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傅小官董书兰的现代都市小说《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高质量小说》,由网络作家“堵上西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军事历史《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现已上架,主角是傅小官董书兰,作者“堵上西楼”大大创作的一部优秀著作,无错版精彩剧情描述:家是商贾之家,但对于皇室而言,根本不会在乎你是什么家。你再大的地主,也是皇家的佃户,你再多的银钱,也比不过皇室的内库。所以身份不是问题。而傅小官之名已传遍上京,就连国子监祭酒上官文修对此人也是大加赞赏。其一是他的那句入了圣学的言语,其二便是他所著之红楼一梦一书。这少年没有功名,却有才学,正是女儿的良配,所以她没有反对在......
《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高质量小说》精彩片段
虞问筠坐于窗前,任由江风拂面。
细细回想上次临江之行,本意是出来玩耍一番,也顺便为书兰瞧瞧那个叫傅小官的少年。
听过了他的很多故事。
原本临江一纨绔,因轻薄书兰而被打,甚至还留下了脑疾这么个毛病,却因此而开了窍,变了一个人。
为了考校他的才学,自己举办了上林洲诗会,这人却没有来,而是派了个丫头送了一首诗过来。
说不上不敬,但那时自己的心里是不欢喜的,虽然没有亮明公主的身份,可亲王府的面子也放上去了呀。
然而那首诗的出现却将自己的那些不欢喜一扫而空,那是多么惊艳的一首诗啊!
那么,那会是多么惊艳的一个人呢?
这便有了第二天她亲自去了傅府,然后见到了那个人。
一脸阳光,颇为帅气,整个人给她第一眼的感觉便是干净、恬淡,舒心。
他就坐在那棵树下,随意的煮着一壶茶,随意的请他们入座,随意的说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一切让她很舒服,没有上京那些少年身上的故作姿态,也没有礼仪枷锁,一切随心,便是淡定从容。
而今想来,这便是平等了。
就像他见那位匠人一样,在他的眼里,自己或者世子与那匠人并无二致,无高低贵贱之分,也无阶级门户之别。
这便是一个极其特殊的人,虞问筠无法为傅小官定义,就是觉得此人和她所接触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酿出了可以媲美添香的酒,这本不算得什么,但他写出了令上京疯狂的书——至此,虞问筠才知道自己临江一行对这少年之所见,不过冰山一角。
难怪书兰总是会说那人真的很有趣——虞问筠对这有趣一词的理解是,每每能出人意料,处处有惊喜,天天有新意,大致如此,那人也确实如此。
那么,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他呢?
虞问筠无法回答。
如果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求父皇一道旨意很容易,但书兰岂不是会恨我一辈子!
一声叹息,终究心有灵犀一点通之人是董书兰,那便放弃。
尚贵妃看了看女儿的神色,皱起了眉头,似乎一切并不是如自己所想象的那般。
她以为上次临江之行女儿是看上了傅小官,虽然这傅家是商贾之家,但对于皇室而言,根本不会在乎你是什么家。
你再大的地主,也是皇家的佃户,你再多的银钱,也比不过皇室的内库。
所以身份不是问题。
而傅小官之名已传遍上京,就连国子监祭酒上官文修对此人也是大加赞赏。
其一是他的那句入了圣学的言语,其二便是他所著之红楼一梦一书。
这少年没有功名,却有才学,正是女儿的良配,所以她没有反对在临江暂留,她想要看看傅小官的品貌。
而现在看女儿之神色,似乎其中另有隐情,难不成那小子还看不上自己的女儿了?
上京三美,董书兰,虞问筠,燕小楼。抛开九公主这一身份,对于女儿的容貌才学尚贵妃是充满绝对自信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待到了临江,且先看看再说。
……
楼船于申时抵达上林洲,停靠在了此处亲王府独有的码头。
闲亲王带着一家子和秦老以及知州刘之栋等人早已在此迎接。
众人见礼,闲亲王领路,将尚贵妃和九公主引至江边一处新院。
“年初便听闻娘娘计划回乡省亲,便建了这处院子供娘娘歇脚,娘娘瞧瞧可还满意?”
尚贵妃亲切一笑,对闲亲王说道:“你怎如此客气起来了?可还记得我当年来临江,那诗会也是在你这上林洲举办的呢,都是一家人,万万不可生疏了。”
“那时的娘娘还是齐州第一才女,现在的娘娘可是尚贵妃,臣不敢逾矩。”
尚贵妃没有再纠结此事,只是觉得数年过去,物是人非。
她和秦老彼此见了礼,问道:“听说秦老您在这结交一名小友叫什么来着?”
“回娘娘,他叫傅小官。”
“哦,对,写红楼一梦的傅小官。秦老慧眼如炬,此子极有才学,连陛下也极为赞赏,能否请这人前来,让本宫瞧瞧。”
刘之栋心里一惊,这傅家小子的名字已上达天听了?
