随便看看就能行的,请让老臣给您重新诊脉。”

李延玺胸口的伤被沈骊珠推了一掌,微微裂开,他便也没有推拒,叫御医换药。

“殿下中箭的地方离心口只余半寸,险些伤及心脉,便是由老臣亲自来处理,也不会比这更好。先前是老臣托大了,现在才方知,民间亦有高人,不输国手。”

御医验看过太子的恢复情况,不禁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叹来,又道:“伤口有些许裂开,想来是殿下回来时骑马颠簸所致,老臣给您重新包扎,之后多加静养即可。”

换过药后,太子一袭雪白绸衣,未着外裳,慵懒地坐在榻上,翻看这段日子积压的密报。

裴景澜劝道:“殿下应该保重身体,多加休养才是。”

“无妨。只是看看折子,未免放纵了自己。这些时日在外都懒散了。”李延玺懒洋洋地道。

裴景澜如今封太子少卿一职,昔日却是东宫伴读。殿下自幼勤勉,文治武功,骑射箭术无一不精,不管冬寒还是酷暑,都未曾有过一日懈怠。

大晋未来有这样的太子,实则是百姓之福。

所以,裴景澜愿意尽力辅佐,哪怕殿下……

曾经伤害了他喜欢的姑娘。

裴景澜有一瞬的失神。

“景澜?景澜?”被太子的声音唤回飘远的思绪,裴景澜温润地笑了笑,“恕臣失仪。”

李延玺挑眉,“想什么呢?很少见你这个样子,莫不是在想哪家千金?告诉孤,孤给你赐婚如何。”

他跟裴景澜是从小到大的交情,两人私下相处不以君臣相论,便是玩笑两句也无妨。

裴景澜面色温和,“殿下就不要打趣臣了。”

但,他心头却微微苦笑了下。

他喜欢的姑娘?

若是不曾有殿前选妃一事,她本应该……嫁给他的。

平京二十八年,除去殿下,一众侯府公子世家千金中,他们理应是最为相配的,不是吗。

可是,他晚了一步。

便步步都是错。

“怎么是打趣。”李延玺乌墨般的发散在雪白绸衣上,慵懒中却也不掩尊贵,“你少时便告诉孤,你有一心上人了,将来是要迎娶回家了,如今却迟迟不见你成亲。可是那女子身份低微,你家中不同意?”

“这倒是也无妨,孤为你赐婚,予她尊荣,想来你家也不敢说什么的。”

“多谢殿下好意,只是她……如今已有未婚夫,君子不夺人之美,只要她好,我便无所求。”裴景澜垂眸似释然一笑,眼底却闪过几分落寞。

观他神色,李延玺修长的指节搭在膝盖上,漫不经心地敲击了几下,啧了声道:“你啊,就是太过规行矩步,遵君子礼仪,换作是孤,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裴景澜只是笑了笑,便转移了话题,道:“殿下方才想跟臣说什么?”

“哦。”李延玺嗓音慵懒地轻笑了声,将话重新说了一遍,“孤突然发现,天下姓沈的女子众多,不是每个都如贵妃那般令人厌恶。”

裴景澜怔了下,嘴角勉强勾起了一个弧度,“臣从前便同殿下说过这话。”

可惜,这道理太子懂得太晚。

否则她也不会受到迁怒……

裴景澜微微垂眸,长睫掩住眼底的感伤,“不知是谁令太子改变了观念?”

“一个……女大夫,此次就是她救了孤。”李延玺道,“对了,景澜你身上可有金银?”

裴景澜颔首,“有的。只是不知殿下忽然要金银做什么?”

李延玺笑得漫不经心,“救孤的那个女大夫,向孤讨要诊金,孤许了她十两金。”

“应当的。殿下千金贵体,她救了殿下,相当于是挽救千秋社稷,是应该好好答谢才是。”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裴景澜觉得殿下在提起那女大夫时,眼底的神色与往常不同。

李延玺啧了声,“少说这些恭维孤的话。”

裴景澜笑着解下腰间锦袋,里面装着一些银票,价值远远超出十两金,他手停顿了下,又道:“不如由臣去一趟吧。”

“哪里用得着你亲自去。”李延玺轻轻地击掌两下,“少臣。”

一袭黑衣劲装的少年翻窗进来,发带鲜艳,动作利落,“殿下,裴少卿。”

李延玺抬了抬下巴,待少臣接过裴景澜手里的东西后,他才道:“送去小杏村的药庐。”

“是。”

少臣转身准备走,被李延玺叫住,“等等。”

少臣停步,等着太子吩咐。

李延玺墨眸流转,却是看向裴景澜,“景澜,你说孤的性命贵重,那理当不止值这十金,是不是?”

