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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集小说穿书八零,军官老公是个宠妻狂魔

小呆鹅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叫做《穿书八零,军官老公是个宠妻狂魔》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其他小说,作者“小呆鹅”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江念姿沈程,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却比不化妆时漂亮了不知道多少倍。......

主角:江念姿沈程   更新:2024-05-12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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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江念姿沈程的现代都市小说《全集小说穿书八零,军官老公是个宠妻狂魔》,由网络作家“小呆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穿书八零,军官老公是个宠妻狂魔》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其他小说,作者“小呆鹅”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江念姿沈程,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却比不化妆时漂亮了不知道多少倍。......

《全集小说穿书八零,军官老公是个宠妻狂魔》精彩片段


在人家婚礼上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奇怪,但江念姿还是坚持把自己裹住了。

因为她这张脸太招人,人家结婚,不能抢风头。

入冬了,天气寒冷,江豆豆身上的衣服最单薄,江念姿打算带他去买一件袄子。

所以顺便把江豆豆带着去了镇上。

到了赵芳如家,她闺房里,几乎快被占满了。

她的好姐妹太多……

江念姿一进去,就听见有人说:“芳如,你现在好白呀?怎么弄的?”

赵芳如轻咳一声:“养生。”

其实赵芳如不算特别白,但比起她之前蜡黄的肤色,确实白了许多,加上她五官长得还不错,这一对比之下,可不就漂亮了许多吗?

毕竟一白遮百丑。

赵芳如正跟好姐妹说话,抬眼看见江念姿,脸上立刻绽开笑容。

她快步朝江念姿跑过去,一把握住她的手:“江医生,你总算来了。”

江念姿起得很早,奈何牛车到镇上也要花不少时间。

所以到这里的时间不算太早。

“抱歉,我来晚了。”

“不晚不晚,距离吉时还有好久呢,快过来。”赵芳如拉着江念姿来到床边。

房间里站满了人,江念姿安排江豆豆坐在角落的凳子上等着。

看见江念姿还是戴着帽子和口罩帘,赵芳如觉得心里很舒坦。

她是见过江念姿这张脸的,特别漂亮。

就算她黑的时候,也是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的相貌,更何况她现在已经不黑了。

今天是赵芳如大喜的日子,自然想成为焦点。

没想到江念姿这么会来事。

江念姿的打扮,在其他人眼里看来,很是古怪。

毕竟没见谁把自己脸部遮得严严实实的。

可她那双眼睛,让人看上一眼,就知道她肯定是个大美人。

看赵芳如和她说话语气间透着尊敬,房间里好些人忍不住问赵芳如江念姿是谁。

赵芳如道:“她是德元医馆的江医生,医术很好的,还会化妆呢,我今天特意请她来给我化妆。”

闻言,大伙儿好奇地看着江念姿。

既然是医生,能化好新娘妆吗?

比起邻居家的燕子姐,赵芳如的皮肤要好上许多,因为这一个月,她每天都在用美白膏护肤。

此时看着气色也好。

江念姿的化妆手法比较现代化。

很多人感到好奇。

赵芳如乖乖地闭着眼睛,任由江念姿在她脸上捯饬。

江念姿照例简单地给她上了薄薄的一层粉底霜,凹陷部分,比如法令纹和眼袋部分多加一些,让肤色看起来更均匀,面部平整度也更好。

之后描眉,画眼线,烫睫毛。

赵芳如的化妆品比燕子多,也更好,更方便江念姿操作。

她有好友去过香港,给她带回来好看的腮红和眼影。

赵芳如的五官比较英气挺立,所以江念姿给她的妆容整体偏向明艳的感觉。

把五官更加立体化。

腮红部分,却依旧选择水粉色,淡淡地铺上一层,再用毛刷蘸取少量粉霜轻轻拍在腮红处。

这样看起来,就像她本身肤色给人一种白里透红,肤色莹润的感觉。

嘴上口红,正红色描摹。

江念姿化妆速度极快,这都是后世自己在脸上练出来的。

不到半个小时,一个快速却漂亮的妆容立刻呈现出来。

这一变化,引来旁边人的惊呼。

别人的新娘妆,化妆痕迹十分明显。

江念姿化的不同,很淡很自然,却比不化妆时漂亮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样的畜生,也不知道有没有糟蹋过别的姑娘。


进了树林很深的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确定声音传不出去后,江念姿转身靠在一棵大树上。

江二刚笑道:“臭丫头,原来你也要脸,怕别人听见呢?哥哥就喜欢你这种怕事儿的。”

只有怕事儿的,才不敢捅出去。

江念姿看了江二刚一眼,再次确认:“江二刚,我们俩是同一个村子里的,还都是一个姓,你是打算吓唬一下我,还是真想碰我?”

