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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无删减+无广告

浅浅一生 著

女频言情连载

耗费了两日时间,李希已经把蒸馏酒做出来了,整整十坛,他尝了之后,和前世白酒没什么两样。也不知道这次拉到新丰县,能卖多少钱,如果价格高,就可以大规模的生产。只是大规模生产,就需要请人手了。而现在的李家村,别的没有,人是很多。如果心狠一点,不给钱,只给吃饭,也有人抢破头的干。可是李希不是周扒皮。他若请人,待遇绝对会超越这个时代,能让这些村民们感动到,不知不觉的将一袭黄袍,披在他身上。“除了蒸馏酒,我还可以做一个书坊,将雕版印刷术发明出来,要是前世的诸多知名读物,提前出世,赚的钱,那可真是海量的。”不过,路要一步一步走。李希又看了一眼戒指空间,他现在才发现,这戒指空间里面的东西,七日时间会刷新一次。也就是说,每隔七日,会在戒指空间内,随机...

主角:李希蓝田玉   更新:2025-03-06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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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希蓝田玉的女频言情小说《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无删减+无广告》,由网络作家“浅浅一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耗费了两日时间,李希已经把蒸馏酒做出来了,整整十坛,他尝了之后,和前世白酒没什么两样。也不知道这次拉到新丰县,能卖多少钱,如果价格高,就可以大规模的生产。只是大规模生产,就需要请人手了。而现在的李家村,别的没有,人是很多。如果心狠一点,不给钱,只给吃饭,也有人抢破头的干。可是李希不是周扒皮。他若请人,待遇绝对会超越这个时代,能让这些村民们感动到,不知不觉的将一袭黄袍,披在他身上。“除了蒸馏酒,我还可以做一个书坊,将雕版印刷术发明出来,要是前世的诸多知名读物,提前出世,赚的钱,那可真是海量的。”不过,路要一步一步走。李希又看了一眼戒指空间,他现在才发现,这戒指空间里面的东西,七日时间会刷新一次。也就是说,每隔七日,会在戒指空间内,随机...

《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无删减+无广告》精彩片段

耗费了两日时间,李希已经把蒸馏酒做出来了,整整十坛,他尝了之后,和前世白酒没什么两样。
也不知道这次拉到新丰县,能卖多少钱,如果价格高,就可以大规模的生产。
只是大规模生产,就需要请人手了。
而现在的李家村,别的没有,人是很多。
如果心狠一点,不给钱,只给吃饭,也有人抢破头的干。
可是李希不是周扒皮。
他若请人,待遇绝对会超越这个时代,能让这些村民们感动到,不知不觉的将一袭黄袍,披在他身上。
“除了蒸馏酒,我还可以做一个书坊,将雕版印刷术发明出来,要是前世的诸多知名读物,提前出世,赚的钱,那可真是海量的。”
不过,路要一步一步走。
李希又看了一眼戒指空间,他现在才发现,这戒指空间里面的东西,七日时间会刷新一次。
也就是说,每隔七日,会在戒指空间内,随机出现一些现代的物品。
这些物品,包罗万象。
上一个七日,李希收到了三个暖手宝,往里面倒热水,用来暖手的。
好家伙,自家姨娘和妹妹,那真是爱不释手,到哪都要带上。
真让一群四邻羡慕。
而今日观看,发现里面是一本书,名字叫化妆品大全,讲述的是,香水,口红,护肤霜,配料表。
除了这些,这系统空间,居然还自带诸多原料。
李希只需要按照书上讲的,自己配制就可以了。
大唐什么人最有钱?
达官贵人的女人!!
上到帝王后宫的妃子,下到一个小差人的老婆,哪个不爱美?
