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中的人物傅小官傅大官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军事历史,“堵上西楼”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内容概括:之事所知有限,用傅大官的话说……我们与他们,除非世道变了,否则不会有什么交集,最好也不要有交集。但傅小官却对这事上了心,无它,就是想学学轻功——那飞一般的感觉。饭后启程,一路照旧。行路时看那些小册子,到了村子问候一下族长村民送上一点心意,以表示东家对佃户的关心。至傍晚,车队来到了此行目前最大的一个集镇,下村。“这整个集......
主角:傅小官傅大官 更新:2024-05-16 2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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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傅小官傅大官的现代都市小说《文章精选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由网络作家“堵上西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中的人物傅小官傅大官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军事历史,“堵上西楼”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内容概括:之事所知有限,用傅大官的话说……我们与他们,除非世道变了,否则不会有什么交集,最好也不要有交集。但傅小官却对这事上了心,无它,就是想学学轻功——那飞一般的感觉。饭后启程,一路照旧。行路时看那些小册子,到了村子问候一下族长村民送上一点心意,以表示东家对佃户的关心。至傍晚,车队来到了此行目前最大的一个集镇,下村。“这整个集......
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是一本十分耐读的穿越、魂穿、历史、作品,围绕着主角佚名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堵上西楼。《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小说连载中,最新章节第一千三百九十一章 都在一梦间,作者目前已经写了3036518字。
写得不错,笔法与构思是我近15年来看穿越小说为数不多通读全篇的精品!给作者点赞
到底怎么穿越的,穿越之前他是做什么的。都没有说明白
写到武灵儿怀孕就蹦了,不能看了
第七百二十九章 谋 下
第七百三十章 态度
第七百三十一章 一件小事
第七百三十二章 傅大官的信
第七百三十三章 章氏大院
小说《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秦秉中坐在荷苑手里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
孙女秦若雪坐在他的旁边为他煮茶,小姑娘穿着一身浅绿色的裙子,裙摆上绣着一朵淡粉色的荷花,一头长发随意的披在肩上,朝阳落在她的脸上,那张白净的脸儿便若莲花般娇艳。
长长的睫毛轻启,看着爷爷,眼神里有几分不满,于是小嘴儿就嘟了起来。
这是她才收到的书,是书兰姐寄给她的,她还没来得及看最新的章回,却被爷爷给拿了去。
她看到了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正说道贾宝玉偷跑去看薛宝钗,却被林黛玉一头撞见,贾宝玉被那林黛玉一顿讥讽,倒是个好脾气,可这贾宝玉也忒不是个东西,哪有这样花心的道理?只是不知道后面如何了,这傅小官也不是个东西,你一次写完可好?偏偏要吊人胃口,这次的更新更是离谱,让人等了这么久!
就在秦若雪腹诽不已时,有门房来报傅小官求见。
咦,那人来了!
前次见面时这本书还未曾面世,也或者在上京售卖时候自己正在路途,到了临江没几日便收到了书兰姐寄来的第一部,也就是前八回,如果当时知道他就是此书的作者,免不了问他先借来看看。
此时好像也不晚。
傅小官走了进来,远远的对秦秉中抱拳作揖,“昨日才回临江,明日又要去下村,老哥你看,我曾经还说就想当个逍遥小地主,如今却身不由己,这就是个忙碌的命!”
秦秉中已将手里的书放下,笑道:“这也是充实,不像老哥我,整天庸庸碌碌无所事事……若雪,煮茶。老弟,请坐。”
秦若雪看着傅小官两眼冒星星,呀,眼前这活生生的人可就是红楼一梦的作者呀,她站了起来,一溜烟跑去了书房,秦老愕然,傅小官也是一愣。
没一会秦若雪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笔墨,放在了傅小官的面前,有些忸怩的说道:“你能不能在这书上签个名?”
傅小官这才看见红楼一梦四个字,他顿时笑了起来,没有料到这古代的女子也有追星这一习惯。
然后他翻开扉页,便看见偌大的傅小官三个字,心中一怔,觉得这么大的字放在这着实有些碍眼,也不知道书兰是怎么想的。
“我的字,怕吓着你呀。”傅小官如实说道。
“总不会吃人,怕啥,就题在这。”秦若雪指了指第三页的背面。
“那我真写了啊,你可别后悔。”
“嗯!”秦若雪非常欣喜,这可是第一本真人签名的书,如果拿去了学宫,那些同窗们只怕会羡慕死的。
这人长得那么俊俏,书写的那么好,这字肯定也……
然后秦若雪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心里后悔起来,好好的一本书,就这么被糟蹋了。
……
“我过些日子恐怕也要去上京。”
“就是要到处走走,一来对身体好,二来看看各种风景也能愉悦身心。”
秦秉中一声苦笑,“你恐怕不知道,这天下有些不太平了。”
傅小官眉头一蹙,问道:“怎讲?”