秦秉中回道:“这是我这小友的福分,他可不知道娘娘前来临江,也正好才从下村回来,倒是遇见了机缘。”
随后秦秉中叫来祝语,拿了他的名帖去傅府请了傅小官。
当傅小官赶来上林洲时,此处院子里正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他整理了一下衣袍,就这样上了二楼。
于是,所有的视线便落在了傅小官的身上。
傅小官径直而行,在中间站定,对居于上首头戴凤冠身穿明黄凤袍的尚贵妃恭敬的行了一礼,言道:“小民傅小官,拜见贵妃娘娘。”
“你且抬起头来。”
“嗯,不错,去那边坐下。”
傅小官退到最后一张椅子处坐下,这才看见尚贵妃身边坐着的那个女子。
那女子也看着他,四目相对,傅小官便笑了起来。
他朝那女子眨了眨眼,那女子也向他眨了眨眼,傅小官觉得颇为有趣,想着这女子的身份应该很高,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千金。
虞问筠也觉得这人果然有趣,居然向她眨眼睛。
这些小动作没有逃过尚贵妃的法眼,她依然在和众人聊天,心里想的却是女儿竟然与这混小子认识,而他居然敢在我的眼皮底下挑逗我的女儿!
一个念头便在尚贵妃的脑海中升起,她决定考教一下这少年,于是她看向了傅小官,说道:“红楼一梦你写的很好,这便是才学。这处院落新建,本宫刚看了看,缺了一副对联,你能为本宫写一副吗?”
傅小官原本还在寻思怎么才能把那女子给叫出去聊聊天——这里聊天的氛围太过正式,看起来随意,但言行间却根本无法放开,他不太习惯这样的场合,却没料到这尚贵妃忽然不知道哪根筋短了路,居然要他写对联!
尚贵妃的题已经出了,虞问筠抿嘴儿直笑,希望他此刻能够有灵光一现。
其余诸人也都看向了傅小官,想着这么突然的一个对联,可是不太好写的,且看看他如何应对。
大雨倾盆,有雷声阵阵。
这才申时,天色却已经暗如黑夜。
董书兰的闺房里已亮起了灯,她静坐于窗前,手里拿着一封信和一叠书稿。
她的脸上荡漾起一抹笑容,捋了捋耳际的发丝,有些忐忑的将信打开来。
果然是他所写的,因为这字天下独一无二。
“董姑娘
见信好!
我不知道多久你能收到这封信,想来临江距上京路途遥远,心里担心那些酒可别一路颠簸坏了。
六月初一,也就是我给你寄出这封信的当天,十八里巷子人山人海,只为买到香泉和天醇这两种酒。
那场面不是我亲眼所见,因为我并没有去,倒不是因为繁忙,而是我知道这两种酒一定很好卖。”
这人脸皮还挺厚的,董书兰轻咬嘴唇心里想着。
“幸亏我提前将要送你的酒拿回了家,否则,你估计得等后面一批了,这是诚信问题,既然我答应了你,肯定就会做到。”
算你还有点良心。
“你说我这字得要多练练,我想了想,觉得你说的对,所以就干脆写了点东西,你姑且认为是小说,当然是我瞎编的,不过我觉得故事还可以,完成了六个章回,顺便也寄给你看看,不是要你提什么意见,主要是练字,我觉得这字稍好了一些。”
这人还写起书来了?
“我爹来了,就写到这吧,怕他进来看见,以为我和你在谈恋爱产生了误会。”
“傅小官,六月初一。”
董书兰的脸顿时红了,这人,哪有这样说话的,如果不是了解他,只怕又会以为这人轻佻了。
她羞怯的将信收起,稳了稳神,这才将那一包书稿打开,上面有单独的一张纸,写着几个大字:此为原稿,看后退回!
她顿时笑了起来,这人真有趣得很,谁还给你烧了不成。
且看看这人写的是什么文章。
红楼一梦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远古时候,天崩地裂,混沌初开……女娲补天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彩色石头,剩下了一块没有用,被遗弃在青埂峰下……”
故事就是这么开始,这一开始便无法停下,董书兰的心神很快便沉了进去,并再也无法自拔。
一回看完,她抬眼眺望窗外,闪电撕裂天穹,居然那样美丽。
她想要喝酒,于是起身将那箱子打开,红色的瓶身描绘着金黄色的兰,很是漂亮。瓶身上写着八个大字:稀世珍酿,西山天醇,下面是几个小字:四十二度。
她想起这人那晚去临江书院求了秦爷爷的墨宝,便是这些字。
将那瓶塞打开,一股酒香扑鼻。
她拿着酒瓶坐在了书桌前,一边喝酒一边看书,浑然没有注意九公主虞问筠此刻在小旗的带领下走了进来,就站在她的身后。
……
临江月朗星稀,一盏灯笼挂在榕树上,傅小官坐在树下,手里也拿着一封信。
这是董书兰的来信,信纸上有幽香萦鼻。
“傅公子
见信好!
临江一别转眼便是多日,不知傅公子是否又有佳作传世。
西山琼浆我已送去了宫里,宫里对此酒很满意,长公主吩咐我问问你,此酒作价几何?宫里的意思是价格如果可以,这酒就列为皇室贡品,那么此酒公子就不要在外间售卖了。
对于格物我是不懂的,但对你所提起的香皂香水等物我很有兴趣,我想着你这些产品做出来,总是要售卖的,不知道傅公子有没有计划入金陵,毕竟上京这处的市场比之临江大了许多。
如果公子有意入京,我倒是可以帮上一点小忙。当然,这是公子所要决定之事,我仅是建议。”
“听闻九公主殿下去了临江,我有些担心。我回金陵之后与她说起过你的事,我没料到她会对你的事上心,这怨我,如果她有做出对你不利的事,还请你担待一二。”
“你送我的那首词我很喜欢,从未曾给别人看过。”
“今日与我大哥对弈,我走了神,也知道了你曾和秦爷爷说过的那句话要入圣学,这很好,我听闻很欢喜。”
“我大哥又来了,就写到这里,怕他进来看见,误会便更深了。”
“书兰于六月初一。”
傅小官笑了起来,这封信的前面挺正常的,但后面却写的有些乱。
金陵肯定是要去的,但不是现在,现在的重心在临江,更准确的说在下村。
至于九公主殿下来了临江,他是没有上心的,毕竟那是公主殿下,他不过一介草民,彼此相去甚远。
只是这殿下对自己上了心……如果殿下召唤,那就肯定得去,到时候再看吧。
将信收好,傅小官盘膝而坐,继续他的练功之旅。
……
“这就是他所著的书?”虞问筠也拧着一瓶酒,自然是那箱子里取的天醇。
董书兰瞪了虞问筠一眼,心想这么大的雨,你来干啥?
