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罗绍威朱全忠的现代都市小说《扶唐罗绍威朱全忠最新章节列表》,由网络作家“夏风未至”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罗绍威的魏博节度使是从父亲罗宏信的手里承袭而来,罗宏信之所以能执掌魏博军镇,是因为当年牙将们发动叛乱,杀死了节度使乐彦贞,才把罗宏信推上台面。小弟们都是亡命之辈,在这种氛围之内当老大,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可想而知。从罗宏信那时起,这个魏博节度使就当得不安生,诸多方面都被牙将掣肘,好在罗弘信能镇住场子,倒没有发生大变故,可传到罗绍威这里,开始提心吊胆了。说起来,藩镇节度使这个官职,要是有本事,够狠,能拢住手下,倒是能成就一方霸主,就像朱全忠这类枭雄。可要是没本事,像罗绍威这样,只会成为手下军将的傀儡,搞不好哪天被窝还没捂热乎,脑袋就搬家了。说起来,年前就出过事。牙军小校李公权叛乱,领兵攻破军府,放火烧了衙府,要不是罗绍威率护卫军将拼死杀...
《扶唐罗绍威朱全忠最新章节列表》精彩片段
罗绍威的魏博节度使是从父亲罗宏信的手里承袭而来,罗宏信之所以能执掌魏博军镇,是因为当年牙将们发动叛乱,杀死了节度使乐彦贞,才把罗宏信推上台面。
小弟们都是亡命之辈,在这种氛围之内当老大,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可想而知。
从罗宏信那时起,这个魏博节度使就当得不安生,诸多方面都被牙将掣肘,好在罗弘信能镇住场子,倒没有发生大变故,可传到罗绍威这里,开始提心吊胆了。
说起来,藩镇节度使这个官职,要是有本事,够狠,能拢住手下,倒是能成就一方霸主,就像朱全忠这类枭雄。
可要是没本事,像罗绍威这样,只会成为手下军将的傀儡,搞不好哪天被窝还没捂热乎,脑袋就搬家了。
说起来,年前就出过事。
牙军小校李公权叛乱,领兵攻破军府,放火烧了衙府,要不是罗绍威率护卫军将拼死杀出,一家人早就死在大火之中。
虽然李公权最终没能得手,逃去沧州投奔了义昌军节度使刘守义,但这种忧惧还是像根刺一样扎进罗绍威的心里。
身边全都是骄兵横将,哪个都不好惹,而且惹恼了,还要搭上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这可怎么办呢?
为求一个安生,罗绍威很愁,却也知道要想跳出百余年的这个权利不稳的怪圈,保全家人性命,并不容易。
思来想去,最终还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那就是借别人的刀,把自家军队打残,只要废了魏博牙军,把那些不听话的牙兵牙将全都杀了,威胁不就没了嘛!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在别人看来很傻,很天真,但对于时刻都被死亡笼罩着的罗绍威来说,除了这个法子,真没别的路可走,有的全是死路。
于是,他悄悄写了一封书信,派营门官臧延范前往汴州城,亲自交到朱全忠的手里,请求朱全忠的帮助。
对于这种主动找上门的好事,朱全忠当然乐意帮忙,而且还笑得合不拢嘴,发誓会不惜一切代价替亲家拔掉这根刺。
为了行事周全,朱全忠先是派部将李思安统领兵马,会合魏博天雄军与成德武顺军,号称十万大军进驻深州乐寿城,以刘守文收留魏博叛将李公权之罪佯攻沧州,以此将魏博天雄军调离军镇。
恰在这时,罗绍威的儿媳病故,助丧队伍也就名正言顺地进了魏州城,一场杀戮的大戏即将上演。
子夜时分,酒宴散去,罗绍威带着一帮亲兵和仆役,推了几车酒肉来到牙城石柱门外,沈烈领了几十个兄弟混在其中。
魏州城分三层,内为牙城,军府衙所在,牙军的营房也在其中。外层是罗城,多是官宦富家大户的居所。最外则是大城,平民大市都集中在外城,若是把整个城池的规模统算起来,比长安城还要大上一圈。
魏博节度使的军府衙在牙城,上次被烧毁后,虽然重新修缮过,但罗绍威还是搬出了牙城,在罗城的市坊街另起了一座新宅。
经过那一劫,他是真怕了,不敢再与群狼住在一起,否则连睡觉都不敢闭眼,一闭眼就会做噩梦。
“节帅,我们入城便杀,万不可多耽搁。”
队伍中,沈烈装扮成罗府的仆役,推了一车酒肉站在罗绍威的身后,目测了一下牙城的城墙高度和城门厚度。
如果城门不从内打开,想攻进去很有难度,而且进入城门后动作必须要快,否则让军营里的那些牙军反应过来,再想开城门就难了,要是被堵在城内,恐怕谁都活不成。
“有把握吗?”
