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嘛。”
6.离开医院后,陆今宵带我上了一辆车,不认识的牌子,但一看就很贵,还有个司机。
路上,他一直握住我的手,时不时问我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我摇头,心想自己也太厉害了,找了个这么体贴温柔又多金的男朋友。
只是车越开越偏,最后停在了一户独栋别墅面前,里面有花园,还有几个保姆。
我身上的伤还没好全,腿上也有不少擦伤,走路有些艰难。
保姆便推来一个轮椅让我坐下,陆今宵自然而然地蹲在了我面前。
“宁宁,你现在是不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同我之前二十四年的人生,都一片空白。
只是生活常识类的还没忘,面对陆今宵,也有种天然的熟悉感。
我把这归为爱情的力量,就算我失忆了,下意识的直觉也会让我接受他。
陆今宵拍了拍我的头,笑着说忘干净了也没关系。
“这里环境好,你就住在这里吧。
有人照顾你,你平时就不用出门,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吩咐下去,会有人给你买来。
我过段时间就会来看你,听懂了吗宁宁?”
从车开到一半儿就开始有的奇怪感,在此刻突然又涌了上来。
我问陆今宵什么时候来看我,他说不一定,不忙就来,随即接了通公司的电话就走了。
我把别墅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周围山清水秀,但也可以说人迹罕至,而且我对这里没有熟悉感。
我问一个保姆,这房子之前有没有人住,然后得知她们也都是被新招进来的。
我醒的那天,陆氏集团的总助发布了招聘信息,不到第二天,人就招齐了,妥妥当当。
我拿起手机搜索了一下陆氏集团和陆今宵的信息,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从未有人提过陆今宵的恋爱关系。
这不太应该,毕竟财经新闻上有他那么大一版块,人人都夸他是青年才俊,也有不少网友开玩笑,问自己的老板怎么没有这么帅。
我开始怀疑自己其实只是陆今宵豢养的一只金丝雀,而且越想越觉得这个猜测对。
这两天我管陆今宵叫男朋友,他可是一点没回应我啊。
搞不好他还觉得我是趁失忆了得寸进尺,想要转正。
我捂住脸,对自己给别人当了金丝雀这件事情心情复杂,但不得不说,陆今宵长得是真好看。
何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