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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文集阅读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

叶柠萌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沈珠沈明烟,《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穿越重生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个踉跄,指着沈明烟就要骂,沈明烟没理她,转身就走了,几个转身就在人群里消失不见。孙氏跟沈珠刚站稳,抬头一看,人就不见了。“这……人呢?”沈珠理了理衣裙,“算了,刚才那人穿的跟个乞丐似得,不知道哪里来的穷鬼呢!咱们先走吧!”孙氏也忙着去买衣服首饰,也就没多追究了。两人首先就去了不远处的布庄。这家布庄价格相......

主角:沈珠沈明烟   更新:2024-05-07 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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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珠沈明烟的现代都市小说《完整文集阅读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由网络作家“叶柠萌”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沈珠沈明烟,《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穿越重生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个踉跄,指着沈明烟就要骂,沈明烟没理她,转身就走了,几个转身就在人群里消失不见。孙氏跟沈珠刚站稳,抬头一看,人就不见了。“这……人呢?”沈珠理了理衣裙,“算了,刚才那人穿的跟个乞丐似得,不知道哪里来的穷鬼呢!咱们先走吧!”孙氏也忙着去买衣服首饰,也就没多追究了。两人首先就去了不远处的布庄。这家布庄价格相......

《完整文集阅读农门田园医药香,她成了团宠娇女》精彩片段


嫡长子林熙,是原配夫人生的孩子,五岁的时候母亲就病死了,留下一大笔嫁妆,这些年林家那么风光,靠的大多是原配夫人的嫁妆。

林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一直生病,体弱多病,还脾气残暴,打死了好几个下人,到了说亲的年纪,小梁氏也给他安排亲事,结果每次说好一个姑娘,要不了多久那姑娘就要出事,便有传闻,林熙克妻。

如今已经大户人家的姑娘愿意嫁给林熙了,小户人家的姑娘,林熙还看不上,如今沈明烟被卖过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孙氏拍拍沈珠的手“管她呢!最好明天就给打死,咱们走,去给你买几身新衣服。”

沈珠一笑,“好!”

母女俩欢欢喜喜的走了。

她们却不知道,刚才那婆子跟中年男子,刚走出去没多远,拐了个弯,两人就开始头晕目眩,然后,就倒了下去。

沈明烟在箱子里,把一切听的清清楚楚。

林家啊!还是嫡长子,那不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克妻病秧子林熙?

她有原主的记忆,自然知道林熙这个人。

病秧子?

沈明烟挑了挑眉。

听外面没人了,她打开箱子出来,刚才被放进箱子的时候,她趁机在箱子的把手上抹了重度迷药,接触皮肤就能中毒,这两人抬着把手,很快晕了过去。

周围没人,沈明烟把这两人连箱子一起收进空间里,然后迅速换了身衣服,稍微改变了点儿面容,赶紧就朝着外面追过去。

耽误的时间不长,孙氏跟沈珠这个时候刚进入大街上。

沈明烟唇角勾了勾,跑过去故意撞了孙氏跟沈珠一把,在错开的一瞬间,把孙氏甚至沈珠身上的钱财,全部弄了过来。

“哎哎,你这人没长眼啊?”

孙氏跟沈珠被撞的一个踉跄,指着沈明烟就要骂,沈明烟没理她,转身就走了,几个转身就在人群里消失不见。

孙氏跟沈珠刚站稳,抬头一看,人就不见了。

“这……人呢?”

沈珠理了理衣裙,“算了,刚才那人穿的跟个乞丐似得,不知道哪里来的穷鬼呢!咱们先走吧!”

孙氏也忙着去买衣服首饰,也就没多追究了。

两人首先就去了不远处的布庄。

这家布庄价格相对要高一些,里面很多高档货,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来的起的地方,孙氏今天有钱,自然要来好地方消费。

供大户人家做衣服的布庄,生意自然是不错的,孙氏跟沈珠进来之后,发现里面人还不少,没有小丫鬟来招待自己。

孙氏当场就不高兴了,“人呢?都没人招呼一下的吗?你们怎么招待客人的?”

一个小丫鬟连忙跑过来,“老夫人,这位姑娘,请问你们需要点儿什么?”

沈珠哼着鼻子道:“把你们这儿最好的布料拿给我看看。”

小丫鬟眉头微微一皱,看了眼孙氏跟沈珠的穿着,这穿着虽然不差,但明显不是大户人家的装扮,而且看着眼生的很,根本就不是她们所熟悉的一些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也不是夫人小姐身边的丫鬟婆子。

就是这微微一皱眉,让孙氏气坏了,甩起手来就打了这丫鬟一个耳光。

“啪!”