毕竟有句话说的好,男人靠武力征服世界,女人靠姿色征服男人。
所以女人之间,核心竞争力的就是美色的孰强孰弱。
一旦李希将某个化妆品研发出来,就是再贵,也有贵妇人甘愿花钱来买。
而现如今大唐的胭脂水粉,根本不能和后世女子所用的化妆品相提并论,竞争力,完全碾压这个时代。
“好金手指啊。”
“有这七日空间在,每七日,我就可以获得一次惊喜。”
李希心满意足,坐着牛车,拉着十坛美酒到了新丰县。
刚到新丰县,耳畔就传来熙熙攘攘的叫卖声,眼前所见到的,是在李家村见不到的。
这里很少有人面黄肌瘦,人们穿着讲究,已有一丝大唐朝气蓬勃的气象。
“小郎君,好巧啊。”
身后有人唤。
李希回头,就见到那左脚一瘸一拐的马升。
“是马老板啊。”
李希笑着回道。
这马升,不是一般人,虽然左脚受过伤,可是眼神锐利精神,一看就不是寻常的小商贾,估计从前是军伍出身。
两人此刻寒暄着,马升邀约他去一家酒楼用餐。
李希想了想。
说实话,他手里有美酒,需要销路,而在这新丰县,人生地不熟的,还真需要一个熟人为他牵线搭桥。
如果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去往某个酒楼,然后将蒸馏酒取出来,这种行为,无异于三岁小儿持金过市。
人有人道,狗有狗道。
酒楼老板,大多都互相认识。
李希一个外来者,将超越时代的东西拿到台面上,他们如果不想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李希这里进货,那就会联手压价,甚至买凶杀人,然后将制造工艺搞走。
“那就多谢马大哥了。”
“我观马大哥年纪并不大,容小弟高攀了。”
李希抱拳一笑。
马升听到这话,心中惊喜,忙说道:“李老弟哪里话,我们相识一场,绝不敢讲身份悬殊之话,只当以心交心。”
说罢,马升拉着李希的手,“前面就是醉仙楼,是这新丰县最为人声鼎沸的地方。”
“读书人,当差的,以去此地用餐为荣,不过此地代价不菲,可我与李老弟一见如故,自当以高规格相请。”
闻言,李希心中疑惑了。
按说,就算马升猜到自己有点本事,可也不需如此重视吧?
可又见这马升言词真诚,不似作伪,像是真心与自己结交的姿态。
这倒奇了。
罢了。
与人相识一场,即是缘分。
你真城待我,总有一日,我必还回去。
李希大大方方的接受马升的善意,笑容满面,和其有说有笑的踏入醉仙楼。
牛车停在酒楼外面。
而入目一看,这里都是一些达官贵人的马车停放,前方有穿着富贵的小姐、公子、随着自家长辈,进入醉仙楼。
据马升介绍,醉仙楼有三层,第三层招待的都是有钱有势的人。
而马升因为和这醉仙楼老板当年有一些交情,所以可以踏入三楼。
说来也是奇怪,按说最高端的场所,空间都是隐蔽的。
可是当李希随着马升踏入第三层之后,才知道这第三层,是一座大厅。
这里极其热闹,高台上面,有一群外面看不到的舞女挥袖,而有几百人,共同坐在下方,三五好友,推杯换盏。
马升笑道:“很疑惑是吧?”
“因为来这里的人,都验过资,家里若不殷实,如若没有官道上的人,是没资格进来的。”
“之所以所有人在一个大厅,方便互相认识。”
“你以为他们这些人,来这里真的是吃饭的?”
李希这才明白,这里像是一个交友平台,聚贤楼开设这个场所,让想要交朋友的人,绕过互不相识的风险,更安全。
就在这时,李希一眼就看到前排一桌上面,有三位貌美的少女,周边坐着丰神俊朗的年轻人,正在吟诗作对。
那其中的一名少女,正是秦瑶。
待李希马升二人落座之后,很快这醉仙楼的招牌菜就上来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李希只觉得味同嚼蜡,因为他的嘴很刁,都是现代美食养的了。
好在李希随身带来一坛美酒,起初马升还说,醉仙楼的新丰酒是最上乘的,不需要自带。
可是此刻随着李希将酒坛泥封揭开,浓郁的酒香一瞬间席卷而去。
挨着李希最近的一些食客,整个人都感到陶醉了。
“这......这是什么酒,这么香!”