两人自幼一起长大,在私下里都颇为随意,虞问筠也不客气的瞪了董书兰一眼,又道:“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这是他写的?就他那破字,这世上就没第二人。”
董书兰倒是有些诧异,问道:“你见过他写的字?”
虞问筠从袖子里摸出了一张纸,丢给了董书兰。
“自己看去。”
这正是傅小官所作的那首诗。
醉今宵
今夜星辰今夜风,画楼西畔上林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
董书兰芳心乱颤,满眼桃花。
“他……写得真好!”
“看你那花痴的模样。”虞问筠拧着瓶子喝了一口,一声叹息,望着窗外,“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说,这就是写与你的。”
“啊……当真?”
“我还骗你不成,他人没去,诗是他那丫环带去的,第二天我去见过他了,不过他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没有问起我的名字,他也不知道我是谁。”
“那殿下以为,他这人究竟如何?”
“呵呵,还给我正经起来了,想听实话?”
“嗯。”
“我若下手给你抢了,你会不会埋怨我啊?”
“看把你吓的,不过……我觉得你俩这事麻烦不小!”
红楼一梦已经在临江城流传开来,云玑书局全权负责此书的销售,供不应求的局面至今未有改善。
随着红楼一梦的流传,傅小官这个名字再次响亮。
从书院到青楼,从官宦之家到市井小民,所有人再次被他惊艳,无不以为这就是文曲星下了凡来。
书院的学子和富户之家的闺秀是因为看过了他所著的红楼一梦,而青楼女子和市井小民却是因为那些书中的曲儿,尤其是那一曲枉凝眉,更是有如天籁。
书中的那支枉凝眉,由金陵秦淮河上红袖招的花魁雪飞飞首唱,火遍了金陵,一路燃到了临江,再由临江怡红楼的花魁樊朵儿传唱,于是临江也沸腾了起来。
对于红楼一梦这本书,有人盛赞此人诗书满腹,也有人不屑言道此书中多有赃秽之描写,可见其内心之龌龊。总之有褒有贬,但却无法阻止那些怀揣梦想的青春少女们对他的狂热崇拜。
而无论是金陵还是临江以及别的州县的文坛巨匠们,在看过此书之后居然无一人发声。因为对此书的解读太过复杂,书中那些诗词歌赋肯定是非常好的,但若说到其中之内容,大佬们一致认为待全书完本,再次品读之后,一起相聚秦淮共品之。
然而对于张沛儿来说,这一切,都已与她无关。
一顶小轿从张府出来,走过了夕水街,转过了几条街巷,来到了十八里巷子。
小轿在漆氏酒铺的门口停了下来,张沛儿掀开车帘看了一眼,余福记外已是热闹非凡,而漆氏这边却门可罗雀。
她将面巾戴上,秀足落在地上,走入了漆氏酒铺。半个时辰之后她走了出来,上了轿子,淡淡的说了一句:“去傅府。”
漆远明站在门口看着小轿离去,脸上露出了怪异的表情,又看了看对面的余福记,眉头一扬,回到了铺子里。
那顶小轿停在了傅府的门口,张沛儿一脸喜意的下了轿子,手里提着一个篮子,对门房说道:“我是张府的张沛儿,前来探望你们主母,还请通报一声。”
没多久,便有一丫环走了出来,对张沛儿道了一个福,便领着她走了进去。
傅府西院便是齐氏所居,此刻齐氏正抚摸着肚子在院子中散步。
两人此前从未曾见过,但她大致知道张沛儿为何会找她,肯定又是为了傅小官!
也不知道那败家子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被那一棍子给敲成了傻子?
每天吃饭时候傅大官都会巴拉巴拉的夸耀一番那混蛋小子,说他著了书,而今金陵纸贵。说他著的书已经流传到了临江,而今临江纸贵,甚至傅大官还买了足足十本回来,说要给府上所有的人都看看。
真特么疯了!
齐氏觉得自己也快疯了。
那个名字就像苍蝇一样在她的耳边呜呜呜呜呜呜呜……打不死,扇不走,让她心烦意乱苦不堪言。
这该死的!齐氏恨不能远离而去,找一处清静地,安心的生孩子。
可偏偏有那么多的女子却如牛皮糖一样的粘了过来,张沛儿不是第一个来找她的,在张沛儿之前,至少有二十个待字闺中的姑娘来见过她了。
矜持呢?
女诫呢?
女训呢?
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齐氏是绝对不愿意见这些女子的,倒不是看不起她们,而是她们来的目的是傅小官,她不过是一座桥梁。
但她却不得不见,因为傅大官发了话,所来女子一律接待,并登记名册,等我儿回来定夺!
