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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吸血鬼吃光,始祖见我都摇头无错版

道三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很多网友对小说《我吸血鬼吃光,始祖见我都摇头》非常感兴趣,作者“道三生”侧重讲述了主人公余贤张寿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余贤身患渐冻症,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成为吸血鬼。谁知道因祸得福,他每隔十天左右就可以获得一个天赋能力。每个吸血鬼都拥有一个初始天赋。他是吸血鬼中的异类。他以光为食物。他是食光者!............余贤:为了活下去,我不做人啦!...

主角:余贤张寿   更新:2025-02-11 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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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余贤张寿的现代都市小说《我吸血鬼吃光,始祖见我都摇头无错版》,由网络作家“道三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很多网友对小说《我吸血鬼吃光,始祖见我都摇头》非常感兴趣,作者“道三生”侧重讲述了主人公余贤张寿身边发生的故事,概述为:余贤身患渐冻症,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成为吸血鬼。谁知道因祸得福,他每隔十天左右就可以获得一个天赋能力。每个吸血鬼都拥有一个初始天赋。他是吸血鬼中的异类。他以光为食物。他是食光者!............余贤:为了活下去,我不做人啦!...

《我吸血鬼吃光,始祖见我都摇头无错版》精彩片段

余贤没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反而感觉到一股饥饿感。
他下床习惯性地打开灯,接着就愣在原地。
身体在吸收光!
不对!
应该说,他的身体在吞食灯光。
这怎么可能?
虽然吸血鬼只怕阳光,一般的灯光并不会对吸血鬼造成伤害,但实际上吸血鬼同样不喜欢灯光,甚至在强烈灯光之下还会感到轻微的不适。
而他现在不但不觉得难受,甚至还有点舒服。
“难道我的第一个天赋就是......食光?”
余贤抬头看着白炽灯,惊疑不定的脸庞渐渐露出狂喜之色。
他立即走到窗户前,在决定成为吸血鬼后,他就将窗帘全都换成不透光的遮光布,但他很清楚,外面现在肯定是白天。
“我的感觉不会错,虽然隔着窗帘,但阳光已经照射在窗帘上,我能感觉到窗帘传来的温度。”
“但我......好像一点都不觉得难受!”
“甚至,感到渴望......”
余贤一只手抓住窗帘,深吸一口气后,猛地拉开窗帘。
光明瞬间驱散黑暗,早晨的太阳照射进来,余贤整个人沐浴在阳光之中,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饥饿迅速的消失,他确实在进食,他的食物是阳光。
他是吸血鬼中的异类。
他以光为食物。
他是食光者!
第2章
三楼的阳台。
余贤躺在沙滩椅上,戴着墨镜享受着日光浴。
他在仔细考虑利弊后,拿起一旁的手机,拨通班主任的电话号码,片刻开口道:“陈老师,是我,余贤。”
之前,他以工厂需要他管理的名义申请休学。
本来他已经做好不再上学的准备,但了解食光者这个天赋有多强力后,他意识到学生这个身份是一层很好的掩护。
谁家吸血鬼大白天到处跑。
日后即便有吸血鬼怀疑他,稍微一调查就会将他的嫌疑排除。
在跟班主任一番解释后,余贤确定即将重新复学,下周一他又是一名成长在春风里,沐浴在阳光下的好学生。
扑通!"





吸血鬼除了畏惧阳光,还惧怕白银。

虽然白银并没有阳光那么致命,但却会抑制吸血鬼的自愈能力。

一般情况下,如果吸血鬼食物充足,只要心脏不被重创,大多数伤势都会很快地痊愈,但如果伤口是被白银所伤,那么就会特别难以自愈。

血族很多蛰眠的吸血鬼,其实就是被白银武器重创。

放学后回到家。

余贤立即在柜子里翻出之前用来验货的银戒指。

据说吸血鬼即便只是碰触到白银,皮肤都会有一种灼烧感,长期触碰还会导致皮肤溃烂,但余贤现在用手捏着银戒指,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这还算是小天赋吗?”