“啊……”小丫鬟没想到对方会打自己,一时没有反应,结结实实的挨了这一巴掌,惊叫了一声。

这声响,吓了周围人一跳,纷纷看了过来。

“怎么了怎么了?”管事的女掌柜连忙跑了过来。

孙氏嚣张道:“这贱人竟然敢看不起客人?一个下贱的奴才罢了,这种东西就该乱棍打死。”

小丫鬟很委屈的哭了,见对方竟然还要乱棍打死自己,忙委屈的对女掌柜道:“没有,奴婢没有看不起客人。”

这可是自己手下很得力的人了,女掌柜很清楚这个小丫鬟的行事作风,绝对不会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女掌柜看了孙氏跟沈珠一眼,眼底有些了然,笑着道:“老夫人,这位小姐,不知道她怎么得罪你们了?您说说,我好教训她,免得以后她再犯同样的错误。”

沈珠冷哼道:“目中无人呗!我娘让她去把你们店里最好的料子拿过来给我们看,她竟然皱着眉毛不肯去,不是瞧不起人是什么?”

小丫鬟很委屈,她没有,这种低级错误她绝对不会犯,就算心里怀疑,也不会明显的表现在脸上,只不过这两人眼生,她稍稍奇怪了一下,没想到就引来这样一巴掌。

女掌柜看了旁边的丫鬟一眼,丫鬟忙解释,“没有,奴婢没有看不起客人,奴婢不敢的,这位老夫人看着眼生,上来就要看店里最好的料子,奴婢就好奇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转身去拿,老夫人就生气了,奴婢不是故意的。”

小丫鬟是精心培养出来的,有几分聪明,知道立马解释为自己求情,这个时候不能硬碰硬,自己是奴婢,太强势了店里的别的客人都会不高兴的。

女掌柜狠狠的瞪了她一眼,“笨手笨脚的东西,赶紧回去把眼泪擦擦,待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丫鬟赶紧捂着脸跑了,女掌柜对孙氏跟沈珠笑着道:“二位对不住,手里的人没调教好,我一定狠狠的惩罚她,二位需要点儿什么?我亲自去给您拿。”

沈珠鼻孔朝天,“我要你们这里最好的布料,要最华丽最漂亮的,快去拿。”

女掌柜愣了愣,不过眼下不宜得罪人,只能去拿了出来给孙氏和沈珠看,她拿出来几匹上等的绸布颜色都特别鲜亮,花纹也特别好看。

有适合孙氏这个年纪的暗红色,深蓝色,墨绿色,也有适合沈珠这个年纪的淡粉色,玫红色。

“老夫人,小姐,这就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布料了,六两银子一尺。”

眼前的绸布确实很漂亮,料子十分光滑,孙氏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她跟沈珠对视一眼,都喜欢的不行。

“暗红色,淡粉色玫红色,还有这个墨绿色,每样都给我来两尺,快点。”

女掌柜一听,顿时就高兴的给她们裁剪包好了之后交给孙氏,还真没想到,这两人穿的不怎么样,但出手倒是很大方。

“一共四十八两银子!”

孙氏得意的去怀里掏银子,结果手进去一摸,脸色顿时一变。

仔细摸摸,还是没摸着,吓得她连忙在身上到处找钱,“我的银票呢?我的银票呢?”


又弄了两百斤羊肉过去,刘掌柜看到这么多羊肉,疑惑的不行,这小姑娘到底从哪儿弄的那么多羊肉?

“萧公子在不在?”

刘掌柜一顿,“在,姑娘有什么事情吗?”

“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谈,你带我去见他。”

刘掌柜很谨慎,“姑娘稍等,我去通报一声。”

刘掌柜亲自去通报的,很快秦朗就出来了,带沈明烟去了后院。

闲福楼是临河而建,后面的院子里还有一栋两层的楼房,后院一般是不招待客人的,只有前面这三层楼房是招待客人的。

来到后院二楼,环境可比前院好太多太多了,秦朗直接带了沈明烟去了萧靖恒所在的房间。

进门之后,是一个待客的外间,地上铺着地毯,家具也都是好料子,啧啧啧!

外面正在闹灾荒,这里的生活,可真是一点儿没变。

依旧是一身墨色锦袍,衣摆跟袖口都绣着繁复的暗纹,还镶着金边。

看到萧靖恒,沈明烟不禁再次感慨,真好看啊!

尤其是这一身的贵气,真不是一般男人能有的,尤其还是这个年纪的人。

沈明烟看着他,忽然,就有点儿邪恶的想法,她虽然还小,但将来未必就不会嫁人啊?