选妃呢?
齐氏深吸了一口气,长长的吐了出来,便看见张沛儿提着个篮子施施然走了进来。
二人落座,齐氏吩咐丫环去做了冰饮,张沛儿取下面巾,一脸微笑的打开了篮子。
里面是一件件缝制精美的婴儿衣服,这让齐氏多看了张沛儿两眼。
“听说婶婶即将临盆,沛儿寻思傅府乃临江首富,府上自然什么也不缺的,思量许久,才自作主张做了这些衣裳,想着弟弟出生之后便能用上,不知婶婶可满意。”
齐氏接过那小衣裳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放下,握着张沛儿的手笑道:“姑娘有心了,我很喜欢。”
“婶婶喜欢就好,沛儿还很担心呢。”
这姑娘懂事,如果她能嫁给傅小官,自己倒不担心她使坏。
“小官去了下村,不瞒姑娘说,这些日子来傅府的有二三十个,我也都见过,却没有一个如姑娘般知书达理清秀动人。想来小官见了姑娘也是喜欢的,如果小官有回来,我便和他商量一下,让他父亲去提亲,你看如何?”
张沛儿却摇了摇头,说道:“今日来寻婶婶,倒不是为了傅公子。”
“那姑娘是……?”
齐氏有些惊讶,张沛儿说道:“我是为了婶婶你呀。”
齐氏皱起了眉头,“我一切都很好,姑娘为了我什么?”
“傅小官如今的名声如日中天,婶婶不会否认吧?我且问婶婶一句,他可曾将你放在眼里?”
张沛儿轻飘飘一句话,却如重锤一般击打在了齐氏的胸口。
她双眼一凌,正要说话,张沛儿却盯着她的眼睛,又道:“不用说出来,你根本不知道傅大官和徐云清之间的感情有多深,知道你为什么一直是偏房吗?因为傅大官根本就没有把你摆正的想法。而傅小官是他们的儿子,以后傅家偌大的家业,都是傅小官的,而你和你即将诞下的孩子,永远都只有仰望傅小官的鼻息而活着。”
“就像一条狗一样!”
“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如果你想要你的儿子将来能够掌管傅府,那就听我细细道来。”
齐氏心里极其不快,却因为这句话生生的按捺了下来,看似漫不经心的说道:“哦,张姑娘既然这样说了,那就说来听听。”
……
半个时辰之后,张沛儿恭恭敬敬的对齐氏道了个万福,“婶婶可要保重身子!”然后转身,昂首走出了傅府。
此行的目的她已达到,她的心里充满了骄傲。
她上了轿子,正好起轿,却见一辆马车驶了过来,停在了傅府的门口。
轿子前行,她掀开了窗帘的一角,便见傅小官正从马车下来。
她放下窗帘,嘴角翘起,冷冷的说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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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如那山涧幽泉,波澜不惊。
傅小官给董书兰回了信,说肯定会去金陵,但现在时机还不成熟。
董书兰也给傅小官写了信,言道红楼一梦写得极好,后面的章回何时才能看到,能否快一点,因为这是宫中在催了。
董书兰还提到一个主意,出书,两人合作来操作这件事情,当然是由傅小官来写,董书兰去找书局印刷销售,按照董书兰的分析,这本书肯定会大卖,尤其是那些大家闺秀。
对此傅小官表示赞同,提出五五分账,被董书兰驳回,改为了三七分账,董书兰占三成,傅小官占七成。
自始至终,董书兰没有告诉傅小官九公主曾经到过傅府,还和她座谈了许久。
傅小官也将九公主来临江这事忘记,每日里打拳跑步练功写红楼一梦,忙碌却又充实,如此这般转眼到了七月。
西山别院送来消息,稻田里的稻谷要开始扬花了,后山溶洞里的灰石已正式开采,新买的那片地,地基的整理也已经完成,等着少爷接下来的安排。
傅小官在临江傅府给董书兰写了最后一封信,信里说道即将启程去西山别院,会在那里呆较长的一段时间。以后再有书信,请寄往西山别院。随信而去的,是红楼一梦最新的两个章回。
因为此次去西山别院所呆的时日较长,所以春秀需要准备的东西就更多了一些,当然这不是傅小官要去考虑的事,他此刻坐在凉亭里,回忆着关于水稻杂交的事情。
前世虽然在农村长大,插秧收谷他是懂的,可育种这等太高级的玩意儿,他仅仅是长大之后在报纸或者书上偶有看见。
不甚详细,也不甚清晰,记得那名字叫三系杂交水稻,首先要找到原始的雄性不孕株,这玩意最为麻烦也最为关键。
至于下一步,傅小官也不知道啊,反正如果能找到这玩意儿,再给它授粉瞧瞧,这事儿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搞定的,去了下村,找些有经验的农人,他们估计比自己还专业一点。
放下这事,他正准备出门去和秦老道别,却看见傅大官一脸乐呵的走了进来,跟在傅大官身后的是一个中年妇人,衣着艳丽,脸上光鲜。
“儿啊,为父有件事情和你商量,来,先坐下。”
傅大官指了指那妇人,又道:“这是钱婶,钱婶请坐,这便是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傅小官。”
傅小官一脸懵逼的坐下,问道:“啥事?”