马升嗅了一下,馋虫立即被勾了出来,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希。

只因马升曾经也是富贵过,身为一名百骑司军户,保卫皇帝李世民的安危,他什么美酒没喝过?
可是如此浓郁的酒香,今生今世,真的是第一次感受到。
而一些正在推杯换盏的食客,也是将目光尽数移到马升和李希的坐席之间。
李希笑道:“此酒名为将军酒,意欲为,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好一个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一个青衣读书人起身赞道:“以木兰辞名句命名,小郎君高才。”
李希起身说道:“多谢赞美。”
读书人关注什么?
家事,国事,天下事。
他们除了关注自身的前程如何,还关注国家发展。
因为前些年,发生了一件大事,渭水之盟。
渭水之盟,又叫渭水之辱,玄武门政变之后,东突厥、颉利、突利可汗带着大军直指长安城。
公元626年,突厥距离长安仅有40里的泾阳。
一时之间,京师震动。
而那个时候,长安兵力不过数万。
在这种危机关头,李世民被迫设疑兵之计,带着高士廉、房玄龄等六人,在渭水隔河与颉利可汗对话。
他怒斥颉利、突利二可汗背约。
然后李世民杀白马与突厥可汗缔结“渭水之盟”,突厥兵于是退去。
所谓渭水之盟,就是不与突厥撕破脸,给他们一些东西,退出大唐。
这也是李世民心中的耻辱,更是大唐百姓的耻辱。
所以在历史上,贞观三年冬,趁着突厥牛羊被冻死,这个游牧部落一时空虚,李世民封李靖为定襄道行军大总管,彻底灭了东突厥。
但现在还是贞观二年。
所以提到“将军”二字,这醉仙楼中的食客,都想到了渭水之耻!
此刻,李希给马升倒了一杯酒,马升饮下之后,直呼痛苦,酒入喉咙似火烧。
可他曾是军人,就爱喝烈酒,然而这个时代,就是最烈的酒,也不及后世的白酒。
又香醇,又烈性。
马升一拍桌子,道:“此等美酒,世所罕见。”
听到他如此赞美,众人更加好奇了,这将军酒的名字还是第一次听说,真有这么好喝吗?
“马叔,好久不见啊。”
这时,一个青年走了过来,马升一见他,笑道:“是程小郎君啊。”
来的人,是程国公的儿子,程处墨小公爷。
程国公自然是程咬金,这个混世魔王,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立下赫赫功劳。
马升询问李希的意思,问他,要不要让程处墨坐一起。
李希点头同意。
既然是认识马升的人,而且他一句程小郎君,李希已经猜出此人的身份了。
马升能认识此人,可见他的身份也不一般。
随着程处墨的落座,他也自我介绍一番,然后三人碰了一杯,直到程处墨喝下酒,顿时弹射而起,大笑道:“小爷还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主要是,香醇至极啊!”
他爹是军人出身,他也加入了军伍,因此说话行事都很豪迈。
随着程处墨的说话,坐在席间围观的众多食客,这才确信,那将军酒,的确非比寻常。
“哼,就算是好酒,可是落入粗鄙之人腹中,也是糟蹋了好物。”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众人望去,发现说话的是一名身着青色大袍的中年男子,此人身躯干练,一看就是常年习武,眼神锐如鹰隼。
“王钟,你是在说小爷?”
程处墨抱着膀子冷笑道:“你一个小小百骑,只不过是天子鹰犬,你狂什么?”
却没想到,那名叫王钟的人,起身赔笑道:“小人哪里敢说小公爷,小人说的是那商贾,和那庄稼汉子。”
“商贾,庄稼汉子?”
众人闻言,目光瞬间定格在马升和李希身上。
是了。
商人在大唐地位很低。
在多年之后,白居易做了一首长篇乐府诗歌《琵琶行》作于元和十一年,也就是公元816年。
其中某一句,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道尽了商人爱钱如命。
而古往今来,商人地位一直很低。
商人的孩子,不能做官。
而庄稼汉子呢?
