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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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赵泗嬴政 更新:2025-03-01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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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可是亩产五百斤……
哪怕作为农产品的补充也是极好的。
站在秦始皇和市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主粮的地位不可取代。
粮食一旦流通起来,就具备了商品属性,而土豆和红薯的商业价值极低,但它们的高产在古代能够作为兜底的存在。
这就够了!
民以食为天!
尽管这个时代尚未提出什么民为水君为舟的话,但是始皇帝也明白,下层趋向于稳定,上层的统治才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再退一步说,发动徭役,战争,等大量耗费人力物力的事情的时候,有亩产高达五百多斤的农作物,下层的承受能力也随之大大增加,更不易发生混乱变动。
从长远角度上来看,这是增加大秦底蕴乃至于动员力加固大秦统治的东西。
尽管赵泗已经往少了说了,尽管赵泗已经提前说了红薯土豆的弊端,但是始皇帝依旧显得十分郑重。
“那此物呢?产量几何?”始皇帝指向玉米,语气中多了几分期待。
“略高于五谷……可为主粮使用。”赵泗沉吟片刻后说道。
赵泗还真就不知道玉米的产量具体多少,他只是大概知道,玉米在古代的生产条件下,能够高于小麦水稻等农作物的产量,具体高多少他还真不清楚。
“不过此物生长更甚于麦,气候适宜,百天即可长成。”赵泗开口回答。
乍听赵泗说过亩产五百斤的土豆红薯以后,始皇帝听到略高于小麦的玉米第一时间竟然有些失落。
可是听到从种下到成熟只需要百来天,始皇帝立刻就提起兴趣。
始皇帝可不是不通五谷之人,大秦本就是耕战之国,作为一国之君若不知农时可就贻笑大方。
眼下五谷,麻、黍、稷、麦、菽。麦是种植范围最为广泛的。
麦的成熟期基本上要两百多天,倍多于玉米。
一般情况下都是两年三熟,极少数气候宜人方便灌溉的地区是一年两熟。
或者就是一年之中,种完麦之后穿插种些其余农作物。
在赵泗口中,玉米的亩产量虽然只是略高于麦,但是生长时间却只有麦的一半。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多数地区都可以做到一年两熟。
种一茬小麦,再种一茬玉米,一年丰收两次。
二者补充种植,推广开来,大秦的粮食年产量不说翻倍,起码也能增长个一半。
“嗯……有何缺陷?”始皇帝下意识的看向赵泗。
他下意识的认为这样的农作物也有一定的缺陷,天底下没有什么东西十全十美。
“嗯……没那么好吃?”赵泗开口。
不过仔细想想,在这个脱壳技术有限的年代,貌似带壳的小麦煮出来未必有玉米口感更好……"
一是滞留海外。
二再蓝田大营!
不管如何,也该把兄请回家中!
长兄如父!
长兄如父!
不管怎么说,这个恩情,他这个做弟弟的,都得还。
不论是否是亲生兄弟!
(ps:备注一下吧,很多人说秦人死在战场上子孙可以继承爵位,实际上是错的,死在战场上的爵位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功劳。你死于哪场战役,你的功劳没有办法向你发放,才会由你的后代继承。秦朝的世袭爵也很珍贵。要是死在战场上爵位就能够让子孙继承,得有一大票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去奋不顾身了。)
季成想打探一下兄长的情况,可是蓝田大营乃是军营,等闲不可近。
季成只是一个小小的不更,职位也仅仅是个亭长,如何能轻易入得蓝田大营?