“咳咳,是这样,我儿你也年纪不小了,为父想着为你寻一门亲事,便委托了钱婶,钱婶你来说说。”
那妇人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傅小官,手中红绢一挥,笑道:“傅少爷果然一表人才,还满腹经纶,傅老爷这是生了个好儿子呢。”
顿了顿,她又道:“傅家家财万贯,傅公子如今名扬临江,这一般人家的女子老婆子我是不敢说给傅公子的,不过,最近正好有物色到一大户人家的小姐,年芳十四,虽未及笄却也长开了。关键是这户人家与你傅家门当户对,那小姐老婆子我也见过,知书达理,温柔贤惠,与傅公子可是绝配,以后定然琴瑟和鸣儿孙满堂。”
傅小官一脑门黑线,老爹这又是闹哪样?
自己才十六岁过半,对方才十四岁——这特么放在前世才读初中!这就琴瑟和鸣还儿孙满堂了?
他愕然的看着那妇人,然后便笑了起来。
这笑容看在傅大官的眼里,儿子这是欢喜的,这事儿估计成了。
那钱婶也是如此想的,所以她脸上灿烂的如一朵花,她拍了拍傅小官搁在桌上的手,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傅公子,那便是张记家的幼女,粮商张记,入了皇商的那位,这小姐可是正房所出,张家家主的掌上明珠啊。”
她收回手,转头对傅大官说道:“你看,这是不是门当户对?你家是临江首富,那张家也是临江大贾。她那哥哥是临江四大才子之首的张文翰,如今去了上京参加秋闱,是要中状元的。这小姐在这样的人家长大,以后入了你傅家的门,把你这偌大的家业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是简简单单的事儿。”
“她叫什么名字?”傅小官好奇的问道。
“张沛儿,这小姐虽未及笄,可去张府提亲的人已是不少,傅公子可得趁早,别被别人先登了。”
“你有没有问问她愿不愿意?”
“她是愿意的……”钱婶的话脱口而出,然后讪讪一笑,“老婆子认为她是愿意的,毕竟傅公子如今一改以往形象,被许多学子们认为是临江才子之首,再加上傅公子弄出的那两种酒,这不正是这样的女子所倾慕的对象么。”
这事儿的真实情况是,张沛儿看上了傅小官,其实如今临江许多大户人家待字闺中的小姐都看上了傅小官。
那一首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便捕获了许多少女的芳心。
如若是以往臭名昭著的傅小官,她们当然是避之不及的,可如今人家浪子回头了呀,又是诗又是词又展现出了惊人的营商天赋,还从不去沾花惹草,甚至许多日子连门都没有出——傅府外是有人看着的,如此优秀的男子,那肯定是要抢的。
如果傅小官外出,免不得会碰上数起偶遇,可傅小官偏偏宅在了家里,这让许多坐在轿子里默默期待的姑娘们大失所望。
张沛儿也不例外,她对父亲提起,张之策思量了一宿,没有反对。
张家与傅家经营的生意不同,本没冲突,两家之间也并无矛盾,张之策和傅大官偶尔还会因为某些原因聚在一起喝两杯。
而今傅家那小子好像真的成器了,虽然傅家齐氏有了身孕,但傅小官此后家主的地位是不可能动摇的,如果女儿真能嫁入傅家,倒也是一桩美好姻缘。
所以张之策先找了钱婶,而傅大官也偶然遇见了钱婶。
傅小官坐直了身子,笑道:“如果我不愿意呢?”
宣历八年五月十八,傅大官带着傅小官去巡视了地主家的领地之后,重返临江。
此行傅小官对自家这个大地主的田产有了初步的认识,在这个世界弄出了第一个印刻着自己烙印的产品——西山琼浆,顺便收了个小弟白玉莲,另外便是对西山别院作了未来的初步规划,一个集研发与生产的基地雏形在他脑子里渐渐有了轮廓。
接下来便是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当然,首要的是对临江的了解,至今他还未曾在临江的街头逛逛。
逛街这种事情以前是不喜欢的,但他现在很乐意,因为真的很闲。
所以第二天锻炼完毕用过早餐,他便带着白玉莲和春秀坐上马车出了门,白玉莲就这么兼任了他的车夫。
“秀儿,我需要做一些玻璃瓶子,你知道地方吗?”
“玻璃?奴婢未曾听过,琉璃倒是有的。”
“哦,琉璃也行。”
“西坊那边有,现在去看看?”
傅小官搜寻了一下记忆,西坊是一处市集,位置偏远。“先去余福记。”
“西坊有没有陶器?”