这个问题,决定了江二刚的受损程度。

江二刚以为这个时候了,江念姿还抱希望他看在同村的面子上绕她一马。

他脸色变得狰狞:“吓唬?你想得可真他妈美,以前老子只是生歹意,没想真对你做什么,谁让你那没出息的大哥,非要因为几句话就动手打老子呢?”

哟,真会说。

明明自己就不是个东西,非要把自己的龌龊心思,推在别人身上。

就像是别人逼着他要做这档子事儿似的。

她转头看向那一脸丑陋的男人:“你呢,也想对我做那种事?”

突然听见小美人软糯糯的声音,丑陋男人脸色越发猥琐:“妹妹,放心吧,哥哥会好好疼你的。”

呵,江念姿低下头,好的,她可以完全不留情面了。

见她低下头,江二刚以为她怕了。

心里一边暗爽,一边伸手要去拉扯她的衣服。

只是手还没碰到她的衣服,忽然被一只纤细的手指截住。

江念姿素手一翻,轻松截住他的手腕,再一个翻转,用力拉着他的手腕,猛地向下掰折。

江二刚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江念姿转身死死捂住他的嘴,同时借力一个跳跃,双腿踢中丑男人的胸口。

鞭腿挥出的力道,直接把丑男人抽倒在地。

轻松将两人踢倒在地,江念姿的腿不客气地对准两人的重要部位,狠狠踹去。

力道把握得非常好,不废掉他们,算是江念姿不够专业。

两人杀猪般的惨叫声没能发出来,就被江念姿死死地捂住了。

“呜呜……”

两人挣扎着疯狂蹬腿,蚀骨的痛意,让两人宛若落水的鸡,全身被汗水染湿。

等他们声音渐歇,江念姿才松开了手。

两人此时再看江念姿,跟看恶魔似的,眼里皆是惊恐。

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像江念姿这样一个柔若无骨,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居然轻易就把他们两个大男人制服了。

而且他们两人全无一丝反抗之力。

江念姿冲他们两人歪头笑了笑:“以后二位,应该再没有能力去伤害别的女孩子了吧?”

她不知道他们这行为是不是第一次,但是如果这次成功了,相信不会是最后一次。

起了这种心思的人,总会在某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间,再生出这种想要害人的念头。

她从来不是心慈手软之人。

此时再看江念姿温和漂亮的笑颜,江二刚和丑男人只觉得恐怖异常。

两人挣扎着往后缩,生怕江念姿灭口。

江二刚还说:“江念姿,你就不怕,不怕我家里人找你们家麻烦吗?”

“我怕什么,我求之不得。”

江念姿笑容极其灿烂:“你说谁会相信我一个柔弱的女生,能对你们两个大男人造成什么伤害呢?就算真的相信,那也是你们先起的歹心,我不过是正当防卫罢了。”

比起送他们进去,江念姿觉得,废了他们祸害人的资本,更有用一些。



此时,北方军营里。

江鹏宇正在跟战友探讨上一次演习失败的事情,斜眼看去,对方懒散地坐在椅子上,正在研究他的81式步枪。

“老沈,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江鹏宇不大高兴地问道。

对方这才挪开视线,朝江鹏宇看过来,深邃的桃花眼微微上扬,眼尾一颗泪痣自带风情。

偏偏对方冷着一张脸,硬是看不出一丝勾人味儿,眉宇间多了丝锐气。

看见他那张招人的妖孽脸,江鹏宇忍不住笑出声:“还别说,你这张脸,怪不得不认识你的人都觉得你是小白脸。”

哪儿有男人长得那么好看的,还好他平时冷着一张脸能吓唬人。

沈程“啧”了一声,把步枪放在一边,身子往后靠,桃花眼里盛满不羁的笑意:“可是你输给了小白脸,滋味儿怎么样?”

