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很多网友对小说《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非常感兴趣,作者“橙子爱焦糖”侧重讲述了主人公田欣怡方墨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穿越后,我成了小说里的可怜女配。原文里,女主为了上大学,让原身替嫁,从此一生痛苦。换我来到这里,我当然不会当女主工具人。于是,我抢走女主的空间机缘,烧掉她的录取通知书,让她好好嫁给村长儿子。而我?当然是变美,找机会嫁给帅军官,过上幸福生活咯。...
主角:田欣怡方墨 更新:2024-11-30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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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田欣怡方墨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全局》,由网络作家“橙子爱焦糖”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很多网友对小说《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非常感兴趣,作者“橙子爱焦糖”侧重讲述了主人公田欣怡方墨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穿越后,我成了小说里的可怜女配。原文里,女主为了上大学,让原身替嫁,从此一生痛苦。换我来到这里,我当然不会当女主工具人。于是,我抢走女主的空间机缘,烧掉她的录取通知书,让她好好嫁给村长儿子。而我?当然是变美,找机会嫁给帅军官,过上幸福生活咯。...
男人完全冻住,不做挣扎,眼底撑到此刻的恨才完全褪去,露出真正的祈求。
“你说,田丫丫可是田家村唯二会写字的田家人,会不会给我留些东西?”男人祈求悔恨的泪眼并未阻止田欣怡的话。
“好了,咱们兄妹间有些矛盾也正常,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来,哥,我扶你起来,怎么大冬天往地上躺,又不是小孩子了。”田欣怡笑眯眯拍拍田强的脸,当狗一样拽着手里的短发把人支愣起来。
从无数打骂中爬出来的田欣怡远比常人知道哪种对待最扎人心,那就是根本不把人当人,而是心安理得的当低人一等的畜牲。
“去,帮我把家里的手电筒拿出来。”田欣怡拖着死狗一样的田强甩到卧室门前。
田强接过蜡烛,佝偻着身子,深深看了田欣怡一眼,终是转身踉跄着打开门去床头柜里把手电筒递给田欣怡。
“谢谢哥。”接过电筒,打开开关,瓦白的光顷刻驱散黑暗,整个房间都亮堂起来,照亮田欣怡表情乖巧的脸,根本看不出刚刚揍人的狠劲儿。
说完田欣怡瞅两眼房间里还在熟睡的李妞妞,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田家,举着电筒,踏进被灰雪覆盖看不出原貌的小路,朝家属区外走去。
田强目光沉沉凝视渐渐消失的身影,气血上涌猛地倒在地上,发出剧响。
熟睡的李妞妞嘟哝几句,皱眉翻身,眼珠在眼皮下转动,过了会儿又重新安静。
刚踏出门,灰白的雪席卷而来,吹散田欣怡本就凌乱的头发,细碎的冰晶刮过脸颊,风里还有些小沙砾,吹在毫无遮挡的脸上无异于钝刀子割肉。
虽然经过美颜丹和生子丹的洗涤,身体十分健康,就连皮肤也是看着细嫩白皙实则柔韧不易割破,可该疼还是会疼。
田欣怡虽然想使苦肉计,却也没糊涂到真的让自己受伤,果断收回沾上一圈灰雪的布鞋,转身踹开田家大门准备回房间抹些蛤蜊油再出门。
她不打算戴面巾,哪家被赶出来的小姑娘有心思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再出来?