“不管有没有把握都得动手,叫门。”
“好吧,那就依你!”
虽然罗绍威满心不信任这个青瓜蛋子,但事已至此,刀已经架在脖子上,只能按照沈烈说的做,命人叫门。
“城上兄弟,快开城门,大帅带了酒肉来探望兄弟们。”
“大帅稍后,我等这就卸下门栓,请大帅入城。”
大年刚过,城门处的守卫听说大帅亲自来送酒菜,自然不会多想,也就疏于防范,痛快地开了城门,将一众人迎进城内。
雪,又纷扬起来。
落地的雪花不是莹白,而是血红,凛冽的晨风卷起一片片血红,裹挟着令人心悸的血腥味遍及城中的每一个角落。
罗月华还是有些怕沈烈,站在沈烈的对面,与他隔着距离。
隔了一会儿,她想跟沈烈说句话,忽然看到尸体堆里抬起一条血淋淋的胳膊,不等她急喊,亮光一闪,一柄带血的匕首猛地扎进沈烈的后心。
沈烈没动,表情有些发怔,低头看向胸前,嘴里涌出的鲜血不停往下淌,涂红了发白的嘴唇,嘴角也再次勾了起来。
这次好像是真的在笑,笑自己终究逃不过命运,就像如今的大唐,不管怎么折腾,终究会死去。
“快…快,快救人!”
“烈哥儿,烈哥儿...”
罗月华赶忙冲上前,一刀扎进那个持匕首之人的脖子,随后扔了横刀扶住瘫软的沈烈,冯晖等人也慌乱地围了上来,大声喊着已经闭了眼睛的沈烈。
入夜时分,未停的雪急了起来,像是天空被撕裂成一片一片,又像是那些被屠杀的冤魂在漫天哀嚎,悲伤与肃杀之气笼罩了整座魏州城,血红雪白的分明,刺得人眼生疼。
沈烈死了,跟马嗣勋的尸体并排摆在城隍庙里,冯晖带着几个兄弟守在庙内,等着明日给沈烈和马嗣勋盛棺入敛。
“娘逑的,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城隍庙里点起一大堆篝火,冯晖蹲在火堆旁抹眼泪,这是他入军营以来第一次哭,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玩笑竟然会一语成谶,烈哥儿竟然真的留在了魏州城,而他却还活着。
因为年纪小,平时在军中一直都是沈烈护着他,如今烈哥儿没了,再也不会有人像烈哥儿那样护着他了。
夏鲁奇唏嘘不已,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咱们这些拿刀枪的人就是这样,冯晖,看开些吧,本以为能跟着烈哥儿入厅子都,这下子没指望了。”
冯晖哭道:“不去也行啊,咱们就留在左长直军,冯叔儿没了,烈哥儿就跟着去,为啥就不能想想还有咱们兄弟呀,就这样狠心地把兄弟们都给丢下,烈哥儿…太不仗义了…”
有人感慨道:“唉,我们这些人都会是这样,总有一天我们也要死在某个地方,烈哥儿和马都押还好,至少还有人替他俩守灵,等我们死的那天,恐怕连根骨头都没有人给捡。”
野战格斗死,败马号鸣向天悲,乌鸢啄人肠,衔飞上挂枯树枝,这是李白在《战城南》中写出的真实场景。
大多数的底层军卒不识字,也没读过李白的这首诗,但他们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结局。像他们这样的人,若是死在战阵,只能是弃尸荒野,被野狗啃食,腐烂成泥,别说坟墓,就连一张裹尸体的破席子都是奢望。
后半夜,雪越下越大,越下越急,夜空也黑得像是泼尽世间的浓墨,而且这墨黑之中竟然隐约响起雷声。
起初,雷声不大,闷闷的像是捶破鼓,渐渐声音大了起来,炸雷一个接着一个,就炸响在城隍庙的房顶,伴随着闪电撕裂墨黑,擦亮整个夜空。
有人嘟囔道:“怎么大雪天还打起雷了?”
