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苏牧沈云初的现代都市小说《商贾赘婿,吃尽天下!苏牧沈云初 番外》,由网络作家“云何梦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苏慕此时没有一丝想要占对方便宜的心情,他身体也冷的发抖,趁着天色还没彻底暗下来,在一棵大树下找了个容身的地方,捡来许多树枝和干草铺好,一屁股坐下,准备在这里将就一晚。陆烟儿并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刺骨的寒冷让她很自觉的走过去挨着苏牧坐下。“可不可以帮我解开,我......我要小解。”陆烟儿坐下没多久,就涨着通红的脸对苏牧提出请求。“咕噜......”话音刚落,陆烟儿肚子里不合时宜的发出一阵怪响。她的脸一下红了。“忍着。”苏牧此时不可能放开她,如果被她逃走了,苏牧逃跑的路线就彻底暴露了。陆烟儿见苏牧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样子,扭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还是挣脱不开,用商量的口吻说道:“你放我离开,我发誓不会泄露你的行踪。”她脸上满是期待,蜷缩起...
《商贾赘婿,吃尽天下!苏牧沈云初 番外》精彩片段
苏慕此时没有一丝想要占对方便宜的心情,他身体也冷的发抖,趁着天色还没彻底暗下来,在一棵大树下找了个容身的地方,捡来许多树枝和干草铺好,一屁股坐下,准备在这里将就一晚。
陆烟儿并不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刺骨的寒冷让她很自觉的走过去挨着苏牧坐下。
“可不可以帮我解开,我......我要小解。”陆烟儿坐下没多久,就涨着通红的脸对苏牧提出请求。
“咕噜......”
话音刚落,陆烟儿肚子里不合时宜的发出一阵怪响。
她的脸一下红了。
“忍着。”
苏牧此时不可能放开她,如果被她逃走了,苏牧逃跑的路线就彻底暴露了。
陆烟儿见苏牧没有一点怜香惜玉的样子,扭动了一下身体,发现还是挣脱不开,用商量的口吻说道:“你放我离开,我发誓不会泄露你的行踪。”
她脸上满是期待,蜷缩起来的娇躯不住的颤抖。
“我信不过你。”
这个女人是个烫手山芋,苏牧暂时不能放走她,却也不准备一直带着她,至于什么时候放开她要看看再说。
“夜里会冻死人的,你这人真难说话。”
陆烟儿语气介乎于哀求,似是带着哭腔,又有几分骄横在里面。
苏牧摇了摇头,“你要杀我时可没这么好说话。”
陆烟儿气得喘着粗气,咬牙道:“是你先口无遮拦的。”
苏牧懒得理会,山寨里长大的野丫头,平时野蛮骄横惯了,动不动就要打要杀,说到底就是缺乏管教。
“哼!”
见苏牧不理会自己,陆烟儿轻咬樱唇,别过头耍起了小性子。
苏牧伸手从怀里取出油纸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是几块方方正正的绿豆糕,一时之间又想起了沈云初。
没有水,干巴巴的绿豆糕很难下咽,苏牧吃了几块消解了腹中饥饿就不再吃了。
陆烟儿肚子里发出一阵怪叫,眼巴巴的看着苏牧,想开口要,却又有点抹不开面子。
苏牧终究是心软了,将一口绿豆糕递到她嘴边。
陆烟儿一口咬下去,鼓着腮帮子一阵咀嚼,紧接着一阵咳嗽,显然被干巴巴的绿豆糕噎住了。
苏牧抬手帮她捶了捶背,才让她缓过气来。
又一块绿豆糕递过来,陆烟儿小口轻咬着,吃相斯文了很多,再也不敢像刚才那样囫囵吞枣了。
陆烟儿吃完东西,表情委屈的看着苏牧。
“我不可能给你解开绳子,自己控制着点,有什么事天亮再说。”
苏牧的态度很坚决,陆烟儿不得不放弃让苏牧帮自己松绑的念头。
幽暗深邃的夜色渐渐降临,天空中不知何时挂起了一弯新月,漫天星光如银纱般一泻而下。
粗大的树干下,两个衣着单薄的人,蜷缩在一起抵抗着这难熬的春寒夜。
古语常言,男女授受不亲。
苏牧作为一个现代人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陆烟儿虽知道男女有别,可身上的冷意让她很快放弃了女子的矜持,紧紧靠在苏牧身上,哪怕能稍微暖和一点也是值得的。
陆烟儿从来没出过山寨,山寨中的人都是事事顺着她,从没有人敢像苏牧这样忤逆她。