说好听是庄稼汉子,说难听,那就是仆人都不如,给地主种地的佃户,过的都是穷酸日子。
那王钟为什么如此确定,一个是商人,一个是庄稼汉子呢?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李希一身粗布麻衫,不提他长相清秀俊美,频频被一些富家大户的千金小姐投目观看,只说他的穿着,在众人心中,是不配出现在这里的。
因为在座的都是家底殷实的人,要么则是风靡一时,有头有脸的读书人。
“王钟!”
马升长身而起,笑道:“当年我们之间有恩怨,可我如今已经卸甲为商,你可以言语侮辱我,可是我旁边坐着的小兄弟,你得罪不起。”
李希:“???”
王钟冷笑道:“我们之间的事情就不提了,可是醉仙楼有一个规矩,若无殷实家底,就要做一首诗出来,请问你这位兄弟,在踏入三楼之前,做诗了吗?”
马升沉默。
只因他当年与这醉仙楼老板有相识之情,所以经常来醉仙楼三层,哪里用什么诗。
而一些小厮都认识他,见他带了一个人,又哪里敢拦他?
“规矩?”
程处墨笑了笑,晃着脖子,双手指节,互相按的咔咔响,穿着一身狐皮大氅,慢悠悠的来到王钟席间,望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道:“小爷我,能否请你办一件事?”
王钟起身哈着腰,道:“小公爷,但讲无妨。”
程处墨点了点头,道:“带着你的狐朋狗友滚出去,李小郎君,是我朋友,我朋友不想见到你,这事好办吗?”
王钟蚌埠住了,他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席间三五同僚,然后抬头看向程处墨,尴尬一笑,道:“小公爷,这事,这事难办啊。”
“难办?”
程处墨疑惑的问道,然后双手撸起袖子,吼道:“那你这狗娘养的,就别办了!”
说完,他双手掀着桌底,哗啦一下子,将一桌珍馐美味掀翻,连桌子也倒落在地。

“那......那是什么?”崔氏以手掩唇,眼中惊色显而易见,毕竟两只白狼,加起来有一百多斤重,扛在一个人的身上,那是何其的令人感到震撼。
待李希越走越近,李大壮惊呼道:“是白狼,冬季里最凶戾的狼。”
“莫说猎杀白狼,就是见它一眼,能活着回来,何止是祖坟上冒青烟啊,简直是老祖宗积了大德。”
张大状震惊万分,因为他实在难以相信,记忆中李希就是一个乖孩子,平时沉默寡言,也没有一技之长。
以十六岁的年纪,能猎到两只白狼?
要知道,猎户如果能侥幸搞到一身狼皮,拉到市集上去买,最低也能卖到三十贯钱一张,这还是最低级的狼皮。
狼皮的价格,取决于皮毛的光泽层度。
而这白狼皮,那些达官官人的贵妇更喜欢,因为它毛发雪亮,恐怕能卖更高的价钱。
一贯钱是一两银子,而一贯钱又是一千文!
而普通庄稼人,干五年农活,也难以攒够六十贯钱。
六十贯钱,足以让这一家三口什么都干,省着用,也能用很久。
听到李大壮的话,聂柒也是知道两匹狼的价值极高,她去过县城,知道物价。
现在三人都有一个疑惑,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是如何猎到两只白狼的?
不等聂柒询问,李希直接主动开口。
“运气好,一只大虫,把两只白狼咬残了,我这才捡了便宜。”
李希笑着说道。
“大虫!”聂柒瞬间脸色惨白,她没有像李大壮夫妇一样,馋兮兮的看着李希将两只狼躯放在地上,而是听完这句话慌里慌张的上前,握着李希的双手,上下查看身体有没有伤势。
见到他没有受伤,这才安心。
大虫是老虎,而老虎,那对人类来说,跟鬼魅没有什么区别。
“这次是你运气好,下次呢?”
聂柒板着一张俏脸,伸手捏着李希的耳朵,“你要是没了,我和你妹妹怎么活?”
