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出来的黄土地里。
李国强还在卫生所里睡着。
爹娘?
他们大概正守着那六百块彩礼和几张票,算计着给弟弟盖新房娶媳妇吧。
陈建军?
他此刻大概正搂着他那副厂长的千金,在城里有暖气的楼房里,做着香甜的美梦。
我呢?
我王招娣,该去哪儿?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不能再待在这儿了。
再待下去,我会疯,会死。
我拢了拢身上单薄又带着血污的旧褂子,迈开脚,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
脚底被路上的碎石子硌得生疼,冷风像刀子一样往骨头缝里钻。
我朝着村口的方向走。
那条黄土路,弯弯曲曲,通向我看不见的远方。
身后,是我们村。
是我活了二十年,却像活了一辈子那么长的鬼地方。
我摸了摸贴身口袋里那根劣质的红塑料头绳。
它还在,冰凉的,硌着皮肤。
我把它掏出来,劣质的红色在灰蒙蒙的天光下显得那么刺眼,那么可笑。
我扬起手,用尽全身力气,把它狠狠扔进路旁浑浊的臭水沟里。
噗通一声轻响。
那点廉价的红色在水面晃了晃,打了个旋儿,很快就被黑乎乎的淤泥吞没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了,陈建军,连同你那五分钱的“爱情”,都见鬼去吧。
我的青春,真真切切,是喂了狗了。
连骨头渣子,都没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