“有的。”
“嗯,好。”
春秀不知道少爷要这些器物干啥,琉璃很贵,傅府也就老爷有一套琉璃酒具,非贵客不能用。
至于陶器倒是便宜,家家户户都要使用的东西。
傅小官没有再问,他看着车窗外。
鳞次栉比的房舍,古朴典雅的院落,青石板的街道,偶尔有精致的楼阁。
某一处房舍的二楼撑开了一扇窗,有女子探出头来向下望,那撑窗的竹竿倒是没有掉下来。
临街的铺面早已开了门,铺面各式的牌旗在晨风中招展。走贩或推着独轮车或跳着担子一路吆喝。
临江城早已醒来。
如此看着,半个时辰之后,马车来到了余福记的门前。
这条街叫十八里巷,不算临江城最繁华的街道,但位置已经不错。如果按照前世的说法,这里算是二级口岸。
傅小官四处打量了一下,虽然记忆中存在,但自己亲眼所见,却真实了许多。
余福记的大门也已经开启,只是门口罗雀没有什么客人——毕竟是卖酒,这大清早的喝酒的肯定不多。
余福记老掌柜蔡晞此刻正蹙眉看着一本账簿,然后一声叹息摇了摇头。
这些年来余福记的销售每况愈下,四月更是惨淡,全月销售共计一百二十斤,六百文钱,利润一百二十文……虽然此处房产是小姐当年所置,就算抛开房租这一块,除去开支,已经是亏损。
他合上账簿,寻思得想想办法了,虽然姑爷不在意这里的经营,可这铺子是小姐留给少爷的,如今弄成这样,他觉得很是愧疚。
余福记的酒只有一种,便是西山酒坊所产的最普通的酒,连名字都没有。
品种单一而寻常,根本没有竞争力,如果不是老顾客光顾,只怕早已入不敷出。
对面漆氏酒铺以前的生意也不好,但自从漆氏少东家漆远明弄来了一种名为瑶春的酒之后,漆氏酒铺的生意便日渐红火。
他去买过瑶春酒,比之京城的添香差了许多,但比自家的酒却又好了许多,可他至今没有查出此酒的产地,便也束手无策。
一声长叹,他抬起头来,便看见少东家带着两人走了进来。
这让他有些惊诧,甚至擦了擦老眼,确实没有看错,真的是少东家。
蔡晞连忙迎了上去,傅小官恭敬的对他行了一礼,蔡晞大惊,慌忙还礼,“少东家折煞了老奴!”
蔡晞是徐云清的仆人,当初徐云清下嫁傅大官,他便跟着过来,成了傅家的仆人,自然也是少东家的仆人。
“蔡老应受此一礼,自娘亲仙去,余福记便由蔡老一手打理,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必惶恐。”
蔡晞反而惶恐:“小老儿无能,未曾将小姐留下的生意做好,请少爷责罚!”
傅小官摆了摆手,“这不是你的问题,这是我的问题。”
说着傅小官便四处看了看,这铺子很大,陈设却非常的简陋。
中间摆着三张八仙桌,靠墙的三面放着一溜儿排开的酒缸,柜台上放着一张算盘和几个酒盅……然后便什么都没了。
傅小官摸了摸鼻子,哑然一笑,这真不是蔡晞的问题。
“蔡掌柜,叫两个人把我马车里的酒抬进来。”
马车里装了两坛酒,百八十斤,其中一坛是小麦高粱混合蒸馏的酒,度数大概三十度。
而另一坛是在此基础上添加了稻米蒸馏的酒,度数大概四十来度。
比之当初在西山别院所喝的酒,度数偏低了一些,但出酒率却高了两成。
也就是成本大约在一两酒七文钱。
两坛酒放在了桌子上,傅小官随意的坐下,对蔡晞说道:“蔡掌柜尝尝。”
蔡晞取了酒勺杯盏,将其中一坛酒的盖子揭开,酒香扑面而来,他顿时一愣,使劲的嗅了嗅,那双老眼一亮,“好酒!”
他开的是三十度那一坛,这已经比原本的酒高了至少十度。
他小心翼翼的打了一勺,倒入杯盏少许,再次凑到鼻端闻了闻,一口饮下,回味片刻,转头对身后的小二说道:“去把瑶香酒取来。”
然后他打开了另一坛酒,更加浓郁的酒香令他顿时一惊,这是……添香的味道!
当年在上京,他随小姐做事,曾喝过添香,还不止一次。
他疑惑的看了看少东家,难道胡大家将添香的秘方传给了少爷?
他取酒再品……和添香一般无二!
“添香?”
傅小官摇了摇头。
“此酒何来?”
“前些日子随父亲去了一趟西山别院,看了看酒坊,就顺手弄出了这东西。”
傅小官轻描淡写,但蔡晞却难以相信。
姑且不说少爷曾经行事的荒诞,酒这个东西他浸淫其中数十年,自然知道其发展的历史。如果少爷有添香酒的秘方,那不足为奇,而如果是少爷独创……这可是了不得的大本事了。
市面之酒,以添香第一,但添香产量极低,就算是在京城,也是少数达官贵人才能喝到,更不用说京城以外,这压根就没有卖的。
它已经不是用银钱来衡量,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如果少爷真的自创了此秘方,那便打破了添香的神话,便能走入寻常百姓家……这是多么大的市场!
小二取来了瑶春酒,蔡晞摆下了三个酒具。
一杯倒入瑶春,一杯倒入三十度的酒,再一杯倒入四十度的酒。
“此酒为对面漆氏所经营,名为瑶春,售价一两十五文,少爷品品。”
傅小官端起酒杯闻了闻便放下,说道:“此酒最多二十度。”
“……二十度是什么意思?”
“就是酒的烈度,我们要定下标准,以后我们家的酒就会标上度数,比如这坛,三十二度,而这一坛,四十二度。”
“这……要怎样厘定?”
“喝啊,依据口感来定,唔,就以四十二度这坛为准绳,更烈的酒度数更高。”
白玉莲眼睛一亮,这个法子可以,那么在西山别院所喝的,应该就是五十度的了。
蔡晞细思片刻,有所领悟,但他并没意识到这标准一出,对此后的酒类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他此刻在品酒,从瑶春开始,三杯喝下,点了点头。
三十二度的酒已经远超瑶春,更不用说和添香比肩的另一坛酒了。
或许是酒的原因,他的心情非常激动,那张老脸此刻也泛着红晕,“少爷,有这两种酒,余福记必然闻名天下!”