李希笑道:“姨娘放心,老天爷会眷顾我的。”
聂柒这才笑道,道:“我家希哥儿就是有本事,狼都能猎到,我们回家。”
“哎哎,大侄子!好本事啊!”正当李希肩抗两只狼要走的时候,张大壮又看到他身后背的草框里面,有两只野鸡,还有很多野鸡蛋,顿时眼睛都红了,这天寒地冻的,想吃点东西都是难事,这小子怎么能找到野鸡呢?
这时,聂柒也注意到那两只野鸡,顿时好奇的看向李希,如果说白捡了两只狼是运气好,那这两只野鸡呢?
野鸡窝在山林中极其隐蔽,不是光凭猎户的经验就能找到的。
“就拿大壮叔说吧,我白天夜里都去山上,也没找到野鸡窝啊。”
李大壮目光深深的看向李希,道:“大侄子是真能干,下次上山狩猎,能不能带上叔?”
聂柒此刻的心里是无比爽快的,好家伙,李家村最会打猎的人,平常被村民们赞不绝口的李大壮,都在我家希哥儿面前甘拜下风。
别人夸她漂亮,那是事实,她已经听腻了。
但是要夸她两个孩子,这心里真叫比吃了蜂蜜还要甜呢。
“希哥儿,真是越长越高了,你看,婶婶都快认不出你了。”
崔氏站在李希面前,笑容温暖的说道。
“弟妹啊,希哥儿也该找小娘子了,我记得大桥镇有一家做木材生意的商人,你是没见过,他家闺女,那叫一个水灵。”
“我和她父亲是旧相识,要是愿意的话,你给我一只野鸡,我去牵线。”
崔氏笑的很亲切。
没办法,饿啊!!
和那商人是旧相识,这话倒也没错,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高朋满座,可是一上年纪,只能找一个老实人嫁了。
“这不劳你操心。”
“至于李大壮,你要跟我家希哥儿上山打猎,此事也别再说了,你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半大孩子混,像什么话。”
聂柒毫不留情的说道。
然后就带着李希回家。
只留下大雪之中,冻得冷飕飕的李大壮夫妇,满脸忧愁的看着天空。
“贼老天啊,你这是要杀死我们这对苦命鸳鸯啊!”
“她真是太心狠了!”崔氏语气难过的说道。
“你别忘了,她刚来到李家村第三年的时候,她男人感染风寒走了,我们夫妇也随着众人一起嘲笑她,说她是克夫命,明明我们两家距离最近,本该关系最好。”
李大壮苦笑道:“我们没有在她冷的时候,送一把火,却撒一把霜,事到如今,活该啊!”
崔氏抹着眼泪,跟着李大壮回到家徒四壁的屋子里,夫妇二人抱头无言,窗外寒风似刀,如果睡着了,可能明早剩下的就是两具尸体。
夫妇二人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只能活一会儿,算一会儿。
这李家村,哪怕是李氏本宗的人,日子都过的紧巴巴的,莫说这一对外来户了。
比起这里的冷风凄雨肚中饥饿,而隔壁的篱笆小院的灶火中,灯火通明,李明珠这个八岁的小女娃,正蹲在那里,双手拔着热水陶盆中的野鸡毛,瓷娃娃的一样的小脸笑容满面,嘀咕着,“吃肉肉,长高高!”
正在拿着木柴烧火的李希,狼肉已经切好洗净,现在正在绰一遍狼肉之中的血水,然后再卤一遍。
反正什么调料都有。
两匹狼,一百二十斤的肉,足够一家三口吃好久了,李希听到妹妹的嘀咕声,爽朗一笑,道:“小家伙,可劲吃!哥答应你,以后有哥在一天,姨娘和你,都不会饿肚子。”
正在翻炒野鸡蛋的聂柒,突然感到油星子钻进眼睛里了,倏然一酸,握着勺子的手,轻微发颤。
多少年了,自从那个嗜酒如命的死鬼到了地下,她就有了克夫之名,可想而知,一个三十岁的寡妇,没有人做她的遮风之墙,她凭着坚持,含辛茹苦的将这两个孩子拉扯大,多年来,听了多少的闲言碎语,而此番听到李希这句话,宛若冬季的寒冰,瞧见了日光,正在渐渐融化。

大唐,贞观二年十二月。
距离长安不足三十里远的新丰县,山后有一村庄,名叫李家村,居住于此的人家,拢共不过四五十户。
清晨,看不见各家各户的炊烟袅袅,更听不到鸡鸣狗吠之声,除了能看到大雪纷飞,这个村庄隐约透露着一抹死寂的气息。
穿过一个篱笆小院,能看到一座黄土坯砌成的宅子,这一户人家的门前,一个身着单薄麻衣的少年卷缩在门槛前,随着雪花落在身上,身躯也不禁颤栗起来。
少年吸着鼻子,双手拢在袖子里面,看着漫天大雪,满脸忧愁,喃喃道:“地狱开局,这是上天对我这穿越者的考验吗?”