话音刚落,一道闪电直接劈在城隍庙的房顶上,如同巨大的铁锤砸下来,整座庙都晃了一下,庙內顿时尘土飞扬,就连主梁柱也嘎吱作响,似有断裂之象,大家从未见过这种情景,不由心慌起来。
然而,不等大家起身,又有闪电连续劈下来,腐朽的梁柱终于承受不住这份天威,咔嚓一声脆响,半座城隍庙塌了下来,唬得众人赶紧往外跑,冯晖想抢出沈烈的尸体,却被一道落下的横梁拦在身前,不得不退了出去。
半塌的城隍庙仿佛犯了天怒,又像是藏了某个应受天谴的邪物,一道道闪电接二连三地劈下来,引燃了塌下来的木料,烧起的火苗连大雪都压不灭。
“烈哥儿还在里面呢!”
“别进去,会被劈死的,这么大的火,进去也会被烧死。”
冯晖几次想冲进庙里把沈烈的尸体抢出来,均被夏鲁奇拦了下来,拖着他远离城隍庙。
大家不是不想救,而是这一刻都在想,是不是因为屠城惹怒了老天爷,才会遭此天罚,连尸首都不放过。
“节帅,城隍庙被雷电击塌,已经起了火。”
“唉,造孽呀!”
消息传进罗府,罗绍威心惊,第一个念头也是想到老天爷的天谴,随后他匆忙带人赶到城隍庙,拧眉望着坍塌着火的庙宇,重重叹息一声,无奈地摇了摇头。
罗月华跟在父亲的身边,也怔怔地望着燃起大火的城隍庙。
生不得命,死不安息,这就叫报应吗?
如果是,算是老天爷开眼,可为什么那些杀戮远胜于此的人还在称雄于世,难道就连老天爷的报应也要分出三六九等吗?
“父亲,快看,有人…有人出来了。”
废墟的火光里,竟然真的有一道身影踉跄而出,罗月华惊诧地喊了一嗓子,话音刚落,那道人影晃了几下,一头跄在雪地上。
沈烈活了,活得莫名其妙,活得让大伙儿心惊。
虽然活了,但伤势还在,虚弱的就剩一口气,罗绍威怕有闪失,并没有将他送去铜台驿,而是直接带回府里急救疗养。
之后,沈烈在罗府昏睡了十天有余,高烧不退,有时会醒来,会胡言乱语,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过不了一刻钟又会昏死过去,十几天里粒米未进,只是用老参汤吊着命。
“父亲,他还能活吗?”