“估计一般的吸血鬼,大天赋都没有这么离谱吧。”

余贤将银戒指捏成一团,确定自己因为新获得的天赋‘白银之血’,已经免疫了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

不过白银之血,主要作用并非免疫白银对吸血鬼的克制作用,而是让余贤可以吸食白银,并将全身的血液转换成白银之血。

当全身血液都转换为白银之血后,他的身体素质会进一步得到强化,同时还可以主动消耗体内的白银之血形成长鞭或者细线攻击敌人。

免疫白银对自己的伤害,可以说只是附带的‘边角料’而已。

显然,这天赋已经不是上上签,而是上上上签。

余贤这时张开嘴,吸血鬼的尖牙缓缓长出,他将捏成一团的银戒指放到尖牙上,本能地一吸,感觉就像是吸了一团果冻。

在白银进入体内之后,很快就与血液融合。

“太少了。”

余贤可以清晰的感觉到白银与血液融合后所诞生的白银之血。

相比于他原来已经变凉的血液,白银之血的温度要稍微高一点,在他体内流动时就像是有一股热流在游走。

这并不难受,反而有点舒服。

余贤适应了一下,对白银更加渴望了。

不过现在很难购买到大量的白银,他剩下的钱也买不起多少。

主要是因为血族一直在收购白银,将白银的价格炒得比黄金还要贵。

而且血族购买白银从来都是有进无出,谁都不知道血族将白银藏在什么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血族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凡是向血族贡献超过十吨以上白银者,可以不需要经过任何考验,直接获得成为吸血鬼的资格。

虽然从这渠道成为吸血鬼无法进入血族权力核心,但长生不死就足够吸引那些怕死的有钱人。

血族财大气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有一批通过这个途径加入血族的富豪。

余贤苦思冥想了一夜,依然对怎么搞到更多的白银毫无头绪。

他有想过去黑店,不过那家黑店的路子太野,连血族小公主诺拉都敢袭击,现在他可不敢再跟对方有所交集。

虽然白银很重要,但安全更重要。

他宁愿慢慢存钱,在民间搜集银制品,也绝对不会再去那家黑店。

......

清晨。

余贤跟往常一样在阳台晒太阳。

不过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时不时有一股臭味往他鼻子里钻,这味道就像是垃圾堆里的死老鼠,让他直犯恶心。

“奇怪了,怎么老有一股臭味?”

从躺椅上起来,余贤四处嗅了嗅,突然臭味又出现了,但下一秒又消失了。

等等!

余贤反应过来。

好像是在白银之血的热流经过鼻子的那一刹那才闻到臭味。

也就是说,白银之血流过鼻窍时强化了他的嗅觉,所以才闻到平时闻不到的气味?

接着他有意控制白银之血流到鼻子,果然那股臭味又出现了。

他顺着臭味往前走,接着低头看向阳台下面,那股臭味就来自楼下。

这小区住的基本上都是中产以上的家庭,楼下住着一家三口,丈夫好像是个律师,妻子开了一家服装店,还有一个正在读四年级的女儿。

“不会一家子都死在屋里吧?”

余贤强忍着臭味,心里默默嘀咕道。

不过昨天他才碰到这一家子出门,按理说就算死了,也不至于臭得那么快。

算了。

余贤并不喜欢多管闲事,很快就放弃继续思考,而且时间差不多了,该去上学了。

他背上书包出门,下楼时恰好遇到楼下夫妻的女儿背着书包出门,他心里一动,控制那不多的白银之血聚集在鼻子,瞬间一股浓郁的臭味从对方身上传来。

好臭。

余贤赶紧将那一缕白银之血从鼻子转移到右眼。

臭味消失了。

但接着他透过被强化的右眼,看到对方皮肤下面仿佛有无数红色的虫子纠缠在一起不断地蠕动。

“嘶,要死......”

