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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11-01
府里小厮慌张地上去搀扶住他,萧怀景却摇了摇头,兀自强撑着,从怀里摸出一张诀别书。

那是夫人最后给他留下的。

这封被她戏称是临摹的《白头吟》,竟真让他们成了永诀。

他抚摸着上面的字迹,泣不成声,浸染了干涸的墨痕。

上面是字字娟秀的簪花小楷:“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萧怀景终于明白,原来沈雪瑶是介意他背弃了他们一双人的承诺。

所以才抛下一切干干净净地离开,什么也没有带走。

他,她也不要了。

萧怀景出身庶出,本没有资格继承熹平侯的爵位。

他自小跟在世族子弟后面,同在学宫,对彼时还是尚书嫡女的江月嫣心生倾慕。

她骄傲,美丽,是世家贵女的翘楚,从来不曾施舍目光看过他一眼。

连他送她的礼物也被她踩的稀碎,弃如敝屣。

直到后来,江月嫣被指派去北羌和亲,他骑着白马遥遥追了几十里,从马上不慎摔了下来。

从此之后,萧怀景开始萎靡不振。

直到在马场遇见了沈雪瑶,他腿伤尚未痊愈,只能怔怔地望着园里新到的汗血宝马。

而那少女骑在马上驾驭自如,呼啸生风,令他心生羡慕。

沈雪瑶看穿了他的蠢蠢欲动,俏皮地将他拉上马,策马带他。

“堂堂八尺男儿,受点伤算什么,这就一蹶不振,岂不是懦弱之辈?”

“无论别人如何看轻你,只要人贵自重,而后人重之。”

她教他自诩贵重,勉励他一步步屡建奇功,终于凭借自己的能力赢得了父亲的赏识。

那些年,是夫人将他从泥泞里拉出,逐渐将破碎的他重新拼凑完整。

萧怀景也曾视她为人生的救赎。

“阿瑶,你永远,永远都不能离开我身边。”

他承认一开始,对沈雪瑶是占有之心,忽然有那么一个人降临在他阴郁自卑的生命里,犹如一道光。

他拼命努力想抓住那束光,抓住之后,却只觉得是理所应当。

全然忘了,夫人是为了他,才放弃了骑马的爱好,心甘情愿为他洗手作羹汤。

他曾发誓这辈子都会爱她如命,心中却对随口发出的誓言不屑一顾。

只是看到她欣喜受用的样子,也不免傲然自得。

萧怀景以为她爱惨了他,永远也不会离开自己。

可他的夫人却是这般眼里揉不得沙子。

她如雪光乍现在他的生命里,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她离开的那一刻,他方知什么是痛彻心扉,悔不当初。

…江月嫣被禁足以后,并没有过分慌乱。

反正人已经死了,任凭怀景哥哥再生气伤心又如何。

当时可是他亲口向圣上求娶,御赐良缘,无论如何,这桩婚事都万万抵赖不得。

沈雪瑶死后,她就成了唯一的熹平侯夫人。

而萧怀景对她留有心结,再也没有留宿过倚香阁。

可祸不单行,夫人走后,库银失盗,侯府的生活一下子变得艰辛。

江月嫣花销还极大,坚决不肯变卖首饰,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她忿忿不平,主动绘制了许多字画,让侍女拿去街上卖,补贴家用。

“就算过得再难也要维持体面,你去,把本公主这些字画卖一卖,总能换些银子回来。”

人人都说她克夫,唯恐避之不及。

她就是要证明给那些人看,她的夫君也能活得好好的。

然而,她的那些字画标价极高,根本无人问津,最后三文钱也卖不出去。

眼见着萧怀景郁郁寡欢,江月嫣不得不去恳求他打起精神来。

至少要多进些银钱,维持她的体面。

萧怀景却冷嘲热讽起来。

“这不是你自己选择的路吗?

在北羌时,口口声声说对本侯年少情深,如今又后悔了?”

夫人从水池里消失,犹如梁祝化蝶,嫦娥奔月的传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件事始终困扰着他,以至终日神游天外。

他后来回忆起来,沈雪瑶跳下去之前,依稀听到的那个声音。

他只知道是一个名为系统之物带走了他的夫人。

于是,萧怀景从此辞官赋闲,穷尽天下能人术士,研究所谓系统。

直到北关战事拉响,匈奴进犯,他不得不临危受命领兵出征。

后来,熹平侯终是在北境战死。

他的尸身被人发现,中箭的心口处贴了一张黄纸符咒,体内还早已中了朱砂之毒,日渐侵蚀,早已掏空。

原来,他是听信了山人道士所言,认为这样就能见到他的夫人。

只不过那道士还说,穿越异世,乃逆天而行,未必会转生为人。

兴许,会变成蛇虫鼠蚁也未可知。

他不在意,只要能见到他的夫人,哪怕变成一只蚊子,他也无怨无悔。

哪怕只有短短一瞬。

临死前,萧怀景仿佛感受不到疼痛,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他相信,天地有盛意,山水总相逢。

番外我回到现代之后,像是大梦一场空,心中怅然若失,更有诸多的不适应。

刚开始的时日,我始终无法从那段情伤中走出来。

好在,那些异世带回来的“特产”足以慰藉人心。

我离开六年,如今正逢金价上涨,这些带回的金锭加起来,竟比我先前折算的多了整整一倍。

瞬间倍感庆幸,当初在选择带回来的东西时,没有选错。

什么情爱谎言,远远没有金子来得实在。

别墅、豪车,应买则买,一应俱全。

由于在古代待久了的经验,我时常参加各种拍卖会,有看重的古董直接点天灯,势在必得。

毕竟根本不差钱。

甚至因为闲极无聊,我开启了直播鉴宝,人气高涨。

过往的经历让我对恋爱已经毫无兴趣,依然孑然一身。

在审美方面,我还残留一些古代后遗症,审美十分复古。

为了排解孤独,我在繁华地段开了家古装男模特色主题酒吧,开出了远高于市场的薪水。

这天,许多慕名而来的少年来面试。

第一位当场吟诗,将《滕王阁序》声情并茂地念诵给我听;第二位唱起了古风歌曲,一曲戏腔悠扬婉转;第三位则身穿古装,长发飘飘弹起了古琴……每个人的才华都堪称一绝。

但我全都意兴阑珊,几乎昏昏欲睡。

直到第六位面试者走上来,我打了个哈欠,“你有什么才艺?”

那少年不动声色撩起衣服,在五色霓虹的灯光下,亮出了结实的腹肌。

我垂死病中惊坐起,当场睁大了眼睛。

我淡定地走上前,摸了摸喉结,又摸了摸腹肌,克制住内心,淡然地称赞:“确实条件不错。”

从前果然是宅了太久,太没见过世面了。

“我觉得你很有内涵,你被录用了,直接转正吧。”

看着少年丝滑被录用,其他面试者纷纷气愤不已。

想不到富婆出手阔绰,背地里却喜欢这些低俗趣味。

这时,一只蚊子落在我的腮边,麻酥酥的痒。

不一会,又落到了我的鼻尖,与我目光交汇,像是要跟我说什么话。

我晃了晃脑袋,一只死蚊子能有什么要跟我说的,不耐烦地抬手,“啪”的一掌拍死。

手心里洇出了血,不知是我的,还是谁的。

随即我擦干净手,面试继续。

音乐轰鸣下,他们面面相觑,像是获知了什么面试秘诀,齐刷刷露出了腹肌。

我不禁愉悦地眯起眼睛,站起身,拼命鼓起了掌。

“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