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手机里那张照片,两副碗筷,一副你的发卡。
那不是我留下的东西,是你摆的,对不对?”
她死咬着下唇没吭声,手却开始抖了。
我又问:“他那顿海鲜,是你做的,对不对?”
她终于开口,声音发干:“我是……我是想着你买了不吃也是浪费……他过敏。”
我打断她,“你知道他过敏,你不是不知道。”
“可他自己拿起筷子的!”
她抬起声音,“我没逼他吃,是他……他问我能不能试一点,我……你就点了头?”
她哑了。
我后退一步,像终于明白了全部。
她没杀人。
她只是看着。
那个她从小捧在掌心的儿子,拿起一筷虾仁时,问她能不能吃一点。
她没有拦。
她怕扫他兴,怕被说“不疼儿子”,怕再说一句“你姐买的你别动”会让她变成那个“偏心女儿”的坏母亲。
她明明知道后果。
但她赌了。
她赌不会出事。
结果弟弟死了。
她第一反应不是自责,是找“罪人”。
她把锅,扣到我头上。
我一字一句说:“不是我不认这个家,是你们先把我从这个家扔出去的。”
“你不是没杀人。”
“你是把责任推给一个不在场的人,把自己摘干净,然后回头演得像个受害者。”
“你想让我闭嘴,是怕别人知道你才是那个,放下碗筷、装作没看见的人。”
我妈忽然坐到了地上,脸色发白,整个人仿佛一下老了十岁。
“我不是故意的……他非要吃……我只是……”我蹲下来,眼神比她还冷:“你不是想他死。”
“但你们活该,为了保命,把我推出去替你们死。”
我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进网吧,身后的哭声像针扎在背上。
但我没有回头。
那晚,我在备忘录写下:9月1日,我妈承认了。
不是强迫,但她在场。
不是我想让他死,是你们怕承担,所以让我死。
现在轮到你们背这个名字了。
10我妈刚走出网吧不到三天,法院的补充材料开始发挥作用。
照片、时间线、定位,还有那张被我藏了一个月的病历单。
是我弟的过敏诊断书。
落款日期是他六岁那年,主治医生签字—沈芳,主治医师,女,我母亲。
她给我弟亲手开过诊断单,签过字,盖过章。
而事发当天,她把虾蟹热了端上桌,眼睁睁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