罗府正堂的西堂屋内,罗月华看着躺在床榻上又昏死过去的沈烈,心里不免有些担忧。马嗣勋死了,如果沈烈再活不成,保不齐朱全忠会借机发飙,彻底夺了魏州城。
“应该会的,从来都是雷电劈死人,从没听说还能把死人劈活的,他是头一个,一定是天意。”
对于女儿的担忧,罗绍威倒不太放在心上,他有另一层担忧,其实说成担忧并不准确,应该说是焦虑,比以往的焦虑更甚。
魏州城里发生的惨剧很快就传到了北边,跟随梁军讨伐沧州的两万魏博天雄军得知噩耗后,震骇不已。
虽然罗绍威以城内牙军叛乱的借口反复解释安抚,但部属们更加猜忌怨恨,最终导致出征的天雄军发生了兵变。
天雄军将史仁遇集结部众万余人,据守高唐,自称魏博节度使留后,打算讨伐罗绍威,为城中冤死的八千余家的老少报仇,魏博所属的不少州县起兵响应,整个魏博军镇乱成了一锅粥。
朱全忠本打算北上巡察前线大营,得知兵变的消息,立即改变行程,抽调兵马进入魏州,并征召前线其他兵马回军围攻高唐,剿灭那里的魏博天雄军。
其实,这种状况早在朱全忠的预料之中,也早有对策,况且这次是在魏博节度使允许下的剿杀,以朱全忠的为人,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只要不降,那就杀个干净,彻底掐断隐患。
这几日,罗绍威陆续收到魏博各地的叛乱情况,在军镇未乱之前,他这个魏博节度使也属强藩之人,虽不能与朱全忠比肩,至少不会被人轻视。
如今妄杀军眷八千余家,导致军镇大乱,不会再有魏博军听从他的号令,以后只能以朱全忠马首是瞻,靠仰人鼻息而活了。
其实,麻烦还远不仅如此。
打仗打的是兵力,更是财力,朱全忠告知罗绍威,此番讨伐的所有开销都要由他来出,并且不停地索要巨额军资,罗绍威近段时间已经为此愁得焦头烂额。
因此,他是真心希望沈烈能活下来。沈烈受朱全忠重视,以后没准儿就能成个人物,到时罗家也会多一个帮忙说话的人。
正堂,是一座府宅的脸面与点睛之处。
罗府的正堂是一座单层建筑,白墙红柱,悬拱飞檐,形体俊美,庄重而不呆板,华美而不纤巧,舒展而不张扬,古朴却富有活力,不仅彰显主人的身份,也完美体现出大唐的建筑风格。
正堂内有东西间,用作卧室,称为堂屋,堂屋左右还有厢房,是仆人的居所。另外正堂是府宅男主会客、商讨公事、进行社交活动的地方,就连女眷和小孩都不能随便出入,罗绍威把沈烈安置在西堂屋养伤,算是给了最高的礼遇。
沈烈彻底醒过来,也能正常进食了。
不过,在所有人看来,完全苏醒的沈烈像是换了魂儿,躺在床上两眼茫然,什么都不记得。
好在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不长,之后又成了闷葫芦,比之前还不爱说话,这倒让大家安了心。
虽然众人一个劲儿地怂恿,沈烈却一声不吭,半晌才放下刀,咬了一口鸡腿,斜眼望着冯晖,说道:“能有命回汴州城,再说这事儿吧。”
这倒是实话,要是这次战死在魏州城,直接就去阴曹地府报道了,还入什么厅子都,大富大贵更是下辈子的事情。
冯晖笑道:“你放心,咱们都是专门拘命的鬼差,生死薄上压根儿就没兄弟们的名字,死不了,就算真死了,兄弟们也跟着你下去捞富贵。”
“滚!”
沈烈抽动了一下嘴角,先骂出一个字,随后嚼了几口鸡腿肉,慢悠悠地说道:“老子可不想死,你自己要是喜欢下去跟小鬼们争纸钱,抢香火,没人拦着,我们用不惯那东西,就不陪你了,我带兄弟们入厅子都吃人间饭。”
“哎,烈哥儿,话可不能这么说的。”
“冯小子,我觉得烈哥儿说的没错,哈哈...”
“是啊...”