“艹,你丫的。”

江鹏宇看他那嚣张样,气得牙痒痒,想给他一拳。

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

江鹏宇立刻拿起电话。

江念姿站在一边,静静地等着丁红梅和所谓的堂哥打电话。

她想起来了,书中,江念姿这个早死的白月光,确实有个堂哥。

而且对方很厉害,已经混到正团级了。

听到侄子的声音,丁红梅一双眼睛都笑弯了。

两人唠嗑着说了一堆家常,丁红梅才道:“鹏宇啊,你啥时候回家一趟?你看你都三年没回家了。”

一提起回家的事,江鹏宇就脑袋疼。

不用说,奶奶和二婶儿肯定又想张罗他的婚事了。

“啊……这……”他拼命朝沈程使眼色,这是兄弟俩的暗号。

一旦家里来电话,提到相亲的事儿,就赶紧换对方去接。

看江鹏宇那紧张样,沈程暗笑一声,这才慢悠悠地接过电话。

“喂,婶儿呀,是我。”

听到电话里传来沈程的声音,丁红梅有些疑惑:“小程呀,怎么又是你,鹏宇呢?”

沈程看了江鹏宇一眼,似笑非笑地说道:“嗷,团里有事儿呢,他忙去了。”

丁红梅哪里不知道这是侄子又逃避相亲的事儿了。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成吧,你跟他说,让他记得有空回家一趟,再不回家,以后就别回来了。”

赤裸裸的威胁。

沈程努力憋笑:“行,我会转告他。”

电话费贵,丁红梅长话短说:“还有啊,你告诉鹏宇,让他别往家里寄钱了,家里不缺,让他留着当老婆本儿。”

交代完重要事情,丁红梅挂断了电话。

江鹏宇凑过去问沈程:“我婶儿跟你说啥了?”

沈程摊开手,无奈地耸了耸肩:“让你赶紧回家一趟,不然以后就别回去了。”

江鹏宇:“……”

仰起脑袋长叹一口浊气,他无比忧愁地说道:“要不你陪我回去?”

“去你的。”沈程给了他一手肘。

这边,丁红梅挂断电话,跟女儿吐槽:“说什么团里有事,你堂哥还以为我不知道他憋啥屁呢,每次要提相亲的事儿,他就跑得跟兔子一样快,还每次都叫沈程接电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他肚子里的弯弯绕绕。”

沈程!

江念姿脚步顿住,忽然想起她遗忘的事情是什么了。

这本书的男主,就叫沈程。

是江念姿堂哥的战友。

心中百转千回,江念姿嘴上却不忘记回答丁红梅。

“妈,堂哥他现在不想结婚,你跟奶奶就别逼他了,等他遇到缘分了,自己会主动去想的。”

“缘分?”丁红梅好笑:“军营里那一扎堆的全是男人,他能遇到个啥缘分?要真能遇到缘分,他也不会28岁还没结婚了。”

这个年代,28岁没结婚,已经算大龄青年了。

江念姿“嗷”了一声,若有所思。

丁红梅继续道:“你堂哥记恩,每个月都往家里寄钱,可咱哪儿能要他的钱,没个爹妈张罗着,已经够可怜了,到时候别结婚的老婆本都没有。”

所以江鹏宇寄回来那些钱,丁红梅都给他存着,一分都没动。

这让江念姿听了,有些动容。

家里条件这么糟糕,要是换做旁人,早就惦记上这笔钱了。

可是丁红梅没有,她泼辣归泼辣,却很有底线。

两人来镇上,除了打电话给堂哥,还买了些东西。

江念姿看见丁红梅从腰带里摸索出一个油纸袋,翻了几转,才把钱掏出来,全是分分钱,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估计也就两块钱左右。

她手上布满皲裂的口子,因为常年在地里干活儿,口子里染上泥土,显得又黑又脏。

“妈,你买啥呢?”江念姿问。

丁红梅拉着她的手,笑嘻嘻地来到卖护肤品的区域:“妈给你买蛤蜊油,快冬天了,你上回买的,不是用完了吗?”

