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现已完本,主角是李希蓝田玉,由作者“浅浅一生”书写完成,文章简述:李希是一名历史系高材生,穿越到大唐贞观二年。简直是地狱开局,在山村里,穷的没米下锅。关键是,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姨娘,一个吃货妹妹。好在,他有金手指,戒指空间,每隔七日时间会从现代随机刷新一些物品。凭着这些物件,李希很快就家财万贯,十里八乡的庄户羡慕坏了。随着李希在大唐的生活,他的名号也多了起来,诗仙,发明家,草原终结者,河西战神,辽东三国共同的皇......各种名号,被唐人传的沸沸扬扬。有一天,家里来了两个来长安进货的商人夫妇,一个自称姓黄,一个自称姓孙。给他们一个曲辕犁,让他们拥有官位,没想到李世民给自己封爵了。这什么情况?李希...
主角:李希蓝田玉 更新:2025-03-06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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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希蓝田玉的现代都市小说《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由网络作家“浅浅一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大唐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现已完本,主角是李希蓝田玉,由作者“浅浅一生”书写完成,文章简述:李希是一名历史系高材生,穿越到大唐贞观二年。简直是地狱开局,在山村里,穷的没米下锅。关键是,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姨娘,一个吃货妹妹。好在,他有金手指,戒指空间,每隔七日时间会从现代随机刷新一些物品。凭着这些物件,李希很快就家财万贯,十里八乡的庄户羡慕坏了。随着李希在大唐的生活,他的名号也多了起来,诗仙,发明家,草原终结者,河西战神,辽东三国共同的皇......各种名号,被唐人传的沸沸扬扬。有一天,家里来了两个来长安进货的商人夫妇,一个自称姓黄,一个自称姓孙。给他们一个曲辕犁,让他们拥有官位,没想到李世民给自己封爵了。这什么情况?李希...
“那......那是什么?”崔氏以手掩唇,眼中惊色显而易见,毕竟两只白狼,加起来有一百多斤重,扛在一个人的身上,那是何其的令人感到震撼。
待李希越走越近,李大壮惊呼道:“是白狼,冬季里最凶戾的狼。”
“莫说猎杀白狼,就是见它一眼,能活着回来,何止是祖坟上冒青烟啊,简直是老祖宗积了大德。”
张大状震惊万分,因为他实在难以相信,记忆中李希就是一个乖孩子,平时沉默寡言,也没有一技之长。
以十六岁的年纪,能猎到两只白狼?
要知道,猎户如果能侥幸搞到一身狼皮,拉到市集上去买,最低也能卖到三十贯钱一张,这还是最低级的狼皮。
狼皮的价格,取决于皮毛的光泽层度。
而这白狼皮,那些达官官人的贵妇更喜欢,因为它毛发雪亮,恐怕能卖更高的价钱。
一贯钱是一两银子,而一贯钱又是一千文!
而普通庄稼人,干五年农活,也难以攒够六十贯钱。
六十贯钱,足以让这一家三口什么都干,省着用,也能用很久。
听到李大壮的话,聂柒也是知道两匹狼的价值极高,她去过县城,知道物价。
现在三人都有一个疑惑,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是如何猎到两只白狼的?
不等聂柒询问,李希直接主动开口。
“运气好,一只大虫,把两只白狼咬残了,我这才捡了便宜。”
李希笑着说道。
“大虫!”聂柒瞬间脸色惨白,她没有像李大壮夫妇一样,馋兮兮的看着李希将两只狼躯放在地上,而是听完这句话慌里慌张的上前,握着李希的双手,上下查看身体有没有伤势。
见到他没有受伤,这才安心。
大虫是老虎,而老虎,那对人类来说,跟鬼魅没有什么区别。
“这次是你运气好,下次呢?”
聂柒板着一张俏脸,伸手捏着李希的耳朵,“你要是没了,我和你妹妹怎么活?”
李希笑道:“姨娘放心,老天爷会眷顾我的。”
聂柒这才笑道,道:“我家希哥儿就是有本事,狼都能猎到,我们回家。”
“哎哎,大侄子!好本事啊!”正当李希肩抗两只狼要走的时候,张大壮又看到他身后背的草框里面,有两只野鸡,还有很多野鸡蛋,顿时眼睛都红了,这天寒地冻的,想吃点东西都是难事,这小子怎么能找到野鸡呢?