滚下山坡时,苏牧就对她做了那种事,此时又抱着她取暖,把男女之间不该做的事都做了,这让她心里无比委屈,又无可奈何。
漫漫长夜很是难熬,两人不知道何时睡着的,当陆烟儿睁开眼时,发现天已经亮了。
她一身红衣,身材高挑,紧腰束身,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
到了近前,绝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异色。
“没想到沈家挺在乎你这个赘婿的,竟这么快就派人来了。”
“咳,咳......”苏牧干咳了两声,不露痕迹的说道:“我并不想回沈家,当初入赘时人还小,无法反抗,其实很早就想逃走了。”
“切!”红衣女子口中发出不屑的声音,“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秧子,能逃到哪里去?你只要出了临湖城,不出三日就会曝尸荒野。”
红衣女子说的没错,在这交通不便的古代,出门百里就是远行,身边没几个好手护着,九成九会被人拦路截杀了。
苏牧闻言点了点头,认可了对方的说法,但他必须设法给沈家保住来之不易的家业,面色凝重的说道:“你说的不错,但与死相比我更在乎尊严。”
看他不似作假,红衣女子一时沉默了,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就不能忍受这种受人奴役的身份,她抬眸打量了苏牧一眼,无意识的咬了咬唇角,似乎在回忆什么。
“没想到你倒是有几分骨气。”红衣女子摆了摆手,将喽啰支开,“你去吧!”
喽啰忙道:“是,小姐。”
苏牧心中生出一丝诧异,这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喽啰离开,红衣女子带着苏牧在山寨中走走停停,不多时竟踩着石阶登到好处,来到了一个瞭望亭中。
“你如果不想回去,我倒是可以帮你跟父亲说说,让你留在山寨里。”红衣女子停下脚步,转过身问道:“不过,你又能给我什么?”
苏牧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两手一摊道:“苏某两手空空,给不了你什么。”
他起初想离开沈家,但沈家又对他不薄,经过昨晚也看得出,沈云初不是个蛮不讲理的女人,他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一丝松动,如果没被抓到这里,他从牢里出来可能不会急着离开沈家。
退一万步说,即便离开沈家,他也不会当山贼。
红衣女子打量了苏牧几眼,点了点头,“看你的打扮应该是个读书人,山寨里的叔叔们常说书生肚子里花花肠子最多,你可有能力给山寨出谋划策?”
苏牧闻言摇了摇头,他自问算不得多么高尚,但这些人经常杀人越货,残害无辜,他可不想与这些土匪有什么瓜葛。
“在大魏赘婿不许科举,所以我并不是读书人。”
红衣女子瞥了苏牧一眼,摇头说:“手无缚鸡之力,又不是读书人,也只有沈家拿你当个宝,看来只能用你跟沈家换银子了。”
苏牧:“.......”
这个女山贼变脸好快。
“我只是个赘婿,不值什么钱。”
“你说了不算数,要看沈家肯付出多少。”
红衣女子明媚一笑,绝美的笑容中却透着一丝狡黠,似是看透了苏牧的心思。
苏牧此时才想起,昨晚在牢房里,自己和沈云初见面时那个寨主就在旁边。
估计这也是他没让人杀自己,而是带回山寨的原因。
眼前这个女人显然是知道了什么。
苏牧想到此处,表情明显有了变化。
红衣女子看着苏牧吃瘪的样子,又道:“父亲说你与沈家小姐郎情妾意,感情似是很好的样子呢!”
她说着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苏牧无语,果然,这个女人一直在戏耍自己。
这些土匪早就笃定了沈家会拿出大价钱来救人。
他长舒了一口气,望向远方,这里看不到临湖城,苏牧却明白自己欠沈家的越来越多了。
许青娘不知道他为何又要上岸,却也没有多问,很听话的向岸边划去。
天色已近黄昏,湖面上传来阵阵歌声,湖心的画舫,归家的渔船,在湖面穿梭着,渔歌、艳曲交织其中,别有一番风趣。
到处都是一片祥和的景象,就连许青娘口中也是轻轻哼起了曲子。
“湖水无波镜面平,美娘摇曳斗歌声,一钩新月微微露,知是谁家翡翠明......