他没有说闻名临江,因为如果四十二度的酒量产,那一定是闻名天下的。
“敢问少爷,这两种酒的产量如何?”
“新的酒坊还在建,不过就算是建好了,这酒的产量也不会高,我预估一天……这种四十二度的,大约只有三十来斤。这种三十二度的会多一点,估计在七八十斤吧。”
产量很低啊,蔡晞微微有些失望,然后问道:“那此酒少爷作价几何?”
“这种,”傅小官指了指三十二度的那坛,“名为西山香泉,这种,名为西山天醇。香泉酒作价一两五十文,而天醇作价……一两三百文。”
白玉莲一惊,看着傅小官,你特么抢钱啊!
他是知道这两种酒的,香泉成本不过七文,天醇成本不过九文,这是多少倍的利润!
蔡晞也是一惊,这……“是不是,太贵?”
傅小官笑道:“你说,这香泉酒,市面上有没有?”
蔡晞摇了摇头,这个还真没有。
“你说天醇既然能够和添香比肩,添香市面上能不能买到?”
蔡晞又摇了摇头。
“所以,我们这是独家经营,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而且,卖的时候还要限量,这个我得提前给你说了,每人,每天,香泉最多可以买五两,而天醇则最多只能买三两,这个很重要,你千万记住。”
哪有打开铺子不做生意的道理?
蔡晞想不明白,白玉莲和春秀同样想不明白,但傅小官没有解释,只是强调了一次,照着他说的去做,就行了。
“至于售卖的时间,等我通知你,消息可以放出去,但不允许任何人品尝。”
马甲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穿越、魂穿、历史、佚名穿越、魂穿、历史、小说《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佚名为主线。堵上西楼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目前已写3028295字,小说最新章节第一千三百九十一章 都在一梦间,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穿越、魂穿、历史、这本小说的宝宝们快来。
书友评价
这后面写得越来越看不下去了!
文笔不错!难得一见的好文!
看了80%。几点考虑:
文笔不错,这是客观。
还是有瑕疵:
1.地理位置混乱
2.盲目追求自由,甚至到了放任枪支到个人持有
3.主人公一口大义,还是为了自己的不负责任去放弃培养下一代
4.有涉及时政只嫌,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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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天醇,风清云淡。
秦秉中闭上眼睛,酒味在嘴里回荡,数息之后,他睁开了眼睛。
“此酒,不下于添香!”
傅小官的一颗心终于落地,他没喝过添香,只是听说,可酒这玩意却不能靠听只能靠品,所以他虽然对自己的酒有几分把握,但直到此刻,方才真正放下心来。
董书兰也徐徐松了口气,忽然想起自己这是在担心什么,那脸蛋儿又微微的红了。
“添香作价几何?”傅小官问道。
“一两一百文,你这酒打算卖多少?”
“一两三百文!”傅小官伸出了三个指头,秦秉中吓了一跳,董书兰也很是诧异。
“你这……能卖掉?”秦秉中疑惑的问道。
“当然,添香酒有价无市,我这天醇其实也不多,另外就是我前来找您老的原因,这酒还差最后一道点睛之笔,非您老不可为之。”
董书兰斟茶,递了过去,秦秉中哈哈一笑道:“你这是要我帮你宣扬?”
“宣扬倒不是很重要,我是来求您几个字。”
“什么字?”
“西山天醇,西山香泉和稀世珍酿这几个字。”
“没有别的?我其实真可以帮你宣扬的。”
“真没别的,您老能帮我宣扬一下当然求之不得,但更重要的还是这几个字。”
秦秉中轻捋长须,点了点头,小旗去了书房,取来了笔墨纸砚。
“小篆体,唔……这么大就行。”傅小官在纸上比划了一下,这是很小的字,当然对于当代大儒秦秉中而言,这自然不是什么事。
很快,这些字落在了纸上,傅小官将那纸捧在手上,小心的吹了吹,显得极为珍贵。
“这么小的字,你是想干啥?”秦秉中好奇的问道。
“我要将这字拓印在这瓶子和酒杯上面……秦老,此后您的这字,可就和我的酒浑然一体了。”
“哈哈哈,你这小子倒是一番好算计。”
傅小官的酒,加上当代大儒秦秉中的字背书,董书兰眼睛一亮,如此一搭配,稍加宣传,只怕他这酒真能卖到三百文。
问世间文人几多愁,喝上二两便要上青楼……以后临江的文人相聚,可以预见,除了他的这酒,别的都上不了台面。
难怪他敢卖三百文一两,这会坑死不知道多少文人。
“这还真是占了秦老您的便宜,这样,此后每月,余福记为秦老您免费提供香泉三斤,天醇二斤……秦老您别拒绝,这是小子的一番心意。”
“老夫不缺钱。”
“这不是钱的问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秦老您帮了我如此大的一个忙,您又不缺粮,我现在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这些了。反正以后我给您送来,至于您如何处理,那就是秦老您的事了。”
秦秉中笑着摇了摇头,那就收下吧。
这小子人情世故纯熟,脑子里的点子也奇妙,为何以前是那般形象呢?
秦秉中同样无法将眼前的傅小官和以前所听闻的傅小官重合起来,如果非要找一个原因,那就只能是前日里董书兰所说的那样,一朝顿悟,便跟变了个人似的了。
既然如此,当引他入正途才对。
所以秦秉中徐徐说道:“小官,你以为天下人为何推崇读书?”
