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混乱太尊》,由网络作家“人有缺”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为了长生将地球毁灭,到了修行世界,制造出的‘神物’又作孽,引来了一直在封印之外的邪物,六道成了域外收割灵魂的工具。一个乞儿遇上了一条即将消散的神龙,合二为一,被带离后一路逆袭,而后重铸六道,六道之上有一守护,是为龙道,龙道苍茫,重铸辉煌。修炼体系:炼气、筑基、开光、融合、心动、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洞虚、大乘、渡劫外来体系:再生、炼血、炼骨、炼髓、分魂、合魂、虚元、人命、地命、天命。
《混乱太尊》精彩片段
天一下黑,路上已经没有人了,一个衣不遮体的乞丐,他原本是残疾的,可左右看了看,没有见到什么人,迅速起身,拿起身前的烂碗快速离去,哪里还有半分刚才的凄惨样。
不一会,一个身着青布麻衣的少年从原路走了出来,十二三岁,样子还算清秀,只是脸上不知有什么意味,感觉不是正常的这个年纪该有的邪气,走起路来老气横秋,麻衣有些大,套在他单薄的身体上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真晦气,这城里不能再呆下去了,这杀千刀的乾国,打什么仗,人都跑完了,害本少爷只能吃老本,不行,今日是时候了,一定要干他一票”
说着话,用力踢着路边的各种垃圾。
天渐渐黑了,少年却根本没有回家的意思,他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有清晰的目的,可能是他刚才说的,要去干他一票。
七绕八绕,少年很是警惕,他就像是一只受过惊的兔子,总是在观看着周边。
前方是一副大户人家,这是少年早就踩好的点,他早调查过,这家人姓丁,是这城里少有的大户,大家都说是为富不仁。
少年在不久前,不过就是拦路想要点好处,结果被姓丁的拉着家丁暴打了一顿,好在他经常被人打,没隔几天变会被打几次,早就习惯了,也练就了一身抗打的本事,诀窍就在于只要被人打,一定要护住要紧处,否则,那次还不知道要躺几天。
“哼,本少爷要是攀上月宫的高枝,有你好看的,今日先拿点利息”
现在这个点正是吃饭的时候,少年的情报很准确。
钻过狗洞,他迅速朝着正主而去,速度很快,身手敏捷,毕竟术业有专攻,这可不是吹的。
“只有不到半柱香的时间,绝不能空手而归”
少年心中给自己下了军令,军令他知道,这是当年他成为乾国罪人时,听那些乾军兵士说的,只要说了就一定要做到,自从他学会给自己下军令后,他的收入涨了许多,他很感谢那位告诉他军令是什么东西的士兵。
“操蛋的有钱人”
轻轻推开了门,小心翼翼,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这些技术他已经很熟练了,别看他年纪小,已经干这行数年了,在技术上和套路上来讲,绝对是老司机。
“哟哟哟哟,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少年嘴里忍不住发出感叹,屋里的东西琳琅满目,看得他眼里直冒星星,这里看那里摸,他选的东西无不是那些亮晶晶的。
“气煞我也”
少年很是生气,因为越是好东西,可就是拿不走,那种感觉就像是好几个人在撕裂他的身体,还有他的心他的灵魂。
“生存法则一、不贪”
少年使劲捏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脸色坚毅,可脚步却没有那么坚定。
“法则二、捡小的拿”
一定要拿小的,因为如果被人发现,即便丢下了也会被抓到,这是他多年总结出的经验,要想有好的结果,一定要从开始就要注重细节,少年经常总结,因为这是避免被打甚至丢掉性命最关键的步骤。
“法则三,不要觉得一个更比一个好”
少年一边说着,可他的行为却出卖了他,因为他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全是亮晶晶的大家伙。
“哎,本少爷命苦啊,到宝山却要空手而回”
他最终把藏在‘秘密之地’的金叶子都卷走,金叶子虽然不怎么亮,但可以买到很多东西,生活所迫,不能由着性子。