这时,聂柒也注意到那两只野鸡,顿时好奇的看向李希,如果说白捡了两只狼是运气好,那这两只野鸡呢?
野鸡窝在山林中极其隐蔽,不是光凭猎户的经验就能找到的。
“就拿大壮叔说吧,我白天夜里都去山上,也没找到野鸡窝啊。”
李大壮目光深深的看向李希,道:“大侄子是真能干,下次上山狩猎,能不能带上叔?”
聂柒此刻的心里是无比爽快的,好家伙,李家村最会打猎的人,平常被村民们赞不绝口的李大壮,都在我家希哥儿面前甘拜下风。
别人夸她漂亮,那是事实,她已经听腻了。
但是要夸她两个孩子,这心里真叫比吃了蜂蜜还要甜呢。
“希哥儿,真是越长越高了,你看,婶婶都快认不出你了。”
崔氏站在李希面前,笑容温暖的说道。
“弟妹啊,希哥儿也该找小娘子了,我记得大桥镇有一家做木材生意的商人,你是没见过,他家闺女,那叫一个水灵。”
“我和她父亲是旧相识,要是愿意的话,你给我一只野鸡,我去牵线。”
崔氏笑的很亲切。
没办法,饿啊!!
和那商人是旧相识,这话倒也没错,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高朋满座,可是一上年纪,只能找一个老实人嫁了。
“这不劳你操心。”
“至于李大壮,你要跟我家希哥儿上山打猎,此事也别再说了,你一个大男人,跟一个半大孩子混,像什么话。”
聂柒毫不留情的说道。
然后就带着李希回家。
只留下大雪之中,冻得冷飕飕的李大壮夫妇,满脸忧愁的看着天空。
“贼老天啊,你这是要杀死我们这对苦命鸳鸯啊!”
“她真是太心狠了!”崔氏语气难过的说道。
“你别忘了,她刚来到李家村第三年的时候,她男人感染风寒走了,我们夫妇也随着众人一起嘲笑她,说她是克夫命,明明我们两家距离最近,本该关系最好。”
李大壮苦笑道:“我们没有在她冷的时候,送一把火,却撒一把霜,事到如今,活该啊!”
崔氏抹着眼泪,跟着李大壮回到家徒四壁的屋子里,夫妇二人抱头无言,窗外寒风似刀,如果睡着了,可能明早剩下的就是两具尸体。
夫妇二人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只能活一会儿,算一会儿。
这李家村,哪怕是李氏本宗的人,日子都过的紧巴巴的,莫说这一对外来户了。
比起这里的冷风凄雨肚中饥饿,而隔壁的篱笆小院的灶火中,灯火通明,李明珠这个八岁的小女娃,正蹲在那里,双手拔着热水陶盆中的野鸡毛,瓷娃娃的一样的小脸笑容满面,嘀咕着,“吃肉肉,长高高!”
正在拿着木柴烧火的李希,狼肉已经切好洗净,现在正在绰一遍狼肉之中的血水,然后再卤一遍。
反正什么调料都有。
两匹狼,一百二十斤的肉,足够一家三口吃好久了,李希听到妹妹的嘀咕声,爽朗一笑,道:“小家伙,可劲吃!哥答应你,以后有哥在一天,姨娘和你,都不会饿肚子。”
正在翻炒野鸡蛋的聂柒,突然感到油星子钻进眼睛里了,倏然一酸,握着勺子的手,轻微发颤。
多少年了,自从那个嗜酒如命的死鬼到了地下,她就有了克夫之名,可想而知,一个三十岁的寡妇,没有人做她的遮风之墙,她凭着坚持,含辛茹苦的将这两个孩子拉扯大,多年来,听了多少的闲言碎语,而此番听到李希这句话,宛若冬季的寒冰,瞧见了日光,正在渐渐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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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昏暗土坯房间的堂屋,聂柒娘仨围在桌子上,而桌子上的卤狼肉,野鸡汤,鲜香扑鼻,只是轻轻一嗅,令人不禁食欲大增。
李明珠这小家伙,更是没有停下过筷子,吃的满嘴都是油,看这小家伙摇头晃脑,如痴如醉的,把聂柒和李希逗笑了。
李希坐在她的身边,揉了揉她的脑袋,“慢点吃,多着呢。”
“好吃好吃!姨娘,哥,我感觉自己好幸福啊。”
李明珠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这是她从出生到如今,第一次吃到肉。
她用笨拙的动作,垫着脚尖,夹起筷子上的肉,放到聂柒和李希的碗里。
“哥,你要长得高高壮壮的!像大虫一样。”
李希乐了,这孩子都没见过大虫,估计是听哪个邻居说大虫凶猛,可是你哥我要真和大虫一样,肯定吓死你这娃。
聂柒嗔怪的看了一眼李明珠,道:“都祝福你哥了,怎么把姨娘忘了。”
“啊?”李明珠转了转眼球,语气稚嫩的说道:“姨娘美的和西施一样,本来就长得美,为什么还要想的美?”