没错,寄居于少年身体中的灵魂,名叫李希,来自千年后的一名211历史系毕业高材生。
前世,李希刚毕业,还没有找工作,因为醉心传统文化,就做了一名华夏非遗文化博主,平时搜集知识,为网友讲解从古至今将要遗失的文化传承。
除了古典文化这方面,平时他还喜欢和网友探讨,穿越到各个时代,如何点满科技树。
像是制作曲辕犁,制盐,玻璃,蒸馏酒,一些手工业技术,对李希来说都是小儿科,甚至只要给他足够的资源,提前千年开启工业革命,也并非难事。
李希在一次和网友辩论李世民有几个儿子的时候,突然触电身亡,醒来之后就魂穿到了大唐。
穿越了。
而且还是华夏历史上,哪怕是一名普通百姓也可以活出自信、意气风发的一个时代。
大唐,又称巨唐。
因为它实在太强大了。
强大到没有对手,只有从内部产生裂痕才会灭亡的一个朝代!
李世民,被后世网友赞称为七世纪最强碳基生物,东半球话事人,华夏千古一帝。
大唐在濒临死亡之前,也是不容小觑,一波带走了吐蕃,回鹘,南诏,诸多对手。
李希前世有多少次想要穿越到大唐,封侯拜将,娇妻美妾成群,逍遥自在,可是如今真的穿越了,却是对这个时代感到深深的惧怕。
一方面原因,这是一个封建君主制的朝代,与二十一世纪民众推崇的人权不同。
另外则是,他熟读历史,知道光是贞观时期,就发生过四十次天灾,有蝗灾,水灾,旱灾,从前看史书上那一句,岁大饥,人相食,没有什么感觉,可是现在李希正置身于历史当中......
李家村百姓,从八十户人家,因为饿死,病死的乡亲,致使现在只剩下四十九户。
为何?
只因贞观二年关内蝗灾遍野,在丰收时节蝗虫把庄稼都啃食一空,朝廷又哪有那么多赈灾粮食?
史书记载,关内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李世民忧心焚焚,他无奈之下亲自抓蝗虫,诅咒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如果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全部在我自己一人身上,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吧,不要再害百姓了。”
直接吞了下去。
后来李世民派遣户部官员赈灾,可是大唐建国不久,征战多年,这么多人受灾,难以面面俱到。
而到了现如今的隆冬,关内百姓度日如年,李希三天前穿越的,这三天时间,他埋人埋到腿发软,每天都有乡亲撑不住,在寒风大雪中饥饿而死。
“希哥儿,跟姨娘走一趟,你徐叔人不在了。”
一个长相秀美的三十来岁女子,虽是穿着粗布制作的衣衫,可是也难掩她的姿色不俗,她踏入篱笆小院后,见到李希之后,唤了一声。
李希麻木的点了点头,起身准备去帮忙。
眼前这三十来岁的女子,名叫聂柒,据原主的记忆得知,聂柒亲口所说,多年前,李希和自己的妹妹,不知被谁遗弃在荒山中,路过的聂柒,就将他们兄妹二人抱了回来。
因为襁褓中有一块刻着李字的玉佩,所以李希和自己的妹妹李明珠这才有了姓名。
记忆中,聂柒平时会帮村庄地主大户浆洗衣裳,做一些粗活换一些银钱,以供兄妹二人生活。
兄妹二人能活这么大,全赖聂柒用心照料。
穿越来的李希,因为接受了原主的记忆,也对这位女子有着感激之情。
此刻顺着李希的目光望去,在聂柒的背后,有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如果仔细看的话,她的面貌和聂柒非常相似,却与李希不同。
她正吸允着食指,而那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盯着鸡圈中唯一的老母鸡,嘴角挂着一抹晶莹。
“姨娘,我听隔壁大伯说,鸡肉,鸡汤是世上最好吃的,可是我没吃过,我好饿啊。”
她正是李希的妹妹李明珠,她的声音微小,似乎有一些不好意思,听到这话的聂柒沉默半响,笑着说道:“成啊,你在家乖乖的,回来我们就吃。”
聂柒本想留着这只老母鸡下蛋,每天让李希吃一个。
可是孩子实在太苦命了!!
