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时初看了眼,全都是女款,没有男款。
霍彻果然不准备摘下那颗扳指了。
“怎么样?有没有一眼就觉得喜欢的?”霍彻询问孟时初的意见。
“你帮我选款简单些的。”孟时初将这个任务交给了霍彻。
霍彻欣然接受。
因为孟时初喜欢简单款式,要方便工作,直接淘汰两款看着就很隆重的钻戒。
其中一款雕花暗纹的指环被他拿起,没等他开口,孟时初就递上了左手。
指环套入无名指,圈口是正好的。
“怎么样?”霍彻问,还刻意展开自己的左手。
他手上的女士扳指和孟时初手上的指环,竟意外的很匹配。
“好看。”孟时初道,“喜欢。”
“那就这款?”
“好。”
紧接着,霍彻又取出一款黄金的素圈,套在孟时初的左手食指上。
就是最简单的细窄素圈,装饰手指的效果最好。
霍彻很满意,对孟时初说,“这个戴着,别取下来。”
“有什么说法吗?”
霍彻道,“左进右出,戴在左手你这辈子都会财源滚滚八方来,富甲一生。”
孟时初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明媚得像盛放的玫瑰。
从金店出来,霍彻脸上的笑容比那夕阳还要绚烂。
孟时初想到霍彻让打包的那些,说,“你买太多了。”
实用性并不大,全是黄金,砸了近千万进去,按斤算的黄金。
“我说了五倍给你,总不能食言。”
霍彻握住孟时初的手,“用不着就囤着,这东西能变现。”
这钱花得他心情舒畅,值。
“那我得思考下送你什么。”孟时初觉得礼尚往来很有必要,即便这人是老公。
“你不是已经送我了吗?”霍彻扬了扬手腕,“这块表不便宜,我朋友他们都羡慕我,我也才发现表盘里面的‘HC’是我的名字,你太有心了。”
因为是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所以之前看到那两个拼音没想到是自己名字。
是霍城看到了调侃他,他才发现那是自己名字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