听着丁红梅爽脆的声音,江念姿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受。

就好像心里突然塌陷了一块似的。

她从小就没妈,从来不知道被妈妈疼爱的滋味。

穿越到这本书里,虽然知道原主江念姿是个团宠,可她始终无法代入。

因为那像是偷来的感情。

她不是原主。

丁红梅爱的也不是她。

然而这一刻,看着丁红梅用布满皲裂口子的手去仔细数着钱,只为了给她买蛤蜊油的画面,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明明家里都穷成这样了,丁红梅却还惦记着买她要用的东西了。

怕丁红梅看见,她赶紧抬手擦了眼泪,瓮声瓮气地说:“妈,蛤蜊油不要了,奶一直教我学中医,我知道啥东西能护着脸。”

她一边说,一边拉着丁红梅往外走。

“诶,诶……”

丁红梅嚷嚷着,最后还是没有买成。

知道闺女是心疼钱,可把丁红梅暖心坏了。

江念姿一直在想,要怎么赚钱改善这一家人的条件,办法这不就来了吗?

她一直记着自己的主事业是格斗选手,却忘了自己还是名医鬼手呢。

以爷爷教她的中医术,赚点钱应该不困难。

江念姿是个行动派,就是这身体有点娇弱,一步三喘。

回到家里,她二话不说,就背上背篓去了奶奶家。

为了避免自己不认识老太太的事情发生,江念姿去的时候,还带上了年纪很小的江豆豆。

老太太还不知道江念姿落水的事,要是知道,能把江成骂得狗血淋头。

江豆豆一眼看见老太太,高兴地冲过去抱着她的腿:“奶奶,豆豆想你了。”

“小兔崽子,你想屁,别以为奶不知道你就馋那口吃的。”

老太太说话透着一股爽利劲儿。

别看她在骂孙子,眼里却都是笑意。

原来这就是书里那个一张嘴能骂死人的老太太。

江念姿笑弯了眼,迈着小巧的步伐走过去。

“奶奶。”她跟着叫了一声。

老太太看见她,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哎哟,这不是我念宝吗?外边儿冷,快进屋,奶给你卧个鸡蛋。”

“奶,我也要吃。”江豆豆喊道。

老太太好笑地戳了戳他的鼻子:“成成成,给你吃,先说好,你姐身体不好,她得多补些好东西,姐吃两个,你吃一个。”

能吃鸡蛋,别说一个,就是半个,那也能让江豆豆高兴许久。

“诶,好勒。”

老太太牵着江豆豆去厨房,不忘记回头招呼江念姿先去炕上休息。

读过这本书的前奏,江念姿知道,老太太的条件也没多好。

只不过因为她是村子里唯一的医生,别人找她看病,没钱的时候,都会拿些好东西给她当做医药费。

老太太嘴巴毒,心却善良得很,知道乡亲们没钱看病,她从来不收钱,就拿些小东西做补偿贴补家用。

别人拿当做医药费的鸡蛋,她从来不舍得吃,每次都留着给江念姿。

老太太医术不精湛,也就只能看些伤风感冒。

裹在被子里,江念姿猛地吸了吸鼻子,老太太对她盲目信任,一直觉得她是最聪明的,这样,她稍微突出一点,应该不会引来她的怀疑吧?

江念姿思考的档口,老太太牵着江豆豆出来。

两人手里各捧着一个碗。

“来,念宝,吃鸡蛋。”

“诶,来了。”

老太太心疼自己,江念姿也不好一个人吃独食。

说是荷包蛋,其实里面都没有放油,但这已经是家里最拿得出手的食物了。

江念姿分了一个给老太太,老太太死活不肯要,最后江念姿以在家吃了饭,再多吃要吐了为理由,才强行给老太太分了一个。

饭桌上,江豆豆小口小口地吃着鸡蛋,因为太好吃,舍不得一下子全吃完。

然而小家伙却把蛋黄留出来给江念姿。

“姐,你喜欢吃蛋黄,给你。”他睁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明明眼里满是不舍,却还惦记着她这个姐。

江念姿每次都能被这家人感动。

天气转冷,小家伙身上还穿着单薄的补丁衣服。

他冻得小手冰凉。

江念姿终于下定决心打破原状。

“奶,我记得你跟镇上的中医大夫认识,是不是?”

要想赚钱改善家里的条件,在老太太这儿跟着给人看病是行不通的。

因为来找老太太看病的,都是一个村里的,大家生活条件并不好,老太太又不忍心收人家的钱。

去镇里找门路,是最好赚钱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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