她是听李家村虎妞说的,如果夸女人,就夸她和西施一样美。
如果夸男人的话,就把猛兽联系在一起。
虎妞是一个小女孩,是李家村的孩子王,平时李明珠就跟她一块玩。
聂柒听到这话,脸瞬间就红了,她是有一些姿色,可是与西施相比,亏这丫头也能说得出口。
娘仨吃完饭,李明珠早早休息,这是她八年来,睡的最香的一晚上。
而聂柒则是心事重重的来到李希面前,“希哥儿,我有件事和你商量一下,能不能把一只野鸡,一些狼肉,让我处置。”
李希一愣,旋即连忙说道:“姨娘这是什么话,这个家,如果没有您,我怎么能活到现在。”
“嘿嘿,以后就是我娶媳妇了,也要您给我操劳大小事情啊,所以家中一切,您有权利处置。”
既然占用了原主的身体,他的一切因果,我李希担了。
况且眼前这个女人,辛辛苦苦的养育原主这个不是亲生的孩子十六年,有句话说的好,生而不养,断指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聂柒心中一暖,这小子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也不知道未来会便宜哪家的小娘子,展颜一笑,道:“还是我的希哥儿知道疼姨娘,夜里寒气重,早点休息。”
她带着一些卤好的狼肉,以及一只野鸡,拎着出了篱笆小院。
而李希则是盘算着那两张狼皮的该如何处置,给姨娘做一张狼皮大氅御寒,另外一张则拿去市集上售卖,换来的钱,修葺一下宅子,给家里添一些物件,衣服,食物。
他的意识,瞬间进入了戒指空间,发现里面,除了之前见到的一堆调料包,一杆猎枪,一麻袋子弹,并没有新出现的现代物品。
也不知道这戒指空间多少天刷新一次。
李希对此很是期待,这毕竟是他的金手指,是他在大唐贞观时期立足的本钱。
迎着夜色,聂柒来到李大壮夫妇门前,土坯房子的木门被大风刮的嘎吱嘎吱响,似乎随时都会被吹倒。
“谁啊?”
听到了敲门声,李大壮弓着腰走了出来,见到聂柒之后,顿时眼中一亮,道:“是......是弟妹啊。”
“这大晚上的,你们家的肉香,谗的我也没睡着,哈哈。”
李大壮笑道。
一个成年男子,带着一个成年女子,饿的快要死了,但他们并没有做出一些动物的举动,比如闯进聂柒家,粗鲁蛮横的抢夺食物。
可能是俩个人心里,还有一点人类该有的底线。
见到聂柒手中的陶罐,然后嗅到里面的肉香,李大壮顿时呆住了,然后喊道:“小玲,快出来。”
聂柒将陶罐递到李大壮手中,道:“趁热吃,你们夫妇可不能死,不然明天我还得埋你们呢,埋人太累了。”
李大壮沉默不言,这个庄稼汉子的眼圈顿时红了,然后猛然抬手甩了自己一耳光,低头道:“我不是人,我是畜生,我对不起你!”