“法则四、见好就收”
嘴上念着,可脚步却出卖了他,不过少年毕竟是‘心强志坚’之辈,依依不舍地及时离开了丁家,他相信,等到丁家发现时已经开水都凉了。
天已经黑了下来,少年全身而退,他现在的技艺已经炉火纯青,很少再被人逮到,更别说被人打个半死,而且他给自己立了规矩,除非逼不得已,否则绝不再去做贼空空,他现在的主业是扮残疾装可怜,这个点子是根据大乾国皇帝的《万民论》里总结出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个人都要讲规矩,所以他给自己立了规矩。
“哎呀,辛苦了一天,本少爷命苦了,连顿热乎的饭都没有”
到了秘密基地,随便弄了点吃的,之后便呼呼大睡。
天亮便要起床,少年的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小的时候没办法,总是被打,后来便习惯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少年很早便起床,将‘住处’好好收拾一下,到了工作的地方,换上便装,开始上岗。
好日子来了,不知为什么,城里突然多了很多人,好心人自然有,少年的收获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次。
“人之花,你能不能不要这样”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子,年龄跟小乞丐差不了多少,蹲在一旁。
“小白,你别啰嗦,本少爷不像你,又是舅舅又是七大姑八大姨的,还有一个美到冒泡的娘,本少爷不这样,怎么活下去,你也要自己做点事,毕竟未来要靠你自己”
少年见暂时没人,开始教训身旁的小子。
“你也可以做其他的”
白白胖胖的小子老神自在,才不会听小乞丐的歪理。
“本少爷业务多的是,哪是你这个小屁孩懂的,去去去,一边玩泥巴去,别妨碍本少爷工作”
少年开始不耐烦,在他的眼里,这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现在竟敢来这里跟他讲理想,真是幼稚。
“人之花,你就不能好好地做人吗?你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的朋友,我不想你这样”
白白净净的胖小子眼里有些感伤,说出的话也不太像一个小孩子说出的。
“小屁孩,别装大人,去一边玩去”
少年名叫人之花,是当年在东望城,他那个得了痨病的爹,为了通过盘查随便取的名字,他直到那爹死的时候才知道那个恶人就是他爹,因为他一直都在让他做坏事,即便他再小,也完全不可想象一个父亲会让自己的儿子做尽坏事,坑蒙拐骗无恶不作,可惜他再也没机会去问他爹,为何要那么做,他所有的印象只是记得,他要他如果有一天有能力了,去灭掉一个叫虚家的家族,人之花甚至还没来得及恨,人已经死了,他只好靠着坑蒙拐骗活了下来,所以在他的概念里,只要能活着,什么都是好的。
“人之花,我要走了”
白胖小子有些伤感,似乎是不舍。
“你要走?去哪?”
人之花有些惊讶,他们才认识了不久,他相信这个胖小子才来这里不长时间。
“不知道”
有些无奈,在他们这个年龄,恐怕不断地离开是最不愿意接受的事情。
“你娘亲不跟你说吗?”
胖小子摇摇头。
“你娘亲是不是因为你交了我这个朋友,所以要搬走”
人之花突然加重语气,因为他觉得,那个美得冒泡的女人一定是这么觉得的。
“没--没有,是乾军要打来了,我们必须离开”
胖小子一时不知怎么说,只是这样至少让人之花知道一定有这样的原因,顿时心里很是不快。
“你去吧,早走早好,你是第一个没有被本少爷出卖的人”
人之花突然说出奇怪的话,胖小子绝对听不懂,那是人之花的爹没死之前,要他做得十件事之一,乾国在戒十恶,可他的爹却是要他十恶全犯,这是他后来才知道的,可惜那个肺痨鬼没有看到他把十恶全犯就死了。
“人之花,你不要太难过了,你没有父亲,这是不幸,可你知道我,我原本有父亲的,可还不如没有,他是这天下最有权势的人,但他却要杀我”
胖小子知道小伙伴的身世,他突然变得成熟,他的话轮到人之花听不懂了。
“你听谁说的,你父亲是最有权势的人,莫非他是乾元皇帝不成?”