那艘楼船不是别人的,正是沈家的,沈家是临湖城的富贾,沈家家主沈万德老来得女,只有沈云初一个女儿,为了延续血脉才招了苏牧做养婿。
周围的女子们花痴般发出阵阵惊呼。
“哇!是沈家的楼船,方公子这是......?”
“是沈小姐,临湖城第一才女!”
“两人好般配啊!好让人羡慕呀!”
她们似乎忘了苏牧这个养婿的存在,只觉得第一才子就应该配第一才女。
沈云初是个读了点书的文青女,对不学无术的苏牧不太满意,因此两人虽到了年纪却没有同房。
苏牧作为现代知识青年,对此也是嗤之以鼻,前世她这样的才女多得很,女博士、研究生、大学生多如过江之鲫,哪个不比她知识渊博?
如果可以,他才不想当养婿。
这是个男人可以纳妾的时代,哪个男人还没有三妻四妾的梦想。
就算不纳妾,娶个良家女子,夫唱妇随,逍遥自在、快活一生不好吗?
何苦在一棵树上吊死?
女子们又小声议论起来。
“听说方公子追求沈小姐一年多了,只因为沈小姐从小就有个养婿,才迟迟不被接受呢!”
“可不是,听说沈家的养婿是经过陛下朱批的,他就是再无能,沈家也不敢让沈小姐另选夫婿的。”一名女子说着看了苏牧一眼。
苏牧无语,心说老子还不稀罕呢!让她赶快另选,脱了赘婿的身份,凭咱领先了几千年的见识,想娶什么样的娶不到?
“沈小姐与方公子很般配呀!可惜竟那么早就养了婿,估计她心里也苦恼呢!”这一位显然是沈云初的铁杆粉丝。
“养婿赶出家门就是了,他还敢反抗不成?”这位更加脑残了,竟然要将苏牧赶出家门。
苏牧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女人果然善变,刚刚还在夸我,这么快就变心了?
轻舟上一袭白衣的方公子吩咐船停在沈家的楼船旁边,收拢纸扇,合手弯腰作礼,口中念念有词。
离得有些远,苏牧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只是无所谓地笑了笑。
沈家家财颇丰,沈云初也是容貌出众,有追求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况且,若是旁人真入了沈云初的眼,那自己岂不是可以离开沈家恢复自由了?
到时候还不是天高任鸟飞?
凭借自己所能,将来功成名就,娶上十房八房小妾,气不死这个臭婆娘。
想到这里,苏牧望着沈家的画舫,脸上笑意愈发浓郁。
沈云初此时正坐在画舫内的一张矮几前,手里拿着一本线装的册子,深蓝色的封皮上写的是《传序女》三个字。
“姐姐就这样拒绝了方公子?真是可惜呢!”窗边一美貌女子放下幔帘回身笑道。
沈云初摇了摇头,“玲珑妹妹,莫要打趣姐姐了,姐姐家中是有夫君的。”
美貌女子是沈云初的闺中密友,叫曲玲珑,与沈云初年龄相仿,生的娇艳欲滴,人前柔柔糯糯,私下里却又有些顽皮。
“姐姐每次出来游玩总是捧着书,真的好生无趣呢!”曲玲珑走过来伸手去夺,“姐姐又在偷偷看什么书,给我看一下嘛!”
沈云初急忙将书藏在背后,有些紧张的说:“这书你不需要看。”
曲玲珑纤指托腮,好奇的问:“莫非又是什么驯夫术?”
“不是。”沈云初一阵无语,这妮子怎么那么重的好奇心。
“呵!看来被我猜中了。”曲玲珑将手一伸,娇声说:“好姐姐,我就只看一眼好不好。”
沈云初无奈,将书拿出来,给她看了看封面。
“姐姐在看传序女?”曲玲珑惊讶的眨了眨眼:“也对呢!姐姐从小就养了婿,以后可是沈家的一家之主呢!”
