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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全文免费阅读

失而 著

现代都市连载

程景默于向念是小说推荐《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失而”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这穿越成的是什么恶毒角色?男人不爱,孩子不亲,邻居嫌弃。姐原本可是人见人爱、人美心善,穿越反而成了恶毒婆娘。爱咋咋地,姐有知识有文化有背景还貌美,发家致富搞事业才是正事。只是这便宜帅气老公,算了算了,也不爱,离婚好了。“不离,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是。”姐的男人听说姐要离婚,那个训人的军官红了眼眶。那姐“勉为其难”的和他在一起吧。...

主角:程景默于向念   更新:2024-11-24 0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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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程景默于向念的现代都市小说《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全文免费阅读》,由网络作家“失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程景默于向念是小说推荐《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失而”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这穿越成的是什么恶毒角色?男人不爱,孩子不亲,邻居嫌弃。姐原本可是人见人爱、人美心善,穿越反而成了恶毒婆娘。爱咋咋地,姐有知识有文化有背景还貌美,发家致富搞事业才是正事。只是这便宜帅气老公,算了算了,也不爱,离婚好了。“不离,我喜欢你,从很久以前就是。”姐的男人听说姐要离婚,那个训人的军官红了眼眶。那姐“勉为其难”的和他在一起吧。...

《震惊!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全文免费阅读》精彩片段

“两套,够吗?”
“这么大的孩子做一套衣服,四尺的布就够了,你这各买了六尺,我给你做两套衣服外加两条裤子,小孩子挺费裤子的。”
“行,你看着办!”
于向念付了加工费四块钱,也到快吃午饭的时候了。
她去国营食堂吃了一碗混沌,三角钱一碗,又买了四个肉包子,准备带回去给程景默和小杰吃。
再次来到百货商店,她给小杰买了一双胶鞋,三块钱,买了一双凉鞋,二块三角钱。
又买了十个小碗、十个大碗、五个搪瓷口缸、两个热水壶,一共十块钱,又用糕点票、糖票,外加上两块八角钱买了两斤糕点和两斤大白兔奶糖。
最后,又买了三条卫生带和五包卫生纸,花去了五块钱。
买完这些必需品,现在兜里只剩五块钱了。
想起还要帮白梅买香皂和雪花膏,于向念不怀好意的笑了。
香皂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要六角钱一块,一种是牛奶香皂,要八角钱一块。雪花膏也有两种,友谊牌的一块五角一包,上海牌的一块八角一包。
于向念让售货员拿了牛奶香皂,上海牌雪花膏。可惜没有更贵的,不然一定要帮她买最贵的。
该买的都买齐了,看着满满一柜台的东西,于向念为难了。
她来的时候还觉得那些妇女背个背篓逛街,挺土的,现在一想,才觉得她们是多么的明智。
“那个,有没有背篓卖?”于向念问售货员。
“没有!”售货员生冷的口气。
那她要怎么带走这些东西?
正着急的四处寻找帮助,就见一个绿色军装的人走进了百货商店。
嘿!这便宜老公出现的还真及时!
不过,这上班时间他来买什么?
程景默并没有注意到于向念,他径直走到了卖烟酒的柜台那里。
于向念跟了过去。
程景默让服务员拿了两瓶酒、两罐茶叶。
那些对她生冷硬气的服务员,对着程景默可是一改态度,那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程景默买的不是最好的酒和茶叶,但也不便宜,这么两样就花去了三十六块钱。
好家伙,还说自己用不到钱,一出手就是这么多。
“再给我四斤糕点。”
程景默将酒和茶叶装进绳网兜里,转身去拿糕点,差点撞上了于向念。
于向念好整以暇的看着他,程景默眼里划过惊讶,“你怎么在这?”


于向阳恍然大悟的点着头,于向念看出来了,原来于向阳也知道吴医生,肯定也知道程景默和吴医生的关系。
看来,那些家属说的是真的。
可是,原主的记忆里怎么没有一点关于吴医生这个人的情况?
“跟我讲讲吴医生的情况。”于向念没什么情绪的说。
于向阳挠挠头说:“我也太了解这个人。听说是叫吴晓敏,是个下乡的知青,又是我们政委媳妇的侄女。因为懂一点医术,家属院的卫生所缺医生,就和村里打了招呼,借到卫生所里,给这些家属治个头疼脑热的小病。”
于向念想试探一下家里人的态度,便问:“哥,你说要是我跟程景默离婚,怎么样?”
于向阳惶恐的瞪大眼,摇着头,“不怎么样,程景默可是咱爸千挑万选的女婿,你要想离婚,他会打断你的腿,你忘记你结婚前他说的话了?”
于向念苦恼。
看来,离了婚回家里是不可能了,她还要躲着点她爸。
小杰这时候回来了,一下子扑进于向阳的怀里,“向阳叔!”
于向阳抱着他转了几圈才放下他,“一个月不见,长高了。”
“我每天都好好吃饭呢!”
于向阳摸摸他的头,“不错,快去厨房帮你叔做饭。”
于向念说:“你咋不去?使唤一个小孩。”
于向阳笑笑,“那我也去!”
就这样,三个男的在厨房忙碌着,于向念颓废的坐在椅子上等着吃饭,想着离婚后该怎么办。
饭做好了,桌上摆了四个菜,红烧肉、青椒肉丝、凉拌黄瓜和一个青菜汤。
辣椒和黄瓜都是自家小院里种的,很新鲜。
肉是于向阳带来的,那块肉估计有四斤左右。
南城是沿海的南方城市,气温较高,那肉放到明天早上就会坏。
程景默将肉全部做成了红烧肉,满满一小盆。
这个年代吃的饭还不是纯纯的白米饭,是掺着玉米碜子一起蒸的,也有的家庭是掺着红薯、土豆、高粱等。
在这个一般家庭好几个月才吃一次肉的年代,这样的一顿饭算是奢侈了。
可大家都准备吃了才发现,家里的碗不够了。
以前,原主三天两头的和程景默吵架,每次吵架都是砸这砸那的,家里的碗摔得只剩下两三个了。
原主天天在外面上馆子,程景默和小杰一般都是吃食堂打回来的饭,或是随便弄一道菜将就吃了。
今天菜多了,人也多了,碗就不够了。
程景默略带尴尬的说:“小杰,去隔壁柳珍婶子家借四个碗。”
小杰说:“我们就差三个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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