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为什么会骑马?草原上还需要步兵吗?这些问题当初石川等人也问过。
对此,高顺的回答是:“谁说步兵就不能骑马的?步兵不但要能骑马,而且绝对要成为无马能战,下马更加能战的精英!要比骁骑卫还要更加厉害!”
正因为如此,这一支40多人的步兵人马是他下的功夫最多的一支队伍,不但训练步兵科目,还有骑兵科目,就连弓兵的射术都在每天练习。
除了铁血卫,高顺对金鹰卫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斥候队伍可是一支部队的眼睛,信息的关键没人比他更清楚了,虽然金鹰卫人数才仅仅14人,但高顺对他们的重视程度丝毫不比铁血卫少。
至于飞羽卫和骁骑卫,高顺自知自己在这些方面所知甚少,因此也不去插手,全部让查木涵和摩多去训练,他只是时常去查看。
虽然这些人不明白高顺这么做是为什么,但高顺心里明白,吕布在九原城呆的时间不会太久了,他也在这里时间不会太久了,一旦进入关内战场,那骑兵就不是唯一重要的兵种了,他要提早准备。
等出城之后,高顺向三个老兵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他对曹性这些人不愿出战也是感到疑惑。
铁血卫队副马江是跟随吕布好几年的老兵,开口解释道:“军侯,一般情况下,鲜卑人不会轻易靠近九原城50里以内,但是每年这个时候他们却是没有这个估计,毕竟积雪还没融化,远处有丁点动静都很容易被发现。
而且,他们这个时候出来劫掠,一般也都是渡河前往黄河以南,而吕都尉对此也不是太过重视,每次只是出兵震慑一下,此次出兵其实也正是这个意思。”
“你是说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出战都不是作战,都只是出去转一圈?”高顺目瞪口呆。
马江点点头:“是啊,因为到处是积雪,草原上又没有障碍,老远就被发现了,想追也难,伏击又不行,只能远远震慑一下,让鲜卑鞑子知道官军在盯着他们。”
高顺脸色一黑,这个情况他还真的不知道。
难怪那些家伙兴趣不高,出去晃一圈又没战功,还不如在城里烤火喝酒。
高顺却是眼睛微眯,淡淡道:“既然长久以来这个时候官军出战都是走个过场,那是不是鲜卑鞑子也知道这个情况?”
“那是当然!所以,那些鲜卑鞑子才敢于靠近九原城30里甚至20里范围借道渡河南下,只要官军一出现,他们就会立即远遁。”旁边骁骑卫队副程飞虎也说道。
“那他们劫掠之后返回,一般会从什么地方渡河?”高顺却是眼睛发亮。
“一般会在九原城外50里外,不过他们也很小心,担心被截杀,都会选择在白天行军,晚上都会找地方宿营!”马江补充道。
“这样啊!”高顺沉吟。
“军侯,你难道打算袭杀鲜卑鞑子?可我们全部人马才百人,这……”马江等人都被吓了一跳。
高顺看着众人,表情严肃起来:“事在人为!别人觉得不行,难道我们也不行?或者说你们只想永远就做一个队正队副?”
众人沉默。
高顺接着道:“我们现在的确是只有百人,但我刚来九原城的时候还是孤身一人,既然有了百人队,那日后必然就会有千人队,万人队!
而你们也不要总把自己当成一个大头兵。
记住,你们都是种子!你们今日是队正队副、或者只是一名小兵,但日后,谁说就不是一名统率大军的统率?
所以,在征战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的进步,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统率做好准备,因为的高顺的队伍中,不容许滥竽充数的人存在!
征战中,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你们的伙伴,他们都是跟我们并肩作战的兄弟,关键时刻会为我们挡住背后的冷箭和攻击,救我们一命!”
高顺也无奈,这个时代,没有国家的概念,而他对于这个行将就木的大汉朝廷也并无太多归属感,他只想保护这些百姓。
因此,他只能用生命唤起这些人心底的正义感,来凝聚部队的向心力。
听到这一席话,不光是马江、程飞虎,就是查木涵、石川等人也都是眼睛发亮。
高顺略微沉吟片刻,陡然喝道:“传令,让金鹰卫郑福来见我!”