人之花嗤之以鼻,他幼年的记忆里全是关于乾军的暴虐,还有那个高高在上的乾元皇帝,是他让他小小的年纪就要去筑城,很多人都死了,如果不是他那个肺痨爹,他肯定要死在东望城,那时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对于一个只有八岁的小孩来说,那样的经历千百年也不一定得见一次。
“哎,花花,希望你好好的,我走了”
“喂喂喂,本少爷告诉你,本少爷将来一定会有无数的金银财宝,有无数的美人”
人之花不知是什么心思,突然大声吼道,只是不知是对自己说还是对那个他突然觉得看不透的小子说。
“人之花,祝你好运,如果将来我得了这天下,我会满足你的”
白胖小子的话远远传来,语气中充满着不容置疑。
“臭屁,就你那小样”
肯定不相信,那小子哪里像是个人物,人之花的心里肯定是不相信的。
“得送他点东西,看在他是第一个比本少爷还牛叉的份上,可那些东西个个是宝贝,送人太可惜了,到底要不要送,送还是不送----”
人之花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去宝库,挑一样东西送给那个臭屁的小子。
狡兔三窟,他不止有许多的藏身之地,就是藏宝的地方也与任何人不同,因为在逃离乾军的控制后,他们居无定所,为了安全,大部分时间是躲在三洞里,所以人之花就养成了一个习惯,财宝要放在山洞里才最安全。
山路十八弯,他的藏宝洞穴就是最狡猾的贼寇都不可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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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花在藏宝洞里几乎找了一整晚,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决定送什么东西给小白。
拿起又放下,拿起又放下,很多人都在说要拿得起放得下,人之花绝对是在不断的重复着这个过程。
一整晚过去了,直到天亮了,他还是没有作出选择,这件事比他去踩点要劳累很多倍,整个人都透着不对劲,尤其是眼睛,充满了血。
“小白,不是本少爷小气,是这些东西你要了也没什么用”
他自言自语,决定一件也不挑,因为他觉得这些东西就是送给小白,小白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就放在这里,让他时常来看看,这是第一次,他在看见这些亮晶晶的东西没有睡着,平日里只要看见他们,随手摸一摸准能很快睡着,要说他为何会养成这个癖好,估计是在东望城没日没夜干活,而且总是在昏暗的地方,这每次只要有亮光都会让他无比兴奋,久而久之,他便养成了喜欢发亮的东西,而且是变态的喜欢。
人之花左转转右转转,不管有没人,这是他经常无数次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小心使得万年船,按理说这么小的年纪,不该有这么多的心思,就是大多数成年人都不曾有的。
在无数次被殴打和痛扁后,他养成了习惯,可以说这是他用命换回来的道理。
人之花离开藏宝洞之后,便没有直接去找小白,而是去了一个面朝西方的山头,西方就是强大的乾国,山顶上葬着他的死鬼老爹,人死为大,不管曾经怎样,他再恨可人不在了,人死恩怨消。
“肺痨鬼,本少爷要走了,乾军要打来了,三年了,如果我真是你儿子,三年孝期已到,也算是还了你给我的这一身血肉恩情,我从不知你姓什么,为什么会成为乾国的通缉犯,你让我犯的十恶,还有几恶便完成了,你总说天下没好人,甚至全是虚伪狠毒的人,所以你叫我人之花,要我做尽恶事,然后去惩罚那些所谓的‘人’,可你知道,我不想那么做,我只想过好我自己。
不管好听不好听,我以后也不会改,你就好好安息吧,我对你没感情,到如今依旧在恨你,可我也感激你,如果不是你教会我,让我明白这天下根本没有好人,我也不会活到今天,我答应你,总有一天我会灭了虚家满门,一旦办到,你我恩断义绝”
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有着成年人都没有的经历和痛苦,不是亲身经历过,恐怕真的无法想象个中的艰辛。
人之花走了,头也不回,三年来他第一次来这里,而这次他抛开了所有的恨,来做最后的告别。
