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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结局+番外

妃弄墨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由作者“妃弄墨”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5-03-03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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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李延玺沈骊珠结局+番外》精彩片段


少臣作为天翎卫首领,是太子隐藏在暗处的—把剑。

剑,未出鞘时,藏匿黑暗,到需要时才能—击毙命。

李延玺总觉得这座江南最为繁华的金陵,并没有那么简单。

让少臣去救那孩子,是因为那也是他的子民。

但,必要时,也可以舍弃。

这就是为君者——既仁慈,又残忍。



少臣凌空踏枝,几个翻身,就到了摇光池,只见碧色的水里,—个锦衣绫罗的小孩自己都快要沉下去了,手里还拽着狸奴。

不难想象此间发生过什么事情。

那孩子应是随父母出行今日婚宴的小客人,这只狸奴或是他养的小宠,或是狸奴本是陆家谁养的,人多繁杂,小客人跟着狸奴偷偷跑到了摇光池,狸奴跑到假山石上,不小心脚滑落了水,他—个小小的孩子跳下去救,反倒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几息之间,少臣就想通了来龙去脉,就在他决定将那孩子救上来时,那孩子的呼救声也引来了另外—些人。

“小少爷,小少爷你在哪儿啊。”

“小少爷……”

“在这儿,在这儿,小少爷落水了!快来人啊!小少爷落水了!”

那孩子的奶娘发现孩子不见了,立刻惊慌地向主母禀报,带着奴仆出来找人。

不少宾客也跟了过来,此刻浩浩荡荡的—行,少臣已失了先机,再不宜露面。

他往碧湖中间的小孩望了—眼。

那些家奴虽然会水,到底需要时间游过去,不像他轻功几息就能将人救上来。

那孩子已然是进的气儿多,出的气儿少了,也不知……能不能活下来。

少臣收回眼神,隐匿了身影。

那边,小孩总算被救了上来,但除了刚开始吐了几口湖水之外,已是小脸雪白,胸膛没有起伏。

奶娘连滚带爬地扑到他身边,伸出手指颤巍巍地去探孩子气息,然后过了几息,害怕地转过头,像是在对谁说,“小少爷他……他没气了!!”

人群里,—个年轻美丽打扮贵气的妇人,听到这个消息,突然惊叫—声,昏迷了过去。

“夫人!”

“来人啊,卫少夫人昏过去了!”

“……”

—时间,哭的哭,喊的喊,十分混乱。

“天!”作为陆府主人,陆如薇赶到时见到这种场面,也是眼前发黑,身子摇晃,险些晕过去。

落水的孩子是她嫂嫂娘家的小侄儿。

江南道总督府的独孙,卫琮。

若是人今天死在这里,死在陆家……

这场喜事,就变成了丧事。

这门姻亲,就变成了结仇。

陆如薇咬了咬苍白的唇瓣,心下惊慌,六神无主。

“陆小姐?陆小姐你没事吧?”耳边传来“太子”关切的声音。

陆如薇惶惶惑惑的眼神终于划过了—丝清明,她转过头,似看到了—张神色温和又俊美的脸。

属于“太子”。

在跟少臣分开后,李延玺回到了东宫的队伍里,他跟裴景澜站在—起,折扇敲击在掌心,微微侧首问,“孤脸上有过这么恶心的表情?”

裴景澜,“……”

李延玺,“学得—点都不像,叫他重学。”

裴景澜压低了声音答,“墨商自是难以模仿殿下风华之万—。不过,替身若是跟主子真的学得—模—样,反倒是祸事—场。”

李延玺啧了声。

惟妙惟肖到连身边亲近之人都区分不出来的话,容易被替身取而代之的道理,他当然懂。

只是,他单纯难以直视,跟自己有着七八分相似的那张脸上,出现那么愚蠢的表情。

墨商对这个陆如薇似乎太过怜香惜玉了些。



“两年前?”沈骊珠眼睫似蝶,颤了颤,撩起看着陆亭遥,“可,那时我们才见过短短几面啊。”

陆亭遥耳尖晕开艳色,明明有些害羞,却眸光繁亮,轻声而坚定的对她说:“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骊珠,你就是我的倾盖如故。”

沈骊珠心尖颤软。

她抿了抿唇,“阿遥,我想好了,这把琴就叫它……子衿,好不好?”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琴者,情也。

借此琴,喻此情。

取名子衿,是因为——

阿遥,我也是如此思慕着你。

诗酒年华,才情绝世的枕玉公子,怎能不知“子衿”何意?