爷孙二人商议许久,最终才有了注意。
季常乃是伐楚老卒,先后经历了李信伐楚,王翦伐楚。
季常由于出色的个人能力,服役于王翦中军。
而彻林里之中,如同季常一般的伐楚老卒有许多。
其中有几个,还曾为彻侯王翦驾车。嗯……虽然是副驾,但是勉强也算是亲兵。
“我曾在彻侯营中效力,胜、孙、二人曾为彻侯驾车,大父去求,看是否能见上一面……”季常佝偻着身子开口。
胜、孙、二人是村中的孤寡老人。
子嗣战死,儿媳改嫁,自己又不能再生育,总之家里只剩下老人。
如他们这般在这个时代并不少见,秦灭六国以后战争也从未停止,北伐匈奴,南征百越。
中间有输有赢,大秦扩张的步伐是应役士卒用铺出来的。
胜、孙、就是这种情况,孩子死在战场上,自己又无力再生育,子嗣只能断绝。
但是二人又都是伐楚有功之士,爵位都至四级不更,可以免除徭役,家中又有奴仆,生活却也不怎么困难。
胜、孙、二人打从绝嗣以后就开始变得脾气怪异,只是二人一是有功之士,二来爵位在这乡里之间也不算低,曾经还为彻侯驾车,不犯法的情况下便是乡老都难以约束。
“昔日胜、孙颇喜泗儿,想来会为之相助。”季常开口道。
季泗打小就受人喜欢,便是如胜、孙这般脾气怪异的孤寡老人都喜欢季泗,唯有对季泗才会有难得的笑脸,季泗作为捡来的孩子,颇有一种万人疼的感觉。
打小在乡里之间这家逛逛那家坐坐,有时还会被他人留宿家中。
季常当初还为了寻找被人留宿的季泗挨家挨户敲门。
季常知道,自己虽然曾经在彻侯手下服役,但是这八竿子打不着的香火情不知道远到哪里去了。"
只是,赵泗一时间从漂泊不定的海上踏上陆地,若非王离提起,甚至从未想过这些问题。
归根结底,他和这个时代的羁绊太少了,没有任何亲人,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赵泗。
“待红薯土豆玉米出产,只要和你所说相差不大,你届时便会成为风口浪尖,不管如何,也该早作准备。”王离沉吟一下开口。
“那你呢?你的打算是什么?”赵泗决定问一下王离参考一下。
王离说的不错,因为赵泗知道自己虚爆了产量,真实产量没出问题,自己将一下子成为大秦最靓的那个仔。
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事态的发展都容不得他来拒绝。
这可不是现代,你说你辞职不干就辞职不干。
王命相诏,不想踏入朝堂也得踏入。
“我?”王离愣了一下,有些嗫嚅。
“没什么打算……”王离摇了摇头陷入了沉默。
打算?
王离陷入了回忆之中。
那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父亲王贲就严厉的教导他,约束他,并且告诉他作为王家的嫡子,不能辱没王家的荣耀。
是啊,他的大父!他的爷爷!是天底下所有人都知道的名将。
只是小孩子贪玩,注意力也总不集中,印象中自己每次都会把父亲惹生气,然后挨上一顿胖揍。
后来,王翦逐渐接近功成身退,出征的次数越来越少,王贲出征的次数越来越多,王离就被王翦带在身边养护。
王翦就从不会约束王离,除了读书识字之外,甚至从不要求王离操练武艺,钻研兵法。
如果不是王贲大征得归以后的严厉管束,王离早就被宠废了。
只不过大多数时候,王离都在王翦的照顾下长大,除了出于应付王贲打磨出来的勉强的武艺和兵法以外,其他都差强人意。
再后来,王离到了少年时期,也曾意气风发。
只是不管是操练武艺还是钻研兵法,总是进境缓慢,耐不住寂寞,再加上爷爷王翦压根不怎么管束,提升并不是很大。
“父说不肖父,大父说不必肖父,我也不知道。”
或许是得益于璞玉光环带来的亲近的作用,王离沉默半晌以后开口说道。
对于未来,王离和赵泗同样迷茫。
赵泗张了张嘴……不知该如何评价。
他能够看得出来王离带有少年独属的踌躇满志式迷茫。
只不过,确实有点凡尔赛。
其实王离的心情赵泗还是勉强能够理解的。"
“不会是同徐福一般的方士吧?”年轻的王离疑惑的开口问道。
王贲皱了一下眉头没有回答,而是开口说道:“这几样作物干系甚大,再尚未长成之前,严加看管,另外赵泗等人一应所求,如无过重皆应之。”
王离看父亲神色严肃,提起正形应唯。
王贲看着自己的儿子皱了皱眉头。
王离眼看父亲神情严肃,逐客态度明显,赶忙叩首行礼退去。
值得一提的是,先秦时期是流行跪礼和叩首礼的。
而且是很日常的礼节,包括朋友相互拜访亦或者主君宴请臣子等都会行的礼节。
因为先秦时期坐姿为跪坐。
不过当然不是耻辱性的屁股高耸的那种礼节,先秦时期的叩首礼很有讲究也并没有那么不雅。
有虚叩,实叩,隔着手叩,也并不会五体投地,更不会屁股高耸,一些比较轻微的礼节更像是跪坐的时候欠身致意,同时身体下盘保持跪坐姿势不变。
说白了,看起来像是跪着行礼,实际上人家是坐着行礼,只是这个时代的坐姿是跪坐。
看着王离急匆匆离去的身影,王贲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一些。
王家的生态链很简单,王贲怕父亲王翦,王离怕父亲王贲,王翦宠自家的大孙子王离。
作为彻侯王翦的儿子,王贲可以说是压力山大。
王翦的战绩太辉煌了,辉煌到他这个儿子连喘气的空间都没有。
相应的,王贲对于王离的要求也很高。
我不能继承父亲的荣耀,我的儿子可以!
