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瞬间,我听见血肉撕裂的声音,奇怪的是,并不觉得疼。
多荒唐啊。
我踏遍尸山血海寻他十五年,如今他的剑却先一步找到我的血肉。
“晚山茶。”
燕别故将剑拔出时,血珠顺着剑尖滴在雪地上,像一串红珊瑚珠子,雪粒凝在他睫毛上,将那双眼睛衬得愈发冰冷,“你输了。”
暴雪呼啸着灌进衣领,我踉跄后退,仰面倒在雪泥里。
突然就笑了,笑声混着血沫从嘴角溢出。
染血的手抬起,恍惚想去碰他的脸——像那年济善堂的雪夜,两个孩子蜷在柴房,他伸手拂去我睫毛上的霜花。
可指尖还未触及,他的剑锋已划破我的衣袖。
“嗤啦——”命运就这样撕开一道口子。
露出我手臂上那道陈年齿痕——痂叠着痂,血肉模糊,是我这些年反复撕咬的印记。
他的剑“当啷”坠地。
“乙未......?”
这个十五年没人唤过的名字,从他唇间颤抖着溢出时,我忽然觉得好累。
原来最疼的不是剑伤。
是看清他眼底震惊的那一刻。
雪越下越大,渐渐模糊了他的轮廓,我望着灰蒙蒙的天,想起那个雪夜里,他塞给我的半块饴糖。
真甜啊。
可惜,再也吃不到了。
他跪下来时,玄色官服浸在血泥里,金线绣的飞鱼纹脏得不成样子。
颤抖的手指按在我伤口上,温热的血从他指缝溢出来,融化了地上的雪。
“乙未......”他声音哑得不成调。
我望着他笑。
笑这世道太大,大到我踏遍尸山血海寻他十五年,都没能找到他。
笑这人间又太小,小到我们同在这座皇城,他缉拿追捕的钦犯是我,我刀下无数的亡魂里——也有他。
雪越下越急,像要掩埋这荒谬的相逢。
我摸出袖中山茶匕首,对准自己心口。
“二十五。”
我笑着对他说,“圆满啦。”
我活了二十五年,杀了二十四个罪大恶极之人。
第二十五个,是我自己。
刀尖没入血肉时,我听见他撕心裂肺喊我“乙未”。
可世上早就没有乙未了。
最后一个记得她的人,此刻正抱着她的尸体。
这样,也好。
“庚午…”我轻唤他旧日的代号,喉间涌上的血沫让声音支离破碎,“你看……我们谁都没活成……当初想要的样子……”他的眼泪砸在我脸上,滚烫的,转瞬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