余贤感觉这一刻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都要犯了。

正好,这时对方看过来,在对方说‘楼上的哥哥,早上好’时,余贤瞳孔深处银光闪烁,透过她的嘴,仿佛看到无数虫子像是触手一样颤动。

“早上好。”余贤强笑道。

接着他迅速下楼,朝着学校的方向快步离开。

路上,余贤皱着眉头,时不时能从路人身上闻到臭味。

一年前,蓉城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大新闻,那就是‘蓉城惨案’。

具体内容是蓉城的一所中学,所有师生在不知不觉间就被一种神秘寄生虫掏空大脑,如果不是恰好有一位悄悄吃过禁果的学生转学到蓉城一中,并发现整个学校的师生都是活死人,那后果绝对不堪设想。

记得一年前,因为蓉城惨案,银城官方还组织做了一次全民体检,他就是因为那次全民体检才确诊渐冻症。

接着因为渐冻症,他后面整整一个月都活得浑浑噩噩,所以并不清楚这次体检到底有没有查出什么。

没想到蓉城的寄生虫,竟然悄无声息地入侵到银城。

这下麻烦大了。

“要举报吗?”

余贤心里迟疑着想道。

一旦他举报,官方肯定有足够的力量来消灭这种寄生虫。

问题是在消灭寄生虫的同时,也肯定会进行第二次全民体检,而他如果接受体检,野生吸血鬼的身份必然会瞒不住!

“咸鱼?咸鱼,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这时,张寿的声音打断余贤沉思,余贤看向张寿,见张寿并没有被寄生虫感染,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没什么,只是没睡好。”余贤淡道。

张寿打了个哈欠,问道:“该不会你也通宵看那个论坛了?”

“什么论坛?”余贤不解地反问道。

张寿见余贤确实不懂,于是解释道:“那个论坛,名字就叫‘那个论坛’,你有时间可以看看,尤其是禁果板块,有人专门记录禁果出现的规律,预测禁果下一次可能出现的位置,如果哪天预测的位置在我们银城,反正我肯定要去争一争。”

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屈居人下。

无论是加入血族还是加入其它势力,基本上都不可能超越始祖。

因此,一些有野心的人就将目光投向神出鬼没的禁果,也就有了‘那个论坛’这样的论坛,专门为这些人提供服务。

不过余贤对这种论坛不感兴趣,现在他更忧心寄生虫的问题。





三楼的阳台。

余贤躺在沙滩椅上,戴着墨镜享受着日光浴。

他在仔细考虑利弊后,拿起一旁的手机,拨通班主任的电话号码,片刻开口道:“陈老师,是我,余贤。”

之前,他以工厂需要他管理的名义申请休学。

本来他已经做好不再上学的准备,但了解食光者这个天赋有多强力后,他意识到学生这个身份是一层很好的掩护。

谁家吸血鬼大白天到处跑。

日后即便有吸血鬼怀疑他,稍微一调查就会将他的嫌疑排除。

在跟班主任一番解释后,余贤确定即将重新复学,下周一他又是一名成长在春风里,沐浴在阳光下的好学生。

扑通!

余贤刚放下手机,突然感觉心脏跳动了一下。

他立即按住胸口,眼睛充满不可思议,不是说一年才跳动一次,或者食物充足......半年才跳动一次?

他才晒了半天......

嘶!

余贤倒吸一口凉气。

食光者,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猛。

因为阳光充足,他吞食光的效率比普通吸血鬼吸血要强太多了,所以理论上他食物更加的充足,不需要半年,更不需要一年,半天他就可以让心脏跳动一下!

假设他一天心跳两次或者一次,五到十天就可以获得一个小天赋,一百天就必定能得到一个大天赋。

即便血族始祖活了几百年,余贤估计自己最多十年以内,必定比这始祖还要强大。

他如今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活下去,平平安安,低调的发育。

......

......