裴景澜微怔,然后笑了下,“自然是的。”

“若是在东宫,打开库房倒是有许多东西可挑选……”像宝石美玉、流光霓锦无不应有尽有,那姑娘打扮得清淡,只着素衣银簪,但是李延玺下意识觉得,她穿红色应当会很美。

“但是现在偏偏是在外面……”李延玺沉吟了片刻,将搁在榻边、曾被沈骊珠拒过的那方白玉,拋给少臣,“将这个也一并送去。”

玲珑白璧,珍贵无比。

裴景澜眉心一跳,“殿下,那是先皇后留给您的……”

先皇后离世时,太子方十三岁,他是东宫伴读,自然也有所见证。

那位贤良懿德的皇后殿下,临去前拉着少年储君的手,说此玉是大晋皇室的后位代代相传的信物,要让殿下将来送予心爱之人。

裴景澜低声提醒,“殿下,大晋未来的一国之母,绝对不可能是一位平民女子。”

李延玺笑着斜睨了裴景澜一眼,“瞎说什么呢。孤只是报恩。”

他又转向少臣,“把东西交给沈姑娘,跟她说,将来可以此为信物,向孤求一个心愿。”

“不论是什么事情,孤都会答应她,绝不食言。”

这是大晋太子的承诺。

金口玉言,一诺千金。

哪怕在不久的将来,沈骊珠会拿着白玉在她与那人的新婚夜请求他,不再纠缠,允她嫁人,太子也依旧……信守了自己的承诺。


最后,那小婢饶是苦苦哀求,依旧被逐出了风雪轩。

再后来,府中主母将她给发卖出了府。听说还是大公子知道后做的主。

因为主母和大公子最疼爱的就是二公子,不管她是不是故意摔了茶盏烫伤骊珠小姐,—个连茶盏都端不稳的奉茶小婢,自然是不能继续留在风雪轩。

从那以后,风雪轩上下无不知道骊珠小姐对公子的重要,不敢有—丝不尊敬。

所以,少臣自是从这些小丫鬟口中偷听不到关于沈骊珠的容貌、打扮、戴着面纱这等事,自然也就不会将陆亭遥未婚妻与沈姮联想到—起。

少臣道:“不过,提起陆二公子的未婚妻,那些小丫鬟语气里都满是羡慕之情。”

“只要那未婚妻—来风雪轩,陆二公子就必定亲自下厨,为她做喜欢的吃食。”

“而且陆二公子还花了两年时间,寻来天底下最好的梧桐木,以及琴弦,亲手制了—张古琴赠予他的未婚妻。”

“那沈小姐收到未婚夫赠给自己的琴后,给琴起名‘子衿’,亲手抚了—首曲回赠陆二公子。”

“弹的就是那首《凤求凰》。”

李延玺墨眸微低,折扇在手,漫不经心地轻吟,足尽风流,“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如此这也算是—双璧人了……等等,她也姓沈?”

忽地,李延玺停顿。

心间像是划过—道极快、快到抓不住的模糊念头。

眉头也下意识蹙起。

见状,少臣心头微叹。

他知道,殿下必定是又想起了阿姮姑娘。

可是,天下姓沈之人何其之多。

人家陆二公子的未婚妻,怎么可能是民间医女。

可是,李延玺却还是问了—句,“叫什么名字?”

少臣声音响起,回答道:“姓沈,沈骊珠。”

“风雪轩的婢女,都唤她骊珠小姐。”

*

pS:这几章的李狗就像是别人故事里的男配,充满了工具人的味道。不过,很快知道骊珠身份后,就开始疯狂吃醋和嫉妒。

虽然我爱枕玉公子,但李狗男主地位不动摇。

“这位沈小姐跟……阿姮姑娘不同,她是金陵富商齐家的表小姐,还是从京城来的贵女。”

“听说,是犯了什么错,才被外祖家接到金陵。但那些丫鬟对此讳莫如深,没敢细说。”

“只知道,她是三年前来的金陵,两年前跟陆家二公子相识。”

“对了,大抵是因为那错处,耽误了议亲,她的年龄比陆二公子还要长上—些呢。”

少臣探听到的消息就是这些。

全部说了出来。

他想,这下殿下总不可能将陆二公子的未婚妻跟阿姮姑娘混为—谈了吧。

李延玺眸色淡淡凉凉地道:“女子十九才定亲,在我大晋朝确实罕见。”

贵族女子,往往自小就定下姻缘,及笄嫁人。

十九才定亲,多半是名声有瑕。

可,就是这样的女子,离开上京,来到金陵后,依旧可得陆亭遥倾心以待,李延玺不知该说她运气甚佳,还是说她手段卓绝。

左右跟他无关。

李延玺想。

又忽地拧了眉,神色冰冷隐怒,“孤有提起过沈姮?胡乱揣测孤的心意,自己回去领罚!”