问题就出在这里,王翦很宠王离这个孙子。
王翦教子,王贲挨打。
王贲有儿子了,准备效仿王翦揍儿子,接着被王翦打。
甚至于王离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被王翦带到老家身边养着,如今王离已经长成,才回到王贲身边,而王贲又天生严肃,父子之间,竟然无多少交流。
王贲很关心王离的学习情况,本以为在父亲王翦身边王离学的会比在自己身边好,可是王离这个家伙学的全是一些爬高上低走鸡撵狗的本领。
军事方面当然有学,可是学的并不深入,说一句志大才疏都不为过。
眼下的王离,官职爵位倒是一升再升,混了不少功劳,但是实际水准他这个父亲看在眼里,确实稀松平常。
而且官职和爵位的晋升,更像是始皇帝对于王家嫡系的赏赐,说是一句关系户都不为过。
王贲自己的爵位和官职好歹也是真刀实枪拼出来的,虽然不乏有父亲王翦的影响,但是其本身过硬的军事本领也是极其重要的因素。
而王离的履历,完完全全充斥着镀金的气息。
王贲很担心,他从小就担心自己会不会玷污父亲王翦的声名。
现在又担心自己的儿子会不会丢了老王家的脸。"
不过尴尬的气氛并未持续多久,始皇帝见锅中肉已经上浮没有任何犹豫就拿起来了筷子。
“陛下,再多煮一下。”赵泗趁机开口。
“何故?”始皇帝看向赵泗。
他方才就觉得这锅中之肉煮的有点老,口感不够好,虽然有锅底在,香味浓郁,但是终究差了一些。
先秦时期一人一案自煮一鼎是常有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奴仆在侧的,所以始皇帝煮东西吃的分寸拿捏的还是不错的。
“野味虽香,但是山林水虫容易寄生,不煮透一些,怕有虫入体。”赵泗开口回答到。
现代因为吃野味感染寄生虫或者病毒的多的数不胜数,真不是赵泗杞人忧天。
这个时代医疗手段极其有限,真要是感染上了麻烦的很。
虽然自己有璞玉光环,但是寄生虫自己的璞玉光环可未必能够解决。
“如鱼脍一般?”始皇帝开口。
“大约一致。”赵泗回答道。
始皇帝点了点头选择从善如流。
鱼脍其实就是古代的刺身,这玩意周朝就有了。
从周朝到春秋战国可谓是风靡天下,甚至衍生出了很多讲究。
《诗经》所记载,“饮御诸友,炰鳖脍鲤”
《礼记》和《论语》中都有记载,“脍,春用葱,秋用芥”,“不得其酱不食”。
然而,中原之地的鱼脍多以淡水鱼为主,淡水鱼突出的就是一个寄生虫多,故而因为食鱼脍而暴毙的人多的数不胜数。
然而死亡并不能阻止老饕对美食的向往,鱼脍一直风靡到唐朝时期,直至宋朝以后,炒菜普及,人们的可选择美食种类变多,生肉刺身的吃法才逐渐沦为小种美食。
因为吃鱼脍暴毙的人太多了,始皇帝自然知道,基本上也不吃鱼脍。
故而赵泗一说始皇帝就明白其中道理。
只是可惜……肉要是再嫩一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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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帝从善如流,毕竟自己的身体还是需要自己爱惜,除了工作狂以及吃仙丹以外,始皇帝属于比较自律的皇帝,不良嗜好很少。
不过赵泗倒也知道锅里剩的几片肉还不够塞牙缝的,旁边还有一只野山鸡在烤,现在差不多也烤好了。
赵泗和王离消灭了一只烤野鸡和一条大黑鱼,始皇帝来的时候正赶上烤第二个野鸡。
“陛下可尝尝这个,猎的野鸡,洒上香料,也别有一番风味!”赵泗开口道。
王离闻言懂事的取下烤好的野鸡,为始皇帝分好。
始皇帝接过一条野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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