周一。

大清早,余贤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沐浴在阳光下,缓缓向着银城三中走去。

“咸鱼,真是你,你不是休学了吗?”半路,一个微胖少年急匆匆的跑到余贤旁边,一脸激动的问道。

他是余贤在学校里的饭搭子,张寿。

余贤笑道:“问题解决了,所以又提前复学了。”

等到了学校,他还得去提交复学申请,不过他已经和班主任打好招呼,所以基本上也就是填个表格的事。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慢悠悠走到校门口。

“要不要小笼包?我请你。”张寿闻到一旁早餐店飘来的小笼包的香味,立即吞了吞口水,开口问道。

余贤摇头道:“我吃早餐了,你自己吃吧。”

其实在转化为吸血鬼后,他目前只有两种食物,一种是血液,一种是光,前者是吸血鬼固定的食物,后者则源自于他的天赋能力。

当然,其它食物其实也可以吃,只不过味如嚼蜡,而且根本不消化。

吸血鬼本身就是超凡生物,抛开独特的天赋能力,其本身就有很多特殊能力,比如夜视、超强嗅觉、超级自愈等。

而且身体素质也远比普通人强大。

在不使用武器的情况下,一个吸血鬼轻轻松松就能够完虐十几个训练有素的特种兵。

余贤因为转化为吸血鬼才短短三天,所以身体还在慢慢的强化中,暂时只能对付一两个特种兵,多了估计就得挨揍。

正如大多数吸血鬼都阴柔俊美。

余贤的相貌也会越来越精致,体型也会向着纤细修长成长。

这也是野生吸血鬼很难隐藏的原因之一。

因为特征过于明显,再加上只能晚上行动,又需要吸血来维持生存,稍微调查就会暴露各种蛛丝马迹。

如果余贤不上学,当身体特征变得十分明显时,血族绝对会找上门来。

但现在他选择上学就不一样了,毕竟长相俊美,体型修长的种族又不仅仅只有血族,那些通过禁果将自己转化为精灵族的人类,同样长相俊美,体型修长。

余贤耳朵不尖,但却可以在阳光下行走。

在他想来,血族最多也就怀疑他是人类与精灵的混血儿,绝对不会怀疑他是血族。

两人进入学校,高三三班的课室在教学楼的五楼,等上到五楼时,张寿已经微微喘气,他见余贤气定神闲的样子,怀疑道:“咸鱼,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锻炼了?”

“你看那边。”

余贤懒得解释,指向斜对面,扯开话题。

银城三中斜对面就是超能学院,说是对面其实隔了一条街,不过从五楼这边眺望过去,还是可以看到对面的情况。

超能学院的保安似乎增加了,围墙四周都有身穿西装的男子在巡逻。

“你说那些保镖?听说前段时间,血族小公主被袭击了。”张寿平淡的说道,有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

普通人和天生就拥有超凡力量的超凡者,注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天堑。

虽然银城三中和超能学院只有一街之隔,但其实双方学生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血族小公主?

余贤看着超能学院,心里不禁微微一动,该不会他注射的血液就是从对方身上抽取出来的吧?

事实上,因为两个学校离得特别近,即便学生们很少关注超能学院的事,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依然会莫名其妙的进入到学校里。

至少余贤确实不知道这些知识究竟是谁在传播。

不过多亏这些知识,他知道成为超凡生物之后,繁育能力就会大幅度下降。

血族自始祖开始,大多数成员都是通过初拥由人类转化而来,通过繁育诞下的血族,数量少之又少。

超能学院一共有六个血族学生,其中地位最高的就是血族小公主,诺拉·雷克斯。

据传,因为她是二代吸血鬼跟人类所生的混血儿,所以在血族内部引起极大的非议,有部分人认为应该遵从第一滴血原则,但也有人认为她血统不纯,应该被自洁者自洁,最后她的父亲力排众议保下她,将她送到远离血族中心的银城入学。

由于她父亲在血族的地位非常高,所以她在银城,被冠以血族小公主的名号。

“对了,老张,血族小公主的天赋能力是什么?”余贤一边走一边问道。

张寿想了想,摇头道:“忘了,好像听班里哪个八婆说过,很特殊。”

“血族小公主的天赋?我知道,是日行者!”这时,走在前面的女生回头搭话道:“所以她才被血族非议,毕竟她是唯一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血族。”

张寿竖起拇指,吐槽道:“陈玲,论八卦,我承认你是我们全班这个!”

日行者!

闻言,余贤心里一震,越发肯定自己注射的血液就来自诺拉。

不过这样一来,他学生这层掩护可能就不够充足了,万一血族怀疑注射诺拉血液转化而来的野生吸血鬼同样不怕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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