他该去送送小白,虽然有些遗憾,不能让小白经历一次被人背叛的滋味,但好歹认识一场,他原本是打算亲近小白,然后忽悠小白一起去干坏事,最后再出卖他,这是他一向做的事情,不忠不义,这个事情可是很有技术含量的。
只是现在没有机会了,小白也将成为他这些年来‘唯一’处到最后的朋友。
“小白,小白”
人之花扯着嗓子就喊,这是一户中等人家,小白与他的娘亲还有亲戚们住在这里,不过他们对他可没有什么好脸色,所以他就是要找小白,也就是在门外喊几声。
“娘亲,花花来了,我想出去一下”
小白双眼充满了渴求,他眼前是人之花所说的那个美得冒泡的娘亲,人美可心不慈,小白对娘亲可是怕得紧。
“不许去”
果然,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舅舅”
不远处有一个正在收拾行李的汉子,小白的意思想要汉子为他求情,这是一贯的流程。
“小妹,你看”
汉子对于小白总是有求必应,在这个家里,除了貌美的女子,其他人对小白都极为宠爱,可每个人都要听小白娘亲的话。
“说了不许就是不许”
美妇没有一丝可商量的余地。
“小妹,我们就要离开了,孩子还小,总是需要一些玩伴,这样,如果你不让孙浩出去,那就让那孩子进来吧,不要给孩子留下阴影”
汉子的话不无道理,美妇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不过依旧有条件。
“孙浩就在这,大哥,你去叫人进来,有什么事赶紧说,我们赶时间”
“谢娘亲”
孙浩很高兴,一是娘亲同意让人之花进来,这还是第一次;二是人之花终究还是认他做朋友,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很多。
“花花,等将来我若有运,一定会满足你的心愿”
在小小的心里,许下了心愿,这是一个早熟的孩子的承诺,他数年以后果真记着今日的诺言,这是后话。
“小白,你要走了,本少爷没有什么好送你的,这些东西就送给你,一路保重”
人之花进来后,他明显感到那个女人眼里的厌恶,其他人虽不曾那么明显,可敏感的他怎会感觉不到这些人的冷漠,他内心冷笑,心中在嘲笑这些井底之蛙,怎么知道他人之花的骄傲,他将一包东西交给了小白,那正是他前一晚干的那一票,毫无保留地全给了小白,在他心里,金叶子虽贵重,可还是比不上那些个亮晶晶的东西,如果让人知道,一定会笑他无知,买椟还珠这样的蠢事都干得出,不过对他老说,意义不一样价值自然不一样,他很爱财,甚至到变态的地步,可今天,在那些冷漠和藐视的眼神下,他却毫不犹豫地将一大笔财富送出去,简直令人难以想象。
人之花说完话就走了出去,他自我感觉很潇洒,可宽大不合身的麻衣还是出卖了他,就连那汉子也觉得这孩子没救了。
“花花,你别走,我有话跟你说”
孙浩一句话都没有说出,可人之花已经走远了。
“别叫了,把那脏东西丢了,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乞丐的脏东西也要”
美妇说话毫不留情,即便那是她的儿子。
“娘亲,他不是一般的乞丐”
小白的反驳很无力,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那是个如假包换的肮脏乞丐。
“叫你把东西丢了,孙琦”
美妇再次下命令,看到儿子不听话,直接命人来抢。
“啊”
孙琦一声大叫,简直难以相信眼睛所看到的,其他人以为他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可下一刻每个人都不可思议,因为他们眼里看到的是一包金叶子,绝不会少于二十片,这是他们全部的东西加起来也不值这十分之一的价值,这可是巨额的财富。
先是震惊,后来更是不可思议,每个人都在心里开问,那个小孩真是乞丐吗,这么多金叶子他说送就送了,简直叫人难以置信。
美妇脸色通红,即便她再怎么想也掩饰不住脸上那火辣辣的臊热,这简直比打耳光还要让她难受。
人之花不管那些人后来怎么样,送这么多金叶子出去,他没有心疼,他知道那些东西的分量,他不是真送,而是另有目的,他可没有那么好心,虽然对小白的观感不错,不过他们仅仅是萍水相逢而已,他没有想要对付小白,但却看不得那些个狗眼看人低的蠢货,所以,他一定要教训他们,至于小白,就看他能不能吉人天相了。
“老陈头”
人之花在这城里还是有几个‘朋友’的,就是那些从来没有欺负过他的老实人,他偶尔也会装作运气好,恰好捡到好东西给那几个老头,所以他们的关系倒是不错。
“哎哟,人老弟,你是来抢我地盘的?”