李希目睹着眼前的一切,说实话,他的心里非常不好受。
一只鸡,能吃几顿呢。
如果没有解决办法,他与姨娘和妹妹,如何过这个冬天?
妹妹才八九岁,这辈子连肉都没吃过。
真是让人心疼。
而因为家中粮食不足,姨娘更是没吃什么东西,全都紧着自己兄妹。
李希决定先解决眼前的困境,上山打猎。
凭借着前世的学识,他一定可以在大唐混的风生水起,而上山打猎,拯救自己的家庭,这只是他踏入大唐的第一步。
有学识,有能力,就是金手指,所以李希并不期待什么。
“姨娘,我去山上看看能否猎一只兔子,就不去徐叔家帮忙了。”
李希正视聂柒说道。
聂柒满目担忧,上前说道:“你张叔家的儿子早年参过军,所以偶尔能在山上打来一些野鸡,小鹿,可是希哥儿......”
李希咧嘴一笑,道:“如果遇到危险,我跑的比谁都快。”
聂柒这才点头同意,又叮嘱他一句,一切以自身安危为重,然后让李明珠在家看家,她去徐家帮忙去了。
李希来到李明珠身前,轻柔的抚摸着她的脑袋,道:“小豆丁,等哥回来,肉管够。”

长孙无垢也是这么觉得,自家大儿子,究竟还有什么,是他不会做的?
而就在她无意间,眼神一瞥,却是发现在堂屋中间的供桌上,看到一个晶莹绿色的玉佩,挂在上面。
这......
这不是她公公李渊,小时候送给二郎的礼物吗?
然后在自己产下大儿子的时候,二郎当即就挂在那孩子的手腕上。
长孙无垢此刻忍着激动,她已经确信,李希就是自己大儿子,此事毫无疑问。
她用手肘碰了一下李世民。
李世民顺着她眼神示意的方向看去。
他也看到了那一只玉佩。
李世民虎目泛红,孩子,真的是他的孩子!
他是自己的嫡长子,本该是大唐储君啊!!
可是十六年了。
如今才见到。
但是此事,决不能声张,太子乃是国本,哪怕是找到了自己的长子,也不可轻易就把李承乾罢免了。
第一,朝堂上,势必会以此事,吵的不可开交,支持李承乾一脉的人,恐会和自己站在对立面。
第二,十六年时间太久了,他李世民突然冒出一个长子,让谁接受,也需要时间。
晚上,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睡一个房间。
夫妇二人悄声谈论着李希。
“二郎,这孩子文采惊人,不止被人称为诗仙,甚至还会著书立经。”
“十六年来,不知他受了多少苦,我们不可再让他的生活有一点磨难!”
“观音俾,朕会补偿希儿的。”
“也许他的到来,是上天送我大唐,送我李世民的一件礼物。”
“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
夫妇二人聊了很多,凌晨才睡去。
第二日清晨,李希出了家门,他找到张大壮,道:“张叔,侄儿最近在酿酒,需要一些人手,麻烦你找一些村里人来做工,一个人,每天五十问钱,管饭。”
自从那天聂柒给邻居张大状夫妇送了一次饭,张大状和崔氏,对聂柒一家感恩戴德,逢人就说聂柒一家人的好。
于是两家的关系,好如一家。
“什么,大侄子,一个人,每天五十文钱,还管饭?”