大伙儿笑了起来。
丧葬之事一直忙到正月十六才算完,罗绍威早早放出风声,说梁王派来的助葬队伍过完十六就会离开魏州城,这让城中的牙军们彻底放了心,都押衙贺远见几日都无异常,也就不再留心这件事。
过了上元节,年也就算过了。
府衙没下宵禁,魏州城内的家户也就继续沉浸在余庆之中,坊间的社火不散,街头巷尾依旧喧闹不停,大户豪门的花灯更是彻夜长明,就连小门小户的房门口也都亮着一盏小灯笼,想要拉长喜庆,为新年头多求个平安多福。
白日里,沈烈带着冯晖几人在城里转了一圈,还到牙城内走了一遍,以便熟悉地形。
入夜时分,罗绍威在府里设宴。
云隐轩内烛火通明,聚了不少人,除了罗绍威的亲信,剩下都是马嗣勋和沈烈带来的人。
沈烈像哑巴一样跪坐在那里,也不喝酒,眼睛始终盯着身前的局脚桌,一个劲儿地往嘴里扒拉饭菜,马嗣勋则跟罗绍威推杯换盏,商议着剿杀牙军的细节。
期间,罗绍威问过沈烈几句。
沈烈的回答很简单:“节帅,你与我叔父商谈便好,我带兄弟们来,只负责杀人,具体事宜,你们定。”
马嗣勋看到罗绍威不满,赶紧解释:“节帅莫要多心,我这大侄子素来就是这个德行,话不多,手上狠,是梁王钦点的人。”
梁王的亲兵虞候,又是钦点,足以说明这个青瓜蛋子深得朱全忠的赏识,罗绍威不得不忍下一肚子气,不再露出不悦。
“烈哥儿,你跟随节帅叫开牙城的城门后,带长直军的兄弟们迅速斩杀守城门的牙兵,然后以火箭为号,我领宣武的弟兄们和新乡镇的兵马即刻就入城。”
魏州城内,罗绍威能信任的兵马除了罗府的几十名亲兵,剩下的也就是新乡镇不到两百人的军卒,此番行动也都调动起来交给马嗣勋辖制。
“放心!”沈烈见马嗣勋做出安排,赶紧放下银箸,拱手领命,同时勾动唇角,像是露出一点笑意。
马嗣勋了解沈烈,这孩子平时很少笑,好像带到身边时就不会笑,只要露出这个似哭似笑的表情,那就意味着他要杀人了。
众人正在商议之际,一个身穿戎装的俊俏小将突然闯进厅内,快步走到罗绍威的身侧:“父亲,我可以跟着去杀牙军吗?”
女扮男装这种事情不难分辨,除非女人长得太糙,五大三粗,又或是干瘪如柴,否则但凡像点样就能看出来,花木兰从军那么多年没被人认出来,十有八九就不是一个水灵的姑娘。
沈烈瞥了一眼,收回视线,继续扒拉起饭菜,像是几顿没吃过饱饭。冯晖也跟着瞄了几眼,觉得这个小娘子的脸盘子长得挺俊俏,刚把视线往屁股上移,看到沈烈斜眼瞪过来,又赶紧收回视线。
罗月华是罗绍威的女儿,年岁不大,也就及笄之年,个子倒是高挑,比同龄少女高,若是跟沈烈相比,也不见得矮多少,一身戎装显得英气十足。
“节帅,令爱这是说什么呢?”
今晚的事情要绝对保密,即便府中家眷也不能多打听,一旦走漏风声,惊到牙城里的那些牙兵,麻烦也就大了,很可能会让大家都死在这里。
马嗣勋有些担心与不满,望向罗绍威时,眉头不禁皱了起来。沈烈也是如此,停下扒拉饭菜的银箸,冷眼望向罗绍威。
“马将军,路上不好走吧?”
当助丧队伍抵达城门下时,罗绍威上前寒暄。
说话之际,他左右寻摸了几眼,发现除了马嗣勋以及身边亲军身着铠甲,其他人都是仆役打扮,肩扛担挑也仅是大橐与丧葬之物,并没有携带任何弓矢、利刃,这让他的眼神飘忽不安起来。
贺远见状,倒是松了一口气。
“还好,总算没有过多耽搁,烦劳节帅多候了。”
话语间,马嗣勋很自然地将目光扫向大橐以及那些装满祭祀物品的车马,继续道:“梁王命我等速来,嗣勋怎敢违令,若是耽搁了丧事,卑职可吃罪不起,就算老天爷下刀子,卑职也要快马加鞭呀!”