傅小官正在喝茶,一听之下差点呛到。
“这……”
如果按照傅小官的本心来回答,他马上会说读书当然是为了当官,当官当然是为了敛财,只是他如今已经家财万贯了,那就不用当官,不用当官当然就不用读书了。
可他没有这样说出来,因为坐在他对面的是当朝大儒,文人领袖,如果那样说了,只怕立马就会被秦秉中一顿棍棒打出去。
所以他想到了一句话来,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小子以为,当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轰……!
此间当然无爆炸,可傅小官的这句话听在秦秉中和董书兰的耳朵里,却无疑是一场惊天的爆炸!
虞朝有孔孟之学,同样谓之儒家学派,但这句话却还未曾在虞朝诞生。
在曾经的世界里,这句志愿高深的话在历史上经久不衰,成为无数知识分子共同的奋斗目标,称之为读书之大道也不为过。
但在虞朝,虽然也有许多的读书人研究孔孟之道,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读书本该为何的看法,但无一有此刻傅小官道出的这句话般令人振聋发聩。
此处的时间仿佛停止。
秦秉中的手捏着长须,嘴巴微微张开,双眼看着傅小官,却没有聚焦在傅小官的身上。
董书兰端着的杯子就放在唇边,小嘴儿微翕,却没有喝,只有那杯中的热气如雾一般的飘摇,在昏黄的灯光中,模糊了她的脸,但那双眼却如星辰般闪亮。
傅小官很是紧张,对于四书五经这种国学他是真没读过,来到这个世界他也没认真的去看过那样的书籍,他本以为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也已流传开来,可如今看这情况……似乎有些不妙。
“这个……小生就是随口一说,秦老您见笑了。”
秦秉中根本没有笑,他咽了一口唾沫,视线终于收了回来,他站起身,背负着双手,在院子里缓缓的踱步,嘴里一直念叨着那句话。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董书兰也清醒过来,她放下了茶杯,视线投向傅小官,眼里一片温柔。
秦秉中忽然一声长叹:“老夫一直在追寻读书之道,时常迷茫,我等读书人究竟为何而读书?老夫此前以为,读书是为了明事理,是为了以毕生之所学为国家服务,是为了文化的传承……”
“今晚听了小友此番话,才明白……老夫这么多年的书,是白读了,这天下读书人所读的书,也全是白读了。”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才是读书人应该有的最为崇高的目标!”
“小友此番言语,当入圣学,为我等读书人,指明了方向,请小友,受老夫一拜,为天下读书人!”
秦秉中言罢,真的就这样对着傅小官恭敬的施了一礼。
傅小官当然不能受也不敢受,他跳了起来,躲了过去,一把搀扶着秦老,一脸的苦笑。
“秦老,您这是折煞我啊,我一后生小辈,随口胡说了一句,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
秦秉中肃然而立,神色凛然,“这岂能是胡说?这是读书之大道!当入圣学推行天下,为我等读书人立心立命立伟大志向之明灯!”
“学无长幼,达者为先。此后,我便称呼你一声小友,你若看得起我秦秉中,那就称呼我一声老哥……可好?”
傅小官当场哑火,神色尴尬,“这……不合适吧。”
秦秉中拍了拍傅小官的肩膀,笑道:“老弟啊,这是老哥我占了你的便宜。”说着他深吸了一口气,又道:“今晚听得老弟一席话,老哥这些年那些念头顿时通达……”
他说着转头向身后望去,喊了一嗓子:“祝语,叫厨房弄几个小菜,把我书房里的那坛添香拿来。”
远处有人应答,傅小官向那处望去,却没见人影。
“呵呵,我那儿子派到我身边的护卫。今晚兴之所至,咱们不醉不归!”
……
几碟佐酒小菜上来,董书兰拧壶斟酒,正是添香。
“此酒老哥我可一直舍不得喝,不过以后有你那天醇,我倒不必再藏着,来来来,共饮此杯,一来算是为书兰饯行,二来为我老来得一知己,干杯!”
董书兰笑盈盈看着傅小官,举了举手中的酒杯,一口喝下。
傅小官也不矫情,泰然处之。
三杯酒下肚,秦秉中开口了,他说道:“老弟,经商之道毕竟是小道,你傅家又不缺银子,我认为你应该去考举人了。”
傅小官最怕就是这个,他连忙摆了摆手,笑道:“老哥你是不了解我……我这个人啊,原本就是临江一祸害,你别这样看着我,我知道自己以前有多荒唐。后来遇见了董姑娘,那一下倒是把我打醒了,但我自己有多少斤两却很清楚,偶尔有了灵感写写诗词还可以,但科考我是真的不行。”
董书兰问道:“为何如此妄自菲薄?”
“这真不是妄自菲薄,这么给你们说吧,四书五经我根本就没怎么看过,另外就是我那一手字,这是你们见过的,单单是这一手字,考官就会把我给刷掉。所以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经商或许可以,但科举一途,我是走不通的。”
秦秉中和董书兰对视了一眼,两人沉思片刻,倒是理解了傅小官的说法。
“天下大道万千,倒不是非读书一条。你们二位的一番心意我是知道的,这世间读书人很多,不差我一个。我寻思着就当个逍遥小地主,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也就求个平安富贵罢了。”
这是傅小官内心的真实想法,若干年后,在秦秉中弥留之际,留下了这样一句话:究竟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
无人能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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