路过客厅,田强还脸色紫青的躺在她房门口。
这么不禁揍?身体素质不行啊。
田欣怡啧啧两声,摸着下巴打量缩成团不住颤颤的田强,伸脚踢踢人大腿,脚尖踩住小腿往外拨。
软的,还能动。
琢磨着往常李妞妞起夜的时间,算算也没多久,田强应该是冻不死,顶多腿脚冻伤在床上躺几天,说不准还没她揍的严重。
撇撇嘴,不再管地上死狗一样的田强,抬腿跨过地上的人,回到房间。
不说其它,这年代的手电筒照明确实可以,整个房间亮堂如白日,就连往日未曾注意到的异常都显露无疑。
其实也不怪田欣怡不仔细,平白无故也没人会看见老物件就猜里面藏了东西。
更别说这个梳妆台漆面崭新,除了边角的细微磨损根本看不出是个老物件。
不过想想这个年代像这样大件又精致的梳妆台价格也不便宜,以田家一脉相传的抠搜来看根本不会花钱给李妞妞买新的。
这个梳妆台多半和田军睡的那张床一样,是地主家的东西,流传出来低价买入刷了漆当新的用。
今天要不是夜里手电筒的光格外亮,她又正好站在门口,还真发现不了梳妆台侧角有些松动的木块。
感谢穿越前看的那些小说和穿过来后的几次寻宝经历,不然她也不会如此敏锐。
关上门,田欣怡也顾不得脸上的疼痛,将手电筒叼在嘴里,跪趴在地上,刚要伸手去扣,想了想还是起身翻出方墨送的发卡,用布把手和口鼻包好才开始行动。
之前在田家时间紧迫,没有趁手的工具,现在回想起来,田欣怡也不禁感慨自己心大加命硬。
内容奇葩,充分贯彻农村人天马行空的巨大脑洞,好好的年轻送信小伙儿,成了骑着偷来的自行车跟村头寡妇私会的混混。
天大亮,田欣怡看清小伙的长相,虽说是有那么些猥琐,也没穿送信员工作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
编得还有头有尾,好似就坐在小伙儿自行车后座亲眼所见,要不是田欣怡是事发第一目击者,保不齐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嘴里不时应和,眼睛在人群里找女主的身影,居然不在?
嗯?
散落在一旁的布包,袋口打开,露出信封一角。
她走之前明明将信封完好的放进布包里,将扣子扣上的。
散落出来的信封,还是整齐的叠在一起,只是少了一封。
心头一跳,田欣怡视线滑过围观人群,最后定在一个瘦得颧骨突出,脸色铁青,抱着个孩子的女人身上。
林知青,林秀玉,三年前到田家村,长相秀美,据说家里条件也不错,只是后来落水,被田壮救了。
田壮是个傻大个,小时候一场高烧,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9岁孩童左右。
田壮父亲早逝,母亲李芳独自一人把他拉扯大,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就连村长族老都拿她没办法。
李芳是最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村里人都看见她儿子救了林知青,那不得把林知青的家底给掏空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村里人就看见李芳从知青院里搬了两大木箱东西出来,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林秀玉再也没穿过新衣服,开小灶,而是跟其他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而李芳也没揪着林秀玉不放,没让田壮强娶林秀玉,可让村里人大跌眼镜的是,林秀玉在一个月后主动踏进李芳家门,一周后就嫁给了田壮。
听村里大妈说,林秀玉嫁给田壮后,李芳对其轻则辱骂,重则用扫帚打得林秀玉几天下不来床,直到林秀玉怀上孩子情况才好些。
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说,必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在,原文里林秀玉可不是善茬,堪称林黛玉的身板,鲁智深的力气,别说李芳打她,她不打李芳都是好的。
且林秀玉天生石女,无法生育,因为喜欢女人,被家族流放到乡下,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身份成谜。
田欣怡盯着林秀玉入神,被一个眼角有细纹,身形丰腴,蜜色肌肤,五官艳丽的女人剜了几眼。
哟~林秀玉的婆婆啊,李芳也是风韵犹存,完全看不出是个35岁的人。
被瞪了也不恼,田欣怡对李芳呲个大牙傻乐,得到对方一记白眼。
没错,傻子田壮也不是李芳的儿子,李芳是田壮他爹从隔壁李村买回来的,只是李芳进门没多久,田壮他爹就死了。
李芳也没另嫁,尽心尽力的带大田壮,十几年过来,在田家村也算有些地位。
其实仔细看,林秀玉瘦归瘦,那露出来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抱着孩子这么久,稳稳当当也不晃,根本不是一个长期被虐待的弱女子能做到的。
更何况林秀玉和李芳站在一起,两人下意识贴近,手臂紧贴,李芳说话时,林秀玉那是有声必应。
也就田家村里的人只见过两男的搞在一起,没见过女的,不然就这两人的氛围,怎么说得出两人关系不好的话。
不过小说以女主田欣欣视角展开,对林秀玉着墨不多,文中只说林秀玉在女主接到通知书后,竟也考上了大学,瞒着李芳,抛夫弃子,跑了。
李芳在林秀玉走的第二年,也跟村长开了证明,说要去找林秀玉,带着孩子和田壮一起去了京城,再也没回来。
而林秀玉,最后出现在李招弟嘴里,说是婆婆的大哥有个不争气的女儿,不喜欢男人偏生喜欢女人,去乡下还给爸妈带了个乡下媳妇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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