“有劳了。”罗绍威心领神会,也就放了心:“天寒,此处不便说话,快随我去住处吧!”
随后,罗绍威带着马嗣勋等人前往罗城内的铜台驿。
“节帅,这位是沈烈…”
在铜台驿安顿好一切后,罗绍威又带着马嗣勋几人回府,马嗣勋见左右无人,赶忙介绍起沈烈,并说这次的剿杀行动主要由沈烈负责。
“哦?”罗绍威见沈烈年纪不大,竟然能担任左长直军步军虞候,心生诧异,奇怪朱全忠为什么会重用这样一个青瓜蛋子,也搞不懂为何会派他来负责这件要命的大事。
“沈烈见过节帅。”
沈烈素来话紧,面冷,一句话,一个拱手,也就算是跟罗绍威打过招呼,连个笑面都没给,年少狂妄的劲儿十足。
“嗯!”
罗绍威见状,心里老大不痛快。
他是天子诏命的邺王,魏博节度使,藩镇大员,一个青瓜蛋子竟敢在他的面前猖狂至此,但碍于梁王之威,罗绍威不便冷脸,也就随便应了一声,没再搭理沈烈。
朱全忠是梁王,其长女则是郡主,丧葬标准不亚于当下的大唐公主。马嗣勋到来后,罗绍威把丧仪这摊事儿交给他负责,大小事宜以及人员调配也都由他来安排指使,实际上就是以这个名义在暗里做准备。
在此期间,沈烈领人进入罗府,混在罗绍威的亲兵之中,担负起罗府的安防。这是罗绍威跟朱全忠提出的条件,在解决牙军之前,必须要先保证罗府上下的安全。
大户人家的府门之后有中门,中门外通常设有外舍一类建筑,也叫门馆,供客人小憩。
远道来访的客人虽被接待,但在未得到主人接见之前,必须在中门外的客舍内住宿。
沈烈到来后,带着兄弟们住在门馆。
“烈哥儿,等这边事了,你会去厅子都吗?”
门馆内,沈烈正围着炭火盆擦拭刀身,冯晖将烤好的鸡腿递给他,沈烈摇了摇头,继续在自己的横刀下功夫。
拼命的营生讲究先发制人,快似电光火石,但凡慢一点,命就没了。刀就是命,沈烈每天都会将横刀仔细擦几遍,防止出鞘的时候迟钝。
“你到底去不去?”
“不知道。”
沈烈的话还是不多,说完后用力抖了几下手里的软布,抻了抻,折成方块后继续闷头擦刀。
厅子都是朱全忠最得力的亲军,所属军卒需要经过严苛的挑选,也多是富家子弟,毕竟在这个年代,只有富家子弟才能有一副强壮的身体,初始的兵力约千人左右,后有增加。
厅子都的军卒各个战力非凡,尤为悍勇,而且军备精良,每名军卒都配备强弩,弩张一大机,则十二小机皆发,用连珠大箭,无远不及。
当初,朱全忠在攻打兖、郓二州时,遭到兖、郓联军袭击,其长子朱友裕被围,眼瞅着就要全军覆没,关键时刻,朱全忠命悍将张归厚率厅子都驰援朱友裕。
千余名厅子都军士如猛虎般突入数万人之内,直接洞穿朱瑾的阵线,成功救出朱友裕,梁军也趁机发起总攻,赶走了朱瑾,占据了兖、郓之地,厅子都在此战居首功,也由此名声大噪。
一直以来,沈烈挺受朱全忠赏识,冯晖希望沈烈能入厅子都,如此也就能把他带过去,日后更容易发达。
冯晖心急这事儿,看到沈烈漫不经心,夺过沈烈手里的软布,把鸡腿强塞给他:“别擦了,再擦下去,刀身都薄了,烈哥儿,你还是去吧,如此兄弟们也能跟着过去,大家的富贵全都倚仗你了。”
说着,冯晖朝屋里其他兄弟使眼色,大家纷纷说起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