老陈头有些警惕,因为这个混小子总是主意很多,他注意的当然不是抢地盘的事,而是这小子去哪哪里就有麻烦,有几回几乎将他们给坑了。
“你这烂地方送给本少爷,本少爷还嫌不够格”
人之花横刀跨马,就像获胜的将军,只是这派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怎么,你这年纪轻轻的口气倒不小,你忘了是谁教你入这行的”
他没说救人的事,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这不,已经另立山头了。
“老陈头,这回有好事,保你们发财”
人之花凑上去,神神秘秘,老陈头一看这架势,估计不是什么好事,赶紧想要离开。
“喂,你站住,不然本少爷就去告诉罗仙姑,说你偷看她洗澡”
正的不行来邪的,威胁你看你敢跑,人之花用这事已经成功了无数次了。
“算你狠,说,你有什么好事,我可先说好,如果觉得危险,我是绝对不干的”
老陈头也玩精了,才不会轻易上当。
“放心吧,绝对是好事”
人之花将丁家失窃的事告诉了老陈头,不过故事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他说他在与小白玩耍的时候看到了金叶子,丁家失窃的事第二天就传得沸沸扬扬的,这么一来,事情就再明白不过了,一定是那些人到丁家偷了金叶子,怕事情暴露,所以马上要离开,那么多的金叶子,没有人会承认的,所以他断定即便那些人知道是他故意设局给他们钻的,也绝不会屈服,到嘴里的鸭子谁又舍得让他飞走,反正都要走了,就让他们闹一场吧。
老陈去高密,得了不少好处。
人之花走了,没有人再见过他,老陈头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缘起缘灭,就是这样,由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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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过后,乾军攻占了月宫,整个月宫都沉了,现在变成了关山郡,人之花的靠山没了,所谓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不流,简直让他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去投靠乾军,也不至于落得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被堵在了一处高地上,那是他想要去东望城的必经之路。
“简福,你可别忘了,当年如果不是本少爷出钱,你能有今天?”
人之花很气愤,乾军攻来后,他邀人做兵器生意,思想很是前卫,找了几个会锻造的技术人才合伙,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成为日进斗金也不为过,可不久前,他被人追杀,后来才明白,是有人联合想要将他踢出局,带头反对他的人就是眼前人,这个无耻的背叛者简福如今更是带人亲自追杀,现在看来最坏的就是这个杀千刀的。
“人之花,兄弟们辛辛苦苦弄来的钱都被你贪了,你让兄弟们以后怎么活”
简福将兵器收了起来,他使得的是一把锤子,五个人围攻一个少年,如果还让他跑了,那他们就不要活了,简福很有自信,可他忘了,他们可是失败了不止一次,有一次人数甚至比现在还多。
“本少爷给你们的够多了,真是贪心不足,如果没有本少爷,你们这些蠢货现在连吃的都找不够,李三你说,你们的良心被什么吃了?”