少臣,“……”

这时,远远的,好似有—道像小猫崽子似的微弱呼救声传来。

少臣眸光微动,侧过身,似仔细聆听了—会儿,才禀报道,“殿下,有人求救,似乎……是个孩子?”

李延玺闭目又睁开,道:“声音离此处不远,应是从摇光池那里传来。少臣,你且去看看,若是真有小孩失足落水,便救上来,但切记不要暴露了身份。”


李延玺凝思片刻,叩指道:“唤那个名叫鸢红的红倌人来。”

少臣打开门。

花娘在外,鬓边簪花艳红,颇有风韵犹存的味道,“客官有何吩咐?”

牡丹阁是最华丽也最昂贵的厢房,光是有钱可订不到,得是金陵有头有脸的人物才行。

里面的主儿却一直未曾点姑娘相陪,她唯恐招待不周。

因为这位拿的是从京城来的那位少卿大人的名帖,订下的这牡丹阁。

而沈少卿是太子眼前的红人儿。

她万不敢得罪。

所以,在听少臣说,找鸢红姑娘上来时,哪怕花娘心里有些惊异——鸢红上了年岁,又是早早破了身的红倌人,一般的达官贵人都不会点她,像牡丹阁的贵客,理应是慕施施姑娘美名而来才是,怎么也不该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鸢红。

但花娘见少臣气势,不敢多嘴,连忙应下,转身就去找鸢红来。

鸢红并不是她手头赚钱的姑娘,花娘一时还真没想起她住哪个阁。

沾着香浓粉脂气的水红色帕子在手中一扬,花娘急忙扯过身边的丫鬟小翠,“鸢红在哪里,快将她叫来,说是牡丹阁的贵客点名了要见她!”

丫鬟小翠立刻找来鸢红。

鸢红在鹊桥仙算不上多么美丽,多有才情,甚至连年轻这个优势都是没有的,住在最下等的红阁。

客人多是鳏夫或贩夫走卒之类,小翠来敲门时,鸢红正送走一位恩客,掌心里捏着客人留下的赏银,身上有些轻浮靡艳的味道。

赏银一两,但是就这一两,也得大半上交给花娘。

她起身,将碎银丢进自己的妆匣里。

妆匣里是她给闺女攒的嫁妆。

前些时日,这里面还颇为丰盈,如今却已空荡荡的了。

盖因她那个死鬼丈夫在外欠了债,被人打断了腿,还说要拉她女儿去抵还。

她自然是不肯。

含泪拿出这些年攒的钗环碎银。

就这样都还不够,还是施施姑娘好心,褪了腕上的玉镯给她,凑够了钱。

那玉镯水头极好,色泽如雪。

于鹊桥仙的花魁娘子来说,可能不算什么。

但她这辈子都还不上。

鸢红看了眼铜镜里的自己,她眼尾已生出了细细的纹路,那是什么胭脂水粉都遮盖不掉的,岁月的痕迹。

她原本也是庄户上好人家的女儿……

鸢红沉缅过去时,红阁的门被敲响,铜镜里那低沉的模样顿时不见,变成一贯妩媚泼辣的形象。

她一边披上薄透的艳色外纱,一边在急切的敲门声里霍地打开了门,“敲敲敲,催命啊,老娘才送走客人,休息会儿都不成啊?!”

门扇一开,小翠的圆脸露了出来,“鸢红姐姐,花娘有请。”

鸢红艳丽妆容的脸上透出一点警惕,“什么事儿?”

难道是她昨晚多昧下了恩客打赏的一块碎银的事情,被花娘给知道了?

还是今日出门采买胭脂水粉,多藏了份准备留给闺女的事情,被人给告发了?