《传序女》这部书是前朝一位才女所作,内容是女子如何传承家族血脉,如何管理家产,如何处理与赘婿之间矛盾,是写给绝户人家负责传序的女儿读的,普通女子没这个需求自然不需要读。
沈云初无语的摇了摇头,起身来到窗前,掀开幔帘一角,打量着不远处乌篷船上的苏牧,明眸泛起一丝常人难以察觉的异样。
少顷,楼船缓缓转向往湖心驶去。
方子期却是吩咐船夫划船驶向苏牧,两相交汇时,极为不屑的瞥了苏牧一眼。
此时一艘画舫上,几名才子模样打扮的人探出窗口,对着苏牧嘲讽道:“吆!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沈家的养婿。”
“未婚妻被人明目张胆地追求,他竟不敢言,真是窝囊废。”
苏牧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他才不会将这些话当回事,沈家最好将他赶走,这样他就自由了,来到这个世界月余时间,他最在意的还是自由,其余的,与他无关,也不太在乎。
女子们看完湖心的闹剧才又看向苏牧,见他竟没有半点异样,不免心中诧异。
“他为何一点都不生气呢?”
“未婚妻被人追求,他的表现怎么好像事不关己一般?”
“刚刚沈小姐不会是答应方公子了吧?”一个女子好奇的问道。
“若他被沈家赶出家门,姐姐们可别跟我抢,我爹说要给我找个上门的。”一个女子小声说道。
“呸!呸!呸!谁要跟你抢,你真是不知羞呢!”
苏牧抬头看去,说话的女子们立时红了脸,纷纷缩回身子放下窗幔。
“唉!这些长舌妇,就会嚼人舌根子。”
身后的船娘噗嗤笑出了声,苏牧扭头笑问:“难道我说的不对?”
船娘美眸一惊,急忙摇头,又点头,有些蒙了,愣了片刻,没想明白应该摇头还是点头,于是岔开话题,小声问道:“公,公子要去哪里?”
苏牧望向湖心,雨又下了起来,湖面上烟水茫茫,初春的天气却如暮秋一般阴沉,让人不觉意兴阑珊,他却没有返回的意思。
撑开纸伞,说道:“去湖心岛吧!”
“嗯!好!公子站稳些。”船娘划着乌篷船向湖心小岛驶去。
湖上风光依旧,船去人离,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苏牧闻声回首,只见她在雨中小跑过来,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挣扎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他身前,样子极为狼狈,美眸却闪闪发光,盈盈一礼:“婉清多谢公子相救,这壶酒给公子带回去喝。”
“谢了!”苏牧笑着接过来,“回去吧!如果再有事发生就去沈家找我。”
小酒娘颔首低眉,欠了下身,扭头离开,却是不住的回头看,她知道苏牧是沈家的养婿,但这位情窦初开的少女总是难以抑制心中莫名生出的一丝情愫。
苏牧打开酒壶灌了一口,“咳!咳!”
他其实不好酒,只是此时的酒度数较低,微甜,微香,与前世的果儿酒一般,他只是将这酒当饮料在喝。
雨中,人影渐渐远去,刚刚发生争执的街市上早已空无一人,一个白衣公子从墙角走出,身后跟着个撑伞的下人。
白衣公子玉面清秀俊朗,正是在湖上挖苏牧墙角的方子期,他嘴角露着笑意,手中纸扇一展,轻摇两下,目光却是看着苏牧离去的方向。
身后的下人献媚地笑道:“公子,苏牧得罪了秦有佺,咱们或许可以从中做做手脚。”
方子期点了点头,“方彪,你再像上次那样失手,就去岭南管生意吧!”
方彪闻言身体一颤,忙说:“公子放心,这次一定能成。”
......
沈云初乘着画舫在湖上转了一圈便回了家,她只是去看看苏牧每日在做些什么,没想到会被人当众求爱,最关键的是还被苏牧看到了,两人虽没同房,平时也很少说话,但在名分上早已是夫妻,发生这种事难免有些忐忑不安。
沈云初来到苏牧的住处,她觉得这件事有必要跟苏牧解释一下。
阁楼上一个小丫鬟正在收拾房间,见到沈云初来了,急忙弯腰施礼:“见过小姐,小姐要找姑爷吗?”