可惜没有人搭理他,人之花很气愤,他不过是拿了一多半,这些无良的家伙竟然全部被策反,现在更是想要致他于死地,按道理人之花给手下的待遇是不差的,在天下大乱的时候,他们的日子简直赛比神仙,有吃的有玩的,人心不古,他不过是发了一次善心,结果落得个被人背叛追杀的下场。
“人之花呀人之花,到现在你还不明白,让本大爷告诉你,本大爷不过是将你藏宝洞里的东西拿出来分给了他们,你说他们能不背叛你吗,哈哈哈哈哈”
人之花的眼睛开始充血,他的财宝丢了,他不怀疑这件事,因为藏宝洞的事情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天杀的简福,他发誓日后一定要让简福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
“夺宝之恨不共戴天,简福,本少爷必定让你不得好死”
人之花伤心得快哭了,那是钱啊,那是他辛辛苦苦弄来的钱,大把的金叶子,还有那些发光的宝贝,就这样没了,他有些不知所措,这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所以承受能力不是那么强,竟然在这要命的关口深情有些恍惚,这是要命的时候。
“上”
简福哪能放过这样的良机,一个泰山压顶,手中大锤一个重压,只要压实了,任这小子再有能耐,也要变成肉泥。
人之花还在伤心,却突然感到简福的动作,身体本能地往侧边一侧,正好躲过了那从天而降的大锤,刚刚想要暗呼好险,背上却传来了一阵剧痛,他被砍伤了,刺痛让他精神瞬间集中,知道生死就在一瞬间,再也不敢大意,一定要逃出去,一定要亲手宰了这些白眼狼。
人之花多年来,一直对逃跑情有独钟,因为他觉得不用使很多力就能将敌人甩开,这才是上乘功夫,其实天下大乱之时,各种安身保命的武功层出不穷,只要用心还是能学到一些的,可能是各有所好,人之花选择的是与自己的职业很对口的武功,他花钱买了一本叫《狡兔八法》的身法武功,参照的是兔子逃跑的各种形态和动作,他私底下勤学苦练,终于让自己逃跑的能力再次提升了一个档次,所以在遇到叛乱时才能逃脱。
背上的疼痛加剧了,如果不能尽快逃脱,流血和剧痛将会严重限制他的行动,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简福,夺我财宝,一起死吧”
人之花突然朝着简福方向冲去,一副拼命的样子,简福不知那小子有什么后招,不管用什么招,现在的形式很明朗,这小子死定了,只要再拖一下,就是流血也会流死他。
简福的大锤可不是一般人能使的,他的职业让他每天都在挥舞着重重的锤子,所以数十斤的大锤使起来得心应手,一般人真不敢与他较劲,这也是人之花的组织被抢夺的一部分原因。
现在看到人之花拼命而来,如果不是有目的,傻子才会那么做,人之花精明滑溜,绝对不是傻子,简福当即收锤后撤,他不会冒险。
“看招”
人之花扬手一扔,天女散花,本能之下,围攻的几人急忙躲避,还没来得及看清人之花扔出的是什么东西,他们却看到人之花在落脚的瞬间,身体诡异地划了一个弧度,双脚一蹬,人便‘飞’了出去,没几下就消失在视线中。
一眨眼的功夫已经追不上了。
术业有专攻,人之花的速度已远远超过一般人,几个人都感到不可思议,那是人能跑出的速度吗,他们表示怀疑,可亲眼所见,不得不信。
“头,是泥巴,我们被耍了”
几个人都感到脸上无光,再一次将人放跑了,他们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人之花,你跑不了的,我早就投靠了乾军,你无处可逃”
简福一声大吼,也不管人之花听得到听不到。
“头,为什么要告诉那小子”
“为什么,不过想让他多受些罪”
人之花逃走的方向恰好是顺风,所以简福的大吼还是断断续续地被人之花听了个大概,投靠乾军,看来是真的,他在纳闷简福为什么要告诉他,让他自投罗网不是更好,他一时想不通。
一个兵器贩子,能得到多大重视,乾军的兵器从来都不是靠这些人,乾国的兵器由朝廷统一控制,他们不过是朝廷的棋子,棋子随时可以换掉,所以这就是人之花想不通的原因,因为乾军才不会管你一个棋子的事。
人之花在逐渐失去知觉,他的脸色发白,血流得太多,已经严重影响他的行动。
“应该没有追来了”
他还是保持了很好的习惯,努力找了一个山洞,只有在山洞里才让他觉得安全。