传令兵顿时转身策马离去,这还是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时代救的黑娃那14个人中的。
当初建立四大营,人员不足,招兵的时候这几个家伙也报名了,毕竟离开了高顺的院子,他们生活立刻简单起来,也是为了讨口饭吃。
不过他们原本就是普通百姓,没多少实力,最终,高顺将他们编入传令兵,不属于100人序列,总共六人,此次出来带了3人。
“公子,您找我?”阿福一身皮甲,满脸喜色。
高顺看着他,表情严肃:“阿福,训练了你们整整一个冬天,现在也该到了检测你们能力的时候了,空口白牙没任何卵用,我要看到结果。现在,我命令你,向前探查,探明前方三十里范围里的情况!”
“诺!”
不到几个呼吸时间,14骑便呼啸离去。
高顺带队稍微减缓速度,节省马力。
半个时辰后,前方一骑狂奔而来,来到近前也不下马,直接拱手禀报:“禀报军侯,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对方是往南去了,而且积雪散乱,还没有凝结的迹象,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
高顺点点头:“好,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前方带路,传令,全队全速前进!”
大家都是骑马,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
高顺都不用细看,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一路向南而去。
若是其他季节,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人的踪迹至少要花费点功夫,不过现在很容易,这就是雪地的好处。
这个时候,金鹰卫其他人也策马回来,郑福向高顺抱拳道:“公子,前方十里外还有一队鲜卑人骑兵走过的痕迹,根据马蹄印判断,那边总共有大约两百战马,骑兵人数大约是100人,,跟这边差不多。”
高顺自然不懂得如何从马蹄印判断数量,但是这里可是有三名老兵,还有四名鲜卑本族人,很清楚情况。
马江解释道:“鲜卑人一般劫掠的话,都是一人两匹马,这样不但可以轮换骑马,不但提高了行动速度,还让战马有时间恢复体力。另外,一旦有收获,他们还可以用多余的战马驼运劫掠来的东西。”
高顺忽然想起来自己最早击杀的那批人,当时他叫匈奴人,也是根据胡从那些人的说法来看待的,但现在又有鲜卑人,他说实话,还真分不清两者。
于是问道:“那为何我之前斩杀的匈奴人怎么都是单人单马?”
这个问题,显然有些无知了,顿时他就感觉到了大部分人的奇异目光,虽然不是鄙视,但也很让人尴尬。
好在马江此人很有些眼色,赶紧说道:“军侯出山时间不久,大概是不知,早在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匈奴就分裂为南北两部,北匈奴远遁漠北,而南匈奴则是投降了大汉朝,被安置在河套地区生活,一方面为大汉朝养马和守护边疆,一方面也受到大汉朝援助和庇护。但如今朝廷宦官外戚干政,管束就松懈了,南匈奴也开始时常劫掠汉民,鲜卑也是。
不过因为河套毕竟距离此处不远,他们很快就能返回,一般不需要单人双马,鲜卑势力都在阴山以北,路途遥远,因此一般都会单人双马。
上次军侯击杀的一小队匈奴兵应该是被留下押送劫掠收获的,毕竟他们大队人马就在前面不远,加上距离河套已经不远,防备心不强,只是他们运气不好撞上了军侯。”
高顺这才恍然,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啊,也算是那些女人的运气不错,不然遇上了大队人马,就是自己有心也救不了。
“这么说来是南匈奴又有了不轨之心?”高顺陡然目光发寒。
众人默然,朝廷腐败,边民便遭殃了,也正是因此,朔州城才会被匈奴人攻打,但时至今日,朝廷依然没有发兵平定,可见朝廷混乱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高顺目光森然,冷声道:“虽然朔州那边匈奴我们平定不了,鲜卑大队人马我们也灭杀不了,但小队人马还是可以的。传令,跟着这一路鲜卑人的足迹南下,金鹰卫前方探查!鲜卑人不是有战马嘛,那咱们也弄个一人双马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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