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吃饭期间更是闭口不言,而我好歹还和老板寒暄了两句。
老板是地道的蒙族人,做的蒙餐也是一绝,当老板端来一大盆手把羊的时候我傻眼了,这菜也太硬了吧!
大口吃肉的感觉很爽很爽,一口肉一口美酒,快活似神仙。
再后来,老板一直给我倒酒,我断片了。
3再次苏醒,是因为不停的咳嗽,搅了我的清梦。
但和以往不同,嗓子和胸腔里是剧烈的灼烧感和疼痛感,我咳出了一大摊血。
真当我感到习以为常的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那个全是我咳出的血的手上,竟然戴着一串水晶。
串珠是纯净的白色。
直接告诉我,和那个女孩有关。
我在一楼的客厅里找到了那个女孩,她正趴在沙发上看着电脑,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她身上,为她全身镶上了一层金边。
我鼓起勇气,朝她走去,看到她白净的手腕上也戴着和我一样的串珠。
生平第一次,女孩送了我礼物,我尽量保持镇定,朝她道谢。
出乎意料的是,她的反应很平常,只是略微朝我点了点头,懒洋洋地翻了个身,又继续看电脑。
我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大帅哥,但也绝对不差,就这么没有吸引力吗?
这个时候老板外出回来,朝我挥手打招呼,我这才发现,老板的手腕上也有一样的水晶串。
好吧,是我自作多情,我并不具备唯一性。
就在我感到挫败的时候,老板把我拉到墙角,他说的话更是让我想赶紧找个地洞钻进去。
老板劝我少喝酒,说我喝多了以后就开始号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我的辛酸史,我把我得癌症,没钱没朋友,打了二十八年的光棍全都说了出来。
甚至到最后我喝得烂醉如泥,都是老板和女孩把我扛回房间的。
那一刻仿若五雷轰顶,在一段脚趾hip pop过后,我决定做点什么向两人道歉。
我借用了老板的厨房,做了我唯一会的点心豌豆黄。
做完点心,已经到了下午,金发女孩早就回到二楼的客房。
我端着一碟豌豆黄,站在女孩房间门口,踌躇了半天,才敲门进去。
女孩像是刚午睡醒来,没什么精神,揉着眼睛开的门。
但好在吃完我的豌豆黄,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我发现这个女孩好像不管干什么都兴致缺缺,给人淡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