张大状目瞪口呆。
要知道,现在还是寒冬时节,每隔一两日都有人撑不住死去,李家村的人都快饿疯了。
甚至有人跪在秦财主家门前,求施舍。
五十文钱是什么概念?
就拿精米来说,可以五斤精米,还有余钱。
主要是还管饭。
普通老百姓,什么时候挣过一天五十文钱的工?
梦里!
就说去年开春,秦财主家修路,请庄户们挖掘河渠疏通,成年男人,每天七文钱,不管饭。
就这?
名额只有三十人。
去不了的人,只是觉得可惜,并不会觉得秦财主给的少。
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封建君主制的时代,虽然天子就在长安,距离此地不足三十里,可是地主,乡绅,在山野农村,就是天,就是皇帝老儿!
而地主、乡绅,谁又会把那些整天在土里刨食的佃户们当人呢?
说句不好听的,死了之后,埋的地方都没有,甚至有人找了一张草席,直接焚烧了。
而这种死法,是古人最怕的,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人有来世,一旦把尸身毁了,就不能转世投胎了。
“我没有疯。”李希说道:“李家村的人,是我的乡亲,厚待他们一些,说的过去。”
“大侄子,高义啊!”张大状直接流泪了,朝着李希双手作揖,道:“我这就把这好消息,告诉乡亲们!”
李大壮这近四十的汉子,蹦蹦跳跳,宛若疯癫一般,嘴里的声音,如同被喇叭扩了音,嗷呜着,传遍整个李家村。
“爷们,小娘子,全都出来啊!”
“大喜事!”
“出来晚了,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啊。”
很快,庄户们,男男女女,稚童老人,聚在庄东头。
李大壮见到人差不多来齐了,才把消息告诉大家。
半晌之后,无论老人小孩,年轻的中年的,全都傻眼了。
“李大壮,你说的是真的?”
“我骗你干嘛!我大侄子要办一个酒坊,需要人手,我告诉你们啊,谁要是拿了钱不出力,小心你们的爪子!”
“嘶!无论男女老少,每人每天五十文钱,还管三顿饭?”
“这......我是在做梦吧?”
一个嫁过来三四年的年轻女子,抹着眼泪,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大壮。
李大壮笑道:“薛弟妹,好好干活,今年,你家小子的新衣服,你一家四口的衣食住用,有着落了!”
薛氏女子掩着唇,泣声道:“娃他爹,两千年不在了,我和婆婆,把一儿一女拉扯大,日子实在太难过了。”
“要是真的,希哥儿,就是我们一家恩人啊!”
此刻听着她饱含情绪的话语,庄户们,无论男女,都是触动很大。
这年头,就是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工匠,走货商,一天挣到五十钱都难说。
“干,往死里干!”
庄户们呜呜泱泱上百位男男女女,撸起袖子,朝着李希家走去。
此刻,李希正在和几个工匠谈论着,在自家门前,建造一个酒坊,用来制酒。
而李世民夫妇也醒了。
二人询问之后才得知,李希要建一个酒坊,自家生产将军酒。
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
这是自家儿子的生意,肯定能火遍全国,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多少钱都愿意买这将军酒。
“小郎君,我也是生意,能否带上我一起做?”
李世民眼中火热,这生意,必是包赚不赔的,而且是大赚特赚,如果不参合一下,真是可惜了。
而听到他的话的长孙无垢,顿时不愿意了,悄声道:“什么叫带上你一起?我告诉你啊二郎,需要多少钱,你拿,就是把你的私房钱掏空了,那也该你出。”
李世民苦笑,小声的说道:“夫人说的对。”
听到这位黄姓商人的话,李希想了想,所谓人多好办事,如果银子足够,他就能干更大的事。
“此事好说。”
“但是刚开始,不需要那么多投资,后续的话,黄大叔,我们可以一起合作。”
李希见着眼前众多工匠,开始忙活,他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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