“自泰和十三年,镇北大将军彭屠一举击溃荒人至今,已经过去四十七年有余。先帝在位五十二年,文有一代贤臣燕云川,武有绝世名将彭大将军,虞朝之国力一时无两。而自新皇登基至今才仅仅八年,荒人已经停止纳贡两岁。前些日子如今的荒人首领拓跋风向陛下请旨,言说倾慕我朝三公主殿下之才华,为教化荒人归于汉学,请陛下赐婚,将三公主殿下下嫁拓跋风,言之虞荒联姻,开万世友好太平。”
“狼子野心!”
“这肯定不可能啊,陛下肯定不会答应。”
“当然,所以陛下下旨斥责了拓跋风,据最新线报,荒人四路兵马正在集结,这一仗,只怕很快就会爆发了。”
对于打仗这种事情傅小官很有兴趣,这才是他的专业,不过他完全不知道虞国的兵力部署和战斗力,所以仅仅问了一句:“想来我虞国兵强马壮,那荒人不过土鸡瓦狗,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去上京干啥?”
“万不可小视荒人,他们在马背上长大,骑兵非常了得。我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虞国已经四十七年没有大的战事,而荒人却在连年征战。他们在这四十七年里征服了整个草原,尤其是消灭了草原最大的蛮族部落。在我看来,荒国的国力已经远胜当年,而我朝在彭屠之后却无卓越将星。”
“这或许还不是最关键的,毕竟我们有雁山雄关,后方就是北地雄城忻州城。雁山关驻守军三万,忻州城更是驻北部边军三十万。我并不担心荒人能破雁山关而南下,我担心的是夷国。”
“夷国也有战争动向?”
“夷国与荒人结盟了。”
“什么时候?”傅小官皱起了眉头。
“七月初一!”秦秉中站了起来,望着远处,又道:“我去上京倒不是救国救民,我就是去见见燕北溪。”
“他是谁?”
“你不知道?”秦秉中转头诧异的看着傅小官,傅小官双手一摊。
“金陵燕家,一门三相,前面说起的辅佐先皇的丞相燕云川,他的儿子就是当今丞相燕北溪,而燕北溪的儿子燕师道如今官拜枢密院枢密使,下一任的丞相非燕师道莫属,这便是虞朝最有名望的家族。哦,顺便提醒你一下,燕师道的长子燕熙文,去岁状元,他很喜欢傅大官。”
这特么的,对手很强大啊!
傅小官没有纠结这个问题,而是问道:“按照你估计,战争何时会爆发?”
秦秉中摇了摇头,“可能就在当下,也可能在三五年之后,我手中也没有别的情报,无从判断,只是需要未雨绸缪罢了。”
“另外还有件事,尙贵妃回齐州省亲,船队明日路过临江,会在此短暂停留,我估计你明天走不了。”
“为啥?”
“因为你所著的这本红楼一梦,还有就是,尙贵妃是九公主虞问筠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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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酒,酒,酒卖完了!”
傅小官视线依然落在这纯阳心经上,淡淡的说道:“秀儿……我饿了。”
“哦,我这就去弄……这位是?”
“别管他,以后,多做一个人的饭,呆会把二楼的那处房间收拾一下。”
“哦。”
春秀向厨房走去,心想少爷真的是有大本事的人。
自家的余福记新品上市,少爷毫无波澜,十八里巷子都挤满了人,为的是买一点自家的酒,如此好的生意,换做别人早已乐开了花,可少爷依然波澜不惊。短短的半天时间,余福记所存的数百斤酒就没了,还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天价,这得赚多少银子?少爷却若无其事。
这一切仿佛都在少爷的掌控之中,少爷虽然没有去,但他却早已知道这样的结果。
此前还担心少爷是怕落了脸面,以后可千万不能这么想了。
没多久,门房带着一个人进来,傅小官并不认识,也没怎么搭理,那人却留下了一张请柬,说漆氏酒铺的少东家漆远明要请他吃饭——如果不是因为这本书,傅小官是会去的,做生意嘛,多认识一些人总没坏处,何况他知道漆氏酒铺就在余福记的对面,对方的意思便能知晓一二。
合作是不可能的,不过对面那家铺子不错,他有意收购,可现在他没空。
“漆少爷的美意我心领了,我是真的没时间,你回去之后给他说下,我这些日子忙过了自会去找他。”
挥了挥手刚打发走这人,傅大官带着一群人风风火火的进来了。
“哎……”
傅小官将书收入怀里,没等傅大官开口,就抢先说道:“爹,我都知道。现在有几件事要做,我大约有点忙,得你安排人去处理。”
“儿啊,你说!”