拿出一瓶药粉,这是他身上必备的东西,将与伤口连着的上衣脱了,这几乎让他痛得昏死过去,伤口又开始流血,他用尽力气将治伤的药粉从头顶往下倒,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再也抵挡不住,晕了过去。
足足过了一天一夜,人之花才醒了过来,全身无力,还冒着虚汗,不过总算还好,命捡了回来。
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他已经不记得上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几岁的时候了。
“杀千刀的,本少爷一定要让你们好看,一向都是本少爷背叛别人,你们竟敢背叛本少爷,死定了”
嘴里发着狠,但现在最紧要的事却是找吃的,身体虚弱,他已经不能像之前那样去打猎,幸好身上还留着一点银子,否则他现在的情况,没有被杀死,恐怕很快会被饿死,不能再去干老本行了,随着长大,要达成他目标,要饭是没有可能的,这是他确定了的事情,他发过誓就是饿死也不会去要饭。
凭着意志,他一步步往前走,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跑的太远了。
“生存法则一、不贪”
“法则二、捡小的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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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花盘缠用完了,为了走完剩下的路和抓药所需,他必须要有钱,所以他找了一些名声不是很好的富户借了点,江湖救急,无伤大雅。
他的伤一天天见好,现在已经好痊愈了。
终于回到了当年离开的小城,心情顿时热络了起来,因为这里还有他当年藏下的财宝,一想到那些发着亮光的宝物,他的心情很快就阳光起来。
人之花去找了老陈头,还有其他几个同事,可惜他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依旧没有他们任何的踪迹,他问了城里人,说是从来没见过,他还去了丁家,可惜丁家已没了,只剩下了残垣断壁。
短短的三年时间,一切物是人非,不过城里比他当年在的时候要热闹很多,也大了很多,繁华很多,看得出来,这根本的改变不是大了好几倍的城池,也不是多了几倍的百姓,而是百姓脸上的笑容,人之花有些感叹,对于乾军,他是打心底厌恶的,因为在他的心里,除了暴虐,乾军没有留下过哪怕一丁点印象,可看到现在百姓的样子,他的心里充满了疑问。
找不到老陈头他们,他曾在这里生活过的最后证明就只有在梁子山上的那个土堆,他想要去看看,可最后还是忍了下来,虽然现在遇到的所有事情都被那个肺痨鬼说中,可他还是不愿意去承认他当年对他做的事情是对的。
重拾心情,他要去他的藏宝洞,那个能令他忘记一切烦恼的地方。
原来的习惯,兜兜转转,直到确认没有人跟踪了后他才小心翼翼地往记忆中的地方去。
“啊,是哪个天杀的,本少爷的财宝,本少爷的财宝没了,天杀的,天杀的”
人之花胆都快吼出来了,他万万没想到,他的财宝被人拿走了,藏宝洞门打开,他走了进去,最后一丝希望就在眼前破灭,他的悲痛没人知道。
“啊,天哪,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本少爷的财宝,本少爷一生的财宝短短几天全没了,贼老天,你倒是说话啊,那可是本少爷辛苦一生,流了无数鲜血才得来的,为什么,这到底为什么”
如果是在晚上,恐怕就要闹鬼了,人之花的悲伤就连坚硬地石头都快要流下泪来。
堂堂的人之花少爷,坐在地上,不断瞪着双腿,双手使劲捶打着地面,手都肿了。
“财宝,财宝,本少爷不甘心”
声音都喊哑了,可知这件事对人之花的打击是多么地严重。
他精神恍惚,周遭的一切事情再也不能引起他的一丝注意,他终于起身,木然地嘲城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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