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一一出示证据:“这是赵阿姨的老房子拆迁补偿协议,证明七十万款项的来源。”
“这是赵阿姨向其子王磊账户转账七十万的银行凭证。”
“这是小区物业提供的监控录像截图和光盘,证明赵阿姨在某日深夜被关在门外,并在楼道徘徊后离开。”
“下面,请本案的证人陈女士,陈述她当晚看到的情况。”
陈阿姨清了清嗓子,目光坚定地看向调解员,清晰地讲述了那天晚上她看到刘娟将我推出门外、扔出行李的经过。
随着证据一件件摆出来,陈阿姨的证词落地有声,刘娟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起来,她试图插话反驳,但被调解员制止了。
王磊的头埋得更低了。
接着,李律师话锋一转,提到了关键的录音证据:“我们这里还有一份录音证据,是赵阿姨与王磊先生的通话录音。
在录音中,王磊先生亲口承认,其母亲赵阿姨的七十万拆迁款,大部分已被其妻子刘娟女士拿去给娘家弟弟买房,剩余部分也已花销殆尽。”
李律师并没有当场播放录音,但仅仅是提到这份录音的存在,就足以让王磊和刘娟脸色大变。
王磊猛地抬起头,脸色煞白,嘴唇哆嗦着,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刘娟也像被掐住了脖子,嚣张的气焰瞬间矮了半截,眼神里充满了惊慌和怨毒。
李律师继续冷静地补充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将获得老人赠与的财产挪作他用,并在老人需要赡养时将其遗弃,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我们希望王磊先生和刘娟女士能够正视自己的错误,承担起应尽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法律的威慑力,加上确凿的证据,像两座大山压在了王磊和刘娟心头。
调解员见状,也适时地介入。
他先是询问了角落里的王斌:“王斌同志,据了解,赵淑兰同志在你家借住了五年,是这样吗?”
王斌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但立刻补充道:“是的。
不过,婶儿是自愿来帮忙的,我们也没收过她钱。
现在……现在我们家确实不方便再让她住了。”
他的证词虽然避重就轻,但也从侧面印证了我并非一开始就由儿子赡养,而是被“安排”到他家的事实。
调解员点点头,然后转向王磊和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