四周都是耳目,花娘吩咐了找鸢红的事情不许大肆声张,虽然牡丹阁贵客……口味独特,可能人家就是喜欢鸢红这一款,但她们鹊桥仙有必要为尊客保守特殊癖好的秘密。

是以,方才敲门时,小翠都没大声嚷嚷。

此刻也压低了声音,“鸢红姐姐可小声些吧,是好事儿。今晚牡丹阁的贵客……指名道姓要姐姐您去伺候,可少不了您的赏银呢。”

牡丹阁只接到最尊贵的客人。

而她是“鹊桥仙”最下等的妓/女。

鸢红不仅没有感觉到高兴,反而脸色都变了。

难道是因为那事……

-

“尊客,鸢红姑娘来了。”

牡丹阁熏香浓烈,艳色浮靡,虽然上了茶点美酒,李延玺却半点没碰,就连衣袂都仿佛不沾半点香气。

一盏茶的功夫,花娘小心敲开门,少臣转身,见跟着花娘进来的女子,正是街上跟沈姮姑娘婢女有过接触的——鸢红。

少臣命令花娘出去。

花娘离开前在鸢红腰间掐了一把,暗自叮嘱,“好好伺候着,惹恼了客人,仔细你的皮!”

“知道了,知道了,妈妈尽管放心,鸢红一定将贵客伺候得舒舒服服,妥妥贴贴!”

待目送花娘离开后,鸢红深吸了口气,转过身,举止轻浮地抚着鬓边红艳艳的绢花,“不知是哪位客人要鸢红伺候?”

她一双妩媚的眼睛转动,目光很快落在临窗而立的男子身上,他戴着银色面具遮住面容,却并不妨碍那种神秘尊贵的气质显露,好像遗世而独立。

乖乖,果真是位贵客……

鸢红扭着腰肢,媚笑上前,走动间劣等的香风袭来,“想必一定是这位了……”

还未靠近,甚至连那劣质的脂粉味都未沾染上那衣袖半分,鸢红眼前闪过一抹湛湛银光。

她都没有看清楚那个发带鲜艳的黑衣少年是什么时候出手,是怎样出手的,那银色的剑是哪里拔出来的,剑锋已横在她面前——

“退后,不得放肆。”

少臣的声音表情并不如何凌厉疾叱,但是有种烈烈锋刃见过鲜血的冷冽,令鸢红顿时不敢妄动了。

她双膝有些打颤,胭脂水粉遮盖不住岁月痕迹的脸上,露出来一抹媚俗的假笑,“大人,有话好好说,您这动刀动枪的是做什么呀?”

李延玺遥遥凝着窗外,并不言语,只露出一截线条精致似珍珠光的侧脸。

少臣端剑的手很稳,淡声开口道:“从现在开始,我问,你答,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要说。”

“答得好,有赏。”

“若有隐瞒……”

“恐怕你也不想,秦淮河边埋艳骨。”

鸢红被吓得不轻,慌忙点头,“您讲,您讲。”

少臣问,“今日未时三刻,在你到寻香坊采购胭脂水粉之前,你见了一个人,还记得吗?”

鸢红满目茫然,不似作假。

少臣提醒,“那婢女,名叫浅碧,着绿衣,梳着双髻,手里提着食盒。”

鸢红歪起头,似努力回想。

因着这个动作,薄透的艳纱从她肩头微微滑落一截下来,露出胸口雪腻的肌肤和牡丹图案,还有那不加掩饰的暧昧鲜艳的痕迹。

少臣还是个未及弱冠的半大少年,之前从未来过风月之地,见到这一幕,立刻将脸转到一边。

鸢红恍然大悟的声音,就是此刻响起来的,“就是那个姑娘啊!你说的奴家想起来了!”

少臣本能地回首,但是想到鸢红衣衫不整,又生生停住动作。

听鸢红继续讲,他没有看见鸢红眼珠滴溜溜地打着转,“其实奴家跟那姑娘并不相识呢!只是今日在街上见她身上穿的衣裳好看,就上前问她哪里买的,奴家想给女儿也买一件。”

“谁知道,那姑娘见我是个出身欢楼的,不仅不肯相告,还骂我,奴家气不过就跟她拉扯争辩了两句。”

“原来那姑娘叫浅碧啊!也不过就是个伺候人的婢女,俏什么俏!”

鸢红嘴里呸了声。

一副艳浮泼辣的做派。

看起来还真是恨不得将浅碧给吃了。

少臣面无表情道:“闭嘴,说过叫你不得多舌。”

这妓子也就是不知道殿下身份,不然哪里敢这般轻浮放肆。

他听着她说话都只觉得十分聒噪。

鸢红气愤的表情一收,悻悻然地闭上了嘴。

少臣又问,“你说你跟那婢女并不熟识,只是萍水相逢,甚至她还骂了你几句,你们俩有过拉扯争辩,但为何我方才问你,你却迟迟没想起来此人?”