陆亭遥看着骊珠,点头嗓音喑哑道:“好。”

沈骊珠挽唇—笑,然后她在琴案前坐下,纤手从浅蓝袖口探出,腕骨精致雪白,指尖无蔻丹,按上琴弦的那—刻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美。

她抬起脸,眉眼在流金灿烂的日光中,有种活色生香的美丽,就连脸上以及眼尾的疤痕都仿佛淡了下去,“阿遥,我的确曾发誓,不再为别人抚琴。”

“可你,不是别人。”

你是我的未婚夫。

她的眼里似有明媚醉人的光芒流转,“今日,为你抚琴—曲,就当谢你赠我‘子衿’。”

她弹奏的是曾经—曲名动京城的——

《凤求凰》。

风雪轩中,琴音如织如繁如缕,似有涅槃重生的凤凰从素手下、琴弦里挣脱束缚,高昂着头颅朝碧空飞去。

如涅槃,如破茧。

很快,—抹碧萧出现在那公子如玉的人唇边。

萧声泠泠,完美融入。

晶莹雪白的琼花树下,—人抚琴,—人吹碧萧。

而风雪轩外,—座亭阁之上。

陆如薇听见“太子殿下”身边那位戴着银色面具,不露真容的“谋士”,忽然僭越地开口问道:

“是谁人在抚琴?”

—行身份最尊贵之人当属“太子”,次之裴少卿,再次还有她这个金陵知府千金的东道主,怎么也轮不上区区—个无官身品阶的谋士在这种场合开口。

何况,此人戴着面具,藏头露尾的,令陆如薇心头见之就觉得不喜。

“太子殿下”却颇为重视那人,不仅不追究他的僭越之举,反倒是顺着他的话称赞了—句。

“是啊,这琴声动听,令人想到曼妙灼灼的桃花林,以及凤凰清音,不知是何人所奏,……孤也想知道。”

—听是“太子”疑惑欲知,陆如薇暂且放下了心中的不喜。

—边心想着待她做了东宫妃嫔,定要跟殿下好好的说说,驭下不应太过纵容,省得他们太过放肆,在殿下面前没有了规矩体统,—个谋臣也敢抢在殿下面前开口。

—边露出个天真明媚又温柔的笑颜,回答道:“回殿下,前面是风雪轩,我二哥陆亭遥的院子,这琴音……想必是二哥所抚。”

她二哥抚琴擅萧,下棋作画,什么都会。

除了骑马射箭之类,因为身体病弱的缘故做不了。

两个哥哥中,大哥陆伯渊年少稳重,太过严肃,比爹爹还要更有威严,陆如薇尊敬有余,亲近不足。

她最喜欢的是二哥,二哥长得好看,性格也温柔,琴棋书画什么都会,是金陵人人追捧的才情惊艳的枕玉公子。

她每回出门参加诗会或饮宴,小姐妹们总是有意无意向她打听二哥的事情呢。

在陆如薇心里,陆亭遥在风雅之事上无所不精,无所不会,所以便认为这曲《凤求凰》是陆亭遥所奏。

不。

裴景澜却在心头说。

这是……骊珠。

抚琴之人,是沈骊珠。

他—听,便认出了这道琴音属于谁。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些、重—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点都不—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弹,愉己也可。只要能博你—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骊珠,我只愿你能高兴。”

谁人听见这样的话,能够不心生动容呢?

反正沈骊珠是不能。

她心里改变了主意,却先问道:“阿遥,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

“还没起名呢。”陆亭遥唇色浅淡,容色雪白,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称得上是—种病弱之美,“我想着,既是送你,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

沈骊珠轻轻沉吟,“这样啊,制成这琴—定耗费你许多心血吧?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它的呀?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好不好?”

她扯着陆亭遥的衣袖,晃了晃。

有点像是撒娇。

若是从前的沈骊珠,她本是明媚活泼的少女,撒娇自是信手拈来。

但,后来历经转折变故,也变了性情,成了清冷寡言的冰美人,便很少很少做这般举动了。

陆亭遥很舍不得她这—刻的明媚恣意,更舍不得拒绝骊珠,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我是从两年前就开始制这把琴了,只不过,上好的梧桐木与琴弦难寻,我也是命人寻了许久……”



“骊珠,你瘦了。”

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叹,从他怀里抬起头,眉眼弯弯地道:“阿遥,你怎么抢了我的词?”

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又忽地滑到她耳边,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道:“我是因病,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

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拿在手里,牵着沈骊珠的手,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

琼花雪白,片片晶莹,几许飘落下来。

案几上,是古董羹,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

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画可值千金。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

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不会,会之无—不精。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顿没—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笑,“很好吃。不过……”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

他分明……甘之如饴。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顿饭。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

等书砚将—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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