沈云初微微点头,扫视一眼房内陈设,她已经很久没来苏牧的住处,竟不知道何时起,这里多了一个书架,上面摆着不少书籍。
“你去忙吧!不用管我。”
“是。”
沈云初心不在焉的坐下,纠结着等会怎样跟苏牧解释湖上发生的事。
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书桌上,看到了苏牧出门前写的那首诗。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
“春风一夜吹乡梦,又逐春风到洛城。”
“这诗......?”沈云初心中诧异,“觭梦,这首诗从何而来?”
觭梦是沈家给苏牧安排的使唤丫鬟,与苏牧同岁的年纪,已经服侍了苏牧几年时间,但她并不是苏牧的贴身丫鬟,更不是暖床丫鬟,最多只是负责帮苏牧收拾一下房间,照顾下起居。
“是姑爷写的呀!姑爷最近一直在读书练字呢!奴婢虽然不识字,也觉得姑爷写得真好,小姐也觉得好吗?”
觭梦不知道小姐为什么突然来了这里,但不忘在小姐面前夸赞苏牧。
沈云初的绝丽容颜上露出不信的神色,“他...他在读书练字?”
“是的呀!您不常来这里,其实姑爷每晚都读书至深夜的。”
沈云初闻言,美眸圆睁,朱唇微颤,纸上所书的字体是她从未见过的书法,笔锋纤细爽利又不失力度,颇有兰竹瘦细劲挺之妙,其中意韵和功底更让人赞叹不已。
美人纤手执着纸张又细细读了几遍,心头直是颤了又颤。
这真是他写的?
这...这...这不可能!
沈云初虽觉得这首诗很好,但还是不太相信是苏牧作的,心想这必然是他在外面买来,又故意放在这里给自己看到的。
“哼!不学无术,净想这些纨绔子的手段。”
苏牧往常的作为,让沈云初很难相信这是他写的。
但她又觉得这首诗很好,字也别具一格,猜测必然是出自名家之手,随即叠好收入了袖中。
觭梦心里替苏牧着急,忙解释:“小姐,这真是姑爷写的,姑爷最近读书可用功了。”
沈云初看她不像说谎,心中疑惑,眸中略有期许:“你看到他写了吗?”
觭梦摇头,“这里除了奴婢没人来呀!奴婢上楼时就看到这首诗放在桌上,肯定是姑爷写的!”
沈云初失望的摇了摇头,心说他怎么可能作得出这种好诗,是自己想太多了,“他还没回来?”
觭梦心中一惊,忙说:“姑,姑爷只是出去散散心,姑爷每天都会出去,小姐是知道的。”
“等他回来记得过去告诉我一声。”
“是。”
沈云初交代完便下了楼,刚走出院子就碰到了苏牧,见到他手中的酒壶,只是皱了皱眉,并未出言责备,取出那张纸问道:“这首诗是你作得?”
苏牧闻言直接摇头否认,“不是,抄来的!”
沈云初心里一叹,明知道不是他作的,自己又何必多此一问。
少女的心思也很单纯,无数次幻想过自己的夫婿能多少有些文采,让她不至于在人前不敢提起。
但此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沈云初纠结片刻,问道:“刚才...你...你都看到了?”
苏牧的脸上的表情毫无波澜,点头说:“看到了。”
沈云初解释道:“今日是上巳节,我只是去游玩,没想到会碰到这种事。”
三月初三,上巳节,在大魏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又称女儿节,女子婚前举行及笄礼就在这一天。也叫求偶节,未婚女子这一天穿上漂亮衣服在水边游玩,踏歌起舞,以驱邪气,未婚男子也会如狼似虎的出现在水边物色佳人,以便日后托媒提亲。
苏牧闻言淡淡一笑,他心里是有点不爽,却也没往心里去,两人本来没什么感情,他是说不准这几日就要逃离临湖,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了。
她想去见什么人,他确实不太在乎。
沈云初身旁的丫鬟忙说:“姑爷,那个姓方的想邀请小姐晚上去参加诗会,小姐原本已经被邀请了,谁知生了此事,小姐已经决定不去了。”
主仆二人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苏牧虽然是赘婿,但这种事对男人来说可以说是奇耻大辱,不解释清楚,沈家要不得安宁了。
“无妨,想去就去吧!”苏牧摆摆手,进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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