“当家的,你在胡说什么呢。”
听到李大壮唤声的崔氏,此刻扶着墙走了出来,她面容苍白,嘴唇干裂,情况很不好。
“弟妹给我们送吃的来了。”
李大壮的面容愧疚万分,双手托着热腾腾的陶罐。
崔氏瞬间不说话了,她看着远去的那一道娇俏背影渐行渐远,顿时泪水打湿了眼眶,道:“那话说的真对,远亲不如近邻。”
次日清晨。
天光大好。
那李大壮夫妇吃饱喝足了,瞬间成了扩音喇叭,跑到村庄里面,挨家挨户的宣传李希杀狼的壮举。
“呵,你是不知道啊,当时我那大侄子见到两只白狼,他也很害怕。”
“可是当两只狼扑来的时候,他犹如化身吕布,拳拳致命,竟是活生生的将两只狼锤死,说实话,我愿称他为李家村锤王!”
“哎哎!大壮,你怎么胡咧咧呢?那可是狼啊,李希这孩子我知道,我还是他堂叔呢,他怎么可能打死两只狼?”
“说来也巧,我当时正去山上找野味,听到狼的哀嚎声,就见到李希杀狼的一幕。”
“太可怕了!我告诉你们啊,他们娘仨可不能惹啊,我感觉李希就像秦末的项羽一样,有天生神力呢。”
村头,一群饥肠辘辘的老少爷们,还有妇女,都围着李大壮,听着他绘声绘色的宣传着李希的壮举。
好家伙,茶楼里说书的,见到你李大壮,是不是也得叫你一声前辈啊?
很快,这消息就从村东,传到了村西,老太太们交头接耳的分享着道听途说的情报......
“听说了吗?”
“那孩子其实本来姓项,他是项羽的三十四代后裔!”
“我亲眼见过,李希小郎君,一拳锤死了一只大虫。”
“啊?你也见过啊!”
“这孩子了不得啊,你们知道不,我们村秦家老财主的女儿,都听说这事了。”
“现在我们李家村,本族李姓人都快饿死了,也就他秦家,还能每天大鱼大肉的。”
“哼,秦家田地是多,县城还有很多铺子,嘿,家大业大又怎样?他秦老财主的儿子是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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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李希早早起来赶往县城,他将两张狼皮收好,然后又借了一辆庄户的牛车,付了一些银子。
在赶着牛车走向乡间小路的途中,他瞧见道路两旁有很多的人,正盯着他,指指点点着。
因为都是一个村庄的人,再加上原主和他们有交集,李希也认识他们。
“希哥儿,长本事啊!有什么我能帮到的,尽管说。”
“嘿,我从小一看这孩子,就知道他将来必定不是凡物。”
“那可不是嘛,你看,面相是何等的贵气啊。”
“我们庄,秦老财主都听说他了,真是了不得啊。”
路过之时,一位位男女都在和李希寒暄着,李希笑着点头回话,落落大方。
他心知,人在有实力的时候,谁见了都很欢迎,人之常情。
只是......
随着众人谈论的信息越来越多的时候,李希顿时愣住了,项羽后羿?吕布传人?
你们可真有想象力啊!
等一等,这是谁把我猎杀狼的事情讲出去的?
定是那李大壮夫妇。
算了,眼前最重要的是改善家庭生活。
到了中午,李希才赶到新丰县,进入县城就嗅到了扑面而来的酒气,纵观一眼,这街道上十家铺子有九家是酒舍。
瞟了一眼,能看到里面的读书人,还有身着皂衣的衙门之人,三五好友,聚首喝酒。
经过李希一打听才知道,这新丰县的新丰美酒极其出名,因为味美甘醇,价格也不低,可是就算这样,也让长安万年两县百姓,朝新丰县跑。
可是在李希看来,封建时代的酿酒工艺落后,酒精度数很低,要让现代爱喝酒的人喝,喝的肯定没滋没味的。
所以李希瞬间有了一个主意,他会制造蒸馏酒,也就是后世白酒,若是这种酒流入大唐市场,定会风靡一时。
蒸馏酒是将发酵产生的酒精溶液,通过蒸馏过程提取高浓度酒精和芳香成分的酒类。
所以只用将市面上的大唐酒水买回去,回去蒸馏就行了。
做这个生意的成本,刚开始并不需要太多银子,李希决定暂时小打小闹,慢慢发展。
李希置身新丰县城,来到布行,为姨娘和妹妹还有自己,割了一些布料。
他又到售卖成衣行里面,将一张狼皮售卖,那店家看到颜色如此纯粹的雪狼皮,顿时眼睛就亮了。
一群小厮,围着店家手中的雪狼皮,那店家看起来也是小有家资的人,身上穿着黑狐大氅,手上的绿色扳指,一看就是上号的料子。
他再三观看狼皮之后,赞不绝口的说道:“小郎君,这是哪里来的?”