傅大官的脸上笑出了一朵花,倒不是因为余福记一家伙赚了很多银子,而是儿子为他长了脸。
当十八巷子挤满了人,只为购买余福记的一瓶酒这一消息传出去之后,临江城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其中便包括四大布商和三大粮商。
当然,这些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并没有去挤,而是去了余福记斜对面的茶楼,坐在二楼上便能看见余福记门前发生的一切。
傅大官听到这一消息也跑了上去,他喝茶不是目的,目的是想听听这些家伙怎么夸赞自己的儿子。
“傅少爷天纵奇才!”
“傅家主教子有方啊!”
“临江何曾出现过如此疯狂的场面!”
“来来来,大家尝尝,我这抢到一瓶……”
“果然是好酒,尤其是这四十二度的天醇,果然能与添香比肩!”
“虎父无犬子,傅少爷文采风流位列临江第四才子,这营商之手段,也远在你我之上!”
“……”
傅大官酒没喝却有微醺之意,一脸灿烂的抱拳作揖,言道不过是些小手段,哪能入诸位法眼云云。
总之,这是傅大官在临江这么多年第一次感觉到心胸豁然,扬眉吐气!
“其一,派人去西山别院,监造新的酒坊,招收酿酒师傅和小工。”
“其二,现在酒坊每天产出的酒,留下三成,装入酒缸里密封好,存入挖好的地窖里,谁也不许动!”
“其三……叫余福记蔡掌柜和西坊余记琉璃店姜记瓷器店接洽后面所需的器具,后面这些器具的价格,要压低两成。”
“暂时就这样……爹你也别去掺和了,多陪陪姨娘吧。”
傅大官乐呵呵的带着一群人又走了,院子里终于安静了下来,春秀端着两菜一汤走了出来。
“时间有点急,厨房的人这时候才回来,奴婢就给你随便弄了点,晚上再叫他们给你弄好吃的。”
晚上……傅小官忽然想起今晚要去闲亲王府的上林洲参加一个聚会。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这是他爹给他带来的请柬,不去好像有点说不过去呀。
可怀里这本纯阳心经还没捂热呢,里面有许多东西需要时间理解消化……这特么的,去那地方浪费时间啊!
傅小官想了想,开口道:“秀儿,笔墨纸砚侍候。”
“好嘞!”
傅小官想好了,反正他又不认识闲亲王和闲亲王府里的人,亲王这种很高的人物肯定也是不认识自己的,所以,自己去与不去并没有关系。
为了不落父亲的脸面,还是要对此表示一点尊敬,所以,他决定写一首词,派秀儿晚上带过去,交给上林洲主会的人,说明歉意,也表明自己的心意。
秀儿磨好了墨,心想少爷又要写点什么呢?
写点什么呢?
傅小官也很纠结啊。
提笔想了数息,拿定主意,这次写一首诗。
醉今宵
今夜星辰今夜风,画楼西畔上林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夏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苏墨本在闭目养神,此刻睁开眼,视线随意的扫过,落在那纸上,瘪了瘪嘴,因为这是他所见过的最丑的字了。
可就在他的视线将要离去那一瞬间,又投射了回来。
因为这首诗!
他的身子坐正了一些,微微向前倾,然后看完了全诗,视线便落在了傅小官的脸上。
春秀心里很欢喜,少爷这是又有灵光了呀!
这诗很好,特别是那一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不过,少爷这是和谁心有灵犀呢?
春秀很好奇,再加上最近时日与少爷的相处,知道少爷是个很随意的人,所以她便问了一句。
“少爷,你这是与何人心有灵犀呢?”
傅小官哈哈一笑,放好笔,想来想去,我究竟应该和谁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樊朵儿?
这肯定不行。
那就只有……“董书兰董家姑娘!”
春秀顿时乐了,董家姑娘如此美貌,知书达理,经商还很厉害,和少爷简直是珠联璧合,果真是心有灵犀呢。
“这个东西,你晚上晚些时候帮我送去上林洲。那处有个聚会,我没时间,你去了之后看看谁是主家,告诉他我的歉意,以后有机会我再负荆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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