如果她哪天想嫁人生个娃,那萧靖恒这样的,生出来的小娃娃一定会很漂亮。

现代那些男人很多都娇生惯养的,娘里娘气的,她不喜欢,她喜欢萧靖恒这种眉目英气,浑身荷尔蒙的男人。

萧靖恒一转身,就看到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姑娘在直勾勾的盯着他看,那眼神,活像是要吃了他似得。

“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萧靖恒坐下来,问道。

沈明烟背着自己的小背篓过去,毫不客气的坐在他对面,“大事儿,跟你谈笔生意。”

萧靖恒眉毛一挑,对眼前这小姑娘很感兴趣。

他确定,这就是他知道的那个沈家姑娘,沈长枫那个早年去世的小妹妹,可是这一世,似乎有点儿不太一样啊!

“说来听听。”

沈明烟从背篓里拿了几个红薯出来,这是她洗干净的,旁边还有一点红薯藤子,另外,就是整理好能炒着吃的嫩秧苗。

“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萧靖恒看了好一会儿,确定自己不认识,秦朗也过来看了,他也不认识。

沈明烟笑了,“这是一种粮食,产量非常高,人跟猪都能吃。”

萧靖恒:“……”

秦朗:“……”

猪……

沈明烟道:“这东西叫红薯,目前应该还没有被种植,至少天启国是没有的,你们都没见过,那说明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东西。”

“它很耐旱,产量也特别高,好的时候亩产能有五六千斤,差一点的,也能有四千斤左右。”

这一句话,就让萧靖恒跟秦朗彻底不淡定了。

“你说什么?”萧靖恒惊得差点儿站起来。

秦朗也是目瞪口呆。

古代的粮食产量很低很低,这个时候的水稻一亩地也就五六百斤不错不错了。

沈明烟耸耸肩,“我没骗你,这是真的,红薯有很多用途的,生吃也能吃,煮熟了甜滋滋的,可以煮稀饭,加米饭煮也行,烤着吃也可以。”

“外面这层皮可以喂猪,藤子可以喂猪,这个比较细嫩的,可以炒菜吃的。”

“你这里有厨房吧?我可以弄点儿给你尝尝。”

萧靖恒立马让人去安排,秦朗收到命令,立马冲了出去。

几乎是一小会儿,秦朗就回来了,小厨房安排好了。

没有去前面的大厨房,那里人太多了,这里有个小厨房,里面的东西也很齐全,刘掌柜亲自安排的。

屋子里没人,秦朗去烧火去了。

沈明烟的背篓里不算多,但足够做几样尝尝的了。

一部分就放在一个锅里直接煮了,还有一点削了外皮切成片放在米饭锅上蒸,最后,把那一把嫩秧苗外皮撕掉一点,切成小段放锅里炒。

炒的熟的最快,盛出来后,沈明烟尝了一点,“味道还行吧!不算特别好吃,但能尝个新鲜,你们尝尝。”

沈明烟自己都吃了,他们也不担心有毒,刘掌柜率先尝了尝,他是做酒楼的,评价道:“确实不算多么惊艳的吃食,不过偶尔当做小菜也不错。”

沈明烟点头,“对,主要是多,红薯是长在泥土里的,算是根部,上面才是这种藤子,会长的一整片田都是,老百姓吃点儿这个,总比啃树皮草根要好。”

这倒是事实,萧靖恒很赞同。

等煮的红薯熟了,沈明烟拿了几个出来,“都尝尝吧!这种甜滋滋的,软软的,味道还行吧!填饱肚子绝对没问题,就是吃完了得漱口,这东西粘牙,怪难看的。”

萧靖恒看着她的小表情,有点儿忍俊不禁。

煮熟的红薯掰开之后,橙黄橙黄的颜色,有一股红薯的甜香,软软蠕蠕,味道确实不错,甜滋滋的。

“这个很不错,老人跟小孩应该都喜欢吃。”秦朗评价。

刘掌柜也很激动,“我这半辈子了,还没吃过这种东西了,沈姑娘,你这在哪儿弄的?”

沈明烟看了眼萧靖恒,笑道:“无意间发现的,我手里还有很多很多,一百多万斤这样,我大概知道种植的方法,可以教给你,这样明年春天,你就能安排人种植了,秋天就能收获一大批。”

一百多万斤!

秦朗跟刘掌柜都吓了一跳,亩产那么高,这么多都能做种吗?

那……

两人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激动,如今可是灾荒年啊!这么多粮食,可以救活多少老百姓?

这么重要的事情,不用细说他们也懂。

萧靖恒已经尝完了,看了眼米饭锅上蒸的,原理跟煮熟的也差不多,他对沈明烟道:“回去坐下说。”

沈明烟跟着他回了刚才的待客间,秦朗在外面守着,屋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你想卖什么价?”

沈明烟想了想,开口道:“五千两黄金,我把我知道的种植的方法都写给你,包括冬天的保存等等,这批粮食不在我手里,还在土地里没有收获呢!我一个人弄不来,你派人去弄,到时候给我留两万斤,剩下的你全部可以弄走,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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