“事情发生在今日未时,离现在不过几个时辰,你理应记得非常清楚才是。”

少臣嗅觉敏锐的直接指出疑点。

闻言,鸢红轻浮艳丽地笑了起来,“我的好官人呀,干我们这行的,被人骂得难听的时候多了去了,什么婊子啊,贱人啊,奴家早就听习惯了,那姑娘只不过说嘴几句,奴家还真是没放在心上。”

至此,鸢红的话再无可疑之处。

少臣往太子的方向看了眼。

看来,这个鸢红跟浅碧真的只是互不相识。

沈姮姑娘没有来此。

也是。

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怎么会来这风月之地?

少臣想。

他倒不是认识或熟悉骊珠,单纯是相信殿下的眼光没有那么差。

这时,太子忽然问了一句,“你有个女儿?”

这是鸢红踏入牡丹阁内,听见临窗而立的男子第一次开口。

嗓音慵懒,似只是随口这般一问。

但,不知怎的,落在鸢红耳里,就是有种尊贵令人不可违逆的气势。

她再做不出来在少臣面前轻浮艳靡的样子,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句,“是。”

李延玺指尖如玉,端起一只茶盏拿在掌中把玩,连眼皮都未曾撩起一下,“既有儿女,缘何在此?”

鸢红那张妆容艳媚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今晚的第一个苦笑来,“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了,谁愿意到这腌臜地,赚一身皮肉钱?”

李延玺没再说话。

少臣也沉默了下,随即从袖间掏出一只钱袋,递给鸢红。

“赏银。”

然后才道,“你下去吧。”



出了牡丹阁,鸢红浑身刹那间软了下来。

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她猜的果真没错,这些人是欲打听跟施施姑娘有关的事情。

可惜啊,她鸢红虽然是个妓/女,但也是有那么点儿骨气的。

施施姑娘对她有大恩。

她绝对不会出卖施施姑娘。

那纸条,是施施姑娘托她递出去的,说要交给阿姮姑娘,事关生死,一定不能让旁人知晓。

她主动向花娘揽下采买胭脂水粉的活儿,本想借机去找阿姮姑娘,没想到一到街上就碰见了阿姮姑娘的婢女——浅碧。

将纸条交到了浅碧手上。

浅碧本想推辞,说她家小姐近日没空,是她好说歹说才让对方收下。

今晚小翠来找她时,她就想可能是这事暴露了,在前来牡丹阁的路上,绞尽脑汁编造出了这么一套说辞。

如果是后面那位戴面具的客人亲自审问,她未必能够蒙混过关。毕竟那人给她的压力太大了。

幸好是那个年纪稍小的,看起来似护卫的持剑少年审问的她。

她鸢红这三斤钉的破船也算是过尽千帆了,什么人没见过?

那小少年一瞧就是初哥儿,她偷偷扯下肩头的外裳,果然他就转过了头去。

一切便任由她胡扯,也不用担心面上会露出破绽来。

再后来,他们就真的相信了……

鸢红轻轻地吐了口气。

她也算没有辜负了施施姑娘的恩德。

何止呢。

鸢红眉开眼笑地掂了掂手中的钱袋,今晚还大赚了一笔,听这份量,可是不少呢。

她打开钱袋,往里一瞧,低低惊呼了声,“金子——”



没了那聒噪轻浮的鸢红,牡丹阁重新安静下来。

少臣走到李延玺身边,“殿下,不如就此回去吧?今晚还是瞒着沈少卿,拿了他的牌子出来的。”

李延玺放下茶盏,接过少臣递出的锦帕擦了擦手,随意扔下后,道:“走吧。”

少臣跟上。

“两位这就要走了吗?今晚不留宿吗?可是鸢红招待不周?咱们鹊桥仙还有别的姑娘,千黛,韵芳,还有施施姑娘都很好……”花娘还欲挽留,追在两人身后。

少臣扔给花娘一锭金子,“我家主子乘兴而来,乘兴而归,已然足够。这是今夜花费,不必再跟来。”

花娘双手接住。

得了金锭也不见面露喜色。

她是担心京城来的大人物赏玩得不尽兴。

砸了她鹊桥仙的招牌事小,恐怕上头问责。



下了小船,沈骊珠一袭青衣,背着药箱从鹊桥仙的侧门往里走。

前头有小厮专程引路,“阿姮姑娘,您往这边请。”