“祖上传下来的。”
李希撒谎不打草稿,毕竟说出实情,也不会有人相信。
那店家也没有再说哈,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李希,笑道:“这样吧,这张雪狼皮的确很上乘,市价顶多四十贯钱,我给你五十贯,我们交个朋友,下次若有动物皮毛,尽可拿到此处售卖。”
“鄙人马升,在这新丰县,有三家成衣铺子。”
一群店中伙计,看马老板的眼神都开始怪异了,因为他们印象中,老板很神秘,平时就是遇到那些官人们的小郎君,也未见他如此逢迎,今日怎么如此热切?
李希不着痕迹的打量一下这个自称马升的老板,只见他穿着的确讲究,一看就有富贵气,只是他的左脚似乎受了伤,有些一瘸一拐的。
“也好,那就多谢了。”
上山打猎,他以后还会去的,说不定搞到熊皮,虎皮,狐狸皮毛,要知道,这些可比狼皮更贵,更受大唐上层人的热爱。
拿了银子,李希离开铺子,然后又去购买了一些酒水,还有一些家庭所需。
除了这些,他还联系了工匠,赶明就去自己家,将房子修葺一下。
就这样,李希赶着牛车,迎着落日余晖往家赶。
夜晚,新丰县,马升成衣铺子里,一群伙计正在吃饭,他们谈论着白天见到的李希。
“那小郎君的祖上可真积德,能传下来一张雪狼皮,五十两啊,够我在烟柳院潇洒多少次了。”
“狗娘养的,你就惦记这档子事,哈哈!”
“赶紧吃饭,吃完还要做工。”
听着他们的谈论声,马升走入房间,淡淡的说道:“你们这些没眼识的,当真以为,那雪狼皮是他祖上传下来的?”
众多伙计愣住了。
马升摇头一笑,道:“拿在手上的时候,还能嗅到浓烈的血腥气,再者说,如果是经年以久的狼皮,毛发早就枯燥的扎手,而今日我所拿到手中,感受的,却是松软细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小郎君,这些日子猎杀过一只狼。”
“而我为什么要说猎杀?”
“只见他穿着粗布麻衫,想来是没有底蕴的泥腿子,而在我大唐,谁会因为一只狼,而不要自己的性命,陪着他一起疯?”
“所以,他一个人猎杀了雪狼,此事最接近真相!”
听完马升一番话,所有伙计都呆住了。
“嘶!那少年也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这,怎么可能啊?”
人们纷纷质疑。
马升叹息一声,道:“若不是我想说,你们不会知道我的身份,可知我当年是百骑司的一名军户,那是天子鹰犬,在军中,我亲眼目睹,什么人都有,所以楚汉之时的项羽举鼎是真的,人,真的可以有那么大的力气。”
一群伙计脸都青了,看向马上的神情,有一抹畏惧。
百骑司,乃是大唐皇帝李世民置设的一个特务部门,有一百人,综合实力全都超越普通人太多太多,里面的最高长官,名叫李君羡。
马升似乎在缅怀当年在百骑司的生活,迈着一瘸一拐的左脚走出房门,迎着夜色,低声呢喃道:“一见那小郎君,怎么像是见到了陛下......”
“奇怪,世上有这么相似的人吗?”
“难道......”
马升思索半响之后,陡然惊声一叫,眼中充满了骇然之色。
这一刻,李世民的面容,和李希的面容,在他脑海中,逐渐重叠在一起。
霎时间,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在他脑海中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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