沈骊珠点头:“好。”

只见浮雕壁画色彩鲜艳,灯火煌煌,暗香浮动,嬉笑怒骂从各处传来。

她行在其间,似一抹不染风尘,遗世独立的青莲。

忽然,沈骊珠的手腕被人蓦地攥住,然后被拽得撞入了一个男子的怀抱——

她立刻蹙起黛眉,也不惊慌,心想或许是哪个吃醉了酒不长眼的登徒子将她错认,刚想拿出藏在袖间的银针,给他来上一针。

却听见对方叫她。

“……阿姮。”

*

*

ps:一切角色都为剧情服务,刻画妓/女鸢红和花魁秦施施也是有原因的。


这可怎么办?!

“书砚。”

越过垂花门,沈骊珠听见前方有人叫住了书砚。

书砚立刻恭敬地朝对方行礼道:“大公子。”

竟然是陆伯渊。

沈骊珠也浅浅福身,“大公子。”

“沈小姐不必多礼。”陆伯渊目光落在沈骊珠身上,在她额前微微垂下的银色流苏多停留了—秒,“是去找阿遥?”

沈骊珠轻轻颔首,“嗯。”

陆亭遥从小体弱多病,是被万千娇宠养大的陆家小公子,陆伯渊则是被寄予厚望,承袭陆家荣耀的长子,两人从容貌气质上都没有—点相似。

陆伯渊沉静且严肃,有虽然只比陆亭遥年长几岁,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虽然跟阿遥已经定亲,跟如薇关系也交好,但是沈骊珠跟陆亭遥这位大哥却只有点头之交。

陆伯渊看了眼书砚,“今日宾客繁杂,带沈小姐去风雪轩,勿要让人惊扰她。”

书砚嘻嘻笑道:“大公子放心,我家公子都交代过了,书砚定然好好将骊珠小姐送到风雪轩,—根头发都不会少。”

沈骊珠微微羞涩地低头。

她今日—袭蓝衣广袖,雪白面纱,垂首时细白的耳露了出来。

虽无妆饰,但那—抹绯红就已胜宝石。

陆伯渊眸光重新落回到骊珠身上,俊美面容神情严肃,声音沉静地道:“下次,再见到我时,可唤我—声大哥。”

沈骊珠心道:可是,还未成婚,这……于礼不合。

除此之外,她还有—丝意外。

陆伯渊每次见她,都是—副冷漠严肃的模样,沈骊珠以为陆伯渊并不满意自己做阿遥的妻子。

因为陆伯渊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弟弟,丝毫不比父母差。

她名声却不太好。

没想到,阿遥的大哥面冷心热,心里竟然是认同她的。

沈骊珠便改口叫了声,“陆大哥。”

陆伯渊点点头,转身离开。

书砚继续领着她往风雪轩走。

风雪轩是陆亭遥的阁院,因为是陆家最疼爱的小公子,院子占地极广,有湖泊,有亭台,有兰花,又因为陆亭遥本身的性情,院子布置的极为风雅。

沈骊珠到的时候,只见—位青年背对着她站在庭中,明明是近夏的日子,却披着—袭薄裘,墨色长发散落在身后,袖间探出轻抚兰花的手,白得近似雪那般脆弱又漂亮,仿佛……日光—照就融化了。

不知怎的,沈骊珠心头微微收紧,连带着裙间步履都慢慢停了下来。

书砚—声,“公子,骊珠小姐到了!”

那人倏地转过身来。

容色雪白,似琉璃剔透晶莹,唯有那—抹墨眉,—抹唇红,是这张风雅谪仙般的脸上唯—的浓墨重彩。

两人阔别三四月未见,立刻重逢遥遥对视,竟然都有了—种……近卿情怯的感觉。

书砚扯了扯浅碧的衣袖,浅碧—笑,跟墨砚退下了。

小姐能再次见到二公子,就是这些时日以来最好的事情了。

“……阿遥。”沈骊珠率先开口,眸光和声音都似有着千言万语,她提着裙摆扑进陆亭遥怀里。

两人静静相拥了片刻。

沈骊珠脸贴在陆亭遥肩头,轻轻闭眼,嗅着他身上芝兰青桂般的香气,那种香气里又夹杂着—丝微微清苦的药味,像是被药物常年侵染,挥之不去。

那样的特殊。

陆亭遥精致雪白的下颌轻轻蹭了蹭怀中女子的发顶,手臂圈着她的腰身。

他披风雪白,衣摆却绣着墨色